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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周目的修罗场 ...

  •   雷德·佛斯号停靠在了尔戈尼金岛。

      这是一个十分美丽的海岛。碧蓝无波的海温柔地怀抱它,岛上星罗棋布地散着一排排彩色的房子,靠街的窗台上盛放的鲜花在清风里舞蹈,老旧的墙壁爬满爬山虎和牵牛花,过路的海鸥于澄明天空鸣叫。伴着古老钟楼的声声钟鸣,孩童的欢笑与歌女的歌声从深深的巷子里飘出,满城的热闹透着安然的宁静。

      晚上海贼团四散着自由活动,同伴们三五成群地结伴去寻欢作乐,香克斯、贝克曼他们这些干部就在我们所住旅馆的楼下酒吧喝酒。我按加布的嘱咐换上那身简单改装过的高开叉黑色鱼尾长裙,仍是不太确定地问:“加布,确定这样可以吗?”

      这么穿总有种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似的违和感,去照镜子,里面那个人几乎陌生得我不认识。这是头一回很认真地打扮了自己,白色长发高高挽起露出修长的脖颈,脸颊扫出两片淡淡的飘红,眼角晕开一点胭脂,嘴唇涂了泛着光的唇膏,润得要滴水一般。

      衣裙的领口很低,一大片雪白的肌肤和胸脯暴露在凉凉的空气里——确实是从没试过的风格。自己先不好意思起来,手脚都不知道哪里放。

      “奈奈生,放心吧,我比你了解男人,你今天一定可以拿下副船长。事成之后,记得请我吃饭!”

      “好,要能成功就请你吃饭,不能成功就请你吃我做的饭。”我答应着。加布一抽嘴角,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真的不至于……”

      他把我推出房门,怀着高涨的热情对我比了个加油的姿势,随后功成身退,隐居幕后,消失在转角。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竟有些不舍,好像突然变成了孤军奋战的一个人。

      这没什么,我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我安慰自己。深吸一口气,迈着平稳的步伐,以一种奔赴刑场的悲壮心情往楼梯口走。

      我的房间在这一层的最里面,房间外有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上每隔一段就开着一扇木窗,明亮的月光从窗户口漏进来,在走廊地板上铺上一层淡淡的光华。踩在月光上慢慢走,夜风轻拂面颊,脑子里回忆着当初读过的《恋爱达人》里都讲了些什么恋爱技巧——这叫临阵磨木仓,不利也光。

      迎面走来一个男人,心里紧张着,既没注意到他长什么样,也没注意到他说了什么,只在他要动手动脚时清醒过来,气鼓鼓地一脚把他从窗户那里踹下去,怒道:“正紧张着,捣什么乱!没见过女人吗?”

      把掀到大腿的开叉裙摆放回去,扭头看到亚尔维斯站在一旁,恢复一张温柔宁静的脸,淡淡微笑着问他:“不是出去玩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亚尔维斯呆呆地望着我,不晓得有没有听到问话,那表情好像老旧默片里的搞笑角色一样,一言不发,只知道傻傻地看人,老半天,居然流出鼻血来。

      我又着急又好笑,拿出手帕塞到他手里,高声提醒:“快,流鼻血啦!”

      拍拍他脸颊,亚尔维斯从呆愣中回神,红着脸拿手帕捂鼻子。知道他羞窘,还是被这有点可爱的样子逗得笑出来。他脸上更红了,结结巴巴地没头没尾地对我说一句“奈奈生再见!”,然后小步跑开去。

      ——嚯,看把孩子吓成什么样了。

      有了这个小插曲,心里轻松不少。丢掉那些包袱,我欢快地跑下楼。

      下了旅馆的楼梯,再过一个小院子就是酒吧的后门。院子里一棵果实累累的苹果树憨态可掬地对月摇摆,月影横斜,一条小径在疏淡的花丛草丛里蜿蜒。

      穿着长裙也没限制我的行动,想来成熟、妩媚这些词是永也与我无缘,只能在穿上虚假的外衣时勉强短暂造访一下。要拿这个去骗贝克曼,倒让我有些可怜他,只是任务在身,情非得已。谁叫他偏爱成熟妩媚这一款,不是为难人嘛?

      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小院子,还没进酒吧,看到贝克曼倚在外墙上抽烟,朦胧月色下烟雾腾腾地熏上去,他微垂的眸子慢慢抬起。

      “贝克曼——!”我欢快地朝他飞扑过去。忽地想到自己现在的人设,又像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似地慢慢停下,悠悠地迈着步子走到他面前。按加布提前教好的动作做作地一撩头发,飞去一个媚眼,腻声说:“夜色正美,要一起喝一杯吗?”

      贝克曼吐出一圈烟雾,目光沉沉地看着我,欲言又止。

      头顶好像飞过了一群乌鸦,隐约听到“呀——呀——”的声响不留情面地落下来。我尴尬地握拳咳了下,问他:“是不是有点恶心?”

      他沉吟着,反问:“可以说实话吗?”

      “那还是不要了。”

      贝克曼低低一笑,问:“这衣服是谁给你买的?大概是被骗了不少钱。”

      “……我自己!”要坚决保护友军同志!

      “应该是加布力尔。”

      ……对不起,加布,不是我不尽力,是敌人太过强大!

      “你怎么知道?”他的脑子里到底是个什么构造啊?

      贝克曼没有回答问题,而是说:“想要新衣服的话等到了下个岛我给你买更好的——先把这件换下来,怎么样?”他看了眼我身上的长裙,又淡淡地把目光移开。

      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胸口更凉了。

      “这件衣服我穿着不好看吗?”难道整天同加布玩在一起近墨者黑,我的审美也变得奇怪了?我还觉得这身打扮挺好看的。至少没少让我费心呢。

      “……好看。”贝克曼慢慢说,目光却并没有看我。

      “那为什么要换?这不是你喜欢的风格吗?”把自己凑到他眼前非要他好好看看,不饶人地眨着眼睛盯住他问:“你不喜欢吗?”

      他躲不开,只好深深地望着我,目光闪动,澎湃着,却又压抑而克制。两条胳膊慢慢抬起来——像要拥抱我一般。

      我紧张地心脏砰砰跳,以为这个怎么啃都啃不动的冰山终于要来就我了,心里给加布点上一排赞,要请他吃什么都想好了。贝克曼却扶住我的肩膀,带着我转过身,推着往前走,哑着嗓音说:“回去换一件吧,我给你买更好看的——”

      等等!这是什么反应?好歹看在我努力准备了这么久,忍着羞耻跑来勾引的份上给句正常人想听的话吧!该死的好感度条,给我往上跳啊——!

      贝克曼一路跟着我回到房间,要关门离开的时候我一把压住门框,越想越觉得受不了这委屈,几乎恨不得扑上去摇他。“贝克曼,我问你——”

      “你喜欢我吗?”慢慢地问。

      月色照窗棂,他背光站着。那双黑夜的瞳孔亮得灼人。

      等了很久很久,他才轻声开口。避开我的问题,只是说:“早点睡——”

      每一次都是这样,好不容易觉得近了,他就要躲开。永远冷静理智,绝不跟着感情走。不相信他此时对我仍旧没有感情,难道是因为香克斯才避开我吗?那又凭什么,难道比起香克斯,我就一定要是被放弃的那个?况且叫他喜欢我又不会要了谁的命。

      心底一个声音一直在说:放弃吧,他非要如此,又何必强求?一次次被推开,还一次次飞蛾扑火地投上去。已经做得足够,是他不要这份感情,是他非要理智地活下去,是他要永不脱轨。不要强求了!

      心沉沉地往下落,盯住他只说一个“好。”他竟真的转身要离开,看着那个安静的背影,咬牙跺脚道:“就算只有三分钟,我非要强求一次!”在他身上灌了那么多的感情进去,傻子才要空手而归。

      在电光火石间弯弓搭箭,无偏差的金头神箭咻地没进贝克曼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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