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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

  •   《基督山伯爵》是她小时候接触的第一本,也是最喜欢的一本外国名著。

      她小时候因为亲生父亲抛弃她们母女,而怨恨导致自己不幸的那个女人,也就是父亲在外面保养的小三。看到这本书之后,常常幻想等自己长大以后,变得多么优秀,多么有本事,该怎么狠狠地报复她,到时候父亲就要回到自己和妈妈身边。

      然而越大就越发觉自己那些想法太过可笑。

      插足别人家庭的人固然有错,然而在他们家里,最大错误最大的,其实还是男人。她爸爸明明已经和妈妈没有感情了,也不回家,但是从来也不去解决这个事情,拖着自己的老婆在老家照顾老人和孩子,实际上更像是做牛做马,他自己可以在外头花天酒地风流快活。连香的爷爷奶奶固然也不该重男轻女,不该磋磨儿媳妇,可是这一切不都是有着儿子的纵容吗?

      在明白这些事情之后,当她再度翻看《基督山伯爵》,才明白书中的结局。

      人不是为了仇恨而活着,人应当是为自己而活。

      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她从小读书名列前茅,靠的就是那刻骨的仇恨,支持着她刻苦学习。只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弱小,她需要变得强大。当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帝都的重点大学之后,她的爷爷奶奶得到消息也去祝贺,她的爸爸也找到自己遗弃多年的女儿。连香看到这些人,不是因为自己的强大而变得弱小,只是因为时间的流逝,事物变迁,才发生了变化。她那时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一切辛苦都不是为了狠狠地打脸爸爸、爷爷奶奶,她只是为了自己和妈妈更好的生活,因为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自己的辛苦付出。至于那些生活路上的困难和阻碍,在自己放弃他们的那一刻,也就不再为难自己了。

      往事已随风飘散,如今她人在这里,但是当她想出了写小说的主意之后,第一个闯入脑中的就是《基督山伯爵》的故事。

      但是大仲马创作《基督山伯爵》的背景是法国十九世纪上半页的动荡年代,涉及了许多关于拿破仑和波旁王朝复辟的内容,这些东西如果也保留,会引起很大的麻烦。但是喜爱这本书的连香却知道,主角基督山伯爵的人物由来,实际上是大仲马翻看一本出版的巴黎警察局档案回忆录,里面有一个叫做《复仇的金刚钻》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面,只有一个被人诬告而入狱的鞋匠,将要结婚的鞋匠入狱七年,出狱后受到一个教士的帮助,教士死后他获得了一个秘密宝藏。鞋匠带着宝藏化妆回到巴黎复仇,但是最后也被人杀死了。

      连香直觉,被人陷害——获罪——家破人亡——财宝——回归——复仇——大快人心的故事一定很有市场。每个读者都喜欢把自己带入到故事当中,而这个先抑后扬的故事线也被许多小说家采用,特别是回归复仇的部分,是最为爽快的部分。

      当然被人陷害和获罪,也需要写得巧妙。譬如某一贪官收人钱财处置主角,但是最终被皇帝派出的钦差查明真相,惩治了这个贪官,最好是百姓人人称道,赞皇帝圣明。

      故事梗概其实已经有了,剩下的事情就是使人物行为和其身份合理化,设置的情节也不能牵涉敏感事件,而且要把主角的行为往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上面靠拢,这就需要连香原身的文字功底了。

      连香买回四宝,第二天就开始动笔。

      写稿不需要多好的纸,这一回写文也只是试水。她上午刚开始,就觉得文思如泉涌,一个上午过去,竟然写了将近四千字,为了节省纸张,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蝇头小楷大小在半厘米左右,考验人写字的基本功,但是这样十来张纸写完,连香觉得自己眼都要花了,于是后面又改回了小楷。小楷每个字大小在一点五厘米左右,大小适中,虽然比蝇头小楷更耗费纸,但是连香想想自己这身体年龄也才十七岁,别年纪轻轻地成了近视。这时候近视眼,可没有地方配眼镜。

      她在吃饭的桌子上写字,红雀就在一旁绣花。

      红雀前一天买回纸笔之后,就马上画出了一个花样子。下午就按照花样子去买了绣线和布料。今日也是坐在桌边绣了一个上午,她运针飞快,手指纤纤上下翻飞,不一会儿就出来了一朵牡丹花的轮廓,再往后就需要用不同颜色的线给花瓣中间填色了。她对着阳光选了绣线,分成好几股细丝,穿在针上,做好了记号,这才感觉到身上酸痛,揉揉眼睛,看着连香面前叠起的纸张,忍不住夸赞道,“娘子真是厉害,一个上午就能写这么多字,整整齐齐,真是好看。”她不识字,坐在连香对面,纸张相当于倒着放,也只能看出“整整齐齐”了。

      王易回了京城,自觉休养得差不多了,便前去应差。他一去一整日都不会回来,要到晚上宵禁前才到。宋娘子也是出去干浆洗活了,也要晚上才回,因此房内就只有连香和红雀二人各忙各的。

      此刻红雀出声,连香也暂且放下了笔,揉揉酸痛的手腕,“不能这么写下去,还是得劳逸结合才是。”不能光为了赚钱,反而搞差了身体。

      这时候也快正午,连香干脆下厨做些好吃的,顺便活动活动四肢关节。

      家里头算是什么都有。连香看宋娘子在吃食上太过节俭,即使和自己三人一道吃饭,也是少吃饭,更少吃菜。于是一大清早她就出去买了块猪肉,用草绳穿过吊着提回来。这是预备晚上做顿红烧肉给大家吃的。自己和宋娘子、红雀三个女的,饭量本来就小,也不会太需要肉食,而王易干的是保护人的工作,每日肯定还需要操练,怎么能少了肉吃。可王易在家也从来没说过什么,可见他是真不挑嘴。不过人家不挑,自己难道就一直为了省钱不准备吗?那认了自己做妹妹的王易可就太遭罪了。

      红烧肉虽然是晚上吃的,不过这时候切下一指厚半掌长的五花肉下来,剁碎了作为炸酱面的原材料,也是特别好吃的。

      她想好了要做什么,动作便十分迅速。

      “烧柴的事情你就别做了,省得伤了手,你如今要做绣活,手可得养护好了。”这个连香还是知晓,绣娘的手和眼是最为重要的,手不能起倒刺,免得刮花了布料。眼需要眼力,但是绣娘的眼睛多数到了三四十岁就已经看不清绣线了。因此绣工也是吃青春饭的。

      红雀有些发窘,她从来没有下过厨房,连生个火也不会。在牟家时自有饭送去给她们,因此这几日连香开始教她怎么生火怎么烧柴,弄得是灰头土脸的。这会儿因着要养护手,连香不让她再干了,她也不好意思自己去别的地方偷懒,便站在一边瞧着,心道若是有能帮忙的地方,还是得搭个手。

      连香却哪里需要她搭手?这些活都是自己做惯了的。

      柴是买回来的,京城不比王家村那会儿,还能上山捡柴火,在京城住着,可没有那个地方能够让人随意去捡柴火的,即使有,也具体太远,来回一趟要花费很多功夫,因此京城里专门有人卖柴火。既然柴是买的,就要省着用。连香劈柴也得讲究粗细。太细了容易一下就烧完,火还太旺。太粗了半天生不起火,也不好控制火苗大小。

      等劈好了柴,她洗洗手和面,面粉和水搅在一起成了面糊,在她手下揉动,又渐渐成了面团。面团再继续揉动一下,就被擀撑了面片。她没有选择拉面,一是费工夫,二是费手劲。她写了一上午的字,手腕正酸呢,也不好用力太过,因此只是擀成了薄片,用刀切成细条。撒上面粉,用手搅开来,一会儿就该下锅。

      这边一小块五花肉已经切下来,洗过后再切成手指甲大小的块,又切了点姜碎和蒜粒,然后锅中下油,等油热得冒烟,再把小肉块倒进去用铲子翻炒一下以免粘锅。炸酱面,所谓炸酱,就是要用热油炸这个酱,作为酱的原材料中很关键的一环,五花肉经过热油一炸,就会把肉香给爆出来,并且炸的时间若是能控制好,还会有焦香,这才是真的好吃。所以在材料都一样的情况下,老师傅就晓得用火候来提升味道。

      老师傅连香这时候再加入去腥的姜碎和增添香味的蒜粒,继续翻炒,这才加了豆酱下去继续炸,等到厨房里满是香味时,加了一晚清水进去,等煮开后,再加了一汤匙的绿豆淀粉化开的水来收汁。

      酱装在一旁,锅里加水煮面。这就更快了,只等水开了就好。

      本来炸酱面应当用凉开水的,可是煮开水需要用柴,连香就没干这么浪费柴的事情。她把面篦干水份,分在两个碗里,招呼红雀吃饭。

      厨艺,和任何其他的艺术一样,精通的人烹饪起来,动作行云流水,也是极具韵律和美感的。

      红雀也不是第一回看她做饭了,虽然不用她插手——她也插不上手——但是站在一边看看,也觉得挺满足的。

      “你也不嫌灶台前面油烟大,下回还是得在头上系个帕子,省得总洗头。”连香交待红雀一声。

      连香也想经常洗头,可是生活条件在这里,没有淋浴,洗头需要热水,需要烧柴,不能洗到一半再去提热水,就需要有人帮忙烧水提水。这就很麻烦了,再加上长头发又多又厚的,太不容易干,连香怕得头风,都得趁着天气好时,大概在上午十点左右洗头,凉几个小时才能干。所以她总是在头上包着一块布,为的就是防尘土防油烟,等到头发该洗还不能洗的时候,就可以防止别人看出自己一头都是油了。

      红雀应声,捡了两副筷子,抢先端起已经装了面的碗放到桌前,就听连香问,“这么急干嘛,有没有烫着手?”

      “没有,已经不烫了。”碗确实不烫了,心里却有一股暖流经过。

      淋上浇头,米白色的面上面是深褐色的酱汁,里面小块小块的五花肉半露半藏,煞是诱人。

      二人也都饿了,这便动起筷子来。

      刚吃几口,红雀忽然觉得胃里一阵难受,直往上顶,刚咽下去几口的面条就要冲出来,急忙捂着嘴冲去厨房,直接吐在了泔水桶里。

      连香赶紧放下筷子,来到她身边帮她拍着后背,一下一下安抚。

      “怎么回事?是着了凉吗?”连香口里也有些发酸。红雀这一吐,就让她想起自己上回呕吐是什么缘故,总感觉一闭眼又是满地的血。她急忙刹住回忆,还是顾好红雀要紧。

      红雀吐了几口,有些仄仄的,“许是今早喝了些凉水吧。”以前准备热水也不是她的活,总有人备着,如今什么都靠自己了,可能有些不习惯。

      “还吃得下吗?”

      红雀摇摇头,“娘子别管我,先去吃自己的吧,免得一会儿又凉了。我自己歇一会儿就行,晚些再吃也一样。”

      连香点头,给她冲了碗热水,端过来给她先漱口,然后喝下去,“那你先去躺会吧,挺好,一张大床都是你的,可劲翻吧。”这是打趣。她们三个女的身材都挺苗条的,睡在一张床上终究不便,可是一时也没打算添置多一张床,便暂且这么睡着先。

      红雀笑了笑,嗓子眼还是不太舒服,便回了房间去歇息。

      连香则自己把那碗面吃完,将红雀剩下的面放回厨房锅里,锅内的余温可以让面不那么快凉,就算一会儿她饿了,再热也快。

      她计划好了晚上要做红烧肉,此时便要开始腌肉。

      调料虽然没有现代那么丰富,但是五花肉只要肉质好,火候得宜,味儿足,吃起来也是香喷喷的,毕竟这可是全肉,任谁吃不觉得好吃?他们几个可都不是平素里大鱼大肉吃到腻的人。

  • 作者有话要说:  炸酱面,我的最爱……之一
    爱吃的人,呵呵,体重是下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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