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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阿琅的靠山【捉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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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裕检查完琴房中的所有乐器,仍没等到家汇打理好的消息,他走进衣帽间,就见自己的三弟正窝在衣服堆里唉声叹息。
家裕催促道:“你还不快点,爸爸回头免不了又要骂你。”
“大哥,没有合适的衣裳。”
“哪里没有?这些可都是你陈哥亲手设计的衣裳,外面的人想买都排不上号,你竟然还嫌弃?”
家汇向他说出自己的烦恼,他正处于男孩与男人之间,要穿得太过成熟,会让同龄人产生距离感,可让再打个幼稚的蝴蝶结领带,他也是一千个不乐意的。
家裕放眼望去,略一思索,“也不是没有,是你一根筋。”
家汇打起精神,“那你帮我挑件,大哥的眼光一定比我的好。”
他这话,说得叫家裕心下开怀。
他是个受过艺术熏陶的人,少时便读马洛、格林学管弦乐,大学选的是剑桥美术系,硕士又修的人文哲学,一旦得空,就会飞往全世界看歌剧、时装,自认与那些浑身铜臭味的富二代不同。
他上到色彩搭配,小到生活中的每一处细节,都要求极高,是个极其优雅且富有诗意般的人物。
噙着笑走到第四排衬衣前,家裕替他选了件法式荷叶边的中领衬衫,搭卡其色的背带裤,领带不必中规中矩,蝴蝶结是世界上最土的发明,他看不起,用边上那条暗红色的爱马仕丝巾,鞋子,自然要穿芬兰产的圆头黑皮鞋。
家汇逐一穿上身,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转了个圈,他现在散发着这个年纪该有的气息,却也仍旧着装得体,竖起拇指夸赞道:“大哥不愧是大哥,将我的烦恼一下子就解决了。”
“平时没事多看看画报。”家裕抬手看表,“走吧,宴会晚上八点开始,再拖就要迟到了。”
家汇嘴上应着,不忘拿手机和柳静姝留言,他要出门,有徐盛年在场,他不好带着手机,提前祝她晚饭吃得香,睡觉……可以做梦,但只能有他一个人(拥抱)。
柳静姝看到消息后,脸上没过多表情,耳根却红了。
她没回复他,回了,就算是变相答应了他的要求。
家汇小跑下楼,家裕已不在,他看到阿琅,匆忙上前交待,“妹妹你在家别害怕,哥哥要出门一趟,很快就会回来。”
阿琅摘下耳机,“家汇哥哥去哪?”
“杭州,想要什么?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
“没有。”阿琅邀功似地说:“哥哥,我会说刘奶奶不是牛奶奶了。”
“真棒!”家汇露齿笑完,定定地看着她那两颗像黑葡萄似地眼珠子,认真地说:“阿琅,等你的衣裳做好了,下次我一定带你去玩,你比那些女孩子都漂亮。”
“嗯。”
家裕在车上像是等了三个春,眼见家汇慢悠悠地走近,他气得叫司机往前开了十米。
家汇只得加快速度跟上去,“大哥,急什么?我不迟到也会被爸爸骂,不是数落我学习成绩不佳,就是厌烦我睡懒觉打架。”
“那你还不改?”家裕搞不懂他,“爸爸是我们家的顶梁柱,你不能气他,你气死他,就要轮到我来当这个家。”
想到这里,家裕浑身难受,指尖很快泛起了红疹,他开窗想转移注意力,红疹很快蔓延到了手臂,他绝望地闭上眼睛,“家汇,快,替我往死里掐。”
家汇被这一幕给吓到了,这大哥的病似乎越来越严重了。
他捏住他的皮肉,用力扯拽,“大哥,好点了么?”
家裕忍得额头上全是汗,“不行,还是痒得要命。”
家汇给他死劲地抓,家裕连头皮都开始发作,没有手,他倒在椅背上蹭了两下,颤声祈求道:“家汇,你二哥家珣是不准备回来了,算大哥求你,爸爸退下来你替我顶上去。”
家汇是家里唯一知道他患病的人,为了缓解他的症状,只得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态敷衍地点了点头,“我那个尽量吧……”
他实际上,很想劝劝这位大哥,讨厌俗气,那就克服嘛,钱其实不是那么恶心的东西。
没有钱,哪有大房大车和高定绸缎?更不会有苏富比的珍藏物品任他随意挑选。
家裕得了他的准信,身上起的红疹消失地比吃了特效药还要快。
他用手帕巾擦掉汗水,像个没事人一样,拿起了书架上的《圣经》,放在胸口吟诵道:“金钱是万恶之源,我切切要远离它。”
家汇摸了把鼻子,打消了刚才冒出来的那点念头,大哥十八岁那年,就由心理疾病引起了急性过敏,家庭医生上门开了药,后来红疹就退了,爸爸妈妈理所当然觉得是海鲜所致。
后来他发现并非如此,每当徐盛年有意将大哥当作接班人来培养时,他就会躲在书房急得抠地板。
高中时期说是为了追求创作自由,逃到了温哥华,大学躲在美国,硕士又挪至英国,现仍在爱丁堡大学读博,读完一个,还准备再来一个,就为了永远待在他的理想国。
前面的司机,将后面的谈话声悉数听到耳中,微微转动方向盘,往沪杭高速走了上去。
——
家汇出门,陈伯立即知会了徐家的女主人,方毓女士。
徐盛年昨天将阿琅带回来,还存了另一副心思,他的夫人方毓,因早年目睹自己的儿子在胎胞中吞噬了自己的女儿,已变得愈发不理世事。
她平日不仅对家汇,连带着对他,都透着一股恨,就怪他,没有让她打掉家汇这个杀女仇人。
为了补偿,阿琅,这个只比家汇小三天的女孩,模样乖巧可爱,应该是能弥补那场永世遗憾。
白色的埃尔法驶进徐家大宅,方毓女士昨晚就回了上海,因不想看见家汇,住在黄浦江的那栋老式洋式中,她和徐盛年一样,都是在香港出生,爸爸妈妈是老上海人,家中彼此相当,从未穷过吃穿。
五十多岁的人,精气神不佳,有骨相撑着皮相,又配一身丝丝不易的宝蓝色云锦旗袍,隔远看,就知道是个端庄贵气的妇人。
陈伯带着老张过来运行李,梅婶给她撑伞。
“那孩子叫容琅,对吧?”
梅婶应声,“家汇常叫她阿琅。”
方毓女士脸色一沉,她讨厌家汇,他一放假,她便外出度假,免得越看越烦。
她多么想拥有一个女儿,老天仿佛在和她作对,让她在B超时,亲眼目睹了女儿被儿子吃光的场景……
“一只山羊咩咩咩,两只松鼠咬松子,三只小鹿迷了路。”阿琅跟着电视上的小狮子念起来,叫方毓看过去,心脏刹时间被击中了般。
这种画面在她脑海中浮现过太多遍,要是她的女儿还在世,她也会这般牙牙学语,做她的乖囡囡。
阿琅眼角扫到来人,她摘下耳机,懵懂地眨了眨巴眼。
“阿琅。”方毓半蹲下身,将她扶起来一寸一寸地打量,“好孩子,你愿意不愿意当我们徐家的四姑娘?”
阿琅摇头,“不行的,我、我和家珣哥哥有婚约,乱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