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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覆雨 ...

  •   南昱没想到主人一点都不谦虚,如此绝境,别说建一座巧夺天工的宫殿,常人是连爬都没法爬上来的。不好扰了对方的勃勃兴致,假装细心的欣赏了一番,点头赞许:“不错!”
      风之夕不仅神态变幻无常,如今这徒手造房子的本事也让人瞠目结舌,他究竟有多厉害,已经超出了南昱的想象。
      一路追赶着风之夕的脚步,眼看就要比肩而行,势均力敌,谁知他摇身一变,换了玩法。破印而出的冥王夙一骑绝尘,南昱一介凡躯,穷极一生再难望其项背。
      就连南谷上空那场半真半假的缠斗,恐怕他的小师叔也只是陪他玩玩而已,若真要论个高下,结果不难想象。
      如今想来,自己那点筹集军饷的俗事,简直不值一提,提就俗了。
      “怎么,你不喜欢?”冥王夙见南昱轻叹了一声,会错了意。
      “没有,甚好!”南昱无法和盘托出心事,莫名的嫌隙油然而生,已不知该如何应对。对方一脸期待,心一软:“鬼斧神工,甚是巧妙!”
      冥王夙大悦,毫不掩饰得意之色:“没错,就是鬼斧神工,唯我幽冥工匠可为!”
      南昱甚是恍惚,日后,恐怕要慢慢习惯风之夕这样的性情。
      “我带你看个地方。”夙一脸神秘牵起他便走,手指的熟悉冰凉让南昱稍微心安,只见夙意味深长的指着天井中一片草地:“可还记得此处?”
      南昱看着那被践踏蹂/躏过的草地愣了许久,猛然醒悟,此处... ...那晚俩人翻滚之地... ...齐王殿下破天荒的脸一红。
      “哈!”冥王夙惊奇一笑,修长手指勾起南昱下巴直勾勾的凝视了好一阵,大言不惭道:“吾将之保留下来了,以纪念你我那晚... ...”
      “师叔!”南昱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也会有感到羞耻的时候,他的师叔骤然换了性格,说话做事全然是那副唯我独尊的模样,风之夕怎么能这样露骨,小师叔的羞涩和雅正哪里去了?
      “嗯?”冥王夙疑惑:“不好吗?”
      ... ...
      南昱情绪复杂,这有什么好不好的,这些事也算情趣,不过不要脸的事情该是自己来干啊!
      以往听点肉麻话便羞恼不已的浣溪君,如今那叫没羞没臊:“你一会去刻了宫殿的牌匾吧,叫覆雨殿。”
      覆雨殿... ...
      覆雨!
      殿前那块巨石上刻着“翻云台”... ...
      前后加起来一联想,风之夕这已经不是没羞没臊了,简直是... ...厚颜无耻啊!
      哪有人这样命名宫殿的,就连京城里的青楼取名,也讲究个隐晦含蓄,什么“鸾香院”、“春风阁”算不要脸的了,大多会以“潇湘馆”、“金满楼”这样的,附庸一点风雅。
      可这位倒好,不仅不含蓄,也不风雅,还明目张胆的用“翻云覆雨”这样的名字昭示宫殿的用途。
      看着那副满意的俊俏面孔,七上八下的笑道:“师叔还真是... ...”还真是说得出,做得到啊!
      师叔如此放飞自我,无法驾驭啊!
      “妙吧!”师叔乐在其中,参观完那片不可描述的凌乱草地,牵着南昱便进了内殿:“这是咱们的寝殿,你何时想要,可随时过来。”
      “... ...”
      怎么越听越像那种地方?
      师叔的动作也十分应景,干脆利落开始宽衣解带,还不忘取出一盒膏药状的东西,拿到南昱眼前晃了晃:“可还记得此物?”
      “... ...”
      更像了!
      南昱脑子里的话全然乱了顺序,派不出先后。
      眼见风之夕掀开帐幔往床上一躺,拍了拍身旁,勾魂摄魄的朝南昱投来一笑:“还不上来,等什么?”
      南昱兵荒马乱,同手同脚的走了过去,僵硬的往那床上一坐,犹如献出初夜的雏儿一般,硬是生出了几分惶恐。
      太刺激了吧!
      南昱还来不及在心里一一建设,便被风之夕一把按倒在床... ...

      “那人... ...”麤殷飞话说了一半,忌惮殿内的主子觉察,将“那人莫不是主人的相好”咽进肚里。
      渔歌晚哪顾得她那细微的表情变化,反倒是对屋内的动静来了兴致。
      麤殷飞谨慎退后几步,靠在殿柱上,瞧那渔歌晚附耳墙根,鄙夷轻哼了一声。
      两个鬼仆一近一远候在殿外。
      幽冥之人阴寿绵长,早不为凡尘之事所动,尤其麤殷飞轮回几世,对情事更是麻木。
      渔歌晚性情跳脱,凡事喜弄个究竟,好奇这情感一事,何以让堂堂冥王踌蹴难安、几番涉险只为这般?

      殿中的动静足矣令常人退避三舍,可这两位并没有非礼勿听的觉悟。
      昔日威严冷冽的主子在殿内哼哼唧唧,听得麤殷飞直皱眉,暗忖里面那个人莫不是真的被夺了魂去。
      渔歌晚却没那么多想法,听得津津有味。还兴致盎然的上前两步贴上墙根。
      麤殷飞看不下去,正欲开口,一道无形之力破墙而出,将殿外二人震出数丈开外,麤殷飞离得远些,勉强站稳,而渔歌晚未曾防备,落地滚了两圈,砸在围栏上。
      不等渔歌晚起身,麤殷飞悻悻然扭头而去,“走了!”
      渔歌晚挥挥手,回头看了看已经被结界阻隔的内殿,他的使命是跟随守护冥王主子,直至他阳寿尽回归冥界那天,无法像麤殷飞那样来去自由。
      冥王夙如今依附着风之夕的肉身不得出,免不得受肉体凡胎的情欲所控,麤殷飞的满腹幽怨离去,不忍直视自己的主子于这人世受着这般的“苦”。
      渔歌晚却另有想法,或许这凡尘,也有几分意思。
      凡世情缘几经分合,渔歌晚看着风之夕沉沦其中难于自拔,哪怕冥王夙的封印破了,恢复了千万年的记忆,仍无法对南昱置身事外。
      渔歌晚起初只以为那是风之夕的情感所致,却没想到冥王夙与风之夕虽性情各异,却的彼此影响,也许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风之夕,有的只是封印了记忆的冥王夙而已。也许在坠入冥界之前,身居虚空神位的夙并非是个冷酷无情的魔头。
      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渔歌晚时常也迷糊。
      渔歌晚前世为人时,因家教甚严,祖辈皆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完全不知人情世故。
      鬼书生乃旷世奇才,四岁始博览群书,十岁能吟诗作赋,十三岁能著书立说,自成格局。
      天才虽是天才,可从未经历什么风月,别说情事,就连情诗都还没来得及写一首,便急匆匆下了地府。百味人生尚未体验,男欢女爱未曾经历,犹如一张白纸,若非英年早逝,封侯拜相如探囊取物。
      重返旧世,心境已全然不同,为全家上下上百口老小报了仇、血了恨,心甘情愿的投入鬼狱,一关就是数十年。
      不过那几十年里他倒是没闲着,一开始整个魂都是空的,寂寥空虚之际对着阴暗牢笼吟了几句闲诗,引来隔壁一声大呼:“好诗!”
      从此越发不可收拾。
      鬼狱所囚皆是前世造了杀孽之人,若想轮回转世,需受刑赎罪,累积了足够多的业行,才有资格去往那生门投胎。其中不乏屠夫刽子手之流,杀孽深浅不同,各有各的罪要赎,好多人关押了数十年无果,早已断了生念。
      阴曹大狱来了个恶贯满盈的白面书生,让鬼囚们新鲜了好一阵。
      书生长得眉清目秀,却杀孽甚重:杀一个人为凶,杀百人为魔,这书生一出手就屠了一座城的人,成千上万,那是恶魔中的恶魔,这罪孽之深重,恐怕不是几十年的鬼狱能赎的... ...
      一牢狱的恶鬼甘拜下风,心生忧怖,惊觉——鬼不可貌相!
      鬼书生深重的罪孽不是关押那么简单,每日还得过百刑、受百苦,尝尽各种难以想象的折磨。
      每日依旧,周而复始,历经数十年。
      若换在阳间,受不住那百般磨难,大可一死来个解脱。可在幽冥,没有肉身,受的都是抽灵削魄的苦,也没有求死一说,最坏的结果便是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没料到这书生不仅挺了下来,还挺得傲气十足,对此一笑置之,不改那文人的酸腐气,每日受完刑后,还不忘于狱中自娱自乐,吟诗作赋,情绪激昂之时还又哭又笑,引得一牢房的鬼惶恐不安。
      日子久了,竟有鬼生出了几分同情,渔歌晚的诗词叹尽人世悲欢,闻者不自觉便回想起自己前世今生,唏嘘之余甚至有鬼落下泪来,感同身受。
      终于,有人开始向那疯书生搭腔。
      疯书生仿遇知音,又好为人师,竟然开始在暗无天日的鬼狱里授起课、教起学生来。
      鬼书生绝口不提前世家门,自称生于梵灵山下,清水河畔,晨钟暮鼓,渔歌唱晚,仿若桃源之处,那里没有腥风血雨,只有炊烟冉冉、娘唤儿归。
      “渔歌晚”一名,由此而来。
      虽听上去是个雅名,见证他自己取名过程的众鬼都觉得,这个名字并非字面上的意境,反而泛着酸涩和难平的前事。
      是怀念,还是向往?没人知道他心里的想法。
      渔歌晚的执教生涯进行的兴致勃勃,无论是认字读书,还是写诗作赋,来者不拒,完全不挑学生。
      死气沉沉的阴曹鬼狱,硬是被他带出了点风雅之气。
      罪孽深重的狱友们,最不缺的便是光阴,数十年过去,还真给他教出了几个鬼界文豪,从此名声在外。
      引得许多附庸风雅的小鬼慕名而来,不惜献出自己的业行,只为得到这深居鬼狱的奇才指点一二。
      终于,渔歌晚成功的引起了冥王夙的注意。
      从此入驻森罗大殿,位极鬼臣,手握生门大权。
      初遇冥王夙的之前的渔歌晚只知这手握生死的鬼王喜怒无常,该是个狰狞恐怖的面相,所以当那副极具魅惑的俊逸容颜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也只当冥王变了个极好看的样貌,直至时日久了,知道这本就是他的真面目,原来生前所见那些画在门上作为辟邪之用凶神恶煞,才真的是个误会。
      而真正让渔歌晚死心塌地追随的并非冥王夙的美色。
      而是初次见面时,冥王夙对他说的一番话:“你本有将相之才,奈何杀孽太重,若想轮回转世所需业行恐要累积数百年,鬼狱那地方太小,你就留在吾殿中效力吧。”
      早已放弃了自己的他,不仅却被人捡起来用了,还委以重任,从仆从到文书,直至成为冥王左膀右臂。
      从一开始的谨小慎微,诚惶诚恐,到后面的崇拜敬仰,亦步亦趋,转眼就是五百余年。
      此后,他只字未提转世之事。虽然对他来说,转世为人轻而易举,可不知怎么的,他却再不想做人了。
      跟随冥王夙风云鬼界、窥视虚空,游历世间,听闻过不少他的前生旧事,无不惊天动地,惊世骇俗。
      主子的经历远超他的想象,只知冥王夙乃天地所生,于幽冥司职已上万年,比起凡人那轮回之道,这位早已超脱在外,是真正的神。
      至于这位真神为何会落入幽冥,那就不得而知了。
      渔歌晚见过主子百态,阴晴不定的表情和杀伐决断的性格,将一代鬼王的阴煞狠厉彰显得淋漓尽致,毫无感情。
      直到他看见混在凡人堆里的风之夕。
      他昔日捧在头顶的殿下,宛若变了一个人,没了戾气的他变得温文尔雅、冷冽寡言。
      直至南昱的出现,名叫风之夕的殿下脸上开始出现丰富的表情。
      “覆雨殿”内一夜几番激战后,偃旗息鼓,二人皆是酣畅淋漓,精疲力尽。
      齐王殿下醒来时魂不守舍,两眼放空。有那么一刻,他竟有着某种错觉,怀疑自己是否沦为了一个泄/欲的工具。
      昨夜的风之夕全然不知羞耻两个字怎么写,视矜持含蓄如无物,全然掌控主动,南昱虽对于谁上谁下之事并不在意,可那一副指手画脚的尊贵之态到底来自哪个性格?
      过分都是,事后还不忘抱怨:怎么心不在焉,让他几度分神,下次投入些才好!
      齐王殿下有苦无言,只怪自己大话说的过早“... ...风之夕你给我听好了,我管你会变成什么样,你就是你。还有,上至碧落,下至黄泉,我南宫昱定了的人,势必追随到底。”
      人家又不是没提醒过你,是你说的变成什么样子都接受,怪不得别人。
      风之夕和冥王夙两个性格来回切换,都是他,南昱必须照单全收,还买一赠一。
      滋味再复杂,也得咽下去,断不能问:“你谁啊?”
      再说人家若来一句“我就是我啊!”
      难不成你还不干了,非要说是风之夕才行?
      一口莫名的恶气憋得竟有些委屈,又无处说出口,一泄气趴在床上半天不起来,仿若被摧残蹂躏过的死狗一般,喘着粗气瞪着眼,一言不发。
      性格无缝切换的男子却异常精神,红光满面的瞧了一眼床上精疲力尽之人:“累成这样?”
      南昱更觉无语。
      “你来可有事?”冥王夙早已穿戴整齐,红衣映照着一脸春色,俊逸非凡。
      本来是有事的,可此刻南昱哪有那个心思。
      尤其是被风之夕这里那里、轻重快慢的指挥一通之后,骄傲无敌的齐王殿下尝尽世间屈辱,哪会说出“师叔,我现在缺钱”这样没脸没皮的话。
      像极了那索要嫖资的青楼悍将,要他开口,宁愿死了算了。
      “我要出门一趟。”冥王夙突然语气温润,说道,:“奇无,你可是在为筹集军饷一事发愁?”
      南昱不等“嫖客”主动开口,从床上腾起:“无事,就是想你了,来看看你!”
      话一出口又觉诡异,宛若勾栏女子善解人意的关切,于是跟了一句:“夙殿下有事尽可去忙,不必管我!”
      怎么越说越像?赌气撒娇一般,更不对了!
      风之夕眸光一沉,凝视着他:“我也想陪你,可此事太过重要,我怕耽误了。我已经吩咐了,左丞会帮你。”风之夕熟悉的语气让南昱心里一暖,又一酸。
      “之夕,你去吧,真的是小事。”南昱心里再堵,也不忍将那乱七八糟的情绪发泄在他身上:“自己当心。”
      他没有问风之夕要去何处,所为何事。
      如今的冥王之事早已超出了他的认知,且就算问了,自己一点忙都帮不上,更显得无能。
      南昱心里不愿承认,与风之夕之间距离,已经不再是修为和异界,就算彼此亲密依旧,可无论是自尊心作祟也好,面子也罢,有些话再无法直言相告。
      空凭一腔热情,也填补不了风之夕万年阅历里,南昱无法分享的那些缺失,风之夕不是凡人,就算他是,承载着冥王夙魂魄的这一具凡躯,于世间二十余载的光阴,相较他过去的辉宏岁月不值一提。
      哪怕就是简简单单的风之夕,南昱想要与他共谱余生,都有很多的障碍和鸿沟要跨越,何况冥王。
      而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变得身不由己,国事难避,家事难却。
      风之夕来去自由,就算他愿意,南昱也不忍心让他跟随自己卷入那永不无止境的纷乱尘事中。

  • 作者有话要说:  内容提要忽略掉吧,其实本章的重点是讲述渔歌晚的前世今生,对于渔歌晚这个角色,一开始我并没有准备安排太多戏份,他的作用其实就是衬托他牛逼的殿下,算个辅助,可有朋友意外的喜欢这个人物,强烈要求加戏,才见缝插针的补上他的生平,让这个人物不那么扁平。我这个人啊,就是对读者太好,不仅要求给鬼书生加戏,更过分的是还要给他配CP,这可难倒我了!举目望去,皆是凡夫俗子,谁能配得上骚气逼人的渔歌晚呢?作者头撞键盘也想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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