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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出门逛街不要随便乱捡东西 ...

  •   西索和伊路米走后,我彻底过上了悠哉游哉的咸鱼生活。
      市中心和别墅有一段距离,用跑的话大概十五分钟能到,我不会开车,骑车也还不如直接跑来得方便,反正也不用很久,所以我都直接选择徒步出行,偶尔运气好的时候会悄悄搭个门口路过的顺风车。
      前几天去买东西的时候刷了一下银行卡,才发现西索给我存进去的钱真的不是什么小数目,保守估计我要是省着点花,靠这些钱过个五六年都没什么问题。
      这个世界的科技相比我之前那里要落后一些,很多电子设备都没有生产,但是基本的电视、电脑、手机也还是一应俱全。
      其实关于为什么会留意到电器这方面问题……是因为我想买两个扫地机器人,楼上一个楼下一个,这样就省得以后自己收拾那么费劲了,但是实在是没有的东西,强求也得不到,最后只能退而求其次买了一个吸尘器。
      新发现是这个世界不存在的概念用能力也没办法实现。
      其实我真的蛮讨厌做家务的,不出意外买回去以后也不会用,肯定能用能力解决的就用能力解决了。
      就这样开始了一个人轻松愉快的日常生活,我开始变得特别喜欢往市中心跑,去逛街,去买衣服,买零食,买生活用品,浴室的柜子上塞满了各种气味的沐浴露,我也不节制,想要什么就买什么,不想要的也会买。
      看起来还蛮幸福的吧?
      本来还想着要省点钱的,可是最近发现我好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购物欲望,似乎只有在买东西的时候能缓解一下心里没由来的焦虑。我总觉得像是缺了什么,像是填不满一样。即使心里已经接受了西索和伊路米离开的事实,可是说到底自己还是没办法这么快就适应吧。毕竟我们已经在一起生活将近两个月了。
      不过也只是不适应这种程度而已,买买东西分散一下精力就能解决。
      不会难过,也不会过于想念,像湖中沉沙,偶尔因为外界影响才会泛起一阵涟漪,但很快就又归于平静。
      只是偶尔会觉得空落落的……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嘛,一个人,果然还是会有些寂寞吧。
      在书店阿姨赞许的目光中,我买了一本厚厚的词典、两本小学生教材,还有成套的《斯巴达勇者》,准备学习认字。本来以为会是什么难得不像话的大工程,但是经过我一番钻研,这个世界的文字意外地要比想象中的好学很多。因为我本身就掌握着这个世界的语言系统,交流无障碍,所以识字对我来说也仅仅就是识字而已,并非学习新的语种那么困难。这个世界的文字乍一看乱七八糟,又是圈又是点的,但是参透之后发现,其实每一个发音都只对应一个固定的文字,不存在中文这种同音字的情况,也不存在像多音字的情况,而且字数还特别少,结合小学生教材识字那一段内容,我用了三天时间就把所有发音对应的字差不多都背下来了。一共也就一百多个,还有很多读音的字是基于其他文字的变形,真的没什么难度。
      说实话我自己也没想到这个世界的文字这么好学。
      学会认字之后,除了每天逛街,还有不落下的念力和体能训练之外,我也开始会在睡觉之前抽出一点时间读小说,让自己习惯阅读。仅仅背下来文字也不代表就能流畅运用,有些时候猛地一看这些字还是会脑袋发懵,只能多读多记忆。

      不知不觉已经到九月了。
      自己一个人生活了大半个月,也没找到什么新的目标,也没什么新的发现和感想,唯一能感觉到的变化是自己较之前能更好地适应这个社会了,应该是最近在市中心跑得比较多的缘故。我买了一台电视,也没什么可看的节目,但是哪怕是新闻放着都好,这样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屋子里就不至于显得那么安静。
      毕竟自己一个人住在郊区那么空旷的大房子里,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最近天气凉了很多,制服也换成了卫衣和长裤。我对JK制服其实服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只不过高中学校的夏季校服是衬衫加半裙,伊路米就照着这个样子给我买了很多套回来。
      下午找到了一家很有趣的店。
      里边卖的都是一些手工做的小装饰之类的,每一种都很可爱,进去就移不开步了那种。
      犹豫什么?买!
      从蘸水笔到彩色墨水、从风铃到挂饰,只有他卖不到的,没有我不想买的,想了想伊路米家反正也空荡荡的,买点东西回去装饰一下说不定会更有氛围。
      在众多商品中,最让我眼前一亮的是一只稻草编成的红色小狐狸,颇有几分西索的神态。
      就这样散漫地在一个大商场里晃了一下午,傍晚时分,外面开始下雨。
      可能是因为我所处城市的地理位置原因,导致这里的气候相对也比较干燥,明明是处在盛夏,可从我来到这里到现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也只下过为数不多的几场雨。
      一开始是天色的变化。
      夕阳被阴沉的天空吞噬,大块的墨蓝色的乌云厚厚压了下来,紧接着是雨滴落上玻璃窗、落上房檐的声音,从一点点淅淅沥沥的前奏,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热烈,直到整座城市都一齐奏鸣,大雨磅礴,这是世界奉上的一曲盛大的交响乐。
      因为过于优美,所以整座城市都屏息凝神。
      我最喜欢下雨天了。
      用一个大大的塑料袋装好买回来的东西,我哼着歌脚步轻快地跃入雨中,感受无色的冰凉雨水拍打过每一寸肌肤的洗涤,有些还没彻底痊愈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我知道即使自己很享受这种感觉,可还是不能在这里过多停留了。
      打着伞,我一个人在沉寂的城市中奔跑,路上被踩过的积水溅起的水花宛如一片片雨水凝成的睡莲。周围的景色迅速后退,路上几乎没有行人,我有些放空地看着周围青灰色的水泥墙面。
      突然,视野之中闪过一团金黄色的影子,我猛地刹住脚步,但还是滑出去很远才停下。
      刚刚那是什么?金毛狗?
      我疑惑地小跳几步退了回去,一道闪电撕裂天空,随之而来的是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雨越下越大,伞在这时候几乎已经形同虚设,衣服被淋透之后变得很重,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大雨让视线都变得模糊,我看到沿路的那个小巷子边上,蜷缩着一个金发少年。
      在看到他的瞬间,我心里“咯噔”一声腾起一阵不祥的预感,我快步走到他面前,一把拉起他的胳膊。
      感受到外力的拉扯,那个少年像脱力般随着我的动作向前倒下。他呆滞地抬头看了我一眼,那双眼睛浑浊无光,神情木讷,像是一只断了线的提线玩偶。
      我记得他,这个孩子是那时候给我递水的男孩。
      没想到时隔两个月多,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和他再次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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