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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和她恋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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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小书店很安静,只有寥寥几位客人。
林渝坐在书店角落一张浅灰色调的矮脚沙发上边,手里捧着本《西方哲学简史》。
边上的手机响起信息提示音,她放下书,捞起手机看了眼。陆京霓发来消息。
【霓霓:好的嫂子!等我!我很快!】
“……”
忽然被对方称作“嫂子”,林渝有点不适应。
倒不是不喜欢这个称谓,只是她觉得有点太快了。
她和陆京宥刚在一起,八字还没一撇呢,很多事情还没准头,两个人性格到底合不合,八字配不配,感情会怎么样都还是未知数,万一没几天她就和他分开了,这声嫂子她真有点当不起。
但她心里还是美美的,像是得到了某种认可。
她想了会儿,回复。
【小鱼鱼:霓霓,现在不用叫我嫂子,我和你大哥刚刚在一起,很多事情现在说不准的。】
【霓霓:那又怎样?没事的嫂子,虽然我们年纪只差半岁,但你是我大哥的女朋友,我叫你嫂子应该的,总不能叫你名字,那很没礼貌哎。】
【小鱼鱼:好吧^-^】
约莫过了半个钟。
【霓霓:嫂子我到门口了!】
林渝赶紧夹着书起身走到门口。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感觉陆京霓在看见她的第一眼,表情有一点微妙的古怪,从好奇兴奋,到一丝丝失望,还有一点无奈。
她一眼就看出陆京霓身上的东西都是高奢,虽然款式都很低调,但她自幼浸淫在富贵名利场,这些东西对她而言并不奢侈,她的衣帽间早被这些东西堆满。
她一眼就认出,陆京霓手里那只手包是今年香家的春夏新品,不管是耳钻,鞋子,手上的配饰,陆京霓浑身上下没有一件是普通货色。
那就是说明,陆京宥家里条件很好啦。
林渝想到这儿,心里稍微有点放心,那就说明男友不是杀猪盘操盘手啦。
二人简单寒暄了两句,林渝看时间不早,举了举手里的书:“霓霓,我先去结账。”
陆京霓笑着点点头,等林渝转身往收银台去了,她立马掏出手机轰炸自己大哥,而且她一激动,发的是语音。
对面的陆京宥其实刚下飞机。
【霓霓:大佬,你搞緊咩呀?你女朋友點解係嗰個人啊?】
(大哥,你在搞什么,你女朋友怎么是那个人)
才过去半分钟,对面男人就有了回信。
陆京霓瞪着手机差点傻眼。
要知道在过去她给大哥发消息,那是有可能好几个小时都不带理她的,就是打他电话,也经常关机,要么就是不接。
她知道大哥工作很忙,平时开会更是直接进入关机状态,就算他手机不关机,接电话的概率也不大,除非是晚上他下班了才有时间接私人电话,所以她经常给大哥发消息都不怎么抱希望他会回。
过去四年大哥一直都在纽约的公司坐镇,她单纯就是想和大哥联络联络感情才发消息给他。
她本以为这条信息会石沉大海,没想到回那么快,真是匪夷所思。
回的也是语音。
【陆京宥:點解呀,佢人唔係好咩?你話佢係美女呀】
(怎么,她人难道不好么,你说的她是美女)
【霓霓:佢係美女你就同佢拍拖啊?佢係冒牌貨!】
(她是美女你就跟她谈恋爱啊?她是冒牌货)
【陆京宥:因為係冒牌貨,我才同佢講戀愛。】
(因为是冒牌货,所以我才跟她谈恋爱)
【霓霓:所以大佬你真正嘅目的係唔想接受聯姻呀?】
(所以大哥你真实目的是不想接受联姻吗)
【陆京宥:我要瞞住身份,你喺佢面前唔好着名牌。】
(我要隐瞒身份,你在她面前别穿名牌)
【霓霓:好嘅大佬,我會搞掂。】
(好的大哥,我能搞定)
刚发完这条语音,背后被谁轻轻拍了一下,陆京霓吓得手机都差点飞了,她定了定神,转过身,脸上扬起标准的很淑女的微笑:“……嫂子,你结完账啦?”
林渝点点头,将已经拆掉塑封的书收进自己的手提袋里。
二人步出书店。
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各种话题漫步在环境宁静雅致的半山区域的街道上,林渝忽然问起陆京霓家里人怎么样之类的话。
陆京霓已经得知她大哥到底想做什么,她有点同情地看了眼面前的“假嫂子”,打着马虎眼说:“我家……做生意的,行情好的时候收入还不错,但也不是每年都行情好,去年我爸就亏了三百来万,唉,嫂子,你别看我一身名牌,其实只有这只包包是男友送我的,其他的都是一个有钱小姐妹借我的,我家其实说好不好说差不差,然后我家里还有两个哥哥,我大哥是老大,另外两个哥哥一个在华尔街工作,一个是画家,听起来好像很不错吧?其实金融你懂的,我二哥就是个拉皮条的,我三哥就是个穷鬼画家,画的东西根本没人买的!我家这条件,嫂子,你不会因为这些嫌弃我大哥的对吧?”
林渝并不晓得眼前的陆京霓是港城豪门陆家的大小姐,她信以为真。
她想了想,只好说:“额……没关系,你大哥长得好看,身材也好,我不嫌弃他家庭条件一般般的,除非真的很穷。那你大哥是做什么工作的啊?”
陆京霓:“额……具体我也不大清楚,就是在一家还不错的公司里边工作,算是个小领导吧,年薪……”
她想了想,伸出一只手。
林渝猜道:“五百万吗?那很不错了!应该可以勉强够我花……额不是,我是说,你大哥很厉害,养家能力不错的。”
“……?”
陆京霓差点想笑,其实她想说的是五十万,在港岛,收入其实不算高。
虽然其实,她大哥现在在集团每年能拿的薪资就有九位数,除去这份收入,大哥名下的股权分布超级广泛,遍布海内外各个知名企业,除去股权还有各种大大小小的投资,每年产生的利润加起来吓死人简直可以以秒计,这些个人资产交给专业的经理人团队负责打理,就连大哥自己都不清楚他庞大的资产已经膨胀到了什么地步。
但现在是装穷嘛,怎么能说那么多。
她小心翼翼干笑了声,解释:“不是的嫂子,我大哥只是个普通上班族,一年薪资其实……只有五十万。”
“……啊?这么少么?”
“……?”
陆京霓看着眼前有点天真的假嫂子,差点气笑了。
老实说她是有点哥控基因在身上的,虽然平时她在大哥面前总是各种故意调皮气他,但要是外人敢说大哥一句不好,她是真会骂人的。
不过现在她的任务是帮助大哥立住穷鬼人设,还是忍忍吧。
她猜测大哥可能是想跟林家的假千金恋爱,等到了两家真正联姻的时候,就跟林渝公布关系。
林家养了那么久的女儿,不可能一点感情也没有,到时候可能真就答应这门婚事,等林家一松口让林渝出来联姻,她大哥再顺势和林渝分手,这样两家就不能够再联姻了,毕竟哪有先后和两个女儿谈婚论嫁的,传出去也不好听,到时候这门婚事就会彻底作废。
虽然对林渝有点不公平,但没办法,就让她和大哥做回坏人吧。
这招其实蛮损的。
但她大哥有洁癖,而且又不是真的喜欢林渝,应该不会和林渝上床做点什么吧……
陆京霓忽然有点内疚,所以一时间有点不知道怎么继续骗人了。
幸好陆家和港媒的关系不错,家族设立的慈善基金会也做过不少公益,陆家不管是集团形象还是家族成员的个人对外形象都很不错,为了保护隐私,家族里她这一辈的成员几乎没怎么在媒体面前出过镜,只偶尔会被拍到一些模糊的照片,所以她和三个哥哥一直没在社交网媒露过正脸,走在大街上也没人认得出来他们几个,要不然这个有点损的计划就没法儿实施了。
“其实那个,虽然大哥赚得有点少,但万一他以后升职了呢?说不定他做了大领导,赚得就多了。”
林渝打开手机看了眼屏保。她之前趁着陆京宥不注意,偷拍了一张他侧面照。
遭了,这男的怎么越看越帅。
侧脸都这么好看!
算了,先……不跟他提分手。
二人站在林荫道上边沉默了一阵。
林渝先打破沉默。
“我们去中环逛逛吧?”
去寸土寸金的中环还能干什么,当然是扫货。
陆京霓平日里虽然经常扫货,但这些对她是家常便饭,她其实也没有那么热衷这件事,只是没事干就去逛店,看见喜欢的就买,她有选择困难症,扫货时经常all in,这么多家店的货品加起来,最后通常只能让人包起来一起送到家里。
本来她想答应的,但忽然她想起来大哥的贫穷人设,她是妹妹,肯定也是贫穷人设,要不然不就穿帮了。
她犹豫了一会儿,故意做出一副犹豫的样子,说:“嫂子,中环那片卖东西很贵的,还是别去那里玩了吧?我这个月零花钱只有三千块,我还要攒起来等开学用的。”
林渝拦下一辆出租车,拉着陆京霓的手笑道:“我们先去逛逛嘛,我好久没有扫……逛店买东西了,有点想去,就算不买,看一看也好,谁规定普通人不能进奢侈品店逛了?”
“好吧嫂子,那我陪你逛逛,不过我有言在先哈,我不买奢侈品的,我要攒钱。”
“好好好,我们就纯逛好吗?”
“也好。”
林渝之所以想去逛店,一来是因为那些热搜新闻都撤了,这边人生活节奏快又都很忙,可能根本没人注意假千金长什么样,二来,她已经在酒店闷了十几天了,好闷,好想到处走走,好想看一看那些包包鞋子珠宝。
说不定等她被扫地出门,这些东西后半辈子就彻底和她无缘了,不如趁着林家还没冻结她的账户,再最后过一把瘾吧。
***
二人逛到傍晚,却收获寥寥。
林渝为了照顾陆京霓的感受,没敢太放肆,花钱格外束手束脚,怕自己花费太高陆京霓会觉得她败家,所以逛了半天,她只相中了一只包包。
陆京霓感觉林渝有点放不开,心想,这位假嫂子有点太克制了,逛了那么久才相中一只包包,要么就是眼光太挑剔,要么就是装贤惠。
她琢磨了半天,走过去和林渝说:“嫂子,这只包包你喜欢的话就买下好了,反正是用你自己的钱。”
林渝于是让柜姐帮忙包起来,但柜姐只是公式化地对她笑了笑,再用公式化的语气说道:“很抱歉,这款包包是热门经典款,经常断货,我们店内只剩下一只存货,这只是展品不售的,已经有一位客户提前半年预订了这款包包,所以请您挑选其他的款式。”
林渝蹙眉,看了眼货架上另一只差不多的,同款,只是颜色不一样,面不改色,道:“那就把那只拿给我。”
SA:“那只也没货了。”
陆京霓站在边上暗暗翻了下白眼,心道,屁咧,这款限量包包的款式她妈咪全部都有,每次新品一上架,这家店的资深SA就亲自打电话告知她妈咪货到了,她妈咪从来没空来店里,这家店的SA每次都特意送货上门。
当时她也看中了这款包包,没两天SA就打电话联系她说货到了。
这些卖奢侈品的不过在玩饥饿营销搞捆绑销售,且SA极会看碟下菜,顾客就算晓得背后的猫腻也没办法,如果不愿意接受捆绑销售这套规则就买不到货,为了那点面子和虚荣心,顾客最后只能咬牙接受这套不成文的配货规则,没有货不过是说辞,单纯是SA觉得你的消费金额达不到配货额度,故意为难。
她虽说经常扫货,但每次出门总是戴着口罩大墨镜,所以很多奢侈品店的销售不认识她长什么样,今天难得全脸出来,她可不能让嫂子吃瘪。
SA以为这两个年轻妹妹仔没什么消费能力的,干脆也不装了,哼了声,再不理人,脸拉得老长。
陆京霓翻翻白眼,看向SA:“喂,看不起人哪你?你做为销售,顾客人还在你店里,你低头就玩儿手机啊?”
SA还是低头看手机:“不好意思,您二位有什么需要我服务的请直说,没事不用把自己当什么上帝呢,我又不信耶稣。”
说完还扭头和另一个SA讽笑了两声:“进店不消费好意思当上帝,没见过这种人,连配货的规矩也不懂就敢要经典款,啧,乡巴佬。”
陆京霓生气了,上去要理论,林渝却拉住她袖子,笑了笑,说:“没关系,那只包一般得很,我也不是很喜欢,走,去对面那家店,那家店的SA全部跟我很熟,我进店从不用配货。”
说着当即用手机拨了通电话,还故意打开免提。
“薇薇安?对啊……之前很忙没空啦,我一会儿和妹妹去店里逛……不要准备甜点,我妹妹在减肥啦……好,我和妹妹快到了,拜拜。”
挂了电话,林渝二人已经走到门口,不料才走到门口,刚刚还拉长脸的SA立马放下手机追到门口。
“刚才真的很抱歉!您看中的那款包包真的有一位顾客已经预订了,您如果愿意等,下个月一有货我们会立刻联系您!如果可以的话,您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吗?”
说着马上递来纸笔,林渝并不客气,说了声:“我看就不必了。”
她微微冷笑,扭头就走。
SA吃瘪,但不敢怎么样,仍然一口一声抱歉将二人送到门外才肯进去。
陆京霓都不用问就晓得SA怎么忽然转性。
对面那家奢侈品店常被港岛的贵妇人光顾,她妈咪也经常去,那家店的经理薇薇安以前是选美大赛冠军,本来要进军娱乐圈,但因为做那些富豪的小三太明目张胆又嚣张,被几个富太太做局封杀。
之后薇薇安做奢侈品店的销售,很快混上管理层,前不久和一个富二代拍拖,绯闻消息已经登过几轮报,弄得港岛无人不晓。
媒体更宣传,说这薇薇安马上就要飞上枝头做阔太了,能和薇薇安关系这么好的人,家里肯定富得流油。
陆京霓回头看了眼望眼欲穿的SA,心里觉得好笑。
她从小养尊处优,但也不是拿鼻孔看人那种人,这些SA日常接触的不外乎是些消费得起奢侈品的富人,偶尔接触到走进店里的普通人,少不了拿鼻孔看人,有些甚至连样子也不愿做,这些毛病在奢侈品柜姐之间流传由来已久,并不稀奇,事到如今一只大肥羊从手心溜走,那SA也是活该。
陆京霓的目光飘落在林渝有点单薄的背影之上。
老实说,林渝虽是假千金,但被林家堆金砌玉养了二十年,无论是气质素养还是谈吐见识,和她这种外人眼中的名媛没什么不同,她其实不该对林渝抱有偏见。
想到这儿,陆京霓心里有所松动,她决定和林渝好好相处,把林渝当做真嫂子对待,毕竟不管她大哥现在如何想,林渝的确是他的女朋友,他自己选的人。
她大哥这人做事说一不二,从不拖泥带水,认定了就是认定了,既然女友是他自己挑的,他肯定认,她是妹妹,尊重敬爱自己的大哥,对未来大嫂,当然也要做到一视同仁。陆家家训第一条,做人懂礼貌,要会尊重人。
陆京霓的思维还在发散状态时,一不留神发现自己的鞋跟断了。她心里骂了句shit,连忙叫林渝:“嫂子!救我!”
“霓霓你这是?”
“我鞋跟好像断了……”
“别着急,我去附近帮你买双鞋,你穿多少码?”
“36!”
“好巧,跟我一样。”
林渝很快买了双运动鞋回来,陆京霓换上后走了几步,说很合脚。
“嫂子,天快黑了,不如下次再逛吧?”
“好,那下次有时间我约你。要不一起吃顿饭再回去?”
“不用了嫂子,我妈咪让我今天早点回去,忘了和嫂子你说,我二哥三哥今天正好从国外回来,一家人团聚吃团圆饭,我不好缺席,额,嫂子,本来我想把你提前介绍给妈咪爹地,但因为这事儿还得问我大哥的意见,所以……”
林渝心里明白是怎么个意思,微微一笑:“没事,我跟你大哥刚刚交往,感情其实也不深,还没到见家长的时候。”
她替陆京霓拦下一辆出租车,目送陆京霓上了车,身体和笑脸忽然松懈下来,整个人变得有气无力垂头丧气。
她原地徘徊了好半天,终于想起来,一整天都还没和陆京宥打过招呼呢。
老实讲,恋爱的感觉不是很真实,她很怀疑陆京宥到底是不是她男朋友。
澳洲那边比国内只快两个小时,现在六点,那边就是八点,时间段不尴尬,他应该已经忙完工作。
电话打过去,第一次没通。她又打了一次,还是没通。
她兴致恹恹回到酒店套间,在沙发上倒头就睡。第二天一大早才发现昨天凌晨一点钟有几通未接电话。陌生号码,像是国外的号段。
她半信半疑回播过去,很快就通了。听筒内传来陆京宥略带沙哑的低沉嗓音。
“渝渝,是我。现在起来了,还是在赖床?”
“……”她抿了抿唇,起身去倒水,一面微微哼了声,“我喜欢赖床用你管。昨天打你电话你不接,一大早打进来吵醒我。”
“生气了?”
对面似乎微不可闻地笑了声。
“这边事情比预期顺利,我订了明晚的航班,预计后天上午十点落地,宝贝,能不能来接我机。”
这声“宝贝”来得猝不及防,林渝大脑有点死机,回过神,她放下水杯,正要回,对面沉道:“宝贝,我似乎,忽然很想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