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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疫 ...

  •   除了高承祁,高亭从没和人打过一把伞。

      他习惯了和人保持距离,半边身体露在伞外,湿了肩。

      “哥,我来撑吧。”叶许之说。

      男生比他高,由自己撑伞确实有些拘束着他,高亭便把伞递给了他,然后感觉到了伞微微倾斜。

      因这一举动,男生反而淋到了肩,高亭就不好意思再退开了。

      视线落在他手臂上和歹徒搏斗留下的伤口上,血染红了白色卫衣,高亭温声说:“接下来去哪里?我先去陪你去医院包扎伤口吧。”

      本来警察要亲自送他去医院包扎,顺表表彰,追回钱包的阿姨也激动地要给他塞几张钞票感谢他,都被这个拾金不昧的大男孩一一拒绝,说自己还有更要紧的事儿。

      “诶,不用不用。”叶许之拿出手机说,“我在这里租了房,今天正要搬过来,我给我室友打个电话就行,我行李箱里有药包。奥,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叶许之。”

      话音刚落,高亭的手机就响了。

      高亭微哂:“我……好像就是你室友。”

      叶许之帅气的脸上溢出惊讶和喜悦:“是吗?缘分啊哥!”

      -

      高亭发现自己这个小室友有点倒霉。

      一大早受伤又淋雨,见以勇为结束赶回包子铺的时候行李箱还不见了。

      高亭喜欢安静,不喜欢有人在自己楼上蹦蹦跳跳,就租了顶层的六楼。但是老宅区没有电梯,所以他们只能步行走到六楼。

      整个上楼的过程中,叶许之全程低着头,看不清神情,从绷紧的咬肌来看像是在拼命掩盖什么难以自制的情绪。

      大概是在为社会的险恶而伤心吧。

      想起刚才刚知道行李箱丢了时强颜欢笑、故作坚强的叶许之,高亭默默决定今后在生活里多照拂一下这个品行优良的小可怜。

      进房后,高亭看到叶许之眼角有些红。

      他的行李箱丢了,衣服也没了,高亭只好给他拿了一套自己的衣服,“许之,先把湿衣服换下来,洗个热水澡吧。”

      叶许之从悲伤中缓过来,眼睛弯出好看的弧度,嗓音清亮:“好,哥。”

      看着这个热情的目光,高亭莫名想起从前别人说他“表面温柔恭和,骨子里冰冷不近人情”的评价。

      他不禁放柔声线,淡淡说:“小心伤口,洗完我给你包扎。”

      高亭简单给叶许之介绍了浴室的使用设备,知会了两句,就下楼重新买被小偷毁掉的早餐了。

      -

      浴室里。

      叶许之脱下衣服,露出里面结实有力的肌肉。

      水雾氤氲。细长的水流随着他紧致修长的线条下滑,勾勒出他绝佳的身形。

      看了眼架子上挂着的高亭的衣服,他扬起嘴角,一扫刚才的两分委屈。行李箱丢了,他开心得很。

      叶许之摸出裤兜的手机,点开微信。

      登录小号,头像是一个羊毛卷的妹子,嘴里还叼着一根棒棒糖,眼神懵懂可爱。
      昵称[一定要追到老公徐烨!]
      而徐烨,是他自己的大名。

      这是当年为了套路高亭黑料专门申的号,里面只有一个联系人[G]——高亭。

      上一次聊天是在昨天9:09,两人互相发了个早安。

      叶许之看了眼时间,手一点,发了几条消息过去:

      【学长早安!】
      【今天我终于比学长早起了欧耶!】
      【奥对啦,新来的室友到了吗?人怎么样啊?】

      叶许之想了想,忍着鸡皮疙瘩,然后很骚地打了又打了一行字:

      【嘿嘿,帅吗?[滑稽]】

      然后满意地关了手机,哼着歌,冲了个六年来最爽的澡。

      洗完澡穿衣服时,电话响了。
      叶许之懒懒地问:“妈,什么事?”

      “烨烨,妈听说你连夜去了愿城分部。”电话那头是个成熟文雅的女声,“怎么,大城市呆腻了,去三线小城体验生活?”

      “来南边拓展市场。最近收购了一家小公司,顺便看看。”

      “别太累,甭跟你爸计较,你爸表面上说你没个正型,背地里天天跟我夸你呢。”叶母说,“对了。你还记得以前的高叔叔家么?”

      高叔叔指的就是高亭的养父高承祁。
      叶许之他爸创立的千世集团在转型前和高家合作过几年,当时两家时常打交道,给了千世莫大的帮助。后来千世转型向国外发展,两家逐渐断了联系。

      他嗯了一声。

      “高家最近出了变故,你高叔叔病逝,你高亭哥哥卸任CEO。我听你爸说你也招了个叫高亭的人,面都没面试,招进来的时间也几乎吻合。是不是他?”叶母想起什么,急忙提高声音,“我记得你小时候最讨厌他了,烨烨,你可别是专门跑过去寻仇奚落人家的。”

      叶许之小时候是被宠大的,刚上学那会儿极其叛逆嚣张,父母束手无策,最后利用他自小就显露的好胜心激他。

      叶母指着手机上高亭的照片,对8岁的熊孩子说——“烨烨,你看看你高亭哥哥,7岁就拿了钢琴塞全国少儿奖,9岁就拿下了英语国际杯,又是市三好又是省十佳,现在才12岁就能跟着你高叔叔打下手了……”

      更要命的是他爸,每次被他惹毛了后,就一边狠狠抽着皮带一边把高亭搬出来背锅,句式万年不变:“你看看人家高亭!”

      于是,叶许之一度恨死了高亭,谁提这个名字他跟谁急。

      叶许之想起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单手提起高亭的裤子,贴紧皮肤扯了一下,笑,“对啊,我就是来寻仇的。我给他在公司安排了保洁工作。”

      “烨烨!你可别公报私仇,他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好多人抢着要。而且你爸说高家的事情可能有猫腻,你要多多照顾——”

      电话被猝不及防掐断。

      门外传来声音,高亭回来了。

      高亭把早餐放在餐桌上,淡淡搓了搓手,抬头就看到叶许之从浴室里走出来。

      屋里开了空调。叶许之只穿了一件黑色薄长袖,他特意挑了大一点的的衣服,没想到穿在他身上刚好合身。

      叶许之正用毛巾擦拭头发,湿漉漉的头发还滴着水,一根根搭在额前,把他干净的眉眼衬托得英气十足,但弯着眼笑起来时又瞬间变得乖软。

      “还挺合身。”高亭说,“行李箱找到了。当时情况混乱,隔壁的蛋糕店就帮你收起来了。不过我刚才手不空,就要你自己去拿了。”

      叶许之攥紧拳头激动地说:“太好了!谢谢哥!”

      然而这一激动,好不容易凝固的伤口又裂开了。
      叶许之“嘶”地一声放下手臂,疼得很厉害似的飞快颤了颤,手上的毛巾掉到了地上。
      他挽起衣袖,血果然蜿蜒着他结实的手臂曲线往下淌。

      高亭来不及多想,急忙把他拉到一边坐下,找出药包给他消毒包扎。

      与他见过的大部分这个年纪的人相比,叶许之的皮肤很白净,刚洗完澡出来白里透着淡淡的红色,高亭把绷带缠绕上去时,似乎还能感受到刚才不小心触碰到血液的滚烫。

      这双手臂也比想象中有力,不难看出经常锻炼的痕迹。他手指修长,指节分明,但高亭留意到他的指尖有很多细小的划痕。

      这些小划痕是怎么来的呢?

      包扎并不复杂,高亭很快完成,抬头时撞上叶许之定定看着他的眼睛。

      那瞬间,他忽然觉得那个眼神和之前不太一样。
      但下一秒,那个眼神就一闪而逝,叶许之又爽朗纯真地笑起来。

      吃完早饭,高亭坐在沙发上倾听叶许之的凄惨经历:名校合京理工毕业,放弃上好的工作,为爱千里迢迢来到愿城,积蓄也花光了。这个月工资还没发,由于付不起房租被房东赶了出去,草呗还欠了好几千……
      就连搬家也是好不容易请了几个小时假,待会儿又要去公司做牛做马,晚上还要做各种兼职。
      至于凌晨给他发消息,是因为他被赶了出来,在网吧熬了一晚。

      怪不得会凌晨给自己发消息。

      高亭正想安慰他几句,门被人敲响。

      高亭打开门,头发花白的杨大爷撑着拐杖走了进来,一只手像个领导一样背在身后。他肩上停了一直鹦鹉,探头探脑地跟着他一起往里瞅。

      高亭来扶他。
      他递给高亭六个钢镚儿,是每天早上的饭钱。
      然后他就指着沙发上的叶许之问:“哟,你对象来了啊?”

      高亭:“……”
      叶许之:“……”

      杨大爷眼睛不好,高亭耐着性子扶他坐到沙发上,让他看清。
      杨大爷:“还是短发的妹子啊?”

      高亭扶额。

      叶许之带笑的清澈嗓音响起:“哈哈…那个…我是男的。”

      杨大爷瞪大眼睛看向高亭:“!”
      高亭淡声道:“是新住进来的室友。”

      杨大爷这才松了一口气,哈哈笑着缓解尴尬。

      叶许之也歪着头,弯起眼睛,纯真的笑容变得有些意味深长。

      杨大爷有个孙子,在外地工作不常回来,老伴死后也不想离开愿城,更不想离开这套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孙子就只好给杨大爷找了保姆。他脾气不好,保姆就不常来。高亭搬过来时跟他下了一次象棋,杨大爷就天天缠着他让帮带早餐了。

      杨大爷闲不下来,又打开话匣子:“小伙子声音怪好听,肯定长的不赖。有女朋友了没?我给你介绍个啊。”

      高亭想起之前的谈话,替他解围:“人家有喜欢的人了。”

      杨大爷全当耳旁风,凑近叶许之:“小伙子多大?”

      叶许之露出两个酒窝,说了今天唯一一个真实信息:“22。”

      “那还成。”杨大爷忽然指向高亭,颇有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这小子啊!26了!还不恋爱,别人给他介绍姑娘也没有紧迫感!”

      高亭镜片下闪过淡淡的光,淡笑着没说话。

      他喜欢男人。

      初三那会儿,室友们聚在一起看小电影。他瞟了一眼,不仅没有感觉,还有些反感。直到后来一个长相还算还算漂亮的男孩子跟他表白时,他才后知后觉地确定自己的性向。

      他并没有公开出柜,上了大学后,依然不断有男性追求他,他全都毫不留情地拒绝。
      其实他不是没有尝试过给别人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他有严重的应激反应,无法和同性产生肢体接触。哪怕只是轻轻擦了一下皮肤,那些被他藏在脑海深处的回忆就会带着颤栗复苏,他会下意识恶心、抗拒、甚至发抖。

      几年来,他只遇到一个例外。那人锲而不舍地追了他三年,和他的握手都很顺利。但在两个多月前,对方想偷偷吻他时,他条件反射地给了对方一拳。

      “不急,那是因为哥还没遇到合适的。”叶许之含笑的声音响起,像融泉一样清亮又带着暖意。

      噼啪一声。
      脑中像有一道电流滋啦划过,他惊觉着回想起刚才的瞬间——他不仅主动把叶许之拉到沙发上,还贴着手腕给他包扎。

      做“拉”这个动作时,他究竟是拉过他的手腕、还是隔着衣料轻轻推拉他的肩,他已经记不清了。而在之后长达一分钟的包扎过程中,他的指尖又好几次擦上他温热的皮肤。可他当时完全没有任何不适感。

      难道,他对叶许之免疫?

      也不一定,对不同的人,应激反应的程度也不同。虽然其他部位尚不清楚,至少手是这样的。

      似乎察觉到自己的目光,叶许之看了过来,带着碎发下含笑的清亮眉眼:“哥,你怎么了?”

      “没事。”高亭说。

      他表情镇定,笑容自然又温和,但在反光的银边眼镜雕琢下,多了几分不愿与人过于亲近的疏离,显得孤高清冷,一如往常。

      可那里。
      被叶许之碰过的地方。
      高亭的指尖静静垂于膝上,正在疯狂灼烧。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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