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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1 章 ...

  •   第四十章有了媳妇忘了娘

      张母哪里经得住儿子这样哀求,又心疼又心酸又心痛,苦口婆心地劝道:“儿子啊,你怎么这么傻!万一人家不喜欢你,只喜欢你的金钱、外貌、权势呢?她如果是好女人,为什么要离婚?自古道,英雄难过美人关,你别一时糊涂,自毁前程,铸成终身大错!”

      “妈妈,不是这样的。她之所以离婚都是因为我,一切都是我的错。请你接受她,好不好?”

      儿子竟然对一个女人沉迷到这等地步,张母哪能高兴得起来?但是又不忍心再给他施加压力,只能火大地说:“反正你翅膀硬了,我也管不了你了。我明天就回上海,省得待这里讨人嫌。”事到如今,还能怎么样?总不能真的因为一个女人闹得母子决裂。以前大家族里子女众多,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如今都是独生子女,把孩子赶出家门那就跟割走心头肉是一样的,怎么舍得?

      张说听她口风松了,心中大喜,连忙说:“急着走做什么,家里又没事,不如把爸爸也接来北京,好好玩几天。”

      张母白了他一眼,“你想气死他!”看着儿子眼里掩不住的欢喜,她暗暗叹气,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想管也管不了,随他去吧。喜欢也是他,痛苦也是他,得意也是他,失意也是他,硬要阻拦,只怕将来儿子嘴里不说,心里少不得要怨她。

      张母提着行李走的时候,钟笔跟在张说身后去送机,赔着笑脸说:“伯母,这是北京特产,糖果蜜饯豌豆黄之类的,不值什么钱,带回去给亲戚朋友们尝一尝。”

      张母十分冷淡,“不用,我已经买了。”

      钟笔一脸尴尬,伸出去的手缩不回来。张说接了过去,硬塞在母亲行李袋里,“没事,特产哪会嫌多,带回去送给舅舅家的孩子们吃。”

      张母无可奈何,暗地里骂了一句:“多事。”张说嘻嘻一笑,当做没听到,“几时有空,我跟钟笔一块儿回去看你跟爸爸。”

      “不用了,消受不起。”张母翻了翻白眼,说出的话很不客气,拿了证件登机去了。

      钟笔吐舌,“你妈可不是一般的不喜欢我啊。她一定把我看成狐狸精,无所不用其极地勾引你。”幸亏她已经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唾沫中锻炼出来了,张母的这点儿厌恶对她来说不过是小儿科,完全不受影响。

      “可不是,把狐狸尾巴收好了啊,可别让我妈看见。”张说偶尔也会开玩笑。

      钟笔嘻嘻笑,挽住他的胳膊,“你要不要看看,就在裙子里面藏着呢。”手像扭动的小蛇滑进他衬衫里,在他腰上来回抚摩着。

      张说有些紧张,见周围的人没有注意,这才松了口气,拍掉她胡作非为的手,不悦道:“老实点儿。”这么大胆,到处是人,头上还有监控器。

      钟笔撇嘴,松开手,离他有一米远,“行啊,那我先走了。”没走几步,张说却又追上来牵她的手,若无其事地说:“省得等下又走丢了。”钟笔侧头看着他笑。张说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随即也笑了。

      两人手牵手出来,上了车,手也不肯放开,他们竟然如此爱恋着对方。

      钟笔看了看他的手。他的手十指修长、纤瘦,没有指甲,敲键盘的时候运指如飞,握住她的时候却是如此温暖,让人安心,像深藏在记忆里的梦,又回到年少时的未名湖畔。

      张说开车的时候目不斜视,“回公司?”

      “不用,请了一下午的假,还是回家吧。”

      在分岔路口,他将车子掉头,“既然没事,我们去约会。”

      难得“冷美人”开窍,钟笔自然是满心欢喜。

      他们像普通人一样吃饭、逛街、看电影,在人群里挤来挤去,十指交握,寸步不离——那是迟到了六年的幸福。

      刹那间,钟笔原谅了一切,所有的人和事,包括左思,包括自己。她将以前所有不好的记忆全部快进,留下的是此刻温馨快乐的一幕,她突然心生感激。

      也许是为了让他们永远在一起,上天才迫使他们暂时分开——从来好事都多磨。

      经历过这么多的磨难,他们的爱情可以更坚定、更持久、更幸福,他们才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对方是自己唯一的幸福。

      “你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我时是什么样子吗?”她问了个傻乎乎的问题,一问出口就后悔了,他一定会说不记得。

      “穿着花裙子,在台上跳舞,然后摔倒了。”

      钟笔愣住了,“什么时候?”

      “庆祝大学生军训二十周年庆典的时候。”他也在台上伴舞,看着她狼狈地爬起来,调皮地冲台下眨眼睛,心里便想:这个女孩子的眼睛会说话。

      钟笔想不起来了,应该是大二国庆时候的事。“哦,当时你在哪里?”她记得摔倒这事,但是对他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他想说“就在你旁边”,但是话一出口就改成了:“在观众席上。”不能说一见钟情,但他对这个临危不乱、活泼可爱的女孩子印象深刻。

      “观众席啊。”她于是兴趣缺缺,没有再追问。

      爱情就像是一粒种子,等待了一个漫长寒冷的冬天,在春暖花开的季节破土而出,在夏天茁壮成长,但是在秋天不一定开花结果——有些树,需要十年八年之久才能孕育出香甜可口的果实。时间让一切变得成熟。

      爱情同样需要时间酝酿,在恰如其分的时候瓜熟蒂落。

      秋老虎依然闷热,外面太阳又大,他们坐在冷饮店里吃冰。钟笔抢张说杯子里的水果,故意把焦糖奶油挖出来给他吃。张说不喜欢这些甜甜腻腻的东西,但还是皱着眉头吃了,然后将眼前的冰淇淋推开,转移她的注意力,“下个星期五是中秋节,连着周末有三天假,你要不跟我一起回家?”

      钟笔嘴里的勺子一下子掉了下来,瞪大眼睛说:“这,这,这……不好吧?”要是她去,只怕连张家的大门都进不了。狐狸精在外面勾引人家儿子不够,居然还敢找上门去,张爸张妈还不得举着扫帚将她打出来啊。

      张说见她躲躲闪闪的,想要逃避,有些不高兴,“丑媳妇总得见公婆。”

      钟笔干笑,问题是人家得先承认她是媳妇,丑点儿也没关系——只好随口敷衍道:“下星期再说,下星期再说。”

      中秋节那天,明明收拾好了东西,结果她临阵脱逃,将左学一把推了出去,“有事儿子服其劳,左学去也是一样的。”张爸张妈总不能为难一个孩子。她如果跟了去,其火爆场面不堪设想——
      张说气得吹胡子瞪眼睛,“钟笔,你……”

      钟笔低着头,幽幽地说了一句:“欲速则不达,过犹不及……”还不是时候,慢慢来,反正她又不打算嫁给别人,何必急在一时?

      左学正想出去玩,又不想钟笔跟在一边管手管脚,高举双手赞成,“我愿意,我愿意。”

      张说没有办法,只得带了左学回家,算是投石问路、试探风声之举。他也担心父母态度不好,钟笔下不了台,但左学只是一个小孩子,不要紧,却没料到他居然大受欢迎。左学嘴巴甜,人又乖,爷爷奶奶叫得那个亲热,哄得张父张母心花怒放,十分欢喜,大赞他聪明伶俐,说他跟张说小时候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张说小时候可不会说什么“爷爷真有学问,将来我要跟爷爷一样读好多的书;奶奶做的菜真好吃,我要天天吃”这样的话。左学见到年轻的就叫哥哥姐姐,见到中年以上的就称叔叔阿姨,见到头发花白的一律是爷爷奶奶,一大家子人被他哄得团团转,乐得合不拢嘴。

      钟笔打来电话,“左学怎么样,还听话吧?”

      张说苦笑,“我妈都把他当成亲孙子了。”刚才还神神秘秘地来试探他当年是不是做了什么“错事”。钟笔听他这么一说,有些急了,“哦,那你怎么说?”她可没想到这一层。

      “没事,随他们怎么想。”就这么不清不楚的也挺好。因为左学,老人家对钟笔的态度改观不少,有一次老爷子甚至摸着胡子说:“能教出这么聪明伶俐的孩子,母亲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钟笔闷笑,“到时候追究起来,可不关我的事。”又问,“这几天你在上海都做什么了?”

      “也没什么,见了些亲戚朋友,带左学各处逛了逛,明天我就回去了。”

      “这么快?难得回家,你就多住几天,反正你是老板。”若是连这点儿自由都没有,还当什么老板?

      “不了,有点儿吵……”顿了顿,他又说,“我昨晚梦见你了。”

      钟笔吃吃笑起来,一定不会是好事。

      俩人又聊了一些废话,这才挂了电话。

      睡觉前,张母埋怨张父,“人家说得没错,儿子都是给别人生的。回来三天,一到晚上,电话就不离手。平时一两个月才往家里打一次电话,通话没有超过十分钟的。”

      张父在床上翻了个身,“儿大不由娘。”鼾声跟着响起。老人家熬不得夜,一到点就犯困。

      张母愤愤不平,骂道:“有了媳妇忘了娘!”

      天气逐渐转凉,路边的银杏叶子似乎一夜间就染成金黄色。就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钟笔和张说收到一张喜帖。

      她翻来覆去看了两遍,确定上面的名字没有写错,啧啧叹道:“瞧人家这速度,不过是去了一趟泰国,回来连婚都结了。”

      张说说:“他们这叫破镜重圆,可喜可贺。”

      魏建平和小薇能再次走到一起,钟笔很为他们高兴,“喜酒去喝,不过红包是不给的。说起来,我还是他们的媒人呢,应该给我红包才是。”

      他们的婚礼定在九月初九重阳节那天。

      左学去给他们当花童,穿着小西装,打领结,两腮涂得鲜红,像两瓣红苹果。他对着镜子很不乐意。

      去的朋友取笑新郎新娘,“你们结婚,离婚,再结婚,跟过家家酒似的。”

      魏建平笑,“哪里,哪里,上次的婚礼太潦草了,这次重办。”众人听了哈哈大笑,都点头,“不错,重办,重办。”有人笑道:“这叫缘去缘又回。非得经历这么一些波折,才能白头偕老。”

      呵,缘去缘又回。

      钟笔去化妆间看新娘子。小薇含羞带怯,眉眼含春,多了几分女人味。钟笔打趣说:“恭喜你们夫妻破镜重圆,和好如初——只不过这谢媒钱是不是……”撮起两指,做了个点钱的动作。

      小薇从簸箕里拣出一个系着彩带的红包,“喏,早有准备。”钟笔摸了摸,厚厚的一沓,立即眉开眼笑,“哎呀,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在小薇身边坐下,拍着她的肩膀说,“想通了就好,管别人怎么说呢,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以前拉不下面子,总觉得好马不吃回头草。现在明白了,日子是自己在过,别人不过是看热闹。年轻的时候总是太任性,总以为有更好的,横冲直撞,吃过苦、受过骗才发现,最好的早已错过。”小薇的感叹里多了几分沧桑。人总是要走一些弯路,才会明白某些道理。

      钟笔拍着她的肩安慰道:“不要紧,幸好还不晚,一切重新开始。”没有谁生而知之,我们总是自以为是,自作聪明,吃一堑长一智,碰过撞过才知道痛,痛过以后才能幡然醒悟。这些弯路我们没有白走,它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真正的幸福在哪里,然后牢牢抓住,不再三心二意,不再犹豫不定。

      小薇笑着点头,“只有傻过,才会变聪明。我们自诩为天才,哪知到头来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人还是傻一点儿好。”不知想起什么,抿嘴一笑,“呵呵,傻人有傻福。”顿了顿又说,“那么你呢?你跟张说之间的故事都可以编成一部电视剧了,情节跌宕起伏,形势峰回路转,令人可羡可叹。什么时候喝你们的喜酒?”

      钟笔低头笑,没有搭腔,她的意志动摇了。看着眼前火红的喜字,她不由得想,结婚其实不是一件坏事。人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大家都忘了,婚姻还是幸福的殿堂。我们总是人云亦云,而忘了事情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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