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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合适吧 ...

  •   岑炼人生头一回被人扒掉裤子。这是他今日受到的第二次冒犯与冲撞,肇事者还是同一人。

      想杀她是肯定的。
      不过,这并非他今晚来的目的。

      更何况,他觉得整件事情都有种说不出口的奇怪。

      待他慢条斯理的重新提上裤子后,元泱还神色灰暗的跪坐在地上,看上去是抱着任人宰割的心态。

      岑炼似笑非笑的盯着她:“看到了?”

      他竟没恼。
      元泱暗暗惊疑,脸却因他提起一瞬红成了麻辣小龙虾,但她强装镇定,矢口狡赖:“没有。”

      见她怯弱的要死,又还一副意犹未尽还在那回忆的样儿,岑炼勾了下唇,眸含促狭:“我看到你看到了。”

      元泱惨兮兮的抬头望着他:“……如果看到了,我会死吗?”

      岑炼:“不会。”

      霎时,她瞳孔渐渐覆上色彩,嘴角欲将咧开。

      岑炼:“只会瞎了。”

      元泱僵住。

      “爸爸!求求你了,饶了我这条笨拙愚昧又无知的狗吧!!我刚刚只是自救过当啊!并不是因为是个老色胚就给自己谋福利啊,你相信我,我不是这样的狗啊!”

      岑炼淡淡看着她手舞足蹈,神情夸张的基本告别了人这个物种,一下捶地,一下双手摸着脸拼命摇头。

      就是没有听出任何悔改之意。

      会做出这些荒唐的行径,看似也并非真的害怕。

      演的?包括白日,那些可疑的行为,是故意招惹他?目的?

      岑炼冷淡的眼眸微眯着,猜虑探究的目光来回在她身上审视着。

      元泱感受到了他的视线,瑟瑟含起胸,又抬头试探地问:“实在不行,要不、要不,你再看回来?”

      却不想真得到了回应。岑炼扫了她一眼,含笑:“好啊。”

      显然,如果现在说是开玩笑的,她一定会原地死亡。

      不就是看一眼吗?又不会少块肉,咬咬牙就过去的事情。没错,元泱狠狠点头,抓上衣领。

      然后,再也没了动作。

      她僵硬抬头,对上那双看似在期待的眼:“还有……别的活路可以挑一挑吗?”

      岑炼哼笑:“有。”

      “给我一个今日不杀你的理由。”

      元泱眼一亮,这道题,她会!

      “你不能杀我。”害怕他出尔反尔,元泱一口气不带停顿,“白天你我的交集,在众目睽睽之下,你杀我,只会图穷匕见。我知道你身怀绝才,任何人都拦不住你。可你身为一城之主,长计远虑,我知道你也定是想过,江城炙手可热的程度,若我死,即便是虚情假意,其他城也会借此作为讨伐你的领地的理由,向江城示好。那样,不就得不偿失了吗?”

      江城以商为本,特别是水运这块,在整个大渊都吃的很开,就一个字,豪,而且是那种很土的豪,没夸张地说,走大街上,人人都带大宝石大金链子,那经济头脑整的跟祖祖辈辈遗传下来似的。

      因此,备受其他王城的关注。

      而小阎王,众矢之的,在被人类诅咒的排行榜上荣获第一的这么一个讨厌鬼。

      若他真的只凭冲动把她杀了,那将会大有得利的渔翁在岸边仰天长笑。

      她做出的是一个完美的答案!

      不愧是我,元泱陶醉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里。

      的确,岑炼不会选择在今日杀她,只不过,他坏透了。

      偏偏就想,看她怎么在绝望中瞎蹦跶。

      “有理。”岑炼故意,“可你这个解释,我不满意。”

      连带话语里的笑音都是极其恶劣的。

      元泱:我敲里吗!听到没!我敲里吗呱呱呱!

      元泱默默在心里为他修了座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今晚会去那上面蹦他个昏天黑地。

      但现在,她挤出职业假笑,十分狗腿:“那究竟什么样的解释才能让您满意呢?”

      小阎王懒洋洋地睨着她:“自己想。”

      想想想,老子给你想出个七色花!

      “你你你不能砍我手脚。”元泱眼珠子转个不停,语无伦次,“因为……因为……因为我会跳舞!”

      这可真是个好理由。

      岑炼嘲弄的笑着,“那又如何?”

      “你不是想找乐子吗?”元泱拍拍胸脯,一脸大义凛然,“我就是那个乐子!”

      岑炼倦怠地环着胸,眼底笑意不明意味:“跳舞?没什么兴趣呢……”

      元泱没思虑太多:“那您对什么才有兴趣?”

      只听他不假思索:“上床吧,有那么一点性趣。”

      ?

      ??

      元泱凭借着脑门上长出的几个问号怔在了原地。

      恕她装傻,上、上哪?

      她又开始语无伦次,“不不不太合适吧……”

      不能因为看了你兄弟就得负责吧,那照过往经验来谈,她可是忙不过来的嗷。

      “怎么会不合适?”岑炼蹲了下来,两腿敞着,一手搭在腿上,一手擒住了她的下颌,低哑的嗓音混入诱人的暧昧,“看的时候你不是挺开心么?”

      冰凉干燥的指腹覆在她的皮肤上,不松不紧的扣住她,元泱没出息的有那么一瞬动摇了。

      清醒一点啊海娃!

      “我不配!”元泱一个猛虎仰头摆脱了桎梏,一脸决绝,“您不要再说了!我一点都不想玷污您高贵的身体!那是对您的一种侮辱!如此渺小的我,怎么配和您上床?我元某人,绝不允许您为了这样的我而作践您自己!”

      ……

      气氛安静了一瞬。小阎王蓦地掩上了额角,在元泱懵逼的注视下,在一边笑的,失了智。

      他是得了什么难愈之症,譬如羊癫疯之类的?这个问题直到他走后,元泱躺在床上苦思冥想,却也还是没想明白。

      屋内光线微弱,灯盏上积满了蜡泪。

      上回体会到这种劫后重生的感觉还是在半月前,那时元泱刚穿到这个世界,懵懵懂懂的,外挂没有,攻略没有,带着自己一身霉气,就这么跌跌撞撞地魂穿了一名死人。

      这都要追究到某天晚上,她闲出了屁,打开了某站金榜大热的重生文《重生之邪王娇妻:再来一次你还会爱我吗?》而引发的人间惨剧。

      这场意外,让她本就倒霉的人生更是雪上加霜。

      大渊王朝有七座王城,环绕着主城天都。

      天都为帝王所居。其他七城由各王主管辖统领,分庭抗礼,类似分封诸侯国,其共同之处,都是为了拱卫皇室而存在。

      但毕竟这是个架空的鸟不拉屎的地儿,自然有许多律法与人历史上看到过的那些有所不同。

      除了要向皇室按期纳贡,各王城其实也并非万事皆由帝王支配,譬如王城的继位人选,帝王就不得干涉,而是由王室直系自行决定。

      现在的大渊,因为七个王城为了各种利益牵扯而相互制衡,都在暗处蠢蠢欲动,但欲动了这么多年,也都还是在蠢蠢。不过也挺好,营造出来了和平安定,战事鲜少的局面。

      书中女主,在重生前嫁的是个不能人事,在这方面心理还有点扭曲的阳.痿男。

      是这本书的男二。

      女主嫁给他后,长期被当成为了满足他强烈的控制欲的工具人,甚至将她毒哑,挑去脚筋,囚禁在了阴暗潮湿的密室里。

      是个不折不扣的渣渣。

      不过好在他没有得意很久,就被他双腿有疾,心理也是病的不轻的弟弟无情夺了位,还被残忍的做成了人彘,生不如死。

      可怜的小白花女主因渣渣没有将囚禁她的事告诉任何人,也活生生被饿死在了密室里。

      如此惨的背景,若是去参加选秀节目,想必她一定能C位出道。

      重生后的女主,在各种凶猛地逼迫下,毅然决然的嫁给了渣渣那位身残志坚的亲弟,坚残亲弟摇身一晃,成为了本书的男主。

      听起来是个很俗套的故事。

      实际……也就是如此。

      原以为摆脱了命运捉弄的女主,却没想到,从一个坑里爬了起来,转身就又掉入了另一个坑,和同样不是盏省油的灯的男主开始了虐身虐心。

      这可能是她唯一看过的一本女主重生后没比重生前好到哪去的文,能把两世都过的这般惨绝人寰,这大概也逃不开她那顶级圣母人设的加持。

      当时,她的确是嘴贱的吐槽了一下人家。

      直到自己也穿进了这本书,她才明白什么叫做大哥不说二哥,半斤八两差不多。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新时代文明守法的互联网冲浪资深选手,赖床竞标赛冠军得主,她遗憾穿成了这本书里早就死去,甚至连名字都没被提到过的炮灰。

      书中对她穿的这个人只有短短九个字的描述:江城王姬,十二岁早逝。

      为什么她会记得这么清楚,因为她在看到这一行字的时候,就穿了。

      穿的那叫一个莫名其妙,毫无道理。

      更大的问题是,现在这具身体已有十八,可她才刚穿来半个月,早就应该死了的原身竟然还多活了六年。

      一下就玄幻了起来。

      但偶尔冷静下来想想,这身份倒也挺好,王姬,听上去多牛逼,只比王多了个姬。

      呸!好个屁!炮灰!背景板!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卷入了主角们战争中的一粒小小尘埃,卑微,没有未来,看不到希望……

      她作为一个光杆司令,要不是多亏当时的急中生智——

      那是一个来自底层的新手村玩家失心疯的咆哮,“我是谁?我在哪?”

      为自己谋得了一条生路,她恐怕早就落地成盒了。

      江城王姬,说起来这位与她同名,连脸都是她高配脸的女人,半月前因为被人谋害而中毒死亡,于是她无缝衔接的穿到了她的身体里。

      炮灰依然是那个炮灰,只不过不明原因的多苟了几年。

      穿过来的这段时间,她的小日子原也过的挺舒坦吧,直到今天她的便宜爹,江城王的寿宴上,迎来了两个二五仔,将她的美丽生活终结在了那一刻。

      显然,小阎王就是那俩二五仔的其中之一。

      方才的行为也证明了他的确就是个发起疯来毫无人性的奇行种,如此根不正苗不红,注定就只能活个十几集。

      虽然有着厉害的名号,但小阎王其实是一个不大重要的人。

      书中对他着墨很少,好不容易有他戏份的时候,这人不是在砍人脑袋,就是在去砍人脑袋的路上,看的她都想给他发一张敬业福。

      即便如此,小阎王也不是这本书里最变态的人。

      这本书里脑子不正常的男性角色特别多。单拎出来,都是个顶个的虐文标配男主,跟花钱去统一培训过似的。

      曾有一位脑子不好的读者发起过一个投票,如果你非常之不幸的被变态们盯上,你会愿意落入哪位变态的手中?

      最后喜拔头筹的是小阎王,只因读者们一众认为落入他的手中会死的最快,最干脆,不用受一点折磨,眼睛一眨,脑袋搬家,你就可以滚去投胎了。

      然而当时也参与了这个脑残投票,并且将这宝贵的一票投给了小阎王的她,真是万万没想到啊,这一票竟他个仙人板板的成了真。

      岑炼回到了被安排的住所,坐在桌子的边沿,双手垂在两腿间,坐姿散漫。

      他就静静的坐着,长长的眼睫垂下,未被束起的发不多不少的一缕搭在胸前,柔化了些他那过显凌厉的锋芒,看上去,犹如画中人。

      一名黑衣男子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幅养眼的画卷。

      “王,方才在院外埋伏的人,您一离开他们才散去。”男子询问,“既然您的行踪已暴露,我们是否不宜再停留江城?”

      岑炼:“你说……”

      他一开口,男子便凝神聆听。

      “若有人扒了你裤子,你该怎么做?”岑炼徐徐抬眼,牛头不对马嘴的问了句。

      ……

      男子怔了怔,起初很茫然,但想了想他是从哪回来的,再仔细回味他问的这句话,内心就只剩了,震惊!全家都在替我震惊!

      这个“有人”用的就很巧妙,他尽量装作没听懂也完全不知道这个有人就是江城王姬的样儿,忐忑回答:“呃,找机会扒回来?”

      照理来说,杀了她才是以往的满分答案,但这个代价付出的实在会有点大,绝不能仅凭他一句话就酿成一场惨剧。

      瞅了瞅主子,没动静,于是他又道:“或者……依了她?”

      岑炼漫不经心地笑了笑:“她说,她不配。”

      这下男子可就全懂了。

      他露出了然的神情,扒了裤子又说不配,那就只可能是——

      对您的尺寸不满意。

  • 作者有话要说:  岑炼:?
    当着我的面再说一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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