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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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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茜?”
莫茜平时很少注意到他人的声音,可是眼下还没见到人,先被这声音吸引了。
音色平和,却又不失少年的通透,是一个很年轻的声音。
莫茜仰起脸打量对面人,他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黑色的短袖和休闲裤,背上背着一个黑色大书包,笔直地站在前方,有一种阳光的俊朗,让人想起阳光下挺拔而茂盛的树。
是一张和声音很相配的长相。
他笑着跟莫茜打招呼,“好久不见。”
莫茜愣了一下。
嗯?这……这是谁来着?
好像是有点眼熟,偏偏死活想不起是谁。
虽然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但是丝毫不耽误她熟练地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八颗牙齿闪闪发光:“好久不见。”
她一笑起来,圆溜溜的杏眼会微微眯起,眼下浮起两条卧蚕,看人的时候好像满心满眼只装了眼前的人,显得无比真诚,十分讨人喜欢。
完全不会让人想到,她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没想起来。
秦逆垂眼看她,他有大半年没见过莫茜了。
她穿着荷叶边的白色衬衫,领口处黑色带子系成一个蝴蝶结,宽松的浅蓝色牛仔裤和白色板鞋。
姣好的鹅蛋脸清秀而白净,软软的发丝披在肩上,微抬起脸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
和他上次见她没多大区别,又像是变得成熟了一点。
秦逆笑了笑,问她:“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下班就回来了?”莫茜觉得这个问法有点奇怪。
她微微偏头暗地里打量着对方,很精神的短发,额前有一小撮头发垂下来,眉眼略显狭长,挺鼻红唇,侧脸线条像是线条流畅的工笔画。
莫茜身高一米六三,这身高在南方不算矮,可是现在站在对方身旁,只到对方脖子附近。
不可思议,这么帅的她应该不可能忘记啊。
可以肯定不是大学同学,刚毕业不久她还是记得同学的脸……吧。
高中同学?
莫茜艰难地从尘封的回忆中将高中同学与来人对应,好像也不是。
难道是小学初中同学?
要亲命啊,她真的不记得她的小学同学和初中同学啊。
莫茜简直要抓狂。
两人肩并肩走进了小区。
难道是一个小区的?莫茜更加惶恐。
对方记得自己,还是一个小区的,而自己居然连他的名字都想不起来,这么一对比,简直太过分了。
秦逆听到莫茜的回答,颇为好笑地看她一眼,又问:“是大学一毕业后就回来了吗?”
哦,原来是问这个。
莫茜:“嗯。”
秦逆点头赞同:“我也是,大学一毕业就回来了。堰市虽然好,可还是想回来。”
“是吗?我也这样觉得。”莫茜嘴上挂着浅淡的笑意,似乎在为偶遇故人高兴,但心中疯狂在呐喊,大学居然也在同一个城市!
就这样,她还不记得人!
他又问:“以后打算留在沙市?”
莫茜抬头看他,客气地回答:“嗯,还是觉得在家里好。”
她没什么雄心大志,大四时在其他城市实习过一段时间,还是觉得回家比较舒服。
对方似乎很满意她的回答,黑白分明的眼清澈透亮,对她露出一个笑容:“沙市真的很好。”
“嗯嗯。”
莫茜觉得自己还挺能装。
虽然名字都想不起来,还能装作熟人和人聊天。
莫茜低头就看到秦逆手中提着的袋子里装了不少东西,有各种小玩意和一些书,她一眼就看到一本《民事诉讼法》。
他学法律的吗?
她朋友圈有学法律的吗?
刷朋友圈好像没见过有和法律相关的朋友啊。
莫茜的朋友圈也小得可怜,加上路边发礼物扫码、微商和好评返现的外卖店铺也才一百多个联系人。
在这个流量即金钱的时代,她贫穷到令人发指。
虽然她自己不发朋友圈,但她经常会点开手机上朋友圈的小红点,看别人多姿多彩的生活,但她的朋友圈人是在太少了,再加上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不发朋友圈了,以至于她少了很多乐趣,甚至想把微商拖出来看看。
她很肯定,她看过的朋友圈中,没有人学法律。
良久两人也没有讲话,空气静谧得过分。
为什么这个时间点叔叔阿姨们还没有出来跳广场舞啊,平常不是很积极吗?需要你们的时候就不在了!
小朋友应该也放学了吧,难道都到家在写作业了吗?小孩子学习要劳逸结合啊,快点出来玩!
来只狗也行啊!
踩在石板上的脚步声闷闷地响,跟直接敲在耳边没区别。
莫茜觉得没人说话有点尴尬,她问,“你吃饭了吗?”
秦逆:“还没有,正准备回家吃饭。”
回家吃饭?果然是一个小区的,莫茜眼中寒光一闪,像个名侦探似的发现了关键证据,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莫茜想了想将手中的可乐递过去:“你要喝吗?”
她想的是,对方没吃饭,她作为一个不记得对方名字的熟人,怎么说也要意思一下。
一递出去就觉得不对,这不就是之前滚到对方脚下的可乐吗?
虽然里面的可乐是干净的,可还是怪怪的,莫茜想收回去了。
秦逆伸手接过,同她道谢:“谢谢。”
莫茜僵硬地回:“不客气。”
终于捱到单元门口,莫茜心里欢呼雀跃。
她停住,露出一个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我到家了,先上去了,下次再聊啊。”
内心却想,可千万别再聊了。
她整个人沐浴在夕阳下,温柔的光芒照在她发丝细软的头顶,为她镀上一层橙色的光圈。
秦逆笑着同她告别:“下次见。”
莫茜如蒙大赦。
转过身后,她脚步不露痕迹地加快了一点,只想赶紧消失在对方的视线中。
虽然这次已经圆满糊弄过去了,但是莫茜仍然在不断思考这人是谁。
一方面,人长得好看。
一方面,担心再遇到。
同一个小区,大学同一个城市,认识自己。
人也长得不错,应该是学校里很受欢迎的类型吧。
真的是她以前的同学吗?
这样突出的人,又不是默默无闻的自己,她应该记得才是。
一直到电梯铃响,莫茜都没想起来。
算了,不记得就不记得,下次再说吧。
只要不再遇到,就没有问题。
她走出电梯,还是颇为在意地在楼梯口的窗户瞄了一眼,只能看到对方削瘦却不失挺拔的背影。
莫茜看着对方的前进方向,迟钝的记忆终于想起这是何许人也了。
秦逆。
她的同级高中校友,同时也住在一个小区,但不同单元楼基本很少遇到,两人高中一个文科一个理科甚至连楼层都不是同一层。
见面最多的地点是在学校或者家附近的车站,没其他人的时候偶尔会聊几句,交流一下学校的最新动态,比如最近一次的月考或者八卦一下老师们的神操作。
但也仅仅就是这样了,连朋友都算不上。
总归来说,交情比陌生人要好一点。
所以,他为什么要跟自己打招呼?
莫茜困惑极了。
秦逆回到家后心情却是极好。
他将书包和手提袋放在地上,可乐端端正正地摆在茶几上,他盯着可乐看了一会,忽然笑了。
和莫茜不同,秦逆对莫茜的印象可是极为深刻,高中时他有很多次走在女孩子背后,看着对方轻快的背影出神。
他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然后发了一条微博。
值得纪念。
很快,将他设为特别关注的一大群粉丝收到一条消息提醒。
干净的茶几上一罐可乐引人注目,并配文:“偶遇故人。”
秦逆在微博上是一个有十几万粉丝的声优,虽然十几万的粉丝数量不多,但都是实打实的活粉。
很快就有人在下面评论了:“Q大,好久不见~”
距离上一条微博已经快一个月了,秦逆留了一条自己要考研的微博之后便不见身影,让粉丝很怀念。
他随手回道:“好久不见。”
秦逆不是什么高冷的性子,在网上活跃得很,经常发一些鸡零狗碎的生活感慨,并且经常和人聊天。
有人问:“这是故人送的可乐吗?”
秦逆点了一个赞。
又有人问:“是女孩子吗?”
秦逆却不再回答,他打开可乐,“嗤”的一声,可乐冒了出来。
忘了可乐在地上滚过,气泡过多。
秦逆仰头喝了一口,心想,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