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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一百零三章:致命吸引——赫连夙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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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哪天我告诉自己,不要爱上她。
那是不是证明,我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她了……
我害怕爱上一个人,因为爱情往往是束缚人的最大牢笼,尤其是男人。而自己钻进牢笼里那太傻了,不是嘛。
可……为何他们总是傻的这般甘之如饴。
我遇上她。
在舅舅的地下赌场里。
一个自傲冷漠却让人挪不开视线的女人。她很美,却不是最美的,她很傲,却也不是最傲的。可偏偏她的身上就是有一种吸引力,宛如开在盛夏的腊梅,明明格格不入,却依旧孤芳自赏。
舅舅半开玩笑,让我嫁她。我嘴上说着不要,可心头却泛起涟漪。
而这涟漪却令我恐惧万分。
不想靠近她,害怕靠近她。害怕变成那些因为爱情而失去自我的男人一样,害怕变成只想围着她飞的蝶。
我出国了,流连在各种各样的女人身边,我以为只要尝尽天下的情爱,就能将她忘记,可……每每独自一人时,那双倔强冷漠的眼睛就会如鬼魅般缠绕着我,辗转反侧。
深夜,躺在别的女人床上,竟忍不住去搜索,搜素关于她的任何信息。甚至找朋友,询问她最近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朋友问我:下个目标?
我盯着屏幕,打出了两个字:初恋。
你的初恋是什么时候?甜的,酸的还是像白开水,没有任何味道甚至有些苦涩。你喜欢她,可当时你的心却本能的排斥,因为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因为你从未经历过。多年以后才恍然,原来你的初恋早就和那年夏天一起结束了。
偶然之际,或许并非偶然。画家戴露莎其中一份早年的珍贵初稿在拍卖行现世了,飞了十几个小时,当晚砸下重金。看着被精致裱起来的画,自己却没有任何的兴趣,可嘴角却莫名上扬了。
终于有了回国的理由……
艺大和北电仅仅隔着两个街道。
收到了北电的特聘教授通知书,可却选择了去艺大应聘副教授。表面上是应了母亲的请求照顾露露,可实际上……可惜自己的专业没法应聘美术系的工作。
她记得自己嘛?听说她已经是别人的未婚妻了。她和她的未婚夫很恩爱,她的未婚夫名叫罗熙,是个俊朗温柔又贤淑的男人,全部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看着美术系□□目录上,她和他的照片,自己竟第一次尝到了嫉妒的滋味。
走廊上。
我承认,我是故意的,过客这种身份我不想再继续了。
那天,嫣红的丝带缠绕在她的手心,而我触碰到了她的指尖。
似冰般寒冷,令人心头不忍一颤。
寒风吹散她的发丝,却加固了她眼里凝结的霜。那双眼睛明明是看着我的,可为何却始终找不到我的影子。
果然她不认识我,更不记得我。
她再次冷漠的从我的身边走过,带走了我眼里的光。
即便早有心里准备,可失落的酸楚还是忍不住在她离开的瞬间从嘴角划过。但我不能表现出来,因为那样太逊了。
我喊住了她,用一个会令她转身的名字。即便是假的,可至少此刻只属于我。
她转身了,可眼里的冰霜却也更深了,甚至蒙上了一层警觉和防备。
那一刻,我决定了,若我执意选择踏上这条靠近她的路,那就不能让她看穿我的心。这样至少在走不下去的时候还能选择转身,保留一点该有的体面和自尊。
于是我笑着与她玩笑,刻意用轻浮来掩盖真心。
而多年后,我才恍然,这条路竟是……单行道!
艺术园区内,孤影作伴,对了,还有一箱酒。
其实我不确定她会不会来,可我却还是选择继续等下去。
幸好,她来了。
看着她在月光下清冷如水的身影,我的心却热的似火烧一般。我多想将她身后的门锁上,这样至少就能让她陪我到天明了。即便不说话,不靠近,但能听见她的呼吸声,能闻见她身上淡淡的清香,就已经很让我雀跃了。
可惜,我没舍得。
她看着我,话语简短,面无表情,就好像笑一笑会浪费她的生命似的。我有些委屈,早知道,就应该真的将门锁上,这样可能还会瞧见她的其他表情。
我没有问她赴约的理由,她也没有说什么其他的。但我知道,她是因为看见了,应该说是听说了我在内网上特意为她发布的出售消息。
大冷天的,我丢给她一瓶冷酒,然后自己咕咚咕咚的喝了好几瓶,可她却没有喝。结果最后自己微醺了。
在国外混迹这么久,怎么可能醉的这么快,真醉还是假醉,记不得了。
只记得那天一切都很朦胧,很醉人。
醉月色,醉寒风,醉她的眼睛。
我记得我趁机坐得靠近她一点,悄悄的告诉她我拿到了她喜欢的画,甚至在酒意正浓时,对她表示了自己的恋慕……而这些恋慕却多多少少藏匿着一丝欲擒故纵。
最后我真的醉了。醉到只记得一个冰冷却很舒服的怀抱,还有一句冷冷的却很温柔的话。
“真是个麻烦的男人。”
那天后,想靠近她的欲望愈发强烈了……
宋天真,我的相亲对象。
这个时代虽然不流行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在我这样的人家里,门当户对还是那么重要。宋天真是艺大校长的独生女,她的姥姥更是在教育界有头有脸有话语权的人,嫁给她对我的家族来说是个不错的联姻。
可……对我呢?她是个好归宿嘛?
即便是,可我需要的只是个归宿嘛?
为了让她赴约,我在校园的内网上发布了画稿的出售信息,对此感兴趣的人很多,可我都一一回绝了,因为我只想等到她的出现。
可没等到她,却等来了宋天真。宋天真想送给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很喜欢戴露莎,我听了对那个朋友的描述后便明白了,这个朋友是她。于是我通过宋天真,让查莎知道了我手上有她想要的东西。果不其然,我的计划成功了,她如期赴约了。
这么的,我和宋天真算初步认识了吧。相亲那天,她很坦诚,直截了当的和我说,她有意中人,和我相亲只不过是应付长辈罢了,希望结束后能由我的嘴来回绝了这份亲事,而我对此也不谋而合。对了,那天她好像被一个男人撞见了我们的相亲,当两人四目相对之时,她自信从容的眼睛里竟波涛汹涌起来,甚至不顾礼仪说了两句便急匆匆的追了出去。
看来,那个男人便是她不顾家人的反对也要娶的意中人吧。望着她飞奔而出的身影,倏然间我竟羡慕了。
这个世界上。
爱上一个人好难。
而我爱上的人刚好也如我这般爱着我,更难。
或许这就是他们奋不顾身也要将自己囚禁在笼子里的原因吧。
对别人而言笼子外是全世界。
对他们而言,笼子里的那个人才是全世界……
我不喜欢壁炉,太热了。
即便再冷的天,我也不会去点燃它,看着那虚无缥缈的火苗,看着它一点点的熄灭,真是一点意思也没有。
可是那天,我点燃了它,第一次,还有点不娴熟,果木搭的混乱,还没多久便塌了,我不能让她看见不完美的自己,于是……我重新弄了好几遍。
我烤了饼干……噗,骗她的。其实就是买来了现成品,再加热一下罢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骗她,可能是想让她觉得我还有点贤惠的品质吧。可明明在前不久,我还不屑于做个贤惠的男人。
调查的人告诉我,她在R国受伤了,我马不停蹄的打了飞的便来了,其实我可以去医院找她的,可是我暂时还不想见到她的男人,们。
于是,我约她来了我在R国的一间小屋。
对了,她好像出轨了自己的学生,那个二十刚出头的男孩居然还是元氏的继承人。如果我用这个秘密来威胁她,那我会不会击溃她的心理防线,甚至让她屈服于我。
可这个想法却在她出现的刹那,消失了。算了,日后若她不合我意了,再使出来也不晚。
她……喜欢架子鼓?为何资料上却没有。
她喜欢甜的,这个资料上倒有,可是我特意调制了无糖的黑咖啡,因为我想看见她眉头皱起的样子。
她三句话不离画稿,每句话都那么的生疏,我想撩她一下,可每每都像一滴雨落进大海里,不痛不痒。
她要走了,我却连送的借口都找不到。
下雪了。
这个当做借口应该可以吧。
“第一次”对男人来说其实一点也不重要,那只不过是封建社会用来束缚男人的一种借口罢了。性是人类的本能,是动物为了延续后代而不得不携带的基因,人类也只不过是高级动物罢了。女还是男都一样,没必要为了□□而感到羞愧,当然……现代文明警示我们,正确的性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我有着自由的灵魂,不屑于任何会捆绑我的礼教。和女人共享鱼水之欢,早就不是什么禁忌之事了,我不会让她们负责,因为她们没有资格,更不会被她们所捆绑,因为我会在享受之余保护好自己,做好措施。慢慢的“只失身不失恋”成为了我游荡人间的格言警句。
直到那个晚上……我失控了……失身没跑了,失恋竟也在所难免。
其实我可以像其他男人那样,哭着喊着让她负责,我想按照她那呆板到可爱的性格一定会负责的。可我不想,那样太卑微了,太丢脸了,而且明明是我自愿的,凭什么去要求绑架她呢。还是装作没发生过吧,至少这样还能体面的逗留在她身边。
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其实我也很混乱。只知道,我想救她,想到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她被绑架了,这点我可以肯定。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偷偷的跟了上去,然后想办法混入他们之中。我看见查莎被交到了一个女人手里,可查莎的状态看上去很不好,满脸潮红,还嘤嘤呓语不断。那个女人看上去很生气,但却一脸焦急,她和身旁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说了一句,“找个干净的来。”
霎时间,我明白了查莎为何会有此等表现。想都没想,我冒着暴露身份的可能走上前毛遂自荐。那个女人看着我,最后默默的对着刀疤男点了点头。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巫山云雨,乐此不疲。
这一晚,有多激烈就有多怅惘。
她嘴里喊的不是我。
我心头装的却全是她。
“赫连少爷,辛苦了。”
“查的挺快。”
“您的家族赫赫有名,我想慢也没法子。”
“你们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放了她。”
“真可惜。我要的偏偏就是她。”
“她只是个平凡的教书匠,难道值得你与我闫家作对!你知不知道,你绑架的是个Z国的人,难道就不怕引起国际上的纠纷嘛!”
“赫连少爷莫唬我。我江大侃行事还真没有一个怕字。”
“你和她什么关系?”
“赫连少爷还是先管好自己吧。闪子,带赫连少爷去客房好生歇着,记住多派些人伺候着,别让赫连少爷想家了。”
“放手!我自己会走。江大侃是吧,我有个要求。”
“请。”
“不要告诉她……是我。”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