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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告白(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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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夕一手拿着火红的19朵玫瑰,一手握着戒指盒,她等得久了,等得累了,就顺势蹲下,她不敢坐,地上全是泥泞的坑,还有一些单薄长着的杂草。
小巷里点起昏黄的灯光,耳边是水沟咚咚流水声,流水声里还夹杂得有几声蛙鸣和蛐蛐一类的小虫叫声,这样的声音一直伴着宋夕,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脚步声打碎了周围的静谧。
是沈旨和小心心回来了吧?
宋夕赶紧站起来,起得过猛,又是一阵眩晕,她一手扶墙,一手拿着花和戒指,缓了好一会儿。
“宋夕夕?”
沈言心先看到了她,宋夕赶紧把花往背后一藏,若无其事地跟他们打招呼,沈旨在后面站着。
两个人说了几句,沈言心看到宋夕藏在背后的玫瑰花,虽然心里讶异,但还是找了个借口溜走,把主场留给了自家哥哥和朋友。
见妹妹回家了,沈旨觉得自己再没有什么理由留在这里,他看也不看宋夕:“我先回去了。”
“沈旨,你等等,我有话跟你说。”
人家话都还没说完,沈旨却抢着否认她:“如果你是要问课上为什么叫出你名字那事,我的答案依然没变,我就是想看你出丑。”
宋夕呆了一呆,然后回答他:“没有,我不是要跟你说这个。”
他松了口气:“那是什么?”
“我喜欢你,很喜欢喜欢你的那种!”
他松的那口气,却因为她突如其来的这一句告白,重新变得紧张起来,他的眼睛,他的喉咙,他的躯干,甚至连他的脚趾都僵硬起来,他听见一个声音——“我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这个声音,很近很近,仿佛就是他身体里传出来的,但是他清醒地认识到,这不会是他能说出的话。
他如梦初醒,轻启唇瓣,用那一双有着最鲜活生命力颜色的唇瓣却说着最无情的话:“我不喜欢你,到底还要说多少次?我不喜欢你,我不喜欢你。”
宋夕的手心捏紧:“那你到底不喜欢我哪点嘛?你说出来,我一定会改的!”
“改?你能改得了什么?你是马奇集团独女这个事实改得了吗?你姓宋改得了吗?天上星星的璀璨你改得了吗?你什么都改不了!只要你是宋夕,我是沈旨,我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你,就算全天下的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喜欢你,我这样说,你满意了吗?每次都要听你说喜欢我,你知不知道,你很烦?!”
宋夕愣了,她再也不能笑出如星光般璀璨的笑容了,她嗫嚅着唇,潜意识地把藏在背后的花和戒指送到他面前。
火红到深沉的玫瑰花,精美的包装纸包了一层又一层,中间还有独支的尤加利叶点缀,热烈到极点却又小心翼翼卑微的爱,像极了他不为人知的内心深处。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喜欢我说喜欢你,那我以后不说了,好不好?你把花和戒指收下,好不好?”
沈旨听了这话,嘴角扬起冷冽的弧度,宋夕从他的这个笑里看到了希望,她的嘴角眼看着要重新扬起来了,谁知——
他冷笑到一半,手臂无情地一挥,她手里的花和戒指盒飞了出去,在黑夜中划出无声的弧度,最后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在宋夕的心上留下了一声闷响。
“你到底有没有自尊心?!我说得还不够明白吗?我不喜欢你这个人,只要你是宋夕,我就不喜欢,不是你说喜欢还是不说喜欢的问题!”
“沈旨,不要走!”
一见着沈旨往前迈了步子,她不管不顾地就上前抱住他的腰。
“宋夕,你放开!”
这是第一次,他们两人这么亲密无间,他的后背全是她柔软的暖意,他僵直着全身,不敢轻举妄动,也不敢伸手拉开她。
宋夕蹭着他的后背,越抱越紧,怎么都不松手:“我不放!我不放!”
沈旨红着耳根,虚张声势警告:“你再这样,我要动粗了。”
“你不会的,你不是那种人,我相信你!”
一说相信,他的心里就咯噔一声,她对他就这么信任吗?
似乎是想故意摧毁她对他的信任,他低头去掰腰间的那两只纤细的手,却被她反抓住他的手,他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听到她的惊呼声:“牵手了,沈旨,我牵到你的手了,哇哇哇!”
听到她说这样的话,他才感受到刚刚被忽视的手心里的柔软和暖意,他只觉得好像有什么卡住了他的喉咙,他怎么都呼吸不上来。
宋夕仍旧是背后抱着他,手紧紧抓着他的不放,抓了一会儿,自顾自地又在那说:“你的手和我想象中的触感不太一样诶,我以为你的手会很冰冷,就像秋天的霜,冬天的雪,春天的倒春寒,没想到,热热的,暖暖的,就像烧红的铁,随时都会把人融化掉。”
他又是呼吸一滞。
宋夕没得到他的答复,她又自顾自地问他:“沈旨,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呀?”
她都想好了,他要是能给她一个正当理由,她就真的离他远远的,不再来打扰他,不再让他困扰了。
沈旨沉吸一口气,他终于觉得心脏又正常跳动起来,全身血脉又正常运作起来了,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用极为平静的语气问她:“那你呢,你又为什么会喜欢我?”
“因为你长得好看,你信吗?”感受到她抱着那个人的挣扎,她才赶紧解释,“我骗你的,我从小到大见过的人很多,还有好多好看的明星,你虽然长得好看,但你却不是我见过最好看的,所以我并不是因为你长得好看而喜欢你的,而是因为......”
沈旨的名声并不好,其他同学总是说他,说他虚荣,说他仗着自己成绩好看不起人,说他情商低不合群,说他这不好那不好,可是宋夕看到的却不是这样子。
他成绩好,没错,但他一直在努力学习,每天早上第一个来的人是他,每天最晚走的人也是他。
他不给人讲题,有这回事,但并不是因为瞧不起人才不讲,他只是不想浪费时间给那些动机不纯的人。如果是真正想学习,或者认真在听他讲的人,他一定倾囊相授,她就亲眼目睹过好几次他给人讲题的耐心专注模样。
他不合群也是事实,但绝对不是情商低,而是因为没有时间,他上课要听讲,下课要刷题,周末要做兼职,他老是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哪有时间去在意合不合群?
但是说他情商低,她一百万个不同意,他做兼职的地方,最受顾客欢迎的就是他,能得到最多小费的也是他,被评为最迷人微笑的也是他。
宋夕最佩服他的一点,那就是不论他去做什么,总会做到最好,总会成为人们眼中最能干的那个人,虽然他次次考试总分加起来都是排名第七,但宋夕还是觉得他刻意隐藏了实力。
话说回来,她为什么会喜欢他呢?难道仅仅是因为她发现了别人所没有发现的吗?
当然不是,其实是在有一天,她和小心心从学校便利店出来,恰好看见沈旨蹲在地上逗弄便利店老板的猫咪。
那只猫咪,有着浅灰色的毛皮,在太阳光的照耀下,竟奇异地变成了温暖纯净的白,它慵懒地在地上伸懒腰,朝沈旨露出了它白白的肚皮。
沈旨一边看着书,一边伸出修长的手指挠它的肚皮。
猫咪舒服地眯紧了眼,不时还溢出两句喵呜喟叹声。
沈旨的目光和注意力虽然放在书上,但他的眉眼却舒展开,唇角也略微上扬,在温暖的阳光倾斜下,他显得是那般的圣洁与美好。
这是宋夕第一次看见他没有皱着眉头,第一次看见他眉间的忧郁被拂去,第一次看见他舒扬的笑……那一刻,她被眼前的景,被眼前的笑震撼到了。
第一次她有了冲动,想为他守护住那份轻松愉悦,想守住他的那份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