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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病弱贵公子×女装大小姐(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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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如笙蠢蠢欲动的时候,房间的门被人敲响了。
是个听起来非常好听的女孩子的声音:“大少爷。”
任如笙的心情一下子荡到了谷底,这可是新婚之夜,难道为了狗血程度,该死的系统要增添什么丫鬟爬床的戏码?!
他现在都换了对象,没有找那个自以为魅力十足的男主角,难道还有人不自量力的想要和他抢!
“进来吧。”
何初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新娘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一个人坐着,在那里胡思乱想,他的话音落下,门嘎吱一声,被人从外部打开。
热气腾腾的饭菜很快被送了进来,是用鸡汤煮出来的鸡汤青菜面。
送完了东西,长的特别平平无奇的丫头春草就退了出去。
看到那张过分普通的脸,任如笙松了一大口气。
倒不是他歧视,春草本来是普普通通的长相,但是人就是怕对比。
她长相太过于普通,除了那些满脸皱纹的老婆子,在年轻的丫鬟们中间,春草都是长得特别能干的那个。
除了勤劳能干之外,她好像也没有太多的优点。
但是勤劳能干,在这个有下人,军阀势力混乱的时代,根本就不够看的。
这样的一个人待在何初身边。就像是美男与野兽。
美男指的是何初,野兽就是那些胆小鬼。
只要何初的眼睛不瞎,就不会放弃他这颗亮闪闪的明珠,去追求不起眼的萤火。
小厨房里特地撇掉了鸡汤的油脂,用的是那种蓝底白花的青花瓷大海碗。
鸡汤很清澈,这个时代的好处就在于,养得不管是鸡鸭鹅,那都是吃粮食养大的,味道比起那些塑料制品。
小厨房是何初专门请的厨子,那何迦南没有回来之前,何初是习惯自己一个人吃东西的。
小厨房里有专门的煤炉子,主要是拿来给他熬药的。
煮得黑乎乎,闻起来就觉得特别苦涩的药物,每隔一段时间,何初哪怕非常的不喜欢,也得捏着鼻子喝下一大碗。
“尝尝看,看看自己喜不喜欢。”
何初相当熟练的拿了筷子,虽然是新婚,但是他也没打算很腻歪的和对方互相喂着吃。
当代闪婚,说的就是他和任笙笙了。
毕竟从见面到现在,梦境的世界当中是过去了将近有一个月,可是对于何初来说,现实世界过去还不到一个星期。
如果对方这个角色也是活生生的人,他们两个人之间,还需要进一步的了解。
“如果有吃不惯的地方。你直接提出来就可以,没有必要为了我迁就。”
反正何家有钱,每个月都花了大价钱请专门的厨子。
要是有几个菜对方喜欢,而他不喜欢,那就直接做够两个人都喜欢吃的菜。
只要把饭做得精致少一点,但也不是很担心做菜的问题。
任如笙看向那个大海碗,肉丝被切得细细的,非常整齐的摆放在表面。小厨房里用的是猪身上最嫩的肉,吃起来绝对不会有那种老得掉渣的感觉。
面条的上方静静地卧着一颗蛋,可拨开面条的话,就会发现里面别有乾坤,还藏了一颗雪白圆润的荷包蛋。
在这种特别的日子里,就算是面条里的荷包蛋,都是成双成对的。
两碗面都放在木制的大托盘上,稳稳当当的占据了方桌一角的空间。
蘸酱被送到了附近,一般时候,姜葱蒜什么都有,但是这次的面就是普通的一碗面,没有带任何有比较刺激性气味的配料。
这种特殊的日子,也不太适合吃气味太重的食物。
“鸡汤是早就熬好的,差不多也冷了,再放的话,面应该坨掉了,还是坐下来先吃点吧。”
不管任笙笙脑海里怎么想的,何初态度非常从容地坐下,给自己的新娘子递了筷子和调羹。
筷子是拿来吃面的,调羹是拿来喝汤的。
桌子上有烧好的滚开水,还有专门放水的小脸盆。
何初用滚烫的开水把碗筷洗一遍,动作行云流水,明明只是在做杂事,看上去就好像是在进行什么艺术创作。
任如笙托着腮,眼神带了两分痴迷。
隔着手机屏幕,光是看到图像他就忍不住想要舔屏。
但是在看到真人的时候,他是发自内心的感叹。
何初的长相,根本就是完全的不上相,当这么一张脸,近在咫尺的时候,任如笙心跳加速,感觉自己呼吸都要围着何初暂停。
系统实在是太会骗氪,太会抓住有用户的痛点。
就冲着这样一张脸,多少个648也要氪。
“你不饿吗?”
何初抬起头,看向这场婚事闹剧的另外一个当事人。
最开始的时候,他分明听到对方肚子饿的发出咕咕叫的声音。
其实这个房间里有一些干果,还有之前何初拿给他的蜜饯,但是何初想不明白的是,任笙笙竟然能一直忍着,什么都没有吃。
喜婆一直守在房间里,但是这位非常刁蛮任性的任家千金大小姐,不像是会为了一个陌生的喜婆而委屈自己的人。
其实任如笙是舍不得吃,在梦境世界里,他的各项感官状态都降低了。
就算是吃的很好吃的东西,他也一定是感觉淡淡的那种。
所以明明肚子已经很饿了,任如笙还是能抗。
对任如笙来说,一时的口腹之欲远远没有保存何初送他的东西来的重要。
关心的话已经说完了,何初也不能硬塞到对方嘴里。
反正他的肚子是饿了,毕竟何初在外面应酬的时候,全程走了近万步,却并没有能够坐下来好好的吃点东西。
明明是在剧本里结这么一个婚,却搞得和现实当中一样的累。
何家是大户人家,很多琐碎的事情都由管家带着那些下人,打理得妥妥贴贴。
即便对方已经做到这个地步,他这个新郎官还是觉得累,从心累到身累。
这样的事情发生一次就够了,他一定要吸取教训,自己再也不做婚礼的主人公。
应酬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很多人,不仅是身份,还有权利,都压了何初这个小辈一头。
就算是何初比较冷漠,在这种大喜之日,也不想闹的双方都不愉快。
一碗面吃完了,何初看了眼,对方的面也见了底。
这么大一碗面吃进肚子里,都能够把扁扁的胃部充盈起来,果然,任笙笙的小腹微凸起来,咋一看像是怀孕了几个月的少妇。
在这个时候,房间里突然闪了一下。
他们头顶的灯泡出了一点点问题,显然是电压有一些不稳。
工业革命改变了这个时代,那些能够极大地提高舒适度的东西,走进了千家万户,更是率先的走进了有钱人家的宅院。
现在这个时代,能用得起电器的人家并不多,何家算得上一个。
这座旧式的宅子里,没有钢琴,但有留声机。
没有什么空调电视机,但是红木的玻璃柜里静悄悄的放着一台黑色的相机。
毕竟都改了叫公馆,除了这些之外,何家还安了电话,不过就一台,放在专门办事的地方。
东苑也是迁了线,花园有路灯,房间里有电灯和壁灯。
系统的剧本过分狗血,但是情景布置无可挑剔,就连灯罩都做的特别有意境。
这个时代的灯不那么智能,任如笙摸索了一会,在房间里找到了拉灯的地方,一下子把灯给关了。
在听到咔哒声的瞬间,何初看向任如笙,对方的脸上露出有些失望的表情。
“她”在失望什么,还是想要趁着黑夜,偷偷做什么。
现在这个时间点,月明星稀,有几缕清辉从外部漏进来,但并不能给屋子带来多少光亮。
被用来做婚房的房间足够大,在离床比较远的地方,还专门做了透气的窗户。
一些巨大的摆件隐藏在阴影里,咋一看上去十分吓人。
放在角落的簸箕和竹扫把,插在半身高的花瓶里的雨伞,在黑暗当中,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吃人的魑魅魍魉。
电灯的光是明亮的,把整个屋子都照得清清楚楚。
但是今天晚上,这电灯一关,屋内却并没有立马变得伸手不见五指。
放在桌子上那一对绘制了龙凤图案的红烛还在静静的燃烧着。
这堆蜡烛做的特别的粗,大概是成人的拳头大小,没有意外的话,能够安安静静的烧上一天一夜。
按照传统的习俗,这个红烛是不能吹的。要是吹了之后就会导致婚姻生活不幸福。
虽然说婚姻过得好不好,其实还是看两个的品性,但是大家都喜欢图个吉利。
何初看了一眼,拿了根细细长长的银签,稍微的挑了一下灯芯。
红色的烛泪落下来,灯火摇曳了一瞬,屋内变得更加明亮。
“你今日也累了,要不歇着吧。”
漂亮的手指指向桌子上的小酒壶:“咱们是不是还少了个步骤。”
交杯酒都没有喝。
这种是不会被和谐掉的部分,为了不给新娘子遗憾,何初坐了下来,为她倒了一杯酒。
一个身体不好,一个是女孩子,所以这个酒是用的那种甜甜的果酒。
两人姿态亲密,双手互相交叉,学着戏本里唱的那样,相互的交换了一杯酒。
何初的喂给了任如笙,而任如笙的给了何初。
一杯薄酒下肚,何初的脸颊立马染上好看的绯红。
他这个身体实在是太差了,所以不胜酒力。
在外部应酬的时候都是以茶代酒,到这里却是实打实的喝了一整杯交杯酒。
任如笙情不自禁的靠得更近了一些,然后亲了一口。
声音很响亮,以至于何初颇为震惊的看着他。
任如笙被何初看的有一丢丢心虚,但是反应过来立马理直气壮。
和上次不一样,他现在可是何初正儿八经的房里人。
何初听到对方厚颜无耻的说:“你要是觉得亏,那你也亲我一口,两口也行,我保证不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