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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风菲 ...

  •   从2003年的冬天开始,我一直关注报纸中缝关于认领尸体的消息,我以为这样就能够找到牧月。

      爸爸自杀的时候,我在场 。我推开房间的门,看见他就站在窗前,以一种渴望而古怪的姿态凝视着窗外。我二十五岁,正是阳春白雪的年龄,但就因为我推开了那扇门,我的世界便被狂拥而至的陌生与恐惧淹没了。
      爸爸回头看着我,他的穿着和往常一样整齐,甚至还系了黑底银纹的领带,脸也刮得很干净,好像正要去赶赴一个千年的约会。后来我想,我应该跑上去抱住他的腿,苦苦哀求,也许我们还有机会以完整的碎片去拼图一个斑驳的人生,而不是从此流落成不知去向的珠子。爸爸消失在那个七楼的窗口。那个窗口吞没了他的身躯便在血淋淋的夕霞中跳起妖媚的舞步。我脸上的肌肉不受控制地抽搐,扭曲,不名所以的兴奋让我纵身跃起,想与它共舞。牧月就是在这时候抱住我的。他瘦弱的双臂竟是那么力大无穷,一下子就把我拉出了幻像之外。
      他紧紧抱住我,我们站在冰冷的窗口,看爸爸被死亡碾碎的身躯。看他的血像滚烫的岩浆,在我的眼睛里、生命里,烙出丑陋的永不磨灭的伤疤。没有什么伤害可以比它更狰狞,它持续残忍的微笑,一再染指我薄如蝉翼的睡眠。
      那一天爸爸死了。
      因为他死了,所以他有权利从此幸福。
      而我,被命运选择留下来,孤坐方舟之上,看世界怎样毁灭。
      我叫凌渺渺,有一张芭比娃娃般空幻美妙的面孔,有一个水仙花般的的朋友牧月,有一台可以伴我不眠之夜的电脑,有一个高级职员的父亲和一个影子般的母亲。在此之前,我们一家三口一直在两百平米的豪华公寓里过着互不干扰的生活。妈妈喜欢打牌,迷恋做脸,每年把生日蛋糕推给我的都是爸爸。此外,他还参加我从小学到高中所有的家长会。当别人问你妈妈呢?我就说她去了美国,有时也说澳大利亚。而现在爸爸丢下我,选择了一扇窗口。自此,我经常抚摩着那道铝合金窗棱,越来越发现它们的确比我更简单也更彻底,也许爸爸是对的。
      对于爸爸的死,妈妈从未和我讨论过。也没有问爸爸临死前都说过些什么。她有条不紊地处理着丧事,即使只是黑色的丧服,她也穿出了万种风情。有时我觉得那不像葬礼,而像一个黑色的宴会,妈妈用它的神秘庄重来庆祝一段腐烂的爱情的终结。圆满的结束。
      妈妈很美。长着一张怀旧的面孔,仿佛是从上海滩时代的明星海报中走出来的。由于身材高挑,她总喜欢穿飘逸的丝质长衫,无论什么时候看到她,她总是微笑着的,好象随时准备拍广告。她的生活没有因为父亲的去世而改变,一个月后又回到了麻将桌上不知今夕何夕。而我依然听着王菲的歌,在静静燃烧的煤气炉上给自己煮面。
      有时牧月也会来,带着一些我喜欢的小点心,来分享我的王菲和煮面。虽然他很少说话,但有他坐在我身边,餐桌不是那么空旷了。不管什么时候,一抬头就可以在他眼睛里找到我自己。当我看着映在他眼睛里的自己时,经常产生幻觉,好象这一生只是生存在别人的眼睛里。每多活一天,我就在自己身上多打上一个别人的印记,然后所有的人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让你觉得沮丧,觉得自己的存在千篇一律,毫无意义。这时候牧月总会揽着我的肩膀说出去走走吧。我们总是出去走走,就像一双在人间流浪的小孩,手牵着手,漫无方向。
      认识牧月有一年多了。他没有什么正式工作,每月向几家杂志社交稿,换取最基本的生活保证。他一直保持着那份大学生的清澈与怅惘,穿一身洁白的衣衫在风中徜徉成一首诗。我喜欢用花来形容他,没错,他比女孩子更像花。干干净净的脸,精精致致的五官,清冷自许的忧伤气质,应该是花中的水仙吧。那时我刚刚大学毕业,在一家规模很大的书城做收银员。当我像往常一样在收银台里发呆时,他走过来递给我几本书和一张百元的钞票,在钞票的背面写着一句话:8:30,奇遇,不见不散。我抬头看他,他也看着我,唇边荡漾着一屡飘忽不定的微笑,让我感觉似在收获一个深不见底的梦境。
      下班后,我一直在街上徘徊。路灯让街道显得异常温柔。拂面的微风里浸淫着爱情成熟的气息。这是秋日,蝴蝶拥吻着翩跹绝美的舞步,蚂蚁也在落叶下呢喃最后的情话,二十四岁的我还在等什么呢?那些即将到来的日子真的有别于过去的一切时日而让我如此期待吗?等我白首皤皤之年,回首往事,会不会发现人生只是个卑鄙的骗局呢?因为我想的太多了,去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奇遇咖啡屋虽然灯光莹润,但我以为他一定等不及离开了。我贴在落地玻璃上往里面看,就在玻璃的另一面,他面容安详地坐在那里,披着一身灯光,似乎可以就这样一直等下去。我隔着玻璃轻轻抚摩他的侧影儿,他也终于发现我了,回过头,我们的鼻尖碰在一起,如果不是那层玻璃阻隔着我的热情,也许那一夜我就爱上他了。可是那层玻璃的存在就是那么真实,它似一个可怕的谶语,从此固执地横亘在我们中间,无法融化。
      我问他你为什么还没有走呢?他微微一笑说,等待成习惯。我说你都在等待些什么?他说我等待的东西也许和你一样。那天我们的谈话就像一群放入水中的鱼,畅畅快快地开始了。他的言语一直含蓄而模糊,但他的眼睛异常明亮,我投射在里面的倒影清晰无比……
      CD的一面放完了,牧月一声不响地站起来换上另一面。王菲的声音飘渺坚韧,如亮晶晶的丝。我们都不知不觉被绕了进去。看着牧月专心吃面的模样儿,我想我们也许正在保持一种毫无意义的关系。牧月嚼着面,忽然笑了一下,说:“你又想多了,渺渺。”他自始至终连头也没抬,可他永远知道我在做什么,抑或是在想什么。
      “我为什么不能像你一样什么都不想呢?”我问。
      “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烦恼到极点。”
      “你觉得我爸爸是想得太多还是想得太少了?”我的目光觑着虚空。
      “这个你没有必要知道,”他有点冷酷的说,“死亡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了。”
      我点点头。牧月说的对,就算我知道又怎样呢?父亲会因此而复活吗?就算他复活又怎样呢?他会因此而快乐吗?就算我从父亲的死悟出了生命的真谛并流传于世又怎样呢?人类会因此不再自杀吗?其实世上没有真理,只有信仰。
      妈妈回来的时候牧月刚走。她看了看桌上的两双碗筷,扯着嘴角笑了一下。那笑令我很不舒服。我迅速收起碗筷扔进冲洗槽。她站在门边看着我。她的长发打着卷披在肩上,瘦削的双颊上有浅浅的阴影。因为画了太重的眼线太浓的眼影,我无法从那纷乱的色彩中分辨她的目光。但我知道她一直盯着我,像在为自己最精美的收藏估一个合理的价格。
      “你想嫁给他吗?”她突然开口,吓了我一跳。
      “不可以吗?”
      “他不是一个可以和女人过日子的男人。他就像你小时候迷恋过的那些漂亮的洋娃娃。是一个心灵上的慰藉,任何实际的价值都没有。”
      “爸爸有实际的价值吗?”我想我笑的一定有些残忍,“你们的婚姻因此而美满吗?”
      “渺渺,你是不是有些恨我?”妈妈的声音透着干巴巴的冷气,像北方的冬天。
      “我不是没有权利恨你,妈妈。”我说,“但恨你毫无意义。”
      我转身进了房间,坐到梳妆台前,长久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双轮廓很深的大眼睛,黑朦朦的,里面漂浮着无数梦境的残骸,仿佛云翳投下的阴影。嘴角下方有一颗小小的朱砂痣,我很喜欢这颗痣,它让我这张凄然的面孔焕现出几分妩媚的妖娆。牧月曾说,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仿佛一个美丽的梦游女,被诞生于自身的疑问包围。他说你是带着某种特殊天分降生的。“特殊天分”四个字我琢磨了很久。
      我胡乱系起长发,打开电脑。我迫切地需要与天一谈谈,否则我会被一些奇怪的念头融化的。我已经忘记天一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生活里的。每晚他都会在线上等我,有时等我到深夜只是为了彼此道声晚安。网络真是个伟大的存在,它让所有难以启齿的寂寞和忧虑在陌生的无需顾忌的世界里得以释放。它似乎比我身处的这个荒唐的现实更为仁慈,我深深地倾向于它,就像冒险去吻一朵水中的月影,溺死也心甘情愿。
      天一:“昨晚做了什么梦?”
      渺渺:“梦见天火烛照……大人小孩警察乞丐都在圆桌底下玩捉迷藏,他们诡异地微笑,目光像鬼火一样飘忽不定。我也在努力地看着他们笑,可是我的脸色蜡黄,他们说我是不吉利的,让我滚开……”
      天一:“你的问题在于你始终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你因此而恐惧。”
      渺渺:“完全相反,我的恐惧在于我和周围的人越来越相象了,有时候走在他们中间,我找不到我自己。我不知道什么东西能把我与他们分开。”
      天一:“为什么要分开呢?藏在人群里不是更有安全感吗?人们向来习惯把与众不同的人称为精神病患者。”
      渺渺:“只有平庸的人才是正常的人。”
      天一:“所以你要成为平庸的人,把自己藏在人群里。”
      渺渺:“不必去想自己是否活过?”
      天一:“有时候需要把灵魂和□□分开,让灵魂去思考,让□□去快乐。”
      渺渺:“你就是这样寻找平衡的吗?”
      天一:“至少避免了精神分裂。”
      渺渺:“……”
      这场谈话持续到凌晨一点。道过晚安之后,我倒在床上就没了声息。我没有再做什么奇怪的梦。天一比安眠药更管用。他的出现让我的生活变得虚幻而充实。他每晚都用冷色调的语言淘尽我所有的精力,然后我只剩下纯净的睡眠。天一与牧月不同。他是一个人,我可以想象他长着夜空般深邃的黑眸,刀刻般分明的脸庞,粗糙而温暖。我曾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描摹他的形象,直至入木三分。如果有一天他出现在我面前,即使只看到他的一根手指,我也能够一眼就认出他。而牧月是水仙,水仙只应天上有。他的寂寞,他的芬芳,他的冰冷,都只是让我更深的陷入源源不断的幻觉之中。我梦想牧月,我需要天一。
      醒来的时候已近中午。我已误了去书店的时间,就打电话请了病假。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把谎言说的如此镇定而流利。妈妈在试衣服。她一手拿着件玫瑰色的毛料长裙,一手拿着件时下流行的花色衬衫在镜子前比来比去。看见我她问我穿哪件好看?我说随便啊。她说女人什么都可以随便就是穿衣服不能随便。我从洗手间出来她又说你自己找点吃的吧,橱柜里有蛋糕,冰箱里有牛奶。我有个局,晚上会晚点回来。
      我没有动蛋糕和牛奶,我点起小火炉,架起铁丝网,在上面烤小鱼干。微咸的香味袅袅飘散,使空荡荡的房间里漾起某种世俗的味道,平凡而舒适。我倚在安乐椅上轻轻摇着,午睡的猫似的眯起眼睛。不知过了多久,门铃响了。我疲软地站起来拉开门,小夭径直走进来,坐在我的小火炉旁。我忽然想起,自爸爸去世后,我已经好久没有见过她了。她看起来削瘦如鹤,发若飞蓬,又狼狈又脆弱。但她依然是美丽的。尖尖的小鼻子让她看起来有些神经质。她是我大学时的好朋友。毕业后我们曾在同一家公司任职,后来我离开了。但我们之间依然保持着电话联系,偶尔也见上一面,一起去喝咖啡,看电影,吃冰淇淋。不过,这是她第一次来我家。回想上一次见面,她好象又在恋爱。她总是不断地恋爱,像个飞速旋转的幽怨的小木偶。
      “吃一个吧。”我递给她一条烤的金黄的小黄花鱼。
      她接过来不客气地咬着,可是吃着吃着眼泪就流下来。
      “我一直在等他回来……”她说,“我不知道买两包牛肉干的时间需要这么久……”
      “多久?”我咬了一口鱼干,真香。
      “三个月……零二十七天。”她说。
      鱼干一下卡在了喉咙里,我剧烈地咳嗽起来。
      “他去买牛肉干了?”我问。
      “恩。”她宽容地一笑,“那天吃完饭,我们躺在床上,静静地躺了很久。他忽然说他想吃牛肉干,我说牛肉干已经吃完了,忘了买。他看着我,很认真地看着,问我想不想吃。如果我也想吃他就去买。他的眼神那么炽烈,亮的出奇。让我觉得吃牛肉干是一件如此重要的事情……我点点头,说我要吃,我要吃牛肉干。然后他就去了……然后我就一直等他回来。我曾像个疯子一样满大街找他,向每一个路人询问。但是现在我发现等待是唯一可行的方法。惟有等待……”
      她端详着她的鱼干,似乎在想下一口要咬在哪里。她的声音缓慢而忧伤,像血浆一样骇人地流淌着。“他的手机停机了,他的影子消失了,我突然发现……我们之间的关系竟是如此脆弱。如果没有电话,我就再也找不到他。”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一切由机器做主。”我说。
      “渺渺,你说,他还会回来吗?”
      “我不知道,也许会吧。”
      “他一定会的,”小夭冲我破涕为笑,“你不知道他有多爱我。连戒指都买了,我们就要结婚了。”她伸出手给我看她食指上亮晶晶的指环,花纹如古老的咒语,仿佛可以帮助爱情保持永久。这种情侣指环应该是一对的,另一个想必在那男人的手上。
      “这次你好象是认真的。”我不是很确定地说。
      她嗔怪地瞥了我一眼:“每次我都是认真的。”
      我失笑:“也许爱情本身就是个游戏,无论如何认真对待,都会沦为曲终人散的下场。”
      “可是这也是唯一能吸引我们乐此不疲的游戏,不是吗?”
      “那可未必。”
      “把钢笔插进爱人肩窝里的女人是不会明白的。”小妖暧昧地看着我笑。
      “他不是我的爱人。”我强调。
      那是大一时,我把钢笔插进了一个要偷吻我的男生的肩窝里。那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总是靠在椅背上,双手枕在脑后,毫不设防地敞开着胸膛,像在等待一枝箭。我至今仍记得他拔下钢笔时那种疼痛而迷醉的表情。
      “你真的不爱他吗?”小夭问。
      “那你呢?你真的爱他吗?”我反问。
      “我想……我是真的爱他,当他拥抱着我的时候,”她梦呓似地说,“我可以放弃整个世界。”
      我想说你不必放弃整个世界,因为你从不曾拥有整个世界。然而我什么也没说。她陶醉的表情击败了我。
      吃完一条鱼,小夭突然跳起来,“我要回去了,也许他已经回来了,我却不在。”
      “再坐一会吧,如果他回来了,会打你的电话。”
      她掏出手机,那红色的小玩艺儿静静躺在她的掌心里,似是冬眠了,不能带来一点心动的消息。“我有时想也许是我的手机出了毛病,单单接不到他的电话。”她凄然地说,“我为什么会忘记买牛肉干呢?”
      “你现在住在哪里呢?”
      她把地址写下来,给了我。她走出去,又回头说:“有时间来陪陪我吧。等待时时让我觉得寂寞难耐。我的工作已经没了。我再也没有心思做别的事了,渺渺。有时候,爱情是一剂魔药,它可以颠覆你在生活中的全部角色。”
      我把她送到楼下,目送她融入渐深的暮色里。我昂首看我家的窗户,它通向哪里呢?天空飘起细雨,在我的脸上织了碎碎的一层。我干涸已久的眼眶被湿透了,天空模糊成爸爸正在融化的脸。不知过了多久,一把灰色的伞移过来遮在我头顶,挡住了我的视线。我轻轻靠进他瘦削的怀抱,牧月紧紧拥着我。
      “走走吧。”牧月牵住我的手。
      天色越来越暗了,雨却没有停。沙沙的雨声让街道变得宁静。我的心仿佛很深地沉了下去,与这世界一起沉入神秘的睡眠。牧月的手还在我手里,但我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他是无色透明的精灵,他悄无声息地在我的世界边缘徘徊,他进不来。我听得见他的脚步声和我的脚步声,它们是如此清晰而孤独。我想起天一。就这样一直想了下去。
      华灯初上,瘦长的影子从脚边延伸开去,似是要逃离我蒙昧的身体。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发现牧月不见了。灯影憧憧的街道上只有我一个人。伞在我手里,牧月去了哪里?我心头掠过一丝尖锐的痛楚,好象我自此永远地失去了他。我往回走,惶惶惑惑地喊着牧月的名字。我说你出来吧,别玩了,这不好玩……后来我时常想,如果那夜我坚持找到牧月,和他一起走完那条路,也许后来有许多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可是我没有找到他,至少是没有尽力去找吧。我感到孤独,害怕,凄凉难耐。我看到一个公交站牌下面有很多人,就走过去把自己藏在人群中,谁也没有看我一眼。我被人群拥挤着上了一辆公交车。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上车,也不知道这车开向哪里。在这样一个烟雨蒙蒙的夜晚,我弄丢了我的牧月,被挤上一辆陌生的车子。我久久凝视着窗外,也许牧月正在某个地方等待我找到他。雨水在车轮下呻吟,口腔里越来越苦涩。
      我把目光从车窗里移回来。在我的面前站着一位穿米色风衣的男人。他的腿很长,裹在黑色暗纹西裤里显得无比优雅。他的脸有着庄重漂亮的线条,唇边噙着淡淡的笑纹,像大片的向日葵花一样荡漾着无边的暖意。我很注意地去看他的眼睛,那是很纯净的夜空的颜色,一如我的想象。我不是第一次见这个男人。一直以来,他就住在我心里,我按照自己的愿望,孜孜不倦,细致入微地把他刻画出来,允许他分享我的血肉和生命,灵魂和思想。现在,他复活了。就站在我面前,他的名字叫天一。我的直觉第一次给予我如此强烈的暗示。如果他不是天一,这世上就没有天一了。我贪婪地看着他,无法移开目光,就像一个发了疯的艺术家,抚摸着他最为得意的作品,陶醉得几乎绝望。过了几站路他往后门走去,我也尾随他下了车。他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我们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走了大约二十分钟,他突然在一盏路灯下停住脚步,回头看我。我不由自主收住脚,但只犹豫了一瞬,便继续走向他,走到他面前。我想他会问我为何跟着他,可他却问了另外一个问题。
      他说:“开个价吧。”
      我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了一分钟,又低头看自己。我穿着一件银白色的针织齐膝短裙,上身是淡紫色薄毛衫。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浑身冷的发抖,怎么看也不像陪夜女郎吧?
      “本来我对这种事毫无兴趣,”他托起我的下巴,“可是,你真的很不错。你身上的确有些东西吸引了我,这一点我在公交车上就发现了。”
      “是吗?”我的嗓音有些沙哑,我忘记了我要问他的一切问题,比如你是不是天一。
      “如果决定了,就跟着来吧。”他招手叫了一辆出租车,坐了进去,按下车窗看着我。他的唇边依然有微笑,他的微笑依然宽容而温暖……我拉开车门坐在了他的身后。我的脑子里空空的,什么念头都无法成形。我深深地窝进后坐里,长发滑下来,遮住了我的脸。我索性闭上眼睛。
      他把我带到一家档次不错的宾馆,房间里纤尘不染,给人很舒适的感觉。他锁上房门,并没有立刻走过来,而是靠在门边审视我。他的目光略有所思,似是在对我做全新的评价。我想他现在一定发现我不那么像陪夜女郎了。没有一个陪夜女郎会任由自己头发凌乱,嘴唇惨白吧?至少会凑近镜子整理一下吧?而我却是凑近窗户,手撑在窗台上看着外面。
      他终于走过来,从背后揽住我的腰,下巴抵在我的肩头,我不知道他是否能看到我所看到的东西。
      “我爸爸选择了这样一扇窗户……”我微笑说,“我一直想知道这样一扇窗户能带给我们什么。”
      “等待。”他说,“喜欢靠近窗户的人,潜意识里都在等待着什么。”
      “你喜欢靠近窗户吗?”我问。
      “是的。”
      “你在等待什么?”
      “也许是等待一个像你这样的女人,”他说,“也许等待人生的全部谜底。”
      “你是天一,对不对?”
      “我是谁并不重要。”他扳过我的脸,印下他的嘴唇。他的嘴唇很烫,密实如柑,浸淫着苦涩的清香。我抚摩他的头发他的后颈,我从不知道与一个陌生人的亲近竟可以如此迅速。我的衣服散落了一地,他的嘴唇在我光滑的脊背上游移不停——仿佛一群色泽艳丽的热带鱼在大簇敏感的水藻间优雅穿梭,我的身体因此而柔软无比。我感觉自己化做一条最精致的水草,在幽暗的海洋深处恣肆飘摇。他说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的回答是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拉向我的嘴唇。我不想思考,那是种折磨。既然一切已经发生,就此沉沦是最简单的方法。
      我是在他还睡着的时候离开的。凌晨三点的街道依然有车辆在奔跑。我用大约一个小时回到住处。妈妈还没有回来,她彻夜未归。我一件一件脱掉衣服,把它们胡乱扔在地上,进了浴室。我观察着镜子里□□的身躯,肩颈柔美,脊背修长,胸脯圆润丰满,双腿健美挺拔,我还是昨天的我,没有任何改变。初夜的落红并不能宣告一个时代的终结,我被突如其来的沮丧击垮了。我把莲蓬的水流开到最大,水温滚烫,疼痛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存在是唯一的真实,我不该计较存在的方式,没有哪一种方式会让我更满足更幸福——这个道理就是牧月一直想告诉我的吧?
      第二天我按时上班。我换上深蓝色套装,长发绾成庄重的贵妇髻,脸上化了淡妆,对每一位顾客抛洒乖巧温情的笑容。他们全都满意我的面具,阳光,典雅,彬彬有礼。只有牧月能准确地捕捉到面具下面的真实。他说渺渺,不断地伪装会让你最终迷失自己。即使上帝分给你的那个自我不适于人类的标准,你也应该善待她。下班后,我直接去了牧月家。我对昨晚他的失踪有点担心。他住的地方很简陋,房间狭小而空旷,像刚刚被洗劫一空。他就在这样一间阴暗的小屋子里呕吐他的文字,有时大概苦胆都吐出来了。门铃坏了,我敲了很久他才过来开门。他的神情慵懒而疲惫,衬衫的纽扣也几乎掉光,但他依然是干干净净的,像盛开在花蕊间的少年。他说干吗?似是不想放我进去。我说来看看。他哦了一声把我让进来,让我先坐着他去泡咖啡。我拈起他桌子上写了一半的稿纸看,是些很晦涩很幽暗的文字,读起来心里冷冷的。不知牧月是如何在一个个风雨凄迷的夜晚,一个人倾吐这些冰冷的文字的?这些文字会冻结他的生命。
      “没有咖啡了,”他一筹莫展地抱怨,“我出去买好了。”
      “不用了,”我放下稿子,“我不是来喝咖啡的。”
      “哦。”他动手整理桌上杂乱的稿件,他不喜欢用电脑写作,所以稿纸成堆。
      “昨晚你去了哪里?”我问。
      “你终于发现了?”他笑一下,“是不是只有我消失的时候,你才会想起我?”
      “我……”
      他停下手,看着我:“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愿意永远消失。”
      我蓦地打了个冷战,他的话和他的文字一样冰冷而真实。
      “你冷吗?”他问。
      “不……”我侧过身,不想面对他直视的目光。
      “可是……我却觉得冷得很……”他自言自语地呢喃着,伸手抚摩我的脸,我想避开,他说,“别动,我只想感受一下你的体温,我们近在咫尺不是吗?为什么我却无法触摸到你?无数个夜晚,我都梦想你就在我身边,可醒来却只看见自己的影子,有时连影子也看不到……”
      “牧月……”我走开几步,“昨晚,我遇见天一了。”
      “天一?”牧月苦笑,“就连一个网络上的游魂都比我强,是吧?你到底想让我怎样?”
      “我不知道牧月,别问我。”我说,“我不知道。”
      牧月松开我,他僵硬地转过身,背对着我,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你走吧……”他的双肩低垂着,像快要被什么东西压倒了似的。我抑制着想哭的冲动,慌忙逃出了他的家。
      街上的风让我的心情很快平静下来。我胡乱溜达了一会儿,不知道要去哪里。打电话让小夭出来陪我,她半死不活地说要等她老公,因为以往他都是这个时候回来——无可救药的女人。而天一就像一场梦,一场梦不会陪你在酒吧里流连,也不会陪你在大街上徜徉。它只会在黑暗中潜入你疲惫的意识,温存片刻,然后留下永远的说不清的创痛。我就这样半梦半醒地在大街上走着,等到知觉复苏的时候,我已经到了自己家的门口。我打开门,看见客厅里我常常坐着的地方坐着一个陌生的老男人,他占据着我的位子,却那么气定神闲,心安理得。我们的目光对视着,他裂开老态的嘴角笑了,笑容就像一包抖开的灰。
      妈妈从里间整理着头发走出来。她穿了一身紫红色的紧身裙,滑溜溜的感觉像一条艳丽的美女蛇。她看见我就夸张地介绍起来,要我叫那老男人叔叔,或者叫爷爷更确切一点。他穿着灰白毛衫,黑色灯心绒裤和耐克便鞋,虽然一大把年纪了,却有着花花公子的气质。如果从一个独特的视角看过去,更像一只会走路的钱袋。
      “黛黛,你的女儿和你一样漂亮。”老男人很有风度地说。
      “是吗?她还没有男朋友呢,你帮她介绍一个吧。”妈妈笑着递给他一杯茶。
      老男人哈哈大笑。我没等着听他说什么就进了房间。无聊,琐碎,阴谋,暧昧,愤怒,孤独,□□,仿佛一个充满鬼魂的丑陋梦魇。我打开电脑。
      天一:“回来了。”
      渺渺:“除了回来,无处可去。”
      天一:“你不是还有一个水仙花一样的朋友吗?”
      渺渺:“他只是陪我吃面,陪我走走。”
      天一:“我无法理解你们之间的关系。”
      渺渺:“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
      天一:“你真的一点也不爱他吗?”
      渺渺:“如果只是一点爱,你认为这一点爱可以维持一个漫长苦闷的婚姻吗?”
      天一:“你终于有结婚的觉悟了吧?”
      渺渺:“如果爱情不是走向婚姻和孩子,你认为它走向哪里?”
      天一:“也许它会像一条河,在沙漠里流着流着就消失了。”
      渺渺:“你愿意去经营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吗?”
      天一:“如果是为了你,我愿意。”
      渺渺:“那天晚上的人真的是你吗?”
      天一:“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需要谁。”
      渺渺:“那天晚上你也说过这话,你是谁并不重要。”我对着显示屏无声微笑无声哭泣,“我还能再见到你吗?”
      天一:“不一定有个时间,不一定有个地点,但该见到的时候,一定会见到。”
      ……
      从此,我有了一个习惯。习惯随着人流涌上一辆陌生的车子,去赴一个陌生的约会。当然,我并没有再见到天一。直到又一个下雨的傍晚,我用皮包顶在头上,狼狈钻入一辆巴士,在我的身边正襟危坐着我苦寻不得的天一。我也终于知道,其实天一就是深秋的一场细雨,是可遇不可求的浪漫,是突如其来的爱。他很有力地把我拥入怀中,我那颗在风里漂泊的心只因他这一抱一下子就找到了属于它的位置。这一刻,与小夭一样我以为我拥有整个世界。
      我们还是去了那家宾馆。窗外,碎雨与凄风痴缠。窗内充满□□和腺素的味道。爱情的残香。当激情和□□都得到释放,冷酷的清醒让夜再次变得凄凉。我们慵懒地靠在一起,有黑色的夜百合在无边的寂静里幽幽绽放。他欠身点了一枝烟,吸到一半的时候,他的话开始多起来。他说他有一个比他小五岁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女儿。他的妻子很活泼,迷恋灯红酒绿的场所,夜夜笙歌,他们的生活错了位。他们的婚姻名存实亡。但他不能抛弃她们,因为她们比凌渺渺脆弱,所以她们需要他。我听着他的独白,无奈的,自私的,软弱的男人的独白,忽忽悠悠地沉入了睡眠。分开时,他给了我他的手机号码,但我从未用过。我们会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间相遇,然后一如继往地来到这个幽媚的香巢极尽缠绵。
      牧月依然会来找我,只是经常找不到我。有一次,我和天一约会后回到住处,看到牧月捧着一盒刚出炉的港式小点心,坐在我家门口睡着了。他的脸在昏黄的灯光下异常苍白,气息如傍晚的墓地,阴柔,冷艳。看着他,我想起那个令人心碎的绝美少年博恩.安德森。异与常情的美丽往往是一种罪过。我也许真的是个很坏的女孩子,我刚刚离开了天一的怀抱,现在我正俯身去吻我的水仙花。他的嘴唇冰冷,发丝里泛着薄荷的清香。吻着吻着我的眼泪就流下来,为什么他总是能让我落泪呢?
      牧月醒了。睁着迷蒙的大眼睛看着我,很久才说:“你回来了?”他把点心往我怀里一塞,又说:“我回去了。”我叫了他一声,他没有回答,头也不回地走了。自此,他没有再来找过我。我去找他,他的门却敲不开。有时候我知道他就在里面,可他不开门。我无从知道关于他的消息,只有去买刊登他文章的杂志,从字里行间寻找他生活的状态。在一篇文章里我看到这样的句子:
      有时候,孤独会比绝望更绝望;有时候希望会比渺茫更渺茫;有时候爱情会比痛苦更痛苦;有时候生命会比空虚更空虚……
      还有一篇文章里他写了一个小小的鬼魂,消瘦,憔悴,美丽。他终日游荡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回味着永无止境的忧伤……
      这些文字让我让我变得虚弱而敏感,每读一遍都要哭。天一把文章从我手中夺走,我狠狠推开他说你怎么这样肤浅!他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摔在床上,不容反抗地掠夺我的嘴唇,我的身体,我的意识。在窒息的缤纷的幻觉里,一切哭泣都不再探出它忧伤的手臂。如果性可以作为鸦片,为什么不痛快地吸食呢?任何人都无权禁止它的泛滥,只因它被所有人迫切地需要。让我们全部中毒吧,让肌肤开出一朵朵邪恶疼痛的小花,让自己随城市的腹地一齐腐烂,风化成灰。

      小夭不断地打电话给我,内容不外乎等待、孤独、失落。有一次我放下电话去了她的住处,她穿着黑色蕾丝花边的小睡裙,脸上脂浓粉艳,头发绾了上去,几绺垂下来的发丝像黑蝴蝶一样贴着她修长的脖颈飞舞,似是要参加晚宴。她苍白的指间夹着香烟,每吸一口都伴着神经质的颤抖。
      “我说你把我叫来,可是你又好象要出去?”
      她说:“我不出去。我每天晚上都这样,我怕他突然回来,我来不及化妆。”
      我的胃里像滑进了大块大块的冰,我吸着冷气说:“那他来过吗?”
      “没有。”
      “什么东西竟能维系如此漫长地等待?”我说,“是爱情吗?”
      “也许是我们共同拥有过的甜蜜与哀愁。”她磕了下烟灰,“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年复一年,我无法停止怀念……”
      我被她自我陶醉的模样逗笑了,也许相思也是一种别样的美丽,带着淡淡的满足和哀怨。
      “我们吃点什么?”她说。
      “我吃过了,讲讲他吧。”
      小夭浅笑了一下,“我是在一次业务联系中认识他的……”
      小夭第一眼就被他方头大耳的粗犷气度所震撼,而他的地位给他带来的优越感更有助于挥洒北方男人特有的豪迈和温柔,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让小夭有鱼儿窒息在水里的感觉。他们很快就住到了一起,在他们认识一周年时,他为她买了这套豪华别致的小公寓。我环视这套房子,的确处处印着骄宠奢华的印记,就连金黄色的锦缎窗帘上都绣着千朵火红的玫瑰。一个男人一旦沉迷于某种游戏,就会倾尽所有的去完成它,所以男人有时更像孩子。
      “你们为什么不结婚呢?”我问。
      “只差一点。”她再次伸开手指给我看上面的指环,那个刻着爱情咒语的小魔物,像藤一样缠住了小夭娇艳的生命。她甚至都懒得挣扎一下。
      “你想过他为什么会离开吗?”我问。
      “因为我忘了买牛肉干……”她梦迷地微笑,有山雾在她空落落的大眼睛里弥漫开来。
      “如果他身无分文的回来了,你还会接受他吗?”
      她瞥了我一眼,很快甚至很高傲地说:“当然。”我透过迷蒙在她周身的烟雾,长久地注视着她,我不知道是什么念头在支配着这个脆弱的世界。后来我困倦了,睡着了,梦见我和小夭都变成了一块透明的白纱在风里美丽绝望地飘着飘着……
      妈妈很久没回家了,我想一定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然后,有一天她兴高采烈地回来了,翻箱倒柜地找衣服。我站在一旁一声不响地看着她。她说那老男人对他可好了,还给她买了大笔保险。她要跟他回美国去了。我冷静地说,曾经有个丈夫给妻子买了大笔保险,然后谋杀了妻子。妈妈抬头看着我说,你不希望我幸福吗,渺渺?我说如果希望能等同于现实,我希望爸爸还活着。她走过来紧紧地拥抱我,我感觉到有冰冷的泪水顺着脸颊不断滑落,我不知道这是她的泪还是我的泪。
      “你不要怪妈妈,渺渺。是你爸爸先背叛了我。”
      “你爱过他吗?”
      “也许这是一个永远搞不清楚的问题,但我们的确曾经爱过,并且有了你这么漂亮的女儿。”
      “我倒希望,从来就不曾有我。”
      “你跟妈妈走吗?”
      “不。”
      我去机场送了她。那老男人十分热情地邀请我去美国,我只是对他说好好照顾我妈妈。妈妈久久抱着我不放,上飞机时,她一直流着泪回头看我。我没有留住爸爸,是不是应该把妈妈留下来呢?我在想着时,飞机已经摇晃着冲向万里长空。不知为什么,关键时刻我总是会被思想阻止了行动。我转过身,依然走我的路。
      自此,我和天一的幽会地点从宾馆转移到了我家,我们像一对正常的情侣那样开始了同居生活。有时他也要回家陪他的妻子和女儿,他从不找什么借口,总是说我回家看看。对那个地方他称之为家,可是对我们同居的这套漂亮的房子,他从来没有任何称呼。也许我并不在意这些,没有他的夜晚,我就喝点酒,甚至连电脑也不开。我染上了喝酒的恶习,而且经常喝醉。有一次从醉中醒来,牧月坐在我床边。我惊讶地问你怎么进来的?他说是你打电话让我来,还为我开了门。我揉揉头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问我还说了什么,他说没什么。但我知道我一定说了什么的,只是他不肯说出来。我们谈到他的作品,他说最近他什么都写不出来,一静下来,耳朵里就有奇怪的声响。他说他也许得了很严重的妄想症,他总觉得有一个小小的鬼魂一直在冰冷的夜晚,用冰冷的手指触摸他的脸,她的呼吸在他耳边结成冰珠。可是,尽管很冷,他却觉得不那么孤独了。我很害怕地抱住他,把脸贴在他的胸膛,我想听听他的心跳,可是我什么都听不到。当我坚持要听出声音的时候,我听到了花落成冢,月葬长河的声音。我突然很怕失去他。
      我的精神日益恍惚起来,工作经常受到老板的指摘。一天晚上他要我留下来谈谈,我知道他是想要辞退我了,不过也无所谓,我并不会留恋任何一份工作。生命是繁华的,我固执地恋慕着它的繁华与清冷,其他的一切只是漂浮在半空中的尘灰,卑微,琐碎。我的世界经常在下雪,我倾听着雪落的声音,享受着无尽的沉眠,谁能说这不是生活?谁知道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下班后,我去了经理室,里面空无一人。我正在犹豫要不要等的时候,一个人从门后蹿出来抱住了我的腰,一张热烘烘的嘴在我脖颈上拱来拱去:“我可想你很久了,渺渺……你很有悟性,我正想要给你加薪……你可怎么谢我啊?……”我说:“你等一下,我给你个东西看。”他愣了一愣:“什么东西?”我顺手抓过办公桌上的台灯扣在他脑门上,说:“台灯。”
      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丢掉我的工作,有点轰轰烈烈的感觉。风把我的头发吹的狂飘乱舞,城市的夜永远美艳。那些黑黝黝的建筑物,像巨大的利器插在城市的躯体上,我感觉到它的呼吸柔弱,生动而疼痛,这是主流的气息。我蹲到地上,像一颗小小的鹅卵石静静躺在河底,任凭岁月打磨。直到天一把手放在我头上,我才恢复了人的知觉。
      “你怎么来了?”
      “你这么晚也没回来,就出来找你了。”
      他的话让我周身泛起一层温暖的泡沫,至少还有一个人牵挂着我,虽然对我来说他谁也不是。
      “我们去吃饭吧?”他拥着我,“你冷的像冰棒一样。”
      “你可以让我永远不再感到寒冷,你知道你可以。”我看着他,心中隐约升起某种卑微的希望。可是,他似乎并没有明白我的话,因为他什么也没有说,甚至没有很认真的看看我期待的面容。
      “你……”我还想说什么,他笑一下说:“先接电话吧,你的电话响了。”
      是小夭,她大概是喝醉了,在电话里断断续续地哭泣着,倾诉着,我问她在哪里,她也说不清楚。我拉了天一就往小夭的住处跑。大老远我就看到小夭坐在六楼的阳台上,衣襟和长发都在风中飞舞,摇摇欲坠。我吓了一身冷汗。
      “小夭,”我尽量让我的声音听起来很平稳,“你在那上面干什么呢?”
      “因为这里很高,我以为在这里就能看到他……这里可以看到每一个地方,看到人们在行走,在吃饭,在恋爱,在争吵,在死亡……可是为什么就是看不到他呢?……”
      “你先下来好吗?我们再想办法。”我喊。
      “我不能去任何地方,我必须在这里等他……也许他马上就会看到我了……”
      “小夭……你想要我怎么办呢?”也许是她的情绪感染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变得疲惫而忧伤,让自己都感到绝望,“你究竟想让我怎么办呢?……”
      “怎么回事?”天一问。
      “她的男人去买牛肉干了。”我说,“去了快半年了吧,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她就一直等?”
      “对,等得发了疯。”我冷冷地说。
      “也许我可以帮帮她,”他把手拢到嘴边,冲小夭大声喊,“嗨,我回来了,我买回了世界上所有的牛肉干,以后我们再也不用为买牛肉干而分离了,小夭!”
      也许是因为夜色的掩护小夭看不清天一的面庞,也许是因为她的神智混乱不清,总之她一下子安静下来,定定地看着天一,看了大概有一分钟她突然慌里慌张地离开阳台,天一拉起我的手向楼梯跑去,我们跑了没有几层,小夭已经从上面飞奔下来,像一只中箭的小鸟似地跌入天一的怀抱,在这一瞬间,我相信他们两个都已忘记了我的存在。因为他们的姿势是那么牢不可破,那么旁若无人,我心底忽然泛起一层异样的孤独和落寞。但我知道这只是一个闹剧,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小夭要醒来,天一也要醒来。
      因为这个戏剧性的意外,小夭成了我和天一共同的朋友。我们三个人经常一起出去游玩,直到这年的冬天。我是受不住寒气的那种体质,寒流一来就会变的苍白,消瘦,精神萎靡。我把自己裹在双层毛毯里像一头冬眠的熊似的等待着春天来临,可是春天迟迟没有来。天一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留在这里过夜了,他说他的老岳父好象熬不过这个冬天了,医院和家里都需要他照料。小夭也很少找我。我不知道她是否还在等待那个买牛肉干的男人,偶尔通个电话,也没有听她带着哭腔诉说无止境的寂寞。有时她会反过来安慰我,让我不要作茧自缚,多出去走走,多交交朋友。可是我只能百无聊懒地微笑和沉默,我的世界里白茫茫一片,很空洞也很凌乱。我不去想这是不是一种堕落,连梦也懒的做了。牧月的精神似乎比以前好了很多,说话的声音里有一种虚假的特意的洪亮。当他看着你的时候,你会发现他的眼睛亮的异乎寻常,像燃烧着暗火,像朦胧着虚光。他依然写他的文章,他说有一天晚上他的灵感突然回来了,一发不可收拾,使他无力止笔。他曾经失了魂,但他现在着了魔。我多希望可以和他一起着魔,让思想和意识在无边的空旷中疯狂燃烧,直至化做一地冰冷的灰烬。
      自丢掉工作以来,我一直靠妈妈留给我的钱过活。那些钱越来越少,但我并不急于找工作。虽然我对天一从没有任何表示,但我知道我内心深处对他的依恋越来越深。我希望有一天他能让我叫他明轩,他的真实姓名是郑明轩。这样至少我们的关系会在梦寐中浮现真实的影象。可是,他从没让我这样叫他。他好象很满意以天一的名义与我幽会,这样也许他会忘掉某些现实的尴尬。在他的生活里,他大概从不想把我变成真实明朗的存在。而我也只有醉死梦生地等待下去,等待那个未知的也许是必然的结局。
      在漫长的等待中,我的第二十五个生日翩然来临。时间可以如此之慢,也可以如此之快。我凝视着日历上的日子,突然有种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的感觉。我抚摩我的额头,眼角和脖子,我不知道它们是否可以陪我一起等待,我害怕它们先我而去。生日这天,太阳迟迟没有出来,九点多中空中飘飘悠悠降下雪花。传说,雪花是天空的微笑。我抬起双手,让那些冰冷的微笑慢慢融化在我的掌心。
      晚上,天一捧着火红的玫瑰花来了。二十五朵娇艳的玫瑰如我的年龄般摇曳着最后的倾城风致。他的神情有些神秘的忧伤,他轻轻抱住我说:“渺渺,我离婚了。”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在这个宿命的夜晚,我们似乎比往日更加缠绵,每一次交欢都能感受到来自原始生命体的那种强大而荒芜的悸动。如果没有另外一种方式可以更好地拥有更好地相爱,那就让彼此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盛开出绚丽的烟火,这是我们唯一的诉说。涅磐,重生,还原人类史前的自我……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天一已经离开了。在我枕畔留着一张字条:我要出趟远差,过些日子才能回来,保重。这个结果和我预期的有些不同,我原以为这个新生的早晨会演变成一个求婚的日子,可是演变成了离别的日子。虽然只是短暂的离别,也给我的情绪泼了大桶冷水。我把纸条抟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拿起昨晚喝剩的半瓶酒灌了两口,感觉像做了一场梦。可是花瓶里静放的玫瑰又让我相信那不是一场梦。他真的离婚了。如果说我为他的离婚感到开心好象有点卑鄙,但是我的确有一种拨云见日的微妙感觉,我承认我是个坏女人。我承认。而且我也终于变得和所有女人一样,热切地盼望一个婚姻,不管它将会走向什么样的平庸和绝望。我不再留在屋子里了,我开始潇洒出行,做做头发,买买衣服,挑挑首饰,我并不确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我知道我必须做点什么,不想让头脑过多地思考,我怕自己会在这个脆弱的环节里想出点什么破绽来。有一次我去花店买花,顺便帮牧月带回一束剑兰,这种植物很好养,不怎么需要照料,很适合牧月。我敲开他的门,他正在写东西,屋里没有暖气,而他只穿着件薄毛衫,冻得脸色发青。
      “去我那里写吧。”我握住他的手。
      “天一呢?”他问。
      “他出差了。”我说。
      他眼底浮上心酸的神色,嘴角的笑却是嘲弄的。那嘲弄奇大无比,迅速淹没了所有的善意,虚伪,恶心的同情,胆怯的内疚。我像一个偷了东西当场被抓的孩子,羞耻感让我摇摇欲坠。
      “我是替补吗?”他问。
      “不……”
      “我是什么?”
      “你就是你自己,牧月。”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我成为我?为什么我没有成为别人,比如天一?”
      “你渴望成为别人吗?”我的声音变得沙哑。
      “那你希望我是我吗?”牧月很快地反问。
      “我希望……”我看着他,“我希望你永远只是你自己,你的脆弱,你的执着,你的独一无二!”
      “可是独一无二的我,却怎么也比不上比比皆是的天一,对吧?有的人生来就真实得如同港湾,不管他乘着多么虚幻的风而来;而有的人生来就虚幻得如同梦境,不管他有多么真实地站在你面前,对吧,渺渺?!……”他把我拉向他冰冷的怀抱,他拥抱我的力度让我感到窒息,他说,“别离开我!!”
      我的眼泪在眼睛里打转儿,我仿佛一只绝望的蝴蝶,对着我凋零的花朵发出无声地尖叫,可是我听到自己喃喃地在说:“对不起,月……”
      我抱着剑兰从他家里走了出来。他没有收留这盆剑兰,他说他不想看到绿色。没有根脉,却鲜活得这么虚伪。我回头看了看他的窗户,窗帘已经拉上了,他放弃了虚伪的鲜活,却选择了阴暗的真实。
      天一久久没有回来,小夭约我喝咖啡。她颈间系着一条粉蓝色的丝巾,举手投足间都飘逸着女性特有的柔媚风情,她闪烁的眸子似乎又在诉说一场新的恋爱。
      “一场恋爱,让你死了;一场恋爱,又让你活了。”我觑着她微微发笑。
      “不,”她很用力地一摇头,“这次不是恋爱,是结婚!”她把一张装桢精美的喜帖推到我面前。我很吃惊地拿起来,小声地念:“陈雪夭小姐,郑明轩先生恭请光临…… ”我想是我看错了,我回头再看:郑明轩先生,郑明轩先生,郑明轩先生。
      “天下有很多郑明轩,”我看着小夭,“是我的郑明轩吗?是天一吗?是吗?”
      “我们一直在考虑由谁来告诉你这件事……”她沉吟着说。
      某种预感的真实终于浮出水面。我的脖子骤然僵硬,这僵硬迅速麻痹了我的身体,以致我的心,我的灵魂,都如死人般平静。
      我拿起咖啡,小夭皱起脸蛋,大概以为我会泼过去。我把咖啡一饮而进,我说:“需要我祝你们幸福吗?不需要我就走了。”我站起来。
      “你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我吗?他需要一个稳定的婚姻,一个可以为他等待的女人,而不是……”
      我没有听她说完。我大步走出了咖啡厅,我很奇怪为什么一滴眼泪也没有。我在街道的金属护栏上坐下来,我看着过往的车辆,人流,我发现我一个人也不认识,我处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城市里,被人群遗忘在一个全然陌生的角落里。我有种冲动想走入人群,随着他们一起走,如果有谁愿意拉住我的手,我就跟他回家。我想好好洗个澡,睡一觉,睡死在一张陌生的大床上。谁愿意就把我埋了吧,不愿意就让我烂着吧。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我的房间里有灯光,我以为是妈妈回来了,我飞奔过去。我看见天一——不,是郑明轩,他垂头坐在床畔吸烟,看见我,他的手颤动了一下,烟灰掉在了地毯上。
      “渺渺……”他喃喃地看着我。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一直看,看得他垂下头,我听见他低低地说:“对不起……”
      他没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并没有想过要恨他。可是当我听到那句话的时候,我所有的感官一下子复活了,我感觉到我想哭,我的眼泪马上就要来了。我转身冲进盥洗室,鱼儿会把眼泪藏在大海里,我不是鱼,我是人,女人。我只能洗澡。疯狂地洗澡。洗完,我躺在浴缸里,一直躺着,闭着眼睛,半睡半醒。我听到郑明轩的声音,他说:“渺渺,我不是天一。一开始,我就骗了你……但,我的确爱着你,即使你因此而愤怒,我依然必须承认我爱着你……可是,我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我是一个被生活打磨出来的男人,我身上带着最普遍最庸俗的弱点……我只能感觉自己在爱,可是,我无法知道什么是爱,也无法明了怎样去爱……”就像那个宿命的夜晚一样,我听着男人无奈的,自私的,软弱的独白,昏昏悠悠地进入了梦乡。我梦见了医生,梦见肿瘤,梦见我的头发大把大把地掉落。我还梦见了妈妈,梦见她说宝贝快起来,上学要迟到了。我还梦见一个男人,他的脸藏在阴影里,他说我是天一……从那些纷繁的梦境中挣扎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郑明轩已经走了,他的衣服,皮鞋,领带也全部带走了。因为在水里泡的时间太长,我的身体冷的发抖,脸色发青,眼睛里全是泪。我用手捋了下头发,那些青丝真的簌簌飘落,如一场黑雪。我拿起他吸剩下的半支烟点上,吞吐着在空荡荡的屋子里走来走去,走来走去……我瞥见电脑,我已经冷落它很久了,可是现在却只剩下它还陪在我身边,机器万岁——我崇拜机器。我扔了香烟,打开电脑。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QQ上,天一的头像竟然在凌晨两点的黑暗中赫然亮着。
      天一:“你来了……”
      渺渺:“你是谁?”
      天一:“我心里一直在呼唤你……我一直固执地等待……我不相信你会来,可是我依然愿意等待下去……在我人生最后的谜底里,你竟然真的翩然而来……渺渺……”
      渺渺:“你是谁?!”
      天一:“你想看看我吗?”
      天一发来了视频请求,我迫不及待地接受了。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视频,那个小画面闪过一阵斑斓的色彩之后,我看见了一个男人清瘦的轮廓,他缓缓地向我抬起脸,微微一笑,那苍白的脸庞,苍白的微笑,苍白的花朵……竟然是我的水仙!我的牧月!
      我咬住自己的手指,我的眼泪汹涌的漫过鼻翼,我想大声骂:你这傻瓜!
      他带上耳机,头枕在椅背上,眼睛看着天花板,他的声音缓慢而低靡地在空间里向我漫游:“……无数次我想向你说出真相,可是我没有勇气。这种行为也许卑鄙,甚至卑微,却是我唯一可以接近你的方式,我像守侯着一个永不醒来的美梦一样守侯着你,并没有觉察自己的真实感在一天天消失……当那个冒牌的天一出现之后,我曾想立即揭穿他,可是他却成了你对生活的全部渴望,让你无法自拔地迷恋,从那天开始,我就知道我已经永远地失去了诠释真相的机会……”他抬起头,落寞地笑了一下,“即使是今天,我也没有想到,我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与你相遇,并且完成我人生最后的陈述……渺渺……我觉得很累了……其实,我们都在同一条路上走着,虽然过程不同,但我们将会……在终点重逢……”他抬手摘掉了耳机,可是就在他抬起手的一瞬间,我突然发现他的手腕上血涌如注——不知何时,他竟然割断了自己的静脉!
      我扑向电脑,像要穿过无数交织的网路抓住他似的,大喊大叫,涕泪泗流。而他只是枕在椅背上,对着我虚弱而生动地微笑,他听不见我疯狂的声音,他一定像在观看一幕悲剧的高潮,只是发出会心的微笑和无声的叹息而已。
      我突然想起什么,我冲出家门,赤脚跑到大街上,向着牧月家的方向狂奔。在最关键的时刻,我竟然忘记了叫车,也忘记了报警,我的全部只剩下狂奔的躯体,燃烧的意识。我不相信牧月会死正如我不相信太阳还会再升起来。我惊天动地地捶击着牧月的门,我嘶声叫着他的名字,叫他开门。邻居都被我惊醒了,他们纷纷指责我的行为,我神志不清地说,我的朋友在里面,他在流血,他快要死了,你们谁帮我报警……警察很快就来了,他们半信半疑地打开了门,我第一个挤进去,有人在我身后开了灯,警察和邻居一个个走进来,他们和我一样四处张望,想找到血腥或尸体,可是屋子里干干净净,电脑关着,椅子摆得很整齐,牧月不在家里……他不在家里?他竟然不在家里?他会在哪里?他的手腕在流血,他的生命在流逝,他在一间屋子里,对着一台冰冷的机器……你在哪里?在哪里?我跑出去,昂头看着黑蒙蒙的苍穹,没有一颗星星可以指给我方向。一个人抓住我的胳膊甩了一下,他说:“谎报110是犯法的,你知道吗?”我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反抓住他的胳膊,我的眼睛一定吓坏了他,我感觉他拼命地想要挣脱我,而我紧揪着他不放,我说:“你必须救他……他就在这座城市里的某一个地方,他快要死了,他在流血……你们的军队哪里去了?全部调出来,去找我的牧月,他长着黑色的眼睛,像夜空的颜色……他割断了自己的手腕,他在某一个地方,有一台电脑陪着他……他快要死了……”
      我醒来的时候,在医院里,我昏迷了一天一夜,他们把我当成了精神病患者。回想起前天发生的一切,感觉像做了一场梦。也许真的只是一场梦,也许牧月已经煮好了咖啡,放好了CD在等着我。我再次去了牧月的家,还是记忆中的模样,空空荡荡,干干净净。他一直没有回来过。他已经死了吗?还是,恰巧在那时候,有人发现了,救了他?关键的问题是,他在哪里?我去了警局,我查了当天所有的报纸和新闻,我没有找到认领尸体的消息。我也去了医院,每一家医院,也没有查到一个自杀未遂的年轻人,叫牧月。也许他并没有住院,也许他伤的并不重,也许他已经乘着当晚的飞机,去了美国,加拿大,菲律宾。也许他的尸体还在那间少有人迹的小屋子里慢慢腐烂……
      从此,我有了一个习惯,我总是关注报纸中缝关于认领尸体的消息,我以为这样就能找到牧月。
      我收拾好我的行李,搬到了牧月的小屋里,把妈妈的房子租了出去。在整理爸爸抽屉的时候,我发现了一枚指环,上面的花纹和小夭手上的那一只一模一样,难道爸爸就是小夭那个消失了的情人?我已懒得去做无谓的猜测,毕竟刻着同样咒语的指环很多。郑明轩已经和小夭结婚了,他们如何生活的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离婚,我也不知道。我把指环抛进抽屉,关上。
      我很少再走出牧月的屋子,每天我从门缝里取出报纸,翻来覆去地查找有关死亡的字眼。我去认过许多的尸体,我已经比法医更熟悉尸体的味道,我能就腐烂的程度准确地说出死亡时间。但没有一具尸体是牧月,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我越来越相信牧月还活着,就在这世界上的某个地方,呕吐苍白的文字。也许有一天,他会突然回来,站在门口,叫我的名字。我等待着他的声音,等待着他的芬芳,等待已经成为我最顽固的习惯。我还习惯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开着房门,我怕他回来了,我听不见。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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