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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探索 ...

  •   古老的石阶,
      无边无际的森林与沼泽,
      一阵又一阵此起彼伏的低语,絮絮叨叨,连绵不绝,宛如一波又一波的树海,冲击荡漾着入梦者的心田,
      这些声音太缥缈,缥缈到无法辨别。
      “……蒙恩……求……祭祀的血……庇护......”
      最后化为一句,
      “归来!”
      “归来!”

      归来……

      噩梦!
      就好像被诅咒了一样,迎着清晨的阳光,程希感到自己浑身汗湿,心中充斥着很多难言的恐惧。
      不知道在恐惧什么,却唯有恐惧是如此真实。
      镇定下来后,程希分析,
      有两种可能,
      一,自身原因。是我自己不对劲,因为身处这样的一个,名为《恶魔》的古怪世界,所以我的神经一直紧绷,在没有丝毫放松的前提下,压力超载以后,晚间做了噩梦;
      二,这个住宅有问题。
      迟疑了一下,程希不敢下判断。
      可能是被他起床的动静所惊醒,睡在一旁的男主半眯着眼,嘟囔了两句,然后翻了个身继续睡。
      看到这个世界目前唯一的活人是件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程希轻轻用手指挑了挑对方头顶的一缕乱发,嘴角上扬。
      小孩子这个年纪本该就嗜睡,像初次见面那样神经过敏反而显得不正常。
      简单地用过早饭,程希整理好自身装备,然后挽起登山杖,往后方森林方向走去。
      在确定后方是真的真的不可能有路前,他暂时不打算攻克血腥艺术博物馆。
      他很谨慎。
      陈医生,陈主任,程希昔年既然干了这一行,就知道生死之轻重,危机之下大意不得的道理。
      昨日,受限于时间和目的,他只在黑猫带领下逛了很短的一段时间。虽然方向尽量向前,但在竖直方向上,也不过往森林探索了两百二十六步左右,
      根据统计学经验,步幅为身高的0.37倍,而具体到目前疑似七岁的程希身上。
      依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七岁男孩的平均身高在一百二十一点二厘米左右,但鉴于程希本人的身高一直高于平均,乘以0.37,
      综合考虑,
      程希一步大约为五十厘米。
      五十厘米,两百二十六步,是为一百一十三米。
      不太远,但也没办法。
      目前缩在这个七岁的壳里,无论是步伐长度还是体力精力都被耗损地太快。这点以往程希压根看不起的运动量,放在如今这个躯壳上,都很有些难以消受。
      二百二十六,二百二十七……
      程希一步步走向前,
      昨天和黑猫出来的时候,他几乎已经确认,这里没有大型动物,甚至连小型动物都很少见,常见的兔子,山鸡等,均无踪影。
      并同时在心里计数,
      到第三百五十六步的时候,只见眼前骤然一亮,居然走出了森林。
      森林,不,其实是树林的尽头是一片草地,青青翠羽,迎风招展。程希对此并不理会,依然步伐坚定向前,
      直到,两脚并立,程希面无表情地低头向下看,他本人没有恐高症,但猛地一晃下,还是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小步
      悬崖峭壁,
      很高,很抖,
      属于跳下去必死无疑的那种!
      为了确保结论正确,程希还在周围找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举过头顶用力砸下悬崖,并开始用脉搏计数,
      1s,2s……5s。
      一百二十米左右,果然是跳下去必死无疑。
      哪怕是只黑猫也一样!
      程希并没有沿原路返回,而是绕着悬崖边走了一圈,确定宅邸后方是绝路后,一边用各种文明话语慰问着匪夷所思把家宅建立毗在邻悬崖的奥瑞林祖先,
      一边绕回了废弃旧宅。
      好了,现在,他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了。

      所以最后还是要开启冒险之旅。
      程希用树枝当笔,地上积尘当纸,用自己前世画坐标轴的精确程度,加上采用同样“步幅计算”的方法对废弃宅邸的初步测量,
      从宅邸,包括花园在内,最左端到最最右端,四百五十二步,初步确定为二百二十六米。
      然后是主宅,柴房,疑似是花匠呆的各种零碎小屋。
      程希也不嫌麻烦,基本每一个都按照比例尺临摹了下来。
      他做事有一个很烦人的毛病,就是太容易沉迷于自己的思绪以至于忘记其他,而等他回过神的时候,
      一罐热粥贴上他的脸颊,
      男主那张极其符合黄金分割与程希美学的脸出现在他面前。
      连并着一根勺子,
      上面盛满了粥并且散发着腾腾热气的勺子。
      程希与男主面面相觑,
      男主把勺子往程希嘴边递了递,“吃。”
      吐出这个词的时候他口音十分标准,恍惚间让程希差点以为自己已经回到现代。
      程希下意识张口,
      “啊。”
      阖起,嚼两下,吞咽。
      过分了!
      水果粥杯吞咽下肚的那一瞬间,真过分了,你这个,现·七岁少年脸色变幻莫测,太离谱了,太离谱了!
      这货居然煮的比我还好吃!
      喂,作者!
      即便是男主,这个主角光环也太大了一点吧!
      水果粥,他才吃了一次吧!
      居然,居然......没错,我是在他面前摆弄过,很简单的操作步骤,压缩饼干用热水煮化,加一点切碎的红色果子和金色的蜜,
      但是火候呢?水量呢?添加调味料的时机呢?
      这压根不科学啊!
      心底诽谤归诽谤,但当男主又从瓦罐中挖了一勺递在嘴边的时候,程希还是很没有骨气地放下手中“纸笔”,
      张口,
      吞咽。
      你果然不是普通人,是以后必将日天日地,拳打穹顶天堂,脚踢深渊地狱,就连一碗水果粥都要做的远超常人的男主啊男主!
      程希心里泪奔。
      男主却似乎意识不到成年男人心中名为“对比之下我自卑”,“见识过天才以后我开始深深怀疑自己存在的意义”的思想情绪,见一罐水果粥都被喂了底,眼角弯弯,一双眼睛红到光鲜夺目,
      小小的,璀璨的,
      真如上好的红宝石。

      你的情绪,
      也未免太好波动了吧……
      深知后期男主为人处世是什么德行的程希内心小小地纠葛了一下,男主,眼前的这个人,直到程希看书五个小时后的那一刻止,都自觉远离友情,无视爱情,从未过体验过亲情。
      离群索居。
      不是行为,而是心灵。
      有的时候,甚至程希都隐约怀疑,男主到底拿不拿他自己,当做“人”。
      或许生理学角度上答案是“是”,
      但从社会学角度来看,
      或许还差得很远。

      吃饱喝足后,程希拉着男主又啃了几枚之前采摘回来的新鲜水果,程希自己是吃的津津有味,男主,男主很可能吃了快三年,比起手上捧的,倒不如说是眼前看的更合心意。
      接下来,便是饭后消食,加继续之前未完成的工作,
      考虑到食物贮藏,程希预定的古宅探索计划的完结时间是两个礼拜,两个礼拜探索一个古宅,时间上是绰绰有余,但是鉴于此刻身在异世界,程希想要的东西更多。
      这是一个宅邸,一个家族曾经聚集居住过的宅邸,虽然曾被恶魔袭击,但是也算得益于此,这个宅邸里面的一切都完好无损。
      钱,衣物,书籍,以及所有的生活必需品。
      钱,自不必用说,程希一个外来世界来者,身无分文,无论是近期目标,给男主找一个靠谱的领养人,还是长期目标,回家,都很需要钱。
      没错。
      程希打算给男主找一个领养人。
      固然程希真的很喜欢,甚至欣赏男主,但是从负责的角度上来讲,他可以去做男主成年以后的锦上添花,却最好换个人,或者生活环境对男主进行雪中送碳。
      《恶魔》中的男主,会因为特殊的童年经历而与社会格格不入。
      毕竟,没有那个正常人,会在杀人,上床,被辱......的时候,能够保持自己心态的极端平静,连一丝波澜都没有的。
      没有人,
      除非这个人,压根就不在乎。
      不在乎自己,不在乎别人,也不在乎社会。因此一切的道德标准与世俗伦理,都在他身上失去了基本约束。
      这就是男主,后期的男主。
      这感觉让程希不适,正如他之前所想,如果他一辈子没有真正认识过他眼前这个小孩,那么这一切对于他而言仅仅是酒饱饭足后的无聊谈资,但当一切都展现在自己面前时,
      他想要尽力挽回这一切。
      程希清楚,或许因为他的意外到来,男主比原先离人类社会的距离又大大地向前迈了一步,但这还不够,
      因为程希也是个异类。
      或许比被猫收养的男主好,但对于《恶魔》世界而言,好也好不到哪儿去。
      男主要是一味照着他模仿,那最后下场还是会变成社会异类。
      格格不入的异类。
      我会找一户好人家,程希想,不会歧视你的那双眼睛,会充满爱的照顾你,足以让你体会到社会的温暖与坚韧。你会学习这个世界的语言,文字,交流方式,
      你会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好。
      收回跑得太远的思绪,程希想着下一步,
      衣物,
      这也很重要。
      毕竟,就目前程希或者男主目前的这一身走出去,怕是立刻会被圣光教会或者深渊信徒给当做真·异类给强行处理掉。
      是故为了更好的生存,搭配出一套当地人的衣服,是绝对有必要的。
      书籍……书籍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为了两个目的。一,确定这世界的基本语言构成,到底是否和中文相关,他有没有带歪男主;二,男主以后的教育难题。
      《恶魔》一文的背景大概是在中世纪早期。
      排除这世界上是真的有长居穹顶天堂的天使和盘桓深渊地狱的恶魔外,其他的一切都基本仿照中世纪。
      就连生产力都照搬了。
      比如纸张。
      书籍等价于黄金,这是《恶魔》一文中明明白白的原话。除了教会,贵族和商业富豪,很少有家庭能供得起孩子读书。
      原本觉得无所谓,但自从见识了男主极其夸张的领悟与自学能力,程希隐隐就有个念头,只要能花钱先供男主识字,那么,
      留下几本书,男主估计可以自学成才。
      就算不行,按照书籍等加黄金的原则,卖出去换钱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至于最后的基本生活用品,程希想了想,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参考范围,随机应变,根据届时看到的具体事物来做判断。
      最珍贵,实际上最有价值的火石已经被找到,其余的东西,程希说实话,都是有一个算一个,
      有了锦上添花,没了人也死不了。
      再次在脑海中清理了一遍目前的废弃宅邸探险计划,程希继续他的草图绘制工作,并随口问了一句,
      “猫呢?”
      男主疑惑。
      “喵呜~喵呜~”程希模仿了几遍碧眸黑猫的叫声,严重感觉羞耻度爆表,然后做了个手势,
      猫呢?猫咪在那里?
      男主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
      很久,很久,才抬头望向一个方向,
      程希正在估算他们所带房间的基本面积和所处位置,沉思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嗯?稍等!
      这个方向!
      程希抬头,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
      是宅邸深处。

      碧绿色眸子的猫回来时已经相当晚了,男主和程希此刻正烧起了一团火,放在火上是用树枝串成签,芳香馥郁的烤蘑菇。
      巨大的,手掌形状的银色菌菇被撕成一条一条,上面撒满了金黄香浓的蜜和大颗粒状的粗盐。
      很香。
      不需要具体闻到味道,只需要看男主狼吞虎咽的吃相就能明白,烤蘑菇的味道具体有多美。
      很香。
      虽然不在它的主要食谱范围内,但怎么说呢?看到别的生物吃的开心,自己也会觉得很好吃吧。
      黑猫“喵”地一声,表示自己的喜悦。
      “来,”程希见它归来,递过去一根烤蘑菇,
      “饿坏了吧,要吃吗?”
      碧绿色眸子的黑猫摇摇头,“喵”地叫了一声,就飞快地跳开了,一溜小跑直接跃上柴房的屋顶。
      我已经饱了。黑猫心里有个念头,很饱。
      这个人类把小主人照顾地很好。
      太阳的余晖下,碧绿色眸子的黑猫添起自己的爪子,
      爪子上的指甲,很尖很利,仿佛一不小心碰触,都会轻易地割破皮肤,
      指甲上有血。

      我吃饱了。
      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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