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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   这天晚上,叶澜初失眠了两个小时,到了后半夜才在姐妹们早已绵长的呼吸中勉强睡着。
      她忘了徐霈阳太多年了,后来她除学习之外,又被其他的人和事占据了全部心神,她从来也没去追忆并领悟过,原来徐霈阳是那么好的一个人。
      他当时明明很喜欢她,或许直到现在也……多年不曾放下,虽然用不甘心来解释也可以,但对于喜欢席慕容诗篇的女孩而言,自然还是难以抗拒地要将其理解为爱得太深。

      你或许可以说,当年只有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对有些事还不会,但社会新闻里分明也有十二三岁的孩子就偷尝了禁果甚至还导致女孩怀孕的。
      不说这些与己无关的社会新闻吧,就说当时他们自己的同学,也有出去约会亲亲抱抱的;男生们往往一下课就一窝蜂拥在墙角门背互相挤压,那会儿女生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当他们是发明了新的淘气玩法,可后来都知道了,那是开始青春期的男孩们在宣泄自己没有出口的冲动呢。
      叶澜初记得,当时徐霈阳也是其中一员,只是或许因为她一无所知,或许因为她潜意识里隐隐猜到了什么,她从未问过他男生们这样玩闹的原因。
      而在还不可以的时候,他没将这种冲动宣泄到身份已是他女朋友的她身上,那种尊重与珍惜,更证明了他的人品,以及对她的爱重。

      叶澜初怎么也没想到,六年半以后,徐霈阳不但重新出现在她的生活里,而且颇有脱离秘密身份的倾向,甚至还……成为了她的安全感之所在???

      要知道六年半以前的她,小学毕业即随着调动工作的父母一起迁到上级市,被分手的徐霈阳,就成了她想方设法惟愿抹煞的污点往事。
      有点像……曾经一些参加革命成了干部的男人吧,后来改娶与自己志同道合年轻美貌还有文化的女学生时,都不愿承认在老家还有个独守寒窑盼他们回去的明媒正娶糟糠之妻,就算迫不得已承认,也要强调那是被迫,或年少无知,反正不是爱情。
      当然相比之下,叶澜初要不认账是容易多了,她跟徐霈阳毕竟连手都没牵过,更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就算实在要承认曾经有过这么个人,就说他是老同学,有段时间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呗。
      而事实上,因为已经不同校甚至不同城,身边不再有认识她的人,徐霈阳也并未表现得不肯罢休,他的存在真是可以轻而易举一掩而过。

      平心而论,俩人连手都没牵过,又有什么污点可言?
      对于叶澜初而言,那段关系之所以上不得台面,是因为那毕竟是人人——包括大人和同龄人——都会否定的早恋啊,而与此相关的“早熟”的评价也是负面而羞耻的。比起大人的否定来,同龄人的否定更可怕,而他们对早恋的态度当然是否定的,否则干嘛要捕风捉影地去嘲笑关系暧昧的男女同学呢?
      而除了那段关系本身之外,徐霈阳这个人也上不得台面。
      小学时的徐霈阳实在太普通了,不高不帅学习一般,老实说,叶澜初刚跟他在一起没多久就后悔了,而她心里始终噙着的那句“他不配”,又碍着并不光彩而对任何人都无法出口,时间长了,连她自己也无法面对,索性彻底否认掉那段过往,将自己强行矫饰出来的初恋留给一个符合她期待的白马王子型的男生。

      比起人口少、条件也相对落后的县城来,在城市遇到白马王子的机会自然就大多了。
      上初中的第一天,叶澜初进教室的第一感觉就是,同学们的平均颜值都比她以前所处的环境高出一大截呀!
      或许未必是天生的长相就更美好,但是更为优越的环境与教养,让女生表情柔和清新,男生打扮干净整洁,再搭以更出色的气质,整体观感上佳。
      喜欢上穆川是将近一年后的事了,那时叶澜初早已对身边同学的平均外表习以为常,自然又能将他们分出高下来;而在刚上初一的时候,她还眼花缭乱目不暇给,再加上刚刚从与徐霈阳的往事中脱身,她根本没心思去想这件事。

      现在想想,当年还只有十二岁的她,说早熟吧,也还是个孩子,与徐霈阳那不过短短数月的一段,让她压力大得简直成了心病,以至于对那时最为流行的张信哲,她都无法喜欢。
      或许更确切的措辞是不敢——不敢喜欢,因为不忍猝闻。
      张信哲唱的都是痴情男子的歌,女孩子喜欢他,其林林总总的原因里必免不了有一条,就是将自己代入歌里女主角的位置。
      叶澜初也不例外,而阻挠她放开自己去喜欢张信哲的歌的,正是这种代入。
      人家代入的时候感觉很好,是因为没真欠下过什么情债,尽可以随心所欲想入非非,可于徐霈阳而言,她……切切实实就是歌里那些折磨男主角的女人啊!

      现在回过头想想,不随着女生们的大流去喜欢情歌王子,似乎也成了叶澜初那时不自觉的避嫌之举,搁其他任何女生身上,不喜欢张信哲恐怕都会被同学们简单解读为晚熟,还不解风情吧?
      但对于叶澜初来说,又偏偏不是这样。
      什么叫“天生丽质难自弃”?它原本是指长得太美的女孩往往逃不过异性的觊觎,其实也可以指这些女孩总要被人强拉去与爱情关联。

      叶澜初深知这一点,所以她后来一次也没回过出生长大的那座县城,既因为家里老人已经不在、其他亲戚往往都更愿意来城里探访她家,还可以顺便玩一玩,也因为她担心回去遇上了徐霈阳,或让其他同学看到了,告诉徐霈阳。
      对于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哪怕三四年也是很长很长的岁月了,但就算是这样“漫长”的岁月,它是否就足够确保徐霈阳已彻底放下她?
      而即便徐霈阳本已放下了她,再见到她、或再听到旁人口中描述的现在的她时,那片痴心又会不会死灰复燃?

      嗯,“现在的她”——在当时的语境里,就是正在不断女大十八变,一天一天长大、长得比以前更好看的她。

      要说叶澜初后来迁入的这座城市,原本是以出美人而著称的,但要说出了什么特别著名成为明星的美人,那倒没有,只是这个地方的人普遍长得比较好看顺眼罢了。
      而叶澜初出身所在的那座县城,是名不见经传,向来让城里人看不上眼的,可偏偏就是这个灰头土脸的地方,出了如叶澜初这样石破天惊的美女。
      所以叶澜初刚上初中的时候,有自以为是夸人的低情商男生还说她是“穷山沟里飞出金凤凰”,只是这种说法因了叶澜初很快融入这座城市而没有持续太久罢了。

      一个人的相貌是最不好描述的,人类语言多么有限,若你没见过这个人,就算一五一十将她的五官脸型都尽量细致精确地形容,就算听者是最好的画像师,也必须不断修改确认才能画出尽可能贴近实际的容颜。
      何况还有无法勾勒的气质。

      叶澜初长什么样?
      就说一件事吧。

      后来——是叶澜初已经结婚生子以后了,你可以说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性仍然美艳不可方物,保鲜极佳没有走下坡路,或处于这个年龄和阶段,自有更年轻时无法比拟的美好风韵,但要说她处于人生的颜值巅峰,似乎也还是牵强。
      就是此时的她,有一次打车,路途比较远,出租车司机是个很能侃的中年大叔,跟她滔滔不绝地回忆了一遍自己的职业生涯。
      换成其他普通的出租车司机,职业生涯可能五句话以内也就回顾完了,但这位大叔不普通,他曾经在影视基地开过卡车运道具,别的不说,对明星是见多识广的,而且他说很多明星在片场都没什么架子,越是老牌的大腕明星还越平易近人,让签名签名,没事还跟你聊聊天,近距离接触的机会颇多。
      大叔说,其实大多数明星长得好是好看,但也就是路上能见到的俊男美女,不过也有几个明星,是路人里真见不到的,比如朱茵,“那真是老天爷派下来的,”大叔说,“天生就吃这碗饭,那双眼睛啊,你不能跟她对视超过三秒钟,不然准触电了,受不了!”
      顿了顿,大叔补了一句:“除了那几个老天爷赏饭吃的明星,就你了,姑娘,你这双眼睛也是,带电,我出片场后开出租拉了这么多年客,见过这么多人,就你一个了。”

      叶澜初这双桃花流水的眼睛,夺目到不但无法直视,还盖过她脸上其他的特点,你看到她,一眼就叫那美貌震住了,心里滚滚涌开的全是“她好美”这个印象,直到多看一段时间,与她处久了,稍微适应了,能静下心集中精力了,才能清清楚楚地看见她的鼻子,嘴,眉毛,脸型,皮肤……都长什么样,笑起来是什么形状,愁起来又是什么神气。
      原来、居然……这么浪费啊!它们明明可以不这么美的,反正都有那双妙目兜着呢,只要长得过得去就够了啊,干嘛要这么没必要地不遗余力,这么美的每一部位,分给其他人多好。
      可它们却偏偏也长得多此一举地认真,都是超乎寻常的精致上乘。

      换成后来才认识叶澜初的大学同学们来看,其他人——尤其是同性——对她的态度,就是她在诗社里遇到的那种态度就最正常不过了。因为……打个不那么恰当却很能说明问题的比方吧,乞丐是不会去嫉妒亿万富翁的,只会是要不到饭的乞丐去嫉妒要到了饭的乞丐,至于亿万富翁,那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具备可比性。
      社长说的那个加入了都是男生的冰舞社的女生,之所以会引来嫉妒和非议,就是因为她比一般女生好看,但又没好看太多,那情况和叶澜初完全不一样。

      但是对于叶澜初的中学同学们来说,因为大家都见证了她整个青春期逐渐长开的过程,心理认知上还有对她初印象的留存,在这种惯性的初印象里,她只是个比一般好看的女生还要好看一点,但并没美出本质差别的人。
      何况大家都知道她是从县里来的,而且她家乡那个县,是全地区最贫困的县,市里的孩子对这个县的人,刻板印象就是又穷又土叫人瞧不起,所以从综合条件上来说,叶澜初的出身给她减了分,将她降到只比普通漂亮女生好一点的位置。
      但对于同学们而言,当他们的世界里闯入一个从这个县出来、却从精神内在到外表条件都全面赶超自己的人,那种被打脸的落差,以及不敢相信与不能接受,再加上这个别人家的孩子使得家长的批评变成了更为刻薄的“你看人家县里来的都比你强,你连那个县出来的学生都比不上”,这统统都不是什么美好的感觉。
      对于一个带给自己不美好感受的人,再喜欢也有限,钦佩与赞赏中总免不了几分愤愤不平的嫉恨,这也是人之常情了。
      所以叶澜初的中学时代,并不见得比那个冰舞社的女生好过太多,也因此,当上大学后的她听到旁人对那个女生的议论时,心有戚戚,无法苟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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