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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 6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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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希澈还没有反应过来,韩庚已经拉开屋门走了出去,金希澈叫了一声,
“韩庚,不要!”
韩庚被日本人圈在中间,他举着枪对着自己的脑袋,淡然的对郑允浩说,
“东家,大家都是中国人,不要做亡国奴,不要做日本人的走狗。”
郑允浩低着头,说不出一句话。
韩庚又对沈昌珉说,
“放他走。”
沈昌珉微微一笑,
“韩先生,真难得这样的处境你还有勇气和我谈条件。”
“如果我死在这里,你也不好交差吧。”
“呵呵,我说了不会伤害金老板,就一定作数的,那么有劳东家带金老板下去休息吧。”
有下人从门外进来想搀扶金希澈,却被金希澈挣开,
“韩庚,你个笨蛋,你在干什么!死在一处,就死在一处多干净!”
第二天,在东北全境刊发的沈阳日报的头条新闻,就是炸毁兴和日本宪兵队的凶手被捕获,
还说协同追捕的商会会长郑允浩得到了日本军部的丰硕奖励。
沈昌珉在地下室把报纸摊在金在中面前,笑的无限得意,
“多亏了你,允浩才肯帮我这么大的忙。”
金在中完全不敢相信那些模糊的油印字体的内容,但是韩庚被捕的照片却那么清楚,他认得出那是谁家的院子,镜头里的郑允浩低着头和志得意满的沈昌珉站在一处。
“你们要把他怎么样?”
沈昌珉站起身,
“这就和二少爷没关系了,我答应过允浩,只要他找到韩庚并且交给我们,我就会放了你,不但如此,我还帮你办了良民证,有了它会少很多麻烦。”
金在中出了宪兵队,把那张写着他名字的良民证顺手撕碎,扔在路边。然后急急的去找金希澈,小四红着眼开门,告诉他,金希澈没有被放回来,那天被直接接到了军部,说是请去唱堂会了。
“他为什么还肯去!”
小四理所当然的说,
“他是肯定要去的,毕竟,韩少爷还在日本人手上,还没有死,只要有一线机会,我们爷都会尽力。他就是这样的脾气,见了人家,又摔又打,一张冷脸摆了多少年,其实呢,心里比谁都记挂。”
金在中伤感的说,
“那倒是韩庚当初不知道珍惜了。”
小四摇头,
“什么珍不珍惜,我早说了,这都是命,爷他嘴上认,心里却不服气,才闹腾了这么久。如今也没别的盼头,俩人都平安活着,比啥都强。”
可惜,金希澈的努力并没能为韩庚留住一条命,倒是为他自己在观礼台上赢得了一个位子。
因为兴和靠近沈阳,属于日本人势力核心的范围,宪兵队被炸这件事很是轰动,如今凶手到案,自然是要杀一儆百,敲山震虎。金希澈唱了那么多年才子佳人,想这些事情天真的可怕。
日本人在银子河岸边圈出很大一个围栏,挨着银子河的一侧高筑起了台子,请了兴和一线几乎所有有头脸的人物来观礼。所谓礼,就是行刑,不过这刑法更像是活祭。金在中和小四在人群最面前站着,看热闹的老百姓挤得水泄不通,很多人是从外村赶来的。
观礼台上,郑允浩和沈昌珉坐在一起,沈昌珉殷勤的包着葵花籽,白森森的堆在郑允浩手边的小碟子里,
再旁边坐着几个日本军官,金希澈坐在外侧,他脸色如常,穿着一件纯白的绸缎大褂,远远看去很是显眼。
小四抽着鼻子低声说,
“这是在给韩少爷挂孝了。”
日到正午,一辆日本军用小吉普载着韩庚到了围栏边,韩庚从东面被推进来,从西面放进了10只大狼狗,日光下那森白的獠牙也让人胆寒。韩庚穿着的仍是被捕时的衣衫,不过都已经被皮鞭抽打的不成样子,身上血痂落着血痂,鞋子也不知落到了哪里,只好赤着脚站在那儿。
有人解开了他的眼罩,也把手脚的镣铐摘了下去,韩庚才看清自己的处境,对面10只狼狗已经很兴奋,不停的吠叫着,脖子上的铁链被崩的笔直,随时都要断掉一样。韩庚环顾了一圈,看见了观礼台上的金希澈,看着他安好无恙,韩庚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突然有尖利的哨声划过,10只饥饿的狼狗便向着韩庚扑了过去,出于本能韩庚跑了几步,很快就被一只咬住了小腿,一抖,整个人摔在地上,第二只,第三只,迅速的冲了上去,人们已经完全看不见韩庚,只有一群黑色的狼狗扎成了个圈子。深红色的鲜血从狗腿之间的地上淌了出来,蜿蜿蜒蜒流了很长,直到了观礼台下才缓缓停住。
人们就安静的看着狼狗聚食,其中一只扯下了一大块骨肉,哼哼着躲到一边享用,从那空出的缝隙里,金希澈看见一大片浓稠的血迹和白花花被撕扯破碎的肠子,原来人还可以是这样的死法,他记得他爹被革命党砍头时,只有一片血,他只记得一大片血。
这一次他看的很清楚,甚至看得见断了三根手指的右手还在抽搐着,抽搐着,仿佛舍不得什么,不肯安然死去,还要受着这巨大的疼痛,抽搐着。
京城的五月天,阳光撩人,金希澈顶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从厨房出来,韩庚在后面跟着,手里提个毛巾,等金希澈在院子里坐定,他就细细帮他擦发梢上的水。金希澈在小几上撑开镜子,打开粉彩盒,便在脸上抹油。
韩庚擦干净头发,便到厨房拿了俩粘豆包出来,坐在台阶上看金希澈勾脸,越看越喜欢,包子都忘了吃,只一个劲的傻笑,金希澈得意的瞪了他一眼,嗔怪道,
“看啥啊,傻子一样!”
“看你俊呗,我就得意你这样。”
“滚你大爷的。”
“呵呵!”
“真是个傻货,骂上还笑!”
金希澈抚着胸口,却并不惧怕和悲伤,谁也没能从他的脸上读到什么,这个结局他一早就猜到了吧,韩庚也早就想的到,所以他加入地下党时,要远远的躲开金希澈,那时带着男儿壮志酬国的豪情远渡重洋,留金希澈一个人伤心。
现在想起来,那时是金希澈人生最绝望的日子,原本打算一生托付的人,忽而就没了踪影,换了谁也想不明白。可是金希澈也觉得满足了,因为也和韩庚搅和了这一辈子,无论彼此在心里怎么想放开手,两条命运早就在五月的阳光下打好了死结。
这么多年爱啊恨啊怨啊的,把金希澈的两鬓都熬出了白丝,眼角细看也有了纹路,他是老了,转眼间就老了,而韩庚呢,被时间熬成了一具残破的尸体,只能静静躺着。
“你当时怎么有胆子嫌弃我?”
“你就是心眼太小,我躲你一下就是嫌你吗?”
“你躲我干嘛!说啊,以前嫌我不给你机会,现在说嘛!”
“我只是中途取道回国,和组织接应,很快就要到日本的,按说我都不该见你那一面。你还哭得期期艾艾,真让你扑了上来,我怎么继续执行任务。”
“放屁!呵呵,你的意思是我误会你咯?”
“老委屈了。”
“别蹬鼻子上脸啊,以前有机会你都不解释,现在又肯说了?”
“我这不是怕……再不说就没机会了嘛。”
金在中上楼的时候,金希澈的身体已经凉透了,小四把他放倒在拔步床上,哭的几欲断气,金在中把酒坛子搁在桌子上,梁上挂着长长的水袖,屋子里很整洁,只有窗台边的那盆最心爱的兰花草摔在了地上。
金在中蹲在地上默默的收拾,却从泥土里滚出一颗蜡丸,用指甲划开,里面封着的是一张窄窄的字条,谁用隽秀的小楷写着,
此去只恨花开早,归来天涯不识路。
小四认了出来,呜咽着说,
“这是韩少爷留给我们少爷的。”
金在中点点头,
“这一去便不必再有恼恨,应不会再有归途,从此故人作伴,携手芳丛,未尝不是好事,总比在这个乱世忍气吞声,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强。”
小四回想起金希澈在日本人过堂会,受的那些非人的羞辱和折磨,仍然经不住浑身发抖。
金在中和小四准备潦草的埋葬金希澈,崔始源却回来了,他穿着大褂,风尘仆仆,形容憔悴。没有人开口和他解释,他似乎知道了一切,他只是摸着棺材盖,却无力再看一眼,他说,
“不能看,看了就舍不得。”
崔始源还说,希澈不应该埋在东北,这不是他的家,他不属于这里,这里给了他太多的伤痛,所以他带他的骨灰回了北京,回到了那个幻生梦死,纸醉金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