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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4年12月天光 ...

  •   估计因为我昨天请假没上课,今天好几门课的老师都对我嘘寒问暖,英语老师甚至发现了我的黑眼圈,以为我生病不舒服还没康复,劝我回家多休息。

      “王凯你真是大家的心肝宝贝,你知不知道你昨天没来上学,连外班的人都跑过来问你怎么了。”课间有人跑过来传八卦。

      “不至于吧。”我才不信。

      “真的!”后座的女生一脸神秘:“还有人问我们要你家小卖部地址,要去找你呢!”

      “我不信。”我直摇头,哪有人会那么无聊,跑我们家小卖部找我呢?“……你们没说对吧?”

      “你家开小卖部又不是什么秘密,是个人都知道地址,我们干嘛遮遮掩掩?”有人出声。

      “话是这么说,但我又不认识人家,莫名其妙有不认识的人来你家问你怎么样,不别扭吗?”我是想不来有人跑我家的样子。

      “你就当给你家打广告扶贫了嘛。”我杂碎同桌倒豁达:“你家是小卖部,他们总不好意思跑进来问你怎么样然后转身就走吧?随便买点什么,你不就增加营业额了?”他说穷狗就不要在意什么礼义廉耻。

      好像也对……但我家正正经经开小卖部,有必要搞那种歪门邪道吗?

      总之就很离谱。

      离谱的还在后头,本来我们班只有少数人知道我家开小卖部,更少数人知道我家的小卖部开在哪条街,早晨大家七嘴八舌这么一说全班同学都知道我家小卖部在哪了,听说我放学以后常在小卖部里卖货,还说要组团光顾我家小卖部,找我玩,我真要被这群人给玩残。

      今天有体育课,体育课上看到那些打篮球的男生我就羡慕,我个子太矮了,跳起来都够不着别人手里的球,只能自己跑跑步当作锻炼。

      我什么时候才能长更高呀,我真的会长到一米八那么高吗?

      希望跟营养没关系。

      其实我也特别担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我整天照顾孩子睡眠严重不足,营养也没这边丰富,会不会是那些原因影响我长个子呢?

      到底照顾小孩会不会影响我长个我也不知道,但第二天请假没去学校还真让我家小卖部中午多了几个“顾客”,这几个“顾客”都是学生,都问小王凯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哪里不舒服,为什么没去学校。

      我妈在看店,见有人来问还以为是我同学,就撒谎说我腿不舒服去医院了,有人没听明白以为我腿骨折躺在医院里,当即就要问我在哪个病房,要去探望我,把我妈听得莫名其妙。

      我回家以后听我妈讲也觉得很魔幻,真有人那么无聊,跑来我家小卖部只为得到我消息?

      接下来的日子里努力吃饭乖乖睡觉,最近时常在睡觉的时候腿疼,也不晓得是什么缘故,有时候能疼醒来,我没时间去医院,只希望自己不是有什么病,导致我长不了个子。

      到月底,奶瓶奶粉跟烧水的新砂锅都被带过石门,一起带过来的除了新打火机之外还有温度计跟一些常备药品,我已经读了不少育儿方面的书籍,反复练习过冲奶试温度之类的基本流程,还特意向多位妇女学习抱婴儿的正确姿势,所以现在信心满满。

      纸上谈兵跟真正实施还是有距离,不过也不是完全没用,起码第一顿奶给小婴儿成功喂了下去,按照书上讲的跟他说了会儿话讲了几段简单的小故事,逗他玩了一会儿,照顾他拉了尿了收拾好才给他擦洗干净,清清爽爽放我身边的小毯子上睡觉。

      夜里醒来给他喂了一顿,早晨又一顿,这孩子抱奶瓶喝奶的时候大眼睛出神地盯着我,纯净的眼神让我心都融化了。

      喝完奶拉完撒完以后把他包起来抱着跟我和阿福一起去上班。

      之前抱着他的时候我从来不跟他说话,只像袋鼠妈妈一样带着他到处走,但看了些育儿方面的书我才知道婴幼儿大脑的发育跟小时候父母亲照顾他时候语言、视觉还有个方面的刺激有很大关系。

      我抱着他,在他清醒的时候小声用汉语介绍自己做的事情,还有他所看到的各种东西,冷风并不能伤害在温暖襁褓里的他,他睁眼看到充满色彩的世界,还有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向他诉说他尚且无法理解的东西。

      巡逻兵阿福现在已经是个被大家认可的同事了,我最近在帮它练习闻味道追踪目标的本事,阿福要做的就是尝试记住全村每个人的气味,然后顺着气味去在任何时候找到那个人。

      这样的训练是搭配每天三次的巡村路线进行的,我们把村里二十来户人按顺序编了号,每次巡逻的时候阿福要按照气味把这二十来户人家的人挨个拜访一遍,这样做的难度在于有时候那些人在家里,有时候他们在外做工或者闲逛,阿福必须准确的直接找到目标,跑别人家扑个空不算。

      每天把所有人打扰三次是有点烦人,但解释清楚以后村里的人也都不反感,就跟我说的一样,他们也希望自己在陷入危险的时候能得到阿福的救助,更何况我们的训练还有进阶项目,未来的目标是让阿福闻一样东西的味道就找到那个人,追踪目标,甚至是帮助大家寻找不慎遗失的物品。

      山上的上河村冬季雪能盖两米厚,彻底把所有房屋都压在底下,很难想象河流下游的芦河村周边冬天四五场雪积不到膝盖深。

      如果不靠鬼神之说,光用地理和气象知识来解释,我自己都没法相信,也可能上河村的“神明”真的保护着那里,让风雪每年牢牢护住村子。

      芦河村村民的信仰相比上河村就有点杂乱了,勉强能分三派。

      一派是以本村巫医为首的“兽灵”派,我说“兽灵”是帮他们做了总结,他们祭拜的玩意是某种凶猛野兽的灵魂,据说是早先年袭击村子被村里勇士给合伙干掉的,上上一辈巫医砍下野兽头颅抽掉脊骨做了一个头盔和一把长杖,还把野兽的灵魂给撕成两半留在头盔跟长杖里,本村巫医大妈总说戴头盔、手持长杖的人能够获得野兽般的速度和力量,堪称神兵利器。

      当然了,本村的巫医大妈说自己本事不够,没法同时动用两样神兵,只有村子到生死存亡关头她才会启用它们,而那时候也是她的死期。

      巫医大妈说得挺玄乎,我最早听到的时候也给唬住了,怪不得村里不少人身体不舒服都去给被供奉在阁子里头的头盔磕头祈祷祈求拔除灾厄,心甘情愿吃巫医大妈那些用小虫子和奇怪草根搞出来的可疑‘药品’。

      大妈总捏在手里的骨杖我见过许多次,恕我直言我看不出任何神异之处,不就是根套了脊柱骨的烂木棒子吗?至于那个总被供在屋里的兽头面具,我没见过,但我估计很难有她说的那种神奇效果。

      本村另两“大”宗教派系是附近村子传说中的“溺女派”还有“拉唬派”,信众都不足五人,崇拜“溺女”的基本都是生计跟水相关的,在每年夏季都往沼泽跟河流里扔一些木头雕刻的小玩意,祈求能得到溺死在水中女神的保佑,按翻译理解确实是“女神”没有错,但我听着描述怎么听怎么像另一个世界里“水鬼”的故事,所以听得浑身不舒服,连河边都不想多过去。

      崇拜“拉唬”的那家猎户就他妈更离谱了,我真没法理解村里其他人能容忍他们把为害乡里的“拉唬”也当成偶像崇拜,“拉唬”爱吃人,照我看那家猎户在村外木墩上放的动物肉拉唬根本就不会吃,人得要多愚蠢才会以为喂饱了“拉唬”,它就不会再吃村子里的人?

      猎人常要进森林里捕猎讨生活,按理来说他们是最痛恨拉唬,也应该是最想除掉拉唬的人,没想到他们一家竟然会崇拜拉唬,甚至希望能被拉唬抓一下或者咬一下,从此以后得到能在夜晚清晰视物的天赋,我听的时候真怀疑他们有没有脑子。

      上河村前年被拉唬咬的三个人去年都已经被叫出去在树林里嚼成一滩碎骨,芦河村的猎户竟然把“拉唬”当神供着。

      我买肉都在猎户家,他们形容过他们心目中的拉唬,我一听就知道他们根本没真的见过拉唬,虽然我自己也没亲眼见过拉唬的模样,但我知道拉唬是绝对不可能像他们描述的那样成为他们的朋友甚至是守护神。

      拉唬是比熊更可怕的存在,别说普通人,哪怕是阿福这样的大狗碰上也只会被生吞活剥,更别说拉唬抓伤的人和动物会不由自主受它控制,听到它的叫声就失去理智自己去送死。

      芦河村的冬天给人感觉比上河村要冷多了,冷风嗖嗖地吹,我整个人都感觉像在被风干的肉条。

      上河村的冬天里我绝大多数时间都窝在小屋里,炭火把屋子烧得暖暖的,吃穿不愁,每天都是慵懒的假期。

      芦河村这边就不一样了,每天从早到晚都得上班,几乎就没消停的时间。

      入冬以后还总有走投无路的乞丐或者小偷来村子这边碰运气,前天夜里两个歹徒趁黑闯进村边一户人家,刚好被巡夜的我和阿福还有加勒老头撞到,加勒老头拔剑跟歹徒搏斗,阿福也龇牙凶猛地扑了上去。

      那两个衣衫褴褛的歹徒,或者说强盗连像样的武器都没有,他们仅有的匕首把阿福身上划了一道浅浅的口子,恶犬咬断了其中一个人的脖子又撕掉了另外一个人的一条胳膊,阿福埋头给他俩开膛破肚以后他们当场就没了性命。

      阿福毕竟不是一条真的狗,所谓“狗”只是我对它特征的描述,说它看着有犬科特征,又能像狗一样守护村子、保护人。

      但我心目中的狗不会吃人,最起码不会像阿福一样把头埋在撕开的腹部狼吞虎咽里头冒着热气的心肝肺。阿福吃那个强盗内脏的时候他还没完全断气,我很怀疑那瘦弱的男人一定很后悔自己跑进了这个村子。

      我拿手里的棍照阿福脑袋敲了好几棍才让它恋恋不舍把满是鲜血的大嘴从尸体腹部离开,拽着它耳朵一顿训斥,我每天给它顿顿奶粉香肠吃着,又没饿肚子,哪能吃人肉?

      加勒老头对于我出手打阿福莫名其妙,在他看来野兽吃肉是天经地义的事,阿福这样的森林巨狼更是如此,在他朴素的观念里强盗连人都不算,就算活捉也是村头处死,被生吞活剥以后最好把残骸用麻绳串起来挂到村外树上做展览,给村外头那些心怀不轨的家伙掌掌眼。

      我跟老头救了那一家人,死里逃生的夫妻跪地要亲吻我的鞋子表示感谢,我拒绝了,还是嘉勒老头当和事佬让那两个人亲吻了他的脚才平息了夫妻俩的羞愧和愤怒,出门的时候老头给我解释说我要入乡随俗,好歹现在也已经不再是上河村的蛮子,不能再不尊重礼仪。

      我都傻眼了,不愿意给亲鞋子,结果反过来他们都觉得我是不通礼仪的野人?真就离谱!什么垃圾村子?

      那被咬死的人也把我给恶心的够呛,我不是头一回见到人死,但给啃得血糊糊就反胃极了,抱着襁褓勉强巡逻完剩下的部分,回家照顾伤口还在流血的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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