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我们是朋友 ...

  •   刘邦第一次看到张良的时候,是在桥洞底下,有些阴暗的地方,来往的人不少。

      那人一头稻草一般的头发,全身都灰扑扑的,四肢健全,而且个子也不矮,只是有些纤瘦,怎么就沦落到要饭吃了。

      在刘邦看来,如果四肢俱全,能干的事不少。这哥们比他还懒一些,他不喜欢干体力活,农活基本不沾,被双亲叨咕烦了出来混饭吃。小小的亭长,嘴皮子耍好了,衣食住行不算差,虽然他扯着脸皮捧别人臭脚的时候心里也犯恶心,但习惯就好。

      这哥们带个孩子,还能厚着脸皮出来要饭,也得看别人给不给。

      当然是不给。

      特意路过他们面前的时候,刘邦还是忍不住那小孩满身的跳蚤,有些嫌恶地走远了些,就看到那两个人灰黑的面孔模糊的五官中,唯一能辨认的眼睛。

      还是个半瞎子。

      他很快失去了兴趣,和朋友吃酒去了。

      第二天醒来,躺在身侧的女人在被窝里翻了个身,和他说,家里没有油盐了。

      他伸出手感受了一会女人肩膀的滑腻,亲了亲她的后颈:“我知道了。”

      女人沉默了一会,还是挣扎着坐了起来:“你昨天吃酒了,早上喝点鸡蛋米汤吧。”

      他笑吟吟搂着她:“还是夫人疼我。”

      两人互相收拾着起了床,刘邦看着女人在厨房忙碌的背影,袅袅娜娜,姿态优美,他心里颇为受用。他年纪大他妻子将近一轮,小女人的滋味其实很不错。

      妻子看起来还小,但他看起来年纪也不算大,多的是人以为他才二十出头。

      他今年二十有七,娶妻的时候,家里就已经有一个儿子,是他以前在村里的时候,和村头卖酒的寡妇生的。

      他给家里小孩一口饭吃,也就这样了。吕氏刚进门的时候,他还以为估摸着他这个儿子会保不住,在他外出的时候会饿死冻伤之类。但吕氏并没有苛待刘肥,这小孩比他离家的时候还胖了一些。那么他也很给妻子面子,渐渐减少了在外留宿的时候,吃的喝的玩的,喜欢捎带两样回来。

      吕氏的父族在沛县很有名望,多的是人私底下议论他刘季油嘴滑舌之辈,凭什么能娶得这样高门妻子,也不怕无福消受。他哈哈一笑,找几个人把碎嘴的家伙套上麻袋打了一顿,那些人慢慢就老实了。

      空口说大话?焉知那县官不也是?那县官儿子连句大话都说不了,一副斗鸡样。至少他还能办事,至少他长得不错。

      他知道自己相貌不俗,小地方人但凡有个酒局,多少喜欢找两个能看的过过眼瘾充充场面,能结交朋友,还能免费吃喝,何乐而不为?

      他妻子出身名门,老丈人眼界学识也不差,常常暗自提点他多结交一些人,对将来之事大有裨益云云。刘邦笑着答应,也都记着。

      但也只是记着了。

      沛县有什么人现在他心里一清二楚。这两年连隔壁县都摸清楚了,四下的村户不值一提。吕丈人说他面相不俗,能干大事,可着小小一县,天大的事都掀不起什么波澜。

      就算毒死县官,也轮不到他做。更远一些的事情,他想过,但以目前的能力,难以实现。

      他一边喝着鸡蛋米汤,一边听吕雉和他絮叨一些事情。

      “我爹说,现今云梦泽越来越乱了,今后你要外出办事,还是多叫几个人。”吕氏放下碗筷,念了几句东神保佑。

      是啊,云梦泽现在越来越乱了。神明,究竟在哪呢?他看到有些人哪怕吃糠咽菜也要把唯一的肉食用以祭祀神明,也看到有些人冒充阴阳家肆意获取钱财。去神庙当祭祀油水有限,几个大庙已经大头破了,小庙却无人问津。

      冒充阴阳家的确来钱快,但是没有分毫退路,惹到了真的阴阳家,会死无葬身之地。更多的人还是觉得县官不如现管,只要有手段,谋个一官半职,偷税漏税,收点庇护费,能过得不错。

      据说统治云梦泽的阴阳家很快就要举行奇迹的祭祀。这段时间念叨东神保佑的人也越来越多。

      他在心里嗤笑,日子不都是自己过出来的吗,关东神什么事。

      这不,眼前就有一个想触霉头的傻子。

      “那只鸡下不了蛋。”

      看热闹的刘邦注意到买卖双方的神色,似乎并不是提前商量好的一场好戏。

      鸡能不能下蛋只有持有的人才知道,而昨天这个脏兮兮的年轻男人还在桥洞下要饭。

      刘邦买了油盐,让路过的邻居捎回家,他站在不远处,饶有兴致地抱着手臂。

      在男人提醒别人车轱辘坏了却没有半点收获的时候,刘邦几乎能肯定,这人是有秘密的。

      他早年被家里逼着运过货,以他的眼力来看,看不出那轱辘有什么毛病,除非那轱辘是那人亲自动的手。

      但他没想到那人连秦妇裙兜里的银子都知道,那银袋子半点也没露出来。四周有和他一样看热闹的,也有做生意的,还有起哄的,看那青年被秦妇反咬一口,甚至想找人来打的时候,刘邦搭着身边衙役的肩膀:“兄弟,都抓起来呗,要真找到了县官公子的银袋子,你也算有功。”

      他在人堆里旁听的时候,听到男人说什么银袋子自己告诉他的,不禁笑出了声,他不知道这人究竟有什么本事,又是不是在装傻,光冲着这点坑蒙拐骗的计俩,也有必要结交一下。

      能学到最好。

      其实也就芝麻绿豆点事,钱也找回来了,县官愿意卖他这个面子。

      他忍受着两人身上的气味,靠近了问:“朋友,要不要洗个澡,吃个饭?”

      ……

      回家的时候,吕氏虽然有疑惑,却还是亲自下厨去做饭了,他领着人去洗漱,那个脏兮兮的小孩被洗得很干净,蹲在门口瞪着他。

      他等得有些不耐烦了,把衣服给了小孩。

      那男人推开门要衣服的时候,还是浑身脏灰,挺能磨蹭的。

      交代好吕氏饭菜热好,他就出门去了,找人吃几杯酒问一下这两人的来头。

      和他瞎掰的没差多少,的确是这两天才来沛县的,身无分文。

      那小孩似乎不是亲生儿子,他也听见了他喊那人神仙哥哥。

      呵,神仙么。

      他要得不到他想要的,神仙也只好继续乞讨了。

      那天他喝得并不多,回家的时候,天色才刚刚暗下来,他估摸着他都吃完酒回来了,那人要再没洗完澡吃完饭,可说不过去了。

      他快步走进饭厅,一大一小两道身影站起身来。

      这会还没点灯,他在黑暗中适应了一会。

      却几乎没认出来。

      因那孩子还是熟悉的,他便认真去看眼前粗布麻衣的青年。

      半湿的白发随意地搭在耳畔,额前的碎发挡住了带着镜片的半边眉眼。

      但余下半边足以让人屏息驻足。

      青年眉毛颜色很淡,灰白色的,像是竹纸上一道稀释了许多的,浅浅的墨痕。鼻子秀气挺翘,大概是因为饿了很多天,唇色苍白。这让青年整个人透着股虚弱的气息,唯有那一双湛蓝的眼睛,虽然只露出了一只,却让人动魄惊心。昨天为什么没发现呢。

      现在也不迟,他直直对上那人的视线时,他就知道,这人,只有被人坑蒙拐骗的份。青年长得过于秀美,以至于一眼看过去,很容易把他当成女人,他的眼中没有刘邦所见过的那千千万万属于男人的眼神——正直的,邪佞的,贪财的,好色的,豪爽的,阴暗的,掩饰的,野心的,嫉妒的……

      当男人能被称为男人的时候,眼睛里多少有些脏东西。

      “谢谢你的款待,和帮助。”青年斟酌着措辞,大方地道谢,神态间没有多少寄人篱下的拘谨。

      刘邦走近了些,仍旧没能从那只眼睛里看出什么。他微笑着说:“不客气……神仙哥哥?”

      如果神仙都长这样,信徒众多,也不是不能理解。

      “我不是神仙,也不是他哥哥。”青年一板一眼地解释着。

      刘邦从不浪费机会,他知道人在什么时候最放松,所以他贴近了一步,轻轻撩开了青年额前碍事的湿发。

      光洁的额头,玉白的脸庞,还有脸上那教人心痒的疑惑的神色。

      他想,他要留下他。

      “你从哪来?”他问。

      青年很快就投入了对新问题的思索,并不在意自己的头发还被另一个男人缠绕在指尖。

      “不能说。”老实回答。

      “好。”他笑道,“如果不嫌弃,不妨在我家住下,如何?虽然没有锦衣玉食,也不至于忍饥挨饿。”

      对,他一定要留下他。

      青年问,为什么。

      嗯,原因啊。

      是因为美色惑人,还是因为有利可图呢?刘邦在很久后想起来时,能够清楚地知道,是前者,他对于青年能够做到什么,能够带来什么,几乎都要抛到脑后了。

      但那时的他被追问时,难得有些思绪夹杂不清,于是他松手后退了一步,以便让自己更加清醒地打量青年:“你觉得为什么。”

      刘邦想,那句话他能记一辈子,而事实上,他也确实记了一辈子。

      “你是好人。”

      他看着青年毫无自觉且不假思索回答的模样,他觉得这样的人放走了,说不定也只是被其他人糟蹋,被世道糟蹋,毕竟这个世界,一个念头就能坏的事情很多。

      他是不是好人他心里清楚,但他至少在那个时候,不愿意这个神仙哥哥,就这样被糟蹋了——或者其实……

      他哈哈一笑,拍着青年的肩膀,用着半抱半搂的姿势靠近那人的耳边说:“对,我是好人。”

      所以,要糟蹋的话,也会爱惜一点的。

      ……

      酒后恶劣的想法,其实在第二天就消散的差不多了。

      青年郑重地和他交换了名字。

      原来他叫张良。

      “子房。”他亲昵地说,“都是朋友,不用客气。”

      他多养两张吃饭的嘴,问题不大。

      他原本总要隔三差五出去一趟,近日里却能在家里呆得住了,吕氏极为高兴,很是和他胡闹了几天,葵水来了才消停,而他儿子总在偷看张良。

      某一天他蹲在鬼鬼祟祟的刘肥身后,一掌拍在小孩后背上:“看什么呢~整天看也不腻?”

      小孩红了脸,又有些怕他,支支吾吾的。

      “说。”他对小孩一向没什么耐心。

      “那人生得真好看。”刘肥一口气说完,一溜烟跑了。

      有眼睛的人都知道那人好看。

      刘邦大大方方地从那刻老树下走出来,坐在张良对面,歪着脑袋问:“你是不是知道我儿子总是藏在那看你。”

      张良会先老老实实地放下书,再回答他:“是。”

      他问为什么不揭穿,张良反问他为什么要揭穿。

      “被人看着不会别扭吗?”

      “那是你家人啊。”

      他笑弯了眼:“那如果是别人呢?”

      张良说,他没理由不让别人看自己。

      ……

      刘邦稍稍思忖了一下,好像是这么回事。

      但他还是很烦整日黏在青年身边的那个小孩,叫什么他早忘了,反正没说两句话。他也还是不喜欢他儿子在那偷看。

      所以他让刘肥去找那小孩玩。

      刚开始那小孩还死活不去,到底年纪小,玩性大,加上有同龄人,很快就满世界野去了。

      他坐在张良身边,美名其曰共同求学。

      “你看的都是有关神明祭祀的典籍。”

      “是啊。”

      张良无奈地放下书,看着他回答道。

      刘邦已经知道,神仙哥哥,更像个不经世事的学者,可也有着规规矩矩的习惯,比如,说话的时候,一定先放下手中的事情,然后面对面看着对方的眼睛。

      不羞涩,不脸红。

      从他开窍起就总是无往不利的注视,在学者面前干脆利落地失效了。

      学者习惯了他总是笑着,后来倒是渐渐不问他为什么这么高兴了。

      回过神来,他斜睨了眼摊在桌上的书:“你想知道什么?”

      “我想知道,云梦泽魔力最为充沛的地方在哪里。”

      他一只手臂悄悄搭上了学者的肩膀:“当然是阴阳家的祭坛。”

      学者的湛蓝的双眼一下子有了灵动的神采:“是吗?你知道的。”

      刘邦看着自己徒劳无功的手臂,扯着嘴角收回手,抱着手臂点头:“我当然知道,我不知道的是,你在研究这些,为什么从没想过直接问我?”

      学者一下子呆愣住了。

      他无奈地叹口气,冲面前的木头人眨了眨眼睛,真正笑了出来:“你啊你,也不知道是在哪长大的,你是我刘邦的朋友,帮你,我义不容辞,有问题,有想要的,都来找我。”

      他抢过那么本书,在封面写上“问——”

      下笔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尽管他叫着人家子房,子房,但这位神仙哥哥似乎总是站在云层里,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看着他们。

      所以,他好像和那个爱粘人的小孩没什么不同,至少在神仙眼里,是这样的。

      【问季哥】

      他写完还给学者,撑着下巴。

      学者端详着他那笔烂字,给了一个询问的眼神。

      “我们不是朋友吗?我是单字,不好直呼,又比你大,叫季兄太见外了,你叫我季哥,季哥知道什么都告诉你,好不好~”

      其实叫季郎也不错,但他到底有家室了,叫吕氏听见,不太好。

      学者皱着眉,没有回答,右手指尖轻轻擦过封皮:“……”

      墨迹还未干,封面上多了一道额外的黑黢黢的痕迹。

      把别人的书脏了,学者一瞬间有些慌张。他翘着那根染了墨迹的手指,整个人在凳子上无措地磨蹭了一下,看向刘邦:“……对不起,刘先……季哥。”

      他早就知道学者爱惜书籍,重视文本,其实他不在乎,即使这些书也是他借的,但他看着青年眉头紧锁,惶惑不安的样子,觉得自己能抓住云上的青年。

      他抓过学者无处安放的手,粗粝的拇指轻轻地摩擦着学者白嫩的指尖。食指上没有笔茧,细细的,虽然他放轻了力道,仍然很快就被蹭红了。

      墨迹还在,只是浅了许多。

      他察觉到青年想要往回抽的手,恶劣地抓紧了他。

      他感受这青年修长的指骨,心里在想,也已经一个月了,他怎么还不腻呢。那样胜似神仙的长相,开始那几天,一打照面,他便不大受得了,但现在渐渐也习惯了。

      青年的作息无趣的很,人也是,如果不说话,可以像雕塑一下在那里坐上一整天,除了翻书,连姿势都不带换一下。

      因为利用价值吧。

      是因为那个一开始他选择出手的价值,他还没充分挖掘,加以利用。

      于是他拽着青年的手,问道:“你想去魔力最强的地方,为什么?”

      进不去的,据说妄图擅闯的家伙都已经被藤蔓绞死,吊在云梦泽深处的一颗大树上,那里是阴阳家真正主宰的地界,即便如今的云梦泽人心涣散,也无人胆敢挑战。在青年跑去送死前,有些报酬他得先讨要回来。

      学者总是这样,一有问题就容易被分神,这一瞬间他忘记了自己的手还被抓着,认真回答道:“因为想要了解一些事情。”

      刘邦点头,哄诱一般的口吻低低沉沉的:“你人生地不熟的,怎么了解?”

      “我可以问。”

      他紧紧盯着青年,看他尤未自知的模样,放轻了声音:“就像你问那袋银子一样?”

      他问这句话的时候,想过很多。

      他想如果张良心虚了,能在他面前装这么久也算不容易了,问清楚把戏他就找借口办了他。

      或者他将计就计送一程云上的学者,看看他的尸首多久以后才会被吊在树上。

      又或者……

      总之,就像他所认知的那样,这个世界上,不该有神仙哥哥这样的人,不可能有无欲无求只遵从嘱咐的人,更不会有这样干净纯粹到冷漠无情的人。

      “是的啊。”云上的学者一双清澈的眼中,映照出他和他背后的万里晴空,他逆着光,在那人眼中只是一块黑色的影子,所以那眼中装着的,更多的是蔚蓝的天空,和偶然掠过的一行大雁。

      这样肯定地回答。

      他阴暗的情绪在那人眼中的蓝天中消失无踪,他难以自抑地感到兴奋。

      像是为了这样容易拿捏的人被攥在自己手里。

      也像是为了不可能变为可能。

      但他清楚地明白和知道,是为了那个久久无法触碰的禁忌,是为了离遥远的将来更近了一步,是为了将这片土地天翻地覆。

      他的机会来了

      “好,我带你去。”

      云上的学者忽然小心翼翼地抬了抬自己的手,不由自主地瞄了眼被染脏的书籍封面:“可以放了我吗?”

      他说不行。

      “我……我暂时赔不起。”学者有些气馁地垂下了肩膀。

      他捏着学者修长白皙的食指,笑着说:“不,你的手指还没擦干净。”

      学者纳闷地看着自己红通通的指尖,点点头:“我自己来就好。”

      刘邦半蹲下身,轻轻摩挲着学者的指尖,嗓音微微有些低哑,他一字一句地说:“别客气,你是我的朋友。”

      那微微颤抖的食指被他含在的嘴里,似乎还泛着书页的气息。

      刘邦眯着眼看着青年更加惊惶无措的模样,他对于这种事,总是无师自通的,那一瞬间,他好像知道了要如何慢慢地,一点一点的,将眼前这人从云端拽落。

      很多年前的夏天,他和一群记不住名字的人去林间狩猎,活捉过一只鹿。

      那只鹿也很奇怪,被他带回家,也是丝毫不害怕,它睁着黑圆的眼睛,认真地打量周围的一切,它只能在院子里奔跑,也不觉得无趣,它给什么吃什么,极其好养,大家都喜欢它。

      许多人问他,鹿,卖不卖啊。

      这样智慧灵动的小家伙放在宅院里,图个吉祥。

      后来他听说有位高官对着只鹿感兴趣。

      他拿着刀思考了一个晚上,把那只鹿送了。

      鹿是别人的了,他就成了沛县亭长。

      那只鹿好像被吃了,说是神鹿延年益寿。

      他轻轻咬了咬那根手指,留下一个注定会消失的印记。

      你,是我的,朋友。

      只是,好吗?

      手指擦得很干净,他收获了一个面红耳赤的“谢谢季哥”。

      啧,还好,今天吕氏的葵水走了。

      近日他们夫妻的感情愈盛,高兴的老丈人时不时送些鸡鸭鱼肉,时令果蔬过来,吕氏知道他朋友大约要常住,照顾一家比往日还要尽心几分。

      他笑着打趣学者:“子房,你可真是我的福星。”

      白发青年放下书本:“不是朋友吗?”

      他轻轻刮了一下青年的鼻尖:“都是。”

      白发青年摸了摸微红的鼻尖,重新拾起了书本。

      他耐心地等青年看完,悄悄绕到青年身后,双臂环着他,亲昵地靠近那细腻可爱的耳垂:“三日后阴阳家祭祀,我们明天出发吧。”

      “好。”

      他满意地笑了,他知道学者总是不会拒绝他的。

      将将接近那片雾气迷茫的森林时,刘邦停下了脚步。

      关于云梦泽深处的传言重新占据了他的脑海。迷惑闯入者的森林,诡异的雾气,痛苦的神罚,吊死树上的尸体。

      那树木根根参天,枝丫密布,只是站在森林边,便觉得不见天日,无边无际的林木姿态各异,却都仿佛张开手臂,等着不长眼的人送上门。他第一次体会到所谓神明的力量,仿佛无处不在,仿佛他们只是蝼蚁。

      也许他会轻而易举地死在这里。

      吕氏也许就会明目张胆地弃养刘肥,然后改嫁,再过几年,没几个人记得他这个小小的亭长,吕老丈人也许会抓着另一个青年才俊的手,夸他面相不俗,将来必定大有所为。

      他什么都不在乎,却什么都想要,他见不得别人太好,他觉得他也能做到,他也能拥有,但他如果死在了这里,吊在了树上,他就什么也不是。

      他的老夫会对邻里感叹,他的三子好吃懒做,毫无作为,喝酒疯玩,把自己的命都送了,老大老二也会改个称谓开始教育自己的子女。

      别学刘季,他什么都做不到,白赔了自己的命。

      弥散的雾气被一阵风吹了出来,带着寒凉的气息。

      他眼看着学者渐行渐远的身影,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总算,学者被强调了无数次的朋友观念起作用了,他停住了脚步。

      白衣青年回过头,看着他:“你不来吗?”

      他的声音干涩又沙哑:“雾这么大,会走丢的。”

      云上的学者微微笑了,他伸出手,轻轻触碰着身旁缭绕的雾气,那团白雾纠纠缠缠地绕着他的指尖,穿过指缝,散得很远。

      “不会的。”

      “我会丢的。”他微微喘着气,看着神仙似的人儿站在其实并不算远的地方,他好像永远也到不了。

      青年慢慢走了回来,对他说:“我会找到你的,别担心。”

      “为什么?”为什么要找他,为什么要帮他。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演了这许久功夫,现在他问得情真意切,问得不假思索。

      “因为我们是朋友啊。”谎言说了一万遍,有人早就已经当真,信得真心实意,答得毫不犹豫。

      他咬着牙,深深吸了口气,凉意蹿入肺腑。

      “你牵我,牵着我。”他伸出手,近乎阴鸷地盯着面前的青年,像是一头饥渴的豺狼,但还在强自忍耐着,等着猎物忍不住逃跑,就扑上去咬破猎物的喉咙。

      白发青年的神色忽然有些古怪,似乎在犹豫着什么。

      刘邦闷笑了一声,咽下喉咙里的带着血气唾沫:“怎么?不敢牵?还是不想牵。”

      还是你本就打算杀了我。你这样的神仙,或许就是阴阳家派来潜伏人间,铲除异己的……

      “……我的手很干净——没有墨迹了。”白发青年举起左手,那手指宛如竹节一般,整齐又好看,青年还特意正反面展示了一下,才牵住了刘邦的右手。

      刘邦被拉着走进了那片森林。

      奇怪的是,他的脑海中可怖的思绪,都已经无影无踪了,右手上温暖柔和的触感安抚着即将暴走的情绪。

      “我终于知道老师说的,关于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意思了。”青年走了没多久,忽然转身对他叹了口气,“智慧在力量面前,是微不足道的。”

      他默默地听着,倒是没有插嘴,也没有开口去问什么。

      “这片古老的森林告诉我,这里隐藏着一个太古时代结束以后的奇迹,最开始,这个奇迹是为了传承古老的知识而建立的,伟大的智者鬼谷子主持创建了它。”

      刘邦百无聊赖地想,但是现在的云梦泽属于东神,那个令人敬畏惊惧的名字。

      东皇太一。

      “是阴阳家夺走了奇迹之力,他们通过奇迹的力量延长生命,进而统治这片土地。”白发青年抬起头,望着渺无人烟的森林深处,“他们在那。”

      刘邦紧握着学者的手,他其实没什么信仰,他只是知道它的存在,在大部分时候选择无视罢了,但当他听到学者冷淡且毫无敬意的叙述时,既惊喜于他们彼此的共通点,又对学者那无意中流露的旁观者的态度感到不悦。

      占有这片土地的神明,不过只是曾经的强盗罢了,但人们不会认为他是强盗,人们甘愿供奉他们为主宰。

      强盗可以,他为什么不可以呢?

      他们能抢,他也能抢。

      他紊乱的心绪随着逐渐接近深处而平复下来,他看起来又和以前一样的。

      但也不完全一样,他的躁郁被深深地藏了起来,他的笑容更加令人捉摸不透了。

      渐渐地,他感受到地面的震颤,感受到空气出四处流窜的能力。

      “快到了,有守卫。”学者闭着眼睛,原地站了一刻钟。

      很快,守卫间彼此呼喝的声音传来,但声音越来越远,似乎都朝着其他方向去了。

      奇迹的璀璨光芒几乎让人无法直视,如果不是这片遮天蔽日的黑色森林,将有无数人对它趋之若鹜。

      刘邦已经松开了紧紧牵着学者的手,他凝视着不远处主持祭祀的九位阴阳家,其中一位占据高位,被团团围绕,他知道那是谁。

      令人闻风丧胆的阴阳家的真面目,是一群怪物。

      身旁的学者似乎对眼前的祭祀不感兴趣,闭着眼睛陷入了冥想。

      看着奇迹的光芒渐渐暗淡,他悄然拔出了护身剑。

      姿态怪异的阴阳家一个接一个地结束了对奇迹的膜拜,酒足饭饱一般,一个个悠然离开了祭坛。

      当最后,也是至高的阴阳家落单的瞬间,他提剑冲了上去,发动了无耻的偷袭,利刃劈开了阴阳家毫不设防的腹部,也斩落了至高神披在身上的斗篷。

      尖锐的龙角刺破额头,高傲地耸立着,被尊为神明的阴阳家甚至没有腿,只是一个人身蛇尾的怪物罢了,传说中的神明发出了凄厉的惨叫。

      那叫声一瞬间刺穿了他的耳膜,但他仍旧仅仅捏着长剑,想要击溃虚假的神明。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使重伤在身,狂啸的伪神仍然竭力闪开了攻击,他手中旋转聚集起污浊的黑色能量,蓄势待发。

      糟了。刘邦咳出一口血,他已经离的很近了,离万人敬仰,为所欲为的位置很近了。

      张良应该……能跑掉吧。

      夺目的金光在阴暗的森林中散发着迫人的力量。

      云端上的神仙飘然降落,悬在空中,灰白色的头发被在闪烁的光芒中呈现出神圣而难以侵犯的色彩,那手捧一卷书的学者仍旧闭着眼睛,轻轻地朝那污浊翻涌的中心伸出手,那金色的魔道力量宛如有智慧一般,通过他的手互相缠绕着,毫不畏惧地冲向黑暗。

      禁锢神明。

      上一刻还在呼风唤雨的伪神哀嚎着被禁锢在金色的能量中。

      刘邦轻而易举地斩落了他的头颅。

      尸体倒下了,他却无暇关心,他只是看着半空中悬浮的学者,不知道他会不会就此消失了。

      霎时间,黑白色的魔道之力从断首中疯狂涌出,宛如有生命一般在上空惨叫着,金色的能力仍旧使它惧怕,它迫切地为自己重新找到了一个容器。

      它选择了他。

      阴寒的感觉瞬间侵入四肢百骸,他一面冻得浑身打颤,一边觉得力量涌入了全身,无人能敌。

      “……哈哈,哈哈哈哈哈……!!!!!!”这就是成王败寇。

      他做到了。

      学者已经渐渐从半空中落下,站在他对面,一脸复杂地看着他。

      “你看到了么,子房。”他张开双臂,涌动的魔道气息翻搅着四周的空气。

      白发青年认真地回答道:“我看到了。”

      他说,你跟着我吧。

      学者仍旧在思索。

      他又说,我们是朋友,不是么?你跟着我吧。

      不然,你又想去找谁呢?你又属于谁?

      学者似乎下定了决心,对他说,张良谨遵老师的教导,将辅佐云梦泽最有潜力的英雄,去战胜世间魔物,去平定乱世——刘季,我会追随你的。

      他嗤嗤笑着,让学者靠近一些,他说:“你是我的朋友,别叫我刘季,你知道的。”

      “……季哥。”

      “……子房,你牵牵我的手吧,我很冷。”

      “好。”

      “子房,我还是很冷,帮帮我可以吗?”

      “你说。”

      他亲吻着不知所措的白发青年,用唇舌感受着那炽热的温度。

      真是让人留恋,让人缠绵。

      “胸口也冷。”

      “……?”

      “别怕,帮帮我。”

      “这儿冷,这儿也冷……”他与神仙耳鬓厮磨,一边汲取着温暖,一边大言不惭,“我走不动了,你在这儿帮我暖和一下吧。”

      ……

      他的神仙哥哥,外表是那样不经世事,那样冷漠单纯,但他的身体很暖。

      这就够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我们是朋友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