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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五十九 番外 狐狸的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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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盛在世时曾对九正说过——不许碰我的女儿。
这是极可笑的一个要求,天下那么多女人,他何必去碰一个小女孩?
在过去的十八年中,九正只见过那小丫头三次,第一次是在她四岁时,睡眼惺忪地爬上天盛的膝上邀宠,他们之间悬差十三年的距离,他很难从一个小女孩身上找到什么感觉。第二次,她十二岁,生了重病,母后费了好大的心思才将她从度城接来医治,还打算给她寻婆家——母亲似乎将对天盛的心全部转移到了他的孩子身上,可惜人家不领情,关于孩子,天盛安排地很彻底,丝毫不让外人有机会靠近,特别是大都的人。等他见到那女孩时,她已经病愈,不日既要启程回度城……
那是个暮春的早上,阳光从爬藤墙上斜迤过来,直托到花园的游廊里,红栏杆上坐着一个小女孩,没脚的白袍,至膝的黑发,明亮异常的黑眸,阳光映照下,干净的像从云朵里刚落下的人物,她并没有在看他,而是专注地盯着他腿边的黑狼,那是付宽用一匹汗血自西域人手里换来的,高贵的连他这个九五至尊都要整日诱哄,她却是只一招手,黑狼便乖顺地走过去,舔舐她的手指。
而他,就那么背手杵在花丛中看着,直到屠伯出现,向他行礼,然后将小女孩抱走……胆大的家伙,敢在他面前这么横冲直撞地将人抢走——而且还在次日一早启程回了度城。
此后六年间,他去过或者途径度城不下七八次,却一次也没再见过那个女孩。
直到她满十八岁即将出嫁前,那时,他刚灭去宋国,统一北狄,因肩伤发作,停在度城暂时休养——
在见面到的当下,她正在试穿嫁服,站在窗内,倾国倾城。
而他在散步,背手站在窗外……大胆的丫头,依然不知道要向他行礼或者问安,仍旧只对他腿边已长成巨型的黑狼感兴趣——他一直不理解,为什么这畜生会那么听她的话?
黑狼坐在她面前,她蹲在黑狼的身前,而他就站在他们俩身边,三人维持着一种诡异的静谧——自私这静谧里,他决定不再遵守与天盛那可笑的约定,不会让她出嫁,不管男方是什么人中龙凤,都不行,因为他要她。
为此,他被屠伯刺了一剑,因为他对女孩不礼貌的举动。
母后劝他不可为色所惑,说这般倾城的女子对男人来说只能是祸害,何况他要做统一中原的明君,他不信邪,难道就因为一个女人,他就会变成昏君不成?
她是你妹妹——天下人都知道她是你妹妹——母后这么说。
妹妹?哪门子的妹妹?既是妹妹,当年为什么跟天盛说要她成为齐国的王后?他觉得母后的话很可笑。
母后的回答是——此一时彼一时,彼时他天盛是齐国的掌权者,此时,你范九正是天下的天子,如今与从前不可比,这是你的天下,数十万将士为你用尸骨堆出来的这个局面,难道要因为一个女人而毁于一旦——她们玉家的女人是祸害,玉茵茵叛了你父王,玉玲珑毁了天盛,难道你打算为这个玉西西变成不忠不义的昏君?
……多可笑的世界,不过一个女人而已,居然能诌出这如此多的“正理”,想到当年天盛在说不要碰他女儿时的笑容——他是预料到会有这种局面的吧?需要在自己和天下之间选择一个,他父王选了天下,将玉茵茵驱逐出境。天盛也选择了天下,至死都没给玉玲珑一个名分,他呢?他当然也会选择前者。
可是——关于私欲……他父王舍不得杀掉玉茵茵,而天盛,在完成他的使命后,放弃了与天数一搏的机会,终结了自己的寿数,他们都有自己的私心。那他呢?他该怎么成全自己的私欲?
他犹豫了,所以她嫁人了。玉家的女人唯一让人痛恨的就是——她们没有操守,她们离开你依然可以过下去,而且很可能过得更好……
辛卯年冬,当今年的第二场暴风雪莅临时,度城北的荒漠上行着一个人,或者该说是两个,不,三个,因为男人怀里的那个是女人,女人身体里的那个是孩子。
“跟我说话,不要停……”男人将怀里的斗篷打开一角,看着里面昏昏欲睡的女人,“不要睡,听话,再坚持一下,我们就快到家了。”说着连他自己都不信的谎话,家在哪里?茫茫全是风雪,根本无处寻家。
在男人的掐揉下,女人终于悠悠转醒,望着男人咧嘴笑笑,“你只是个人而已。”有的人总是希望自己是无所不能的神明,当他们被老天打败,开始绝望时会怎么样?“放下我……你走吧,有得总要失,强求不来的。”
“不可能。”男人裹好怀里的斗篷,继续往前走——
直至他再也走不动……
他是天子啊,是他灭了宋国,统了北狄,占据仲国,脚踏中原大地。女人?他抢走了属于自己的女人,尽管她已嫁为人妇,这天下有什么是他得不到的?
没有,没有……
可眼前的是什么?一片暴风雪,一片荒漠而已,他却走不出去,救不走他的女人和孩子。
直到这一刻,他终于了解天盛为什么要将自己终结了……
一个男人,一个追求强大,从不停脚且极度膨胀的男人,蓦然发现,他并不强大,他只能让人死,却从不能让人生,他控制不了生命的轮回与交替,他不过就是一把锋利的刀而已,只可以杀人,却不能让人活过来……他依然只是人,永远成不了神。
“你放手吧……不然我们都要死在这里。”玉西西,三个孩子里唯一一个姓母性的,“事有轻重缓急,傻瓜……”
傻瓜……
人也有生死尽处……
有时候,宿命这种东西真的不可尽信,却又让人不得不信……
她头一次见他时,他十七岁,一个意气风发的大哥哥,与她爹爹坐在一处,周身散着不低头的强硬气息,那时,她还没到喜欢不喜欢人的年纪,所以不知道自己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这个哥哥很容易记住,就是那次,他离开时,爹爹摸着她的脑袋问:“觉得这个人怎么样?”
她想了好半天,唯一得到的评价就是:“不听话。”因为他敢反驳爹爹的话。
“那就记着以后要好好休整他一番。”爹爹这么说。
她当时听不懂,也不明白,倒是娘拾起了这番对话:“你说过,会安排好西西的。”娘在不高兴。
“求我。”爹爹笑着这么要求娘。
“她是你的女儿。”娘从不低头。
爹爹笑了,没再说下去。
也许是爹娘的这番话,反倒更让她记住了这个大哥哥。
十二岁时,她第一次生病,他们姐弟三人一向被照顾的很周到,尤其她,因为是女孩子,所以屠叔、羽叔叔他们特别看顾,从不让她受丁点的风吹雨淋,只是不知为什么,那场突如其来的病特别重,重到屠叔叔抱着屠婶婶(小缎婶婶)的手流眼泪,大家都以为她要死了。
后来,大都来人接她,屠叔叔和羽叔叔终于答应放行,为了她的性命。说也奇怪,到了大都,太医诊治了一番后,她居然真有见好,而且在半个月内奇迹般的痊愈了。
离开大都的前一天,侍女帮她洗完澡,放她在游廊边晒太阳、晾头发,那时,那个大哥哥出现了,身边带着一头小黑狼,跟她在日泰叔叔那儿见到的狼有一样的眼睛,只是可惜了,它没有同伴,孤独地被人当做宠物养,阿昌婶婶说过,狼是需要有同伴的,否则它就会没了三魂七魄,她可怜那头狼,于是向它招手,打算做它的朋友。
她不是不想看那个大哥哥,而是知道不必看,因为他仍然像八年前一样,意气风发,到处都是硬邦邦的,连眼神都是。以至于隔着一团花圃她都能感觉到他的霸道气息,跟爹爹的感觉很像。
屠叔叔来了,向他行礼,然后把她抱走,在回房间的路上,屠叔叔说那个人是她的哥哥——她要叫哥哥。
这就是说他是哥哥,不是男人。
真好,她那会儿一直只有弟弟,不曾有过哥哥,而且大弟、小弟自六岁开始,都被天一堡的二叔送去不知哪里读书习武去了,只在每年的春、冬二季回来各住一个月,再就是中秋回来祭拜爹娘——爹娘没有墓穴,他们每年只在度城北门向东祭拜。虽然她过得不算孤单,但总觉得缺些什么,如今又多了个哥哥,而且还有个大娘,日子应该会越来越好玩吧?
——娘说过,过好每一天,不让自个后悔就行,所以她乐得按自己的想法生活,也没人刻意去给她立规矩,长到十八岁时,屠叔叔问她可要遵守五年前天一堡的二叔为她安排的亲事,她想——自己也没什么理由不遵守,便答应了,嫁一个男人,去过另一种生活也好。
她要出嫁了——
嫁衣拿来,她试穿时,总觉得窗子外有谁在看她——转头看,是那个大哥哥,还有他的黑狼。
就在她跟黑狼打招呼,尚没回过神时,那个应该叫哥哥的人居然抱了她去,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她还从没这么近地看一个男人,奇怪,她居然不害怕,就好像这种事曾经发生过一样——
“不要嫁给那人。”他在她的耳畔低喃。
“……”她没说话,只是好奇地看着他的眼睛,像一头刚刚离群的孤狼。
一眼可以决定一生么?
也许吧。
他是个欲望无穷尽的人,可是得到的越多,眼神却越发孤单,也许是不知道自己走到尽头时会有什么结果吧?他从她身上得到的绝非外人说得那简单的女色,他更多的是跟她盘膝对坐,看书或者下棋,有时,他会突然抬头告诉他,下一顿饭想吃什么。
她本来是不会做菜的,因为他,她学会了大江南北的菜色,并在这当中找到了很多乐趣。
可他是他的哥哥,就像屠叔叔说得,他不能娶她,因为天下悠悠之口。而且她爹娘在世时也不同意将她送进大都皇宫,这偌大的天下,就没有一个人不反对他们在一起的。
直到大都那边再也受不了,安太后千里迢迢来看她,跟她彻谈了一夜,她懂得道理,也明白他的身份,而且她也不坚持,感情这东西总归是要屈服于现实的,这一点她很清楚,所以她嫁人了,在他犹豫的时候。
有那么半年,他们不曾再见过,她的丈夫是个温和的书生,有着这世上男人无可比拟的好性情,他甚至担心她一时间接受不了他而不要求同房——她觉得他好可惜,竟然娶了她这样的妻子。
她是在出嫁一年九个月后有孕的,孩子自然不是那个可爱男人的,一个极度霸道不讲理的男人,不会怪自己为色所动,只会说是你的色太诱人,才导致他犯的错,既然犯了错,这错误就注定是对的,不凑巧,这个霸道的男人拥有天下男人难以比拟的权势,所以他可以指鹿为马。
对付这种男人,不要跟他讲道理,就像她娘那样爱上她爹爹,然后再让他爱上自己,像全天下所有的狐狸精一样,吃人要吃心。
——所以她爹爹才会跟她说那句话吧——“记住以后要好好休整他一番”。
有那么一两年,他经常往返大都与度城之间,因为她仍然信守着白家的承诺,不轻易踏进大都半步——这虽是父母的遗愿,却也是他这个九五至尊亲口所提的要求,他可能是担心白辽和白吾吧,结果最后困住的却是他自己,白辽和白吾从未对权势这种东西感兴趣,也许是爹爹把他们一家人的都用光了。
他的宠惯招来的并不是幸福,只是无尽的争权夺利与悠悠之口,多可笑,一个拥有天下的男人,算来算去,能给你的却只有钱财,那些东西她不缺,她爹爹所留下的余力足以让他们的三姐弟过上三生尚还无忧。在他发现自己的“无能”时,他是难过的,但这种人难过只会用暴怒来表达,所以她说他像那头黑狼。
辛卯年冬,他的军队踏平了仲国,龙心大悦时,后院却出事了,他的发妻死后始终未封后导致后院矛盾重重,而且矛头还都指向了远在度城的她,所以他大费周章地要她离开度城躲灾,结果,灾没避到,却教他们自己深陷危难——父亲走时告诉过羽叔叔,三个孩子要留在度城-他跟娘保证过他们三个会长命百岁,那不是说着玩的……
她就是因为离开了度城,才会早于这场灾难。
再有半个月就该生了呢,如今却要在这暴风雪中终结,真可惜啊。
他的声音很吵,吵得她睡不着,吵得她心烦,真想拍开他的手,让她休息一下,就一下……
沉寂,四下都沉寂,暴风雪好像停了,面前站着一男一女,但太模糊,看不清长相,可她知道他们是谁,是爹爹和娘亲,她向他们伸手,可他们却只看着她……
爹啊,娘啊,你们真自私,那么小就抛下我们不顾,连我和辽辽都记不清你们的长相,何况阿吾,他更是不曾有过半点记忆,你们怎么能就那么走了……
“傻丫头,他们不走得那么早,你们后世要跟着受罪。”——这是屠婶婶说过的话。
一个眨眼,那对男女倏然远去,她用力追,循着他们的影像没命地跑,直到——
倏然睁开双眸,但见屋梁上的檩条横平竖直……
“醒了?”九正那充满欣喜的低音。
辽辽和阿吾跪坐在她的左手边,九正在她的右手边,屋里只有他们三个,很小的木屋,可以清楚地听见外面的风雪怒吼。
“我见到爹娘了。”她第一句话便是这一句,带着欣喜。
两个弟弟同时扬眉,“这样可以见到?那我得试试。”大弟爱开玩笑。
小弟最像爹爹,最小,却是最有大人样儿,见姐姐醒来后,第一件事便是看向对面的范九正,“你有权势可以得到她的人,但——不能再让她离开度城,如果再有下一次,我会亲自来把她杀了,你可以直接把她的骨灰带回大都去。”
一众的人愣一下,在确定他说得不是假话后,众人都没说话,范九正浅笑,也没说话,倒是先低头看她,“饿不饿?”
“嗯。”她点头。
她有一点好处,就是从不跟人记仇,即使差点丢掉性命,但仍然不怪谁,像之前的事没发生过一般。
此时,屠伯端了一只锅子进来,锅里;充斥着肉香味。
“屠叔叔,是羊肉?”在九正的帮助下,她爬起身问,怀孕之后,她出奇地喜欢吃羊肉。
屠伯笑着点头,并给她盛了一大碗,看着她饿死鬼地吃相,辽辽叹息着摇摇头,“生下来的一定是个狼崽子,见了羊肉,连命都不要了。”
范九正侧一眼辽辽,但没反驳什么。
搁在别人头上,这可是欺君之言。
无疑,这姐弟三人是特殊的,对他来说,他们是那个人的孩子,抛却母亲那一层关系不谈,他们也比大都那些与他有血统渊源的兄弟姐妹亲一些,因为不管他如何的防妒天盛,在他心里,始终是他当做父亲般的人物尊重着,甚至比父亲更甚,因为他们在关系上更加亲密,是他亲自教给他为帝之道,他的行事作风在很大程度上影像着他的行事作风,这些都是他不得不承认的——
所以他天盛敢把儿女留在度城,留在他的天下里,因为他深信他不会动他们——因为他尊他敬他!
从猎人的小木屋离开时,暴风雪已然停下,西西斜坐在马背上,被他手臂搂着腰,护着小腹。
一路上,众人都很安静,弟弟们、屠叔叔和羽叔叔都不说话,他的人自然更不会轻易动嘴,静得她几乎睡眯了过去。
在经过一片松林时,羽叔叔突然拉马缰停下,看着松林外的一块巨石目不转睛——
这里便是爹爹战死的地方——
姐弟三人,包括范九正,几乎在同一时间明白。
众人的眼神各不相同,范九正是出神一下,辽辽的眼神停住半下,随即划开。阿吾最是无所动容,只是眼珠瞥一下,随即浅哼一声——他最像父亲,连性情也像,无情的很。屠伯和羽申则是眼角微润,只有她,只有她看得认真且出神,就好像看见爹爹倚在那块石头上看着自己一样——据说他就是这么背石向南站着离去的,像在守望他们一样。
“走远了,别看了。”九正将她搂正,免得她扭到腰。
“你说他看得见我们么?”
等了半天,九正才答话,“看得见,如果他想看的话。”那是个最无情的主,谁知道他现在在那边做什么,也许根本没空管人世的事呢。
“他一定会看见的。”伸手捏一下九正的脸皮,“他说你会成为明君。”
又是等了半天,九正面向前方,低低问一句:“他怎么说的?”
西西笑笑,没答他——这个人,打心眼里是想得到父亲承认呀,虽然表面上很不屑。
云彩飞转,太阳东升,漫山遍野闪着金光,让人睁不开眼的亮晃……
他们行走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