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9、不来电 他越是对她 ...
-
萧峰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浪子,身为探险家的父亲和摄影师母亲在珠峰遭遇雪崩的那一年,他才十五岁,靠着父母遗留下来的并不多的遗产,他读完了高中,却在大二那年主动退了学,背着父亲的摄影包一个人去了国外。那些年,他的足迹几乎遍布世界的各个角落,从罗马古城到撒哈拉沙漠,从埃及金字塔到非洲大草原,他用脚步和手中的镜头记录着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不知道是不是遗传了父亲善于发现的眼睛,他总能从看似平常的画面中挖掘出属于他的独特的美。最初的几年,他参加过各种摄影大赛,拿奖拿到手软,后来他发现,得奖这回事似乎有章可循,什么样的题材受欢迎、什么样的角度更讨巧、什么样的画面更有冲击力,他渐渐烂熟于胸,于是荣誉更加变得信手拈来。除了收获到事业上的成就,俊逸非凡的外表也让他俘获了无数美女的芳心,一时间,年少轻狂的他迷失了,以为成功不过如此,而所谓成功者,就是每日在纸醉金迷中逍遥度日,在衣香鬓影中游戏人间。
直到有一天晚上,当他步出夜总会大门之后,发觉眼前一片模糊,几乎什么都看不到了。
他去了当地最好的医院,医生告诉他,他得了莱贝尔黑内障,这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眼疾,因患者的视网膜内RPE65基因变异而导致视力及感光能力受到影响,如不尽快手术,会有完全失明的危险。但是这种手术需要医生有极高的临床经验和手术精准度,一旦手术失败,他将彻底失去复明的机会。
医生的话对于当时的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他是一名摄影师,失去视力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可想而知。那段日子他甚至想到了死,却又没有勇气,只好整日将自己关在公寓里,呆呆地从清晨坐到黄昏。
幸亏还有周易。
和周易相识在法国巴黎,那时他刚刚得了一个大奖,正是风光无限,而周易却因为被经纪人骗走了所有的积蓄而落魄街头。飘着细雨的午后,他将刚刚买给一个姑娘的克拉钻戒遗落在香榭丽舍大道旁的长椅上,周易拾到了,然后他追上他,把戒指交还到他手里。出于感激,他请他去喝了一杯咖啡,闲聊中得知俩人还是同乡,进而他发现,这个只比自己大三岁的男人虽然一夜间从富翁几乎沦为乞丐,身上的钱只够再吃两天干面包,眼神却依然淡定自如,周身散发着一股从容不迫的气度。
从咖啡馆出来,他们已经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就好像已相知多年。
在他志得意满地游弋于摄影界的时候,在他放荡不羁地周旋于各国美女之间的时候,只有周易敢给他泼冷水,他说:“你终有一天会发现,这不是你想要的生活。”
也正是周易,帮助他度过了最黑暗的那段日子,是他给了他勇气,让他终于有胆量躺在了手术台上。
手术进行得很成功,但医生还是委婉地对他说:今后是不是可以考虑换个职业了。
于是他变卖了在国外的所有财产,甚至包括那些奖杯,奇怪的是,看着它们被人抱走的那一刻,他并不像自己原本想象的那么痛苦。他曾一度认为荣誉并非身外之物,那是一个人存在价值的重要体现,但是他发现自己错了,在平静、正常的生活里,荣誉也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点缀。还有什么比健康的生活更重要呢?看着窗外他曾以为会再也看不到的落日余晖,他从容地将一摞获奖证书放到了准备丢弃的杂物袋里。看来周易说的没错,或许这真的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回到最初生长的这个城市,他开了这间云霄酒吧,并仿照父母最后的归宿——雪山之巅的样子做了装修,又买下了酒吧后面的小阁楼作为住所,开始了新的生活。
新的生活在酒吧街炫目的霓虹中开始,伴着喜欢的乐曲,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酒香,他会坐在角落里,不动声色地看着那些形形色色的客人,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猜测他们的身份和兴趣爱好,兴趣来了他也会自己动手为客人调酒,这一直是他在摄影之外最大的爱好,看着那些红红绿绿的液体在杯中纠缠,就好像看到有着不同色彩和味道的人生。
他也认识了一些新朋友,大家一起去郊外钓鱼、骑马、开车兜风。当然,做了明星经纪人的周易还是不离他左右,还是喜欢时不时说两句“诋毁”他的话,在他高兴的时候给他泼冷水……
这样的生活可能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时刻,但平淡中透着惬意;也没有奢华无度的享受,但充实中洋溢着快乐,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事。偶尔他还会端起相机去拍一些东西,只是如今的心境和从前大不相同,不用去想别出心裁的立意,也不用刻意去追求犀利的表现手法,他只要拍下自己喜欢的美丽瞬间,从中体会到的满足感,却是以往不曾有过的。唯一缺少的,似乎就是爱情。在告别了过去生活方式的同时,他也告别了曾有的艳遇,不知是不是感情被透支了太多,现在面对各类美女的诱惑也好、真情流露也好,他却再也找不到心动的感觉,这是对一个情场浪子的惩罚吗?是否,他还可以认认真真地,谈一场真真正正的恋爱?
萧峰躺在沙发上,手里摆弄着那只紫红色的钱包,脑中又浮现出阿紫系着围裙的身影,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勾了起来。真不知道这丫头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她昨天居然又把钱包忘在了他的桌子上!
看看手表,已经五点十分了,再过二十分钟,她就会出现了吧?
阿紫还躺在家中的床上,因为她病了。昨晚橙舒回来的时候,发现她在沙发上睡着了,头发半湿,脸上带着不正常的潮红,一摸额头,果然烫得吓人。
尽管病魔来势汹汹,高烧到三十九度多,但阿紫却执意不肯去医院。现代的各个场所中,医院是最令她感到恐惧的地方,她不能想象自己躺在那里任人将长长的针头刺入血管中,至于什么开刀动手术,听来更如下了十八层地域,好在她身体一向很好,从未生过病,这次发烧,她宁愿在家吞药片也不去医院。橙舒拗不过她,只得为她买了一大堆退烧药。
吃过午饭,橙舒必须去参加乐团下午的排练,临出门之前告诉阿紫,她已经打电话给罗英,让他家的保姆张阿姨来暂时照顾她。所以,当昏睡中的阿紫听到大门响的时候,以为是张阿姨来了。
轻轻的脚步声在客厅停顿了一下,转而又去了厨房,再然后,有人缓步走进了她的房间,在床边坐下,一个浑厚而深沉的男声响起:“阿紫,起来喝点儿汤吧,我特意让张阿姨煲的苦瓜炖排骨。”
阿紫被这声音吓了一跳,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罗谨。
“谨哥?你怎么来了?”
“怎么,不喜欢我来照顾你?”罗谨微笑着反问,温柔地将汤匙送到她嘴边。
好歹人家也是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照顾自己呢,阿紫没办法拒绝,只得乖乖张开了嘴巴。一小碗汤喝完,罗谨又拿过纸巾在她嘴角按了按,再扶她躺下,为她盖好了被子,这才端着碗转身出了房间。
虽然头还是昏沉沉的,阿紫却睡不着了,罗谨的到来让她心烦意乱,不知如何是好。
前两天,她曾抽空把罗谨对自己的表现告诉了橙舒,橙舒听后沉吟半晌,然后告诉她,罗谨不是罗英的亲生儿子。
罗英当年被查出不能生育,他的前妻偏偏是个极爱孩子的女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二人最终分手,一年后,莫琳达带着自己四岁的儿子嫁到了罗家,并为儿子改名为罗谨。再婚后的罗英对罗谨视如己出,宠爱有加,给了他最好的生活,并送他去最好的学校念书,而罗谨和继父的感情也很好,二人父慈子孝,宛如亲生。也因此,罗家上下虽知道事实,却并未对罗谨另眼相看,包括罗岳棠,也在罗谨学业有成后对他加以重任。
“所以,从血缘上来说,罗谨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他追求你也属正常,唯一的问题就是,你喜欢不喜欢他?”橙舒最后这样问阿紫。
我喜欢不喜欢他?阿紫想都没想,就在心里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说来也奇怪,论人品、论长相、论学识,罗谨丝毫不比展翎飞差,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比展翎飞还多了种气宇轩昂的气度,而且他对自己也是极好的,总是想法设法讨好她,如果说仅仅是因为展翎飞长得像吴景伦,但是自己之前和吴景伦也不过相处了月余便已暗生情愫,怎么现在偏偏对罗谨就完全没感觉呢?面对他,她总是有种想要敬而远之的感觉,他越是对她好,她反而越浑身不自在,拼命想逃开。比如上次他亲了她的手,当时她只觉得全身的汗毛都炸起来了。甚至和才见过两次的云霄峰相处起来,都让她觉得要比和罗谨在一起更自在呢,这大概就是现代人所说的“不来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