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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 ...

  •   林晓生脑子里快速转了转,未想到应对的法子。少根筋的江晓君已是“啊”地一声惊呼:“蒋楠你怎么在这?!”
      怕是没料到她这般的反应,蒋楠这个守株待兔的反而变得措手不及,张大口“那那那”了好一会儿,才寻回了逻辑:“实不相瞒,辰宇是我侄子。”
      江晓君傻住了。后面又走来了朱辰宇、阿涛和石青青。蒋楠把石青青介绍给她认识。江晓君咧着嘴巴笑不出来:这世界可真小。睡了一觉地球一转,所有人全聚一起了。

      打了吊针小便也多,她走去卫生间趁机冷静冷静脑袋。伸出手指头一个人一个人地数。今年得以遇上这群人,是从蒋楠开始的。由蒋楠到露丝,到林晓生,到朱辰宇、阿涛。最后她一病,兜回医院,石青青也认识了。她又把伸出来的指头一个个掰回去,回到了开初,与蒋楠相遇是在高志平师兄的小店。而她之所以和高志平重逢,是因为小杨的葬礼。高志平对她说,小杨的死是“命”所致。寻思到此,江晓君的心咯噔咯噔直跳。
      在水龙头下掬了把水洒脸,一颗颗圆滚滚的水珠从她额前垂落的发缕落下来,像是雨后的露水带了抹新愁。出了卫生间,走廊那头,朱辰宇等人围着林晓生。林晓生在向他们解释她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她看着他的大眼镜,总是觉得有些异样。

      林晓生说:只要她烧退了,来医院打两天吊针消炎,应是没有大碍。
      朱辰宇和蒋楠连连点头称谢。林晓生开完医嘱走了,去看望其他病人。江晓君打完吊针离开急诊,没再见到林晓生。
      如此折腾了一晚,天渐发白。朱辰宇挽她的腰。江晓君挨在他肩头,嗅了嗅雨后空气里清新的水分,心叹这种感觉真好。有了男朋友,又可以和晓生做回朋友。

      朱辰宇送她回到家,兀发觉她住在蒋楠的公寓附近。使劲地咽了口水,他不得承认:“这世界真小。”
      江晓君想到这不正是刚才自己所想的,便哈哈大笑,拉着他进屋:“你累了吧?我煮粥,我们一块吃早餐。”
      他一步上前,两手圈住她的身子,下巴落在她肩膀热气直吹着她耳畔:“我是饿,但现在不想吃,只想抱着你。”
      她摸到他的手,冰凉凉的,心里边有了诸多情愫。想那时候突然起了兴致拉他去吃拉面,也是因他的这双手。昨晚他的彻夜照顾,可见她没有看走眼,这是个值得她去爱的很体贴的男人。于是她鼓足一股气,握起他的手放到嘴口呼呼呼地呵气帮他暖手。
      诧异地瞪着她不同常人的动作,朱辰宇只觉她呼出的热气缠绕在他指尖,扰到他的内心底处暖痒痒的。这样的一个女人,要让人不爱上也难。“别吹了。”他情不自禁地将脸贴近她的脸,“你烧刚退,需要休息。早餐我去外面买行了。”
      “外面的东西不卫生,自己煮挺快的。”说完她放下他的手,飞快地进了厨房。快得让他以为是一阵风从他手里滑过。抓起空空的掌心,他倚在门边,看着她挽起袖子,淘米开煤气煲粥。她做这些非常熟练,且脸上乐呵呵的很是在享受。她这点与他母亲不同。他母亲林郁芳认为现代的太太不该蹲厨房,会变成黄脸婆的,也看不起那些整天在厨房里忙碌的女人。
      在他不觉地思考这些事的时候,她捏握大汤勺搅拌粥锅的背影在他眼睛里驻留了许久许久。

      一曲《伤心太平洋》的手机铃声突兀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有点恼它破坏了此刻的安宁。
      “辰宇,你不接电话吗?”她回过头,不解地指指他的大衣口袋。
      “喔。”他黑着脸走到一边拨开手机盖,“谁?”听是夏莎,他脸色更冰了:“我现在没空,我在哪里也没有必要向你报告。”
      江晓君拎起汤勺尝了一小口粥水,问:“辰宇,你有事吗?有事你先走,我没事的。”
      “什么事也没有你重要。”他不假思索将心里话脱口而出。
      她瞅了他一下,一只手背掩着嘴边笑起来。
      他知她是笑他甜言蜜语,哎,这个很傻又很聪慧的女人。呐呐地拨了拨刘海,他故作生气地唬道:“好了,别笑了。你看看你粥都煮糊了。”
      “才不会呢。”她笑答,把汤勺搁在一个闲置的空碗,打开冰箱寻找些东西可以放进粥里煮成花粥。将肉剁碎,切了葱,才发现没有姜。想到楼下拐弯口有一家杂货店,可能有姜卖。她对他说:“你帮我看着,我去楼下买点东西。”
      他阻住她:“我去。我对厨房是一窍不通。”
      瞧他模样想来也是,她指明店铺的位置,随后他下楼。她将炉火旋小,听到客厅传来手机铃声,跑了出去。玻璃台几上放着的是他遗忘了带走的诺基亚手机,她一方踌躇后拿起它:“喂,你好。请问是找辰宇的吗?”
      对方听到她的声音立马质问:“你是谁?怎么拿着辰宇的手机?”
      “我是辰宇的朋友。”
      “你是哪里的女人?又是来纠缠辰宇的吗?”
      这电话里的陌生女人口气咄咄逼人,令人不舒服。江晓君想自己如今是朱辰宇的正式女朋友了,遭人如此诽谤,嘴上也不免硬起来:“在你问她人姓名的时候,是不是该先自我介绍,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接到她的针锋相对,对方却是放肆地大笑。这阵熟悉的笑声终是使得江晓君记忆起,那个红跑车里的时髦女郎,陪着辰宇出现在小杨葬礼上的女人。
      狂笑了一阵,对方的嗓子一边仍在颤抖一边说:“我叫做夏莎。你呢?”
      “江晓君。”
      “好。江晓君吗?我记住了。”

      咔,对方收线。朱辰宇也从外面回来了,望到她手持他的手机:“有人找我吗?”
      “嗯。”她大拇指思索地摸摸手机盖,把手机递回给他,“一个叫做夏莎的人。辰宇,她是你的朋友吗?”
      朱辰宇心思不定:自已与夏莎的关系不是一两句就扯得清的。可一见江晓君期盼的眼神,他马上把手机抛进沙发,紧紧拉住她的手:“她是我生意上的一个普通朋友。”
      手被握得生痛,使得他的轻描淡写变得无力,江晓君知晓这其中有隐情了。对此她是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的。一触到他双眼里流淌的真挚,她的疑问变成了宽容:“粥应该好了,我去看看。”便从他手里挣脱。
      切着姜片,或许是病后体虚,她居然又思量起小杨出车祸的事。后来也不知警察调查清楚没有,究竟是不是有人故意做手脚致人非命。应是不是的吧,若是的话同车的夏莎早被抓起来了……米粥噗噗地泡响,她慌忙收起心思,握起汤勺往粥锅里搅了搅。粥煮好,她端到客厅。这才见着他整个身子陷入沙发里闭着眼,应是累得睡着了。
      进房间里抱了床毛毯,她轻手轻脚地给他盖上。自己则坐对面,静静地望着他沉睡的样子。脑子里一笔一划地描绘他的五官,他的每一个梦中的表情。她不自主地傻笑:自己真的是在谈恋爱了。
      墙上的电子钟一分一秒地滑过,她病未好,迷迷糊糊靠了靠沙发合眼。当朱辰宇在梦中猝醒,摸到自己身上的毯子而她自个缩在沙发里头打冷战,他心头不免一热。疾步过去搂她入怀,抱她进了房里让她躺好。自己守了会儿,教授来电他不得不走,留了张纸条用笔压在她的电脑台,替她掩上房门锁了屋才离去。

      江晓君只觉自己睡了很长的一觉,醒来时没见他。伸伸懒腰,看他留下的纸条,写的全是医生要他嘱咐的注意事项。她甜蜜地心思:男人是不是有时候会像小孩子般可爱?
      想打个电话给他,手机就来电了。
      露丝在电话里头关心地问:“晓君,好点没有?需不需要我们去看看你,你家在哪里?”
      “不用了。我好多了。”江晓君婉拒,一方面觉得这群外国人未免对她太热心了。
      “可是——”露丝吞吞吐吐的,“晓生说你肺部有阴影,会烧上几天——”
      江晓君醒悟,问候她是林晓生的主意。对于这,她是不明他忌讳什么,不是说好做朋友了吗?翘起嘴角,她指节轻轻地敲桌子,懒洋洋地说:“我好像有点不舒服了。露丝,晓生在吗?”
      露丝明了她的意思,很配合地惊呼道:“晓生,怎么办?晓君说她在家里又不舒服了。”
      很快,江晓君满意地听到了话筒里沙沙沙响,应是转交进了另一人手里。不过,林晓生比她老辣得多。她只听他温柔又带了点严肃的声音传来:“晓君,你现在有了男朋友,情况不一样了。你明后天记得到医院打吊针,我已经交代了同事会去看你。”说完林晓生直接挂了电话。
      江晓君听着电话里的低鸣,愣了半响。

      这次轮到客厅里的电话响了。她出去抓起话筒,想这又是谁呢,对方已是爽快地直言:“我是夏莎,在你家楼下,你下来吧。”
      拉开窗帘,江晓君伸出脑袋。一辆现代红跑车停在人行道边。半开的车门上立着一名艳妆女郎。如此一幅靓车美人的场景像是时尚杂志的封面,引得来往行人纷纷注目。江晓君衡量:自己与这个女人,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何必来找自己的茬呢?归因于终,真是辰宇的关系?
      夏莎对向她所在的楼层,摘下墨镜招手大喊:“下来吧。不然我就上去找你了。”
      江晓君尚不想闹到被左邻右坊说闲话。套了件尼龙外套,她梳了梳头发,整整洁洁才下楼。夏莎打开车门对她说:“上车吧。车上谈。”江晓君拒绝上车。夏莎看她坚定地咬得紧紧的牙关,讥讽地笑道:“我不会吃了你。”
      “我不是怕你,我是没有理由上你的车。”江晓君反唇相讥。
      夏莎丹凤眼眯得细细的,吐道:“不。有理由。朱辰宇是我看中的男人。”
      江晓君的心猛跳了下,果然朱辰宇与她有干系,随之胸口一股丝丝的钻疼很不是滋味。又想可能自己与朱辰宇交往的事夏莎还来不及知道,便说:“有关这个问题,你问辰宇比较好。”
      “呵。”夏莎轻笑一声,指甲轻轻抚唇,此等妩媚的姿色就是女人见了也不免心动。江晓君脑子里鸣起了警笛。只听夏莎嗓子沙哑带了一副深厚感情的模样说:“我爱他很多年了,有八九年了吧。你呢?”
      江晓君暗地咬牙,对手极不简单,而这种烫手山芋丢回辰宇手中是最合适的。思定便瞅了她一眼,不吱声往回走。

      夏莎使劲地摁喇叭,喊:“我知道很多女人喜欢上的只不过是他的样貌。我也听阿涛说了,你和辰宇认识,是因为你画了他。你还狡辩说画的不是辰宇,难道真有另一个男人——”
      江晓君这下毛火了。她与晓生清清白白,晓生尚是女的。夏莎这么一说,不仅污蔑了她和她的朋友,连带把朱辰宇与她的感情给抹杀了。返身直走到夏莎面前,她厉声道:“请你收回你的话,辰宇不是你说的那种男人。他心地善良,这才是他真正吸引我的原因。”
      一瞬间,两人脸对着脸,彼此急促的呼吸听得一清二楚。接着,江晓君冷静地退了一步,淡然地收了收裙摆便往回走。夏莎脸色发白了。原以为江晓君只是一个外表长得可爱点的女人,朱辰宇纯粹是图新鲜。如今看来,江晓君可不如寻常外显的那般好胡弄。烦躁地一口咬住了墨镜柄,她慢慢地她从江晓君的一身衣裳领悟了什么,嗤嗤地笑了起来:“OK。我和辰宇谈。”
      江晓君手搭住楼梯扶手回头看,那红色跑车与美人已飞驰而去。对于夏莎来搅局的小插曲,她并未放在心上。站得稳行得正她何必怕他人诽谤。

      夜,朱辰宇接到电告,匆匆忙忙跑到了酒吧与夏莎摊牌。
      夏莎两只手指捏着吸管戳三脚酒杯里的冰块,冰撞击杯壁飞转出的一串串泡泡在红色液体里袅袅升起。她想起了安徒生童话里的美人鱼,也是她最爱的童话故事,因为她一直认定自己才是那位与王子长相守的公主。这个故事的结局在哪个时代都不会改变的,美人鱼全心全意一无所求的傻恰是公主必胜的筹码。
      “夏莎,你究竟要怎样才肯放手?”朱辰宇说了老半天见对方不答腔,沉不住气了。
      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容易失态,可知江晓君真的进驻了他的内心世界。冷漠地笑了一声,推开了酒杯:“辰宇,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子很不像以前的你?”
      “今后也会不同。”他沉声说。
      “开玩笑。”她低低地哼,手心把玩挂落于黑毛衣外边的十字架装饰坠子,“你别傻了。不消几天,你我的世界又会恢复原样。”
      “不会的。”
      “会的!”她抬起下巴,锐利的眼珠子直逼视着他,“她没钱没势没地位,你父母是绝对不同意的。”
      “现在是什么社会,我爸妈不是这么迂腐的人。”
      “哈哈。”她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辰宇,你太不了解你父母了。何况,我并不打算阻挠你与她谈恋爱。”
      他阴鹜地审视她:“你这话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辰宇,那是因为你没谈过恋爱。”她举起了酒杯,隔着红色酒液恣意地欣赏他漂亮的眼珠子,慢慢地说,“我预先恭祝你,辰宇。当一个男人谈过了一次恋爱,被迫分手,伤过了心,他将会相信这世界没有真正的爱情。这点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也是你最终会回到我身边的结局。”
      他被刺激到了,立起身大拍桌台:“不可能!我可以和谁在一起,也绝不会和你在一起。”
      “喔。世上没有因为爱而在一起的人,只有因为适合而在一起的人。我愿以你我的生命做为赌注。”她低低地笑,贝齿轻轻磨蹭妖艳的红指甲,细眉下一双美目冷冷地盯视着他。
      他仿佛见到了一条美女蛇欲勒向自己的脖颈,禁不住心里打了个冷战。大吸口气拉拢大衣,他掉头就走。

      她目视他的背影,将杯里的酒一口饮尽,对调酒师说:“汤姆,你今晚调的这酒叫什么名字?”
      英俊潇洒的金发男子正拿着条棉布擦拭三角杯,接到她问话抬头,露出一双温和的绿色眸子答:“今晚这酒你喜欢叫它是什么,就叫什么。”
      “汤姆,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狡猾的传教士。”夏莎不满地搅弄空酒杯里的冰块,望了望四周怨道,“要不是朋友告诉我,我还不知你这位清心寡欲的传教士开了一间酒吧。”
      “我不算是清心寡欲吧。”他打趣,眉眼弯弯,笑容盈盈。可见这是个平常就显得很幽默风趣的男子。
      即便是涉世艰深的她也被逗乐了:“汤姆。说起来我真得谢谢你,你的药很有效,我已经不头痛了。就不知你这个麻醉医生怎么不好好地当医生赚大钱,偏偏要当一个没钱赚的传教士?”
      他把擦得晶亮的酒杯放回吧台:“因为医生只能救人一生,而传教士可以救人永生。”
      “神吗?”她双目骤然变得凌厉,“我不信神。即使有神,神也不会站在善良人这边,而是会永远站在胜利者这边。你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因为神在你眼里,也是庸俗的。”他狡黠道。
      她忍不住大笑:“汤姆,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包括我这个坚决不信神的,也会喜欢上你的传教了。因为你压根就不像是一个传教士。”
      “没错。我是一个不像传教士的传教士。”道完他缩圆口哼起了乡村摇滚乐曲,拿了她的空杯走向洗手台。旋开水龙头,汩汩的清水洗去了酒吧的尘浊,他擦干两手走进员工休息室。里边一张长板凳坐着一男一女。女的见到他立即站起,问:“那人走了吗?”
      汤姆点点头:“走了,露丝。”又走到坐着的年轻人身边,摁住他的肩头:“晓生,怎么了?”
      林晓生有些无力:“汤姆,晓君在和那个男人的儿子交往。我很担心。”
      “可我那天听你从医院回来说了,你不是相信晓君看人的眼光吗?”
      “汤姆,事情又变了,你也听到今晚那两人的对话吧。这件事怕是没有好结局的了。”
      “晓生。”汤姆拍拍他的肩膀,“听我说,你想怎么办呢?告诉晓君那人的父母过去所做过的事吗?”
      “不可能。我答应过晴阿姨不说的。”林晓生态度非常坚定。
      “所以,我们只能做的,就是静观事态发展。”汤姆意味深长,“当然,你若是顾忌,以后由我和露丝来面对她。”
      林晓生面色一僵,苦笑:“我不顾忌。我也不可能顾忌。因为我这是我从小的梦想,全身心献给天父。”
      “晓生。”露丝插嘴,“天父是希望你有一个情同意和的好妻子。”
      “可你和汤姆不是也坚持独身吗?”林晓生表明自己的意志,“只有在天父那里,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何况,晓君她无法聆听到天父的声音——”道完他走近了彩色玻璃格子窗,外边的夜如此的宁静而深远。他回忆与她相遇的那一天,她纯净的笑脸是明亮的烛火照亮了他的世界。然而,在讲堂上她咄咄逼人地问他天父是否存在,他突然明白了:何为“有缘没份”。圣经里说,天父造了亚当,怕亚当寂寞造了夏娃。最终使得亚当离开了天父的,是夏娃。她是他的夏娃,那个要带他离开天父的夏娃。一切均太迟了,要是她在他出生前与他相遇,可能她能带走他。他却是先遇到了天父,后才是她。注定她带不走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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