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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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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与女,完全不同。
这是林悠晴在刘佬悼面前出现12小时之后,他得出的结论。
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12小时之后,刘佬悼坐在了同一路线的公共汽车上。他要去那个大学附近看房子,他决定搬家。
“你要是敢搬过来……我,我……”
周月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红红的,眉毛拧得老紧,脸也涨红了——但最后还是憋不出半个字来,她知道自己没权利这么说,所以她更加恨自己没这个权力却能有这个想法。
看着刘佬悼还是那么漂亮的眼睛,她就恨。
过去,她是这双眼睛的主人,她对于这双眼睛的使用者绝对有权利。她想什么几乎就能实现什么,而她最大的权力在于时时刻刻能得到惊喜。因为刘佬悼那个时候时时刻刻都想着她,他们那会儿是夫妻。
所谓完美恋爱也无非就是她和他之间的那些过程了,直到现在周月都能如此肯定。从一见钟情开始到海誓山盟,情节流畅如同李白早发白帝,内容丰富如同现代版一千零一夜,要鲜花有鲜花,要音乐有音乐,最重要的是,刘佬悼可当王子、诗人、琴师,尽是少女梦中的人选。于是,当翩翩公子伸出双手问到will you?还未摆脱少女情结的周月就不顾一切的跳进了婚姻里——不过,她也早就该跳了。
但事实还是证明了少女情结的严重错误,婚后,周月发现了童话的真相就是从来无法交待王子公主后来的生活。
一切趋于平淡,像结婚的花束一样退了色失了香。周月拭了拭结婚时人家送的电视机顶——薄薄一层灰,仿佛心情的颜色。王子公主,只有完美恋情,没有完美生活。
刘佬悼倒是一点没变,不像有些男人那样一结婚就原形毕露,开始早出晚归回来以后脚都不洗便在老婆身旁一躺鼾声大作。他还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音乐家,会用温和的微笑道早安,几乎每天都有温情脉脉的小礼物——也许只是一片红叶,但会夹在一枚纯白的信封里,落款用纤雅不失刚劲的行楷——“我把秋天寄给你了”。十分浪漫。
浪漫的让人掉鸡皮疙瘩。
于是周月知道是自己变了,她宁愿刘佬悼也邋里邋遢,身上沾点烟酒味,说话带点穷酸气,然后自己就有了婆婆妈妈、庸俗市侩的资格。再然后他们一起吃饭睡觉吵架养小孩,其乐融融。虽然一样平淡,这种生活却是大味若淡的白菜汤,总好过冷却的西湖龙井、在空气里暴露了2个小时的法国干邑。
周月知道是自己懒了,没有力气和心情再去维持浪漫了——也许本来这就是一个错误,刘佬悼比她年轻——他才二十,足足比她小五岁。所以她老了,没了激情——也许激情早就在当时那一跳中耗尽了。
那的确是惊心动魄的一跳。刘佬悼为了把她带回家,预料之中的反对,因为周月的年纪,更因为她的家庭出身。
“你要是真想和这个小巷子里来的女人结婚,就给我滚出这家门。”刘教授淡淡地说话,没用感叹号也能威力十足。
刘佬悼则是不说话也威力十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只走过去开了窗,夏夜的凉风刮进了小洋楼的客厅里。
“我不滚,我脱离。”话音刚落他轻轻一跃,跳离了这个家。
那个矫健如羚羊的白色背影至今想来仍是让人心跳不已的。
然后,他伸出手对周月说:“离了这个窗我们就能在一起了,过来。”
虽然是一楼,但老式洋房的窗台高着呢,周月又怕又犹豫,背对着刘教授,她觉得腿哆嗦。
这时刘佬悼一抬头,她立刻觉得晕了。
月亮一定化成了碎片掉进了他的眼睛里。
清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外面——不,是刘佬悼的臂弯里。
唉,如此美好,所以每每回忆,都是一番痛苦。现实让人失望啊。
她知道自己越来越懒了,连楼道里三姑六婆的背后嘀咕都懒得搭理了,这偏偏是自己以前最介意的事情。她懒,因为她觉得自己没精力在刘佬悼面前维持公主的姿态了
比如现在她就很想放弃挎着小菜篮一步一摇的样子,也能钻在姑姑婆婆堆里,拖着脚步,一起热烈地对过往的美女品头论足而不是被人庖丁解牛。
然后,很巧的,她就被丁姚的自行车给撞了。
人倒是没什么事,但买来的菜全部都毁了,连带一条新连衣裙。而那个肇事的人却像什么事也没有似的低头看自己的车。
无名业火。
周月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爆发的,反正久居陋巷,粗言俗语听多了也会说得,怨气统统一气发了出来。
丁姚也有点吃惊,这个小妇人居然有这般力气骂人。吃惊之下,他便盯着她看,这回就盯出毛病来了。
这个小妇人这般好看呢。只有三分艳,却生七分娇,一缕柔,两颊桃红,青丝垂落杨柳腰。
丁姚立刻石化当场。
周月眉毛跳了跳,哪有这样子直愣愣盯着别人看的——为色所迷却不带色意,痴呼呼好没羞。原来这个家伙是个傻大个来着,枉费口舌。
于是转脚就走,却被他一把拉住。
“干嘛?要道歉还是吵架?”
“我陪你东西。”
“菜场早关门了。”
“……”
见那人还是盯住自己,且失落如同皮球掉进别家后院的小男孩。周月叹口气:“你请我吃饭,我没晚餐了。”
这一请又请出毛病来。傻大个挑什么地方不好,麻辣火锅加四川热炒,烟熏火燎的,还是傻大个经常去的地方——一进那个用帘子当门的门,脑门油亮的老板兼伙夫就笑得暧昧。
傻大个爱吃辣的自己不爱啊,结果便一杯又一杯地用啤酒解辣。解得天地不分,晨昏颠倒。
反正主动的是自己,所以是咎由自取。但傻大个就是傻大个,结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长吻以后,连爱抚都有过——仅限肩膀和脊椎,然后周月的衣服也没了——偏在那个节骨眼上,他停了。
周月头晕得要死那看得清他在干什么,只依稀听到个声音轻轻地说:“躺好了别动啊。暖气开着呢,不会冻着你的。”好好好,躺就躺呗,随你了。
然后第二天周月醒过来,发现自己身上盖着条毯子——酒醒了,人也吓明白了。
其实什么事情也没有,但就是因为什么事情都没有才让人担心。
“吱呀’一声门开了,傻大个进来了。他拿着一件灰的浴袍,有点不好意思:“衣服都是火锅味,拿去洗了,现在先穿这个好了,我,我出去就是。”
周月绞着毯子很不是滋味,但不穿也不行。就在她穿上走到门口犹豫的时候,傻大个轻轻敲门:“好,好了没?”
“诶——“算是的回答吧。
结果丁姚一下子就冲进来,拉起她的手:“来来来,带你看样东西。”
周月被他拉得趔趔趄趄,另一只手还要小心浴袍的严实程度,真够背的。然后在她心里咒的当口,丁姚拉开一块布。
塑像,迷人的侗体,安详的卧态,微醺的笑颜,世俗美却不染情欲气。
“你和菩萨一样这里有个印呢。”丁姚走过去,给泥塑的眉间添上最后一点。
这个菩萨真美。因为你像她。
周月觉得完蛋了——又惹上一个艺术家,雕刻师丁姚。
他们交往,在丁姚面前,她尽可赤裸。丁姚需要看她赤裸的身体来完成那雕塑,后来,丁姚告诉她,自己更加需要看的是她赤裸的内心。她笑了:“你这个神经。”终于不用保持纤细温文的微笑了。
但是高兴过后是苦涩的内疚。她开始沉默下来。
“我现在这样子,对不起你们两个。”
丁姚走过来,握住她的手:“我知道你难,所以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当恶人。”
周月立即摇摇头:“我们都是了,男盗女娼,哪个开口都没关系。”
然后她知道自己一定对不起刘佬悼了,因为她能够在丁姚身上得到安心,这才是她真正想要得。她想要许久的。而刘佬悼真正想要的她不知道是什么,因为刘佬悼自己也没搞清楚。
看着花瓶里干枯的新娘花球,她自嘲,怪不得自己会出墙,当初没把花束抛掉反留下来,果然轮到自己再来一次。一时兴起成了诅咒。
她开始砸东西,无理取闹,逼刘佬悼和她吵。他什么都不说,倔脾气上来了,只是笑,笑得眼睛里有渐渐了湿意。
结果周月抱着他的头哭:“还是像那个时候只叫我姐姐该有多好。”
哭到最后,她昏倒当场。
怀孕已三月。
周月从没有和丁姚发生过那种关系有一半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孩子,她在两个月的时候就知道了,丁姚陪她去检查的。
刘佬悼在送她去医院的时候也看到了她的妇科检查记录。
“好,好狠。你舍得,那我为什么不舍得?”他唯一一次对周月发脾气也是淡淡的一句话,依旧完美的不真实。
等丁姚匆匆赶过来的时候,刘佬悼只是看了他们一眼,就离开了。
丁姚瞪着他消失的方向,好半天蹦出一句:“他是你——老公?”
“……长得真好……“
莫怪丁姚,他不好色,只是眼睛贪美。
再然后就是刘佬悼送来一纸离婚协议。
同年,离婚,再婚。次年,生女。丁姚还是让她遂了生父的姓,取名沐琴。
三年以后,刘佬悼又出现了,是丁姚让他来参加自己女儿的生日宴会。他看到了和自己酷肖的一双眼睛。只能是酷肖,因为那个时候,刘佬悼的眼睛已不再是孩子的模样。他眼睛里多了的内容让周月觉得痛。
所以周月才恨,恨自己无论如何都对不起刘佬悼,而且为了自己,还是得一再对不起他。她也知道他很喜欢自己的女儿,但是一想到要是让他们经常见面自己该如何解释上一代的恩怨,她就觉得头痛。到了最后,她还是决定要继续对不起刘佬悼,因为孩子更无辜。
话虽如此,周月也知道自己没有不让刘佬悼帮女儿庆祝生日的权利。于是,女儿的生日真真正正成了母难日。也罢,认了吧。每次看着女儿和那个“叔父”一起静静的玩耍,周月想这个就是自己的报应了吧——也就是说,除此以外的,她可能更加无法接受。
可是刘佬悼居然要搬到附近住下!!!
“你到底想怎样啊?”
“能够偶尔看到她就可以了。”倔脾气的本质还是不会变的。
“别忘了你欠我的呢。”刘佬悼不喜欢这句玩笑话,像□□说辞。
“如果可以,这是我唯一一个想要欠你的。”关于这个孩子的问题谈判再次破裂。
刘佬悼叹口气,离开了。接下来还要去看房子吗?
男女不同,为什么自己的简单目的却会被女性复杂的思维方式误解?“零——零零……”自行车的铃声从背后传来。
他回头,看见一个女孩子骑着车过来,车筐里鲜艳的浅粉色康乃馨映着没心没肺的笑脸。
“嗨——“
那个笑容居然视为自己绽放的?
然后他终于认出来,这是昨天那个有趣的女生。
那个有点没心没肺的大大的笑容是他难忘的,在经历了周月事件以后,他已经很久没看到这种不戴“眼镜”的眼神与表情了。
住下来也许不错——至少这里的房租便宜。
此时离他们的第三次见面还有30小时。
不过这个事实再次证明男与女的构造不同。老道对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念念不忘,但是林悠晴却对此几乎没印象,相对而言,她承认自己第一次产生那种特殊好感是有一次提到背古文的事,老道说了一句:“你们年纪小,好记得住。还是孩子——对不起。”只因为一句“孩子”就道歉,说明他是把自己当回事儿的。不过对于这件事情——老道一样没什么记忆。
30小时以后,他们终于知道了对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