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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头疼的跟针扎的一样,躺在炕上的女人“嘤咛”一声睁开了双眼,这是怎样的一双潋滟的眼睛啊,眼尾上挑转动间万千风情,让整张脸都跟着生动起来。

      一张莹白的小脸上是精致的五官,这时候因为疼痛而皱在一起,分外惹人怜惜,她呆呆得看着房间里的一切,似有些回不过神来。

      “这是哪里,我不是正在毕业旅游吗?”

      “对了,旅游途中自己遭遇了山洪。”

      没顶的黑暗袭来时的恐惧,让她在被子下的身体瑟缩了下,看这里的环境,难道她被山下的老乡救了,但是这满满的充满着年代气息的房间,是怎么回事?

      格子窗上的小碎花窗帘,墙边放着的二八大杠自行车,炕桌上绣着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军绿色挎包,还有一个瓷白的同样有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大茶缸,都二十二世纪了,谁还用这些古董啊,难不成这位老乡爱好收藏。

      “哎哟!”

      肚子抽疼了一下,她的手本能地捂肚子,她的肚子怎么变得这么大了,她的身材明明很A,是女人们梦寐以求的小腰精呢,她的A4腰哪里去了,怎么遇到一次山洪还能让人大肚子的。

      “好疼!”

      头又开始针扎似的疼了起来,疼的她眼前阵阵的发黑,一堆不属于她的记忆疯狂地充斥着她脑袋,她抱着头在床上来回滚了起来,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浑身上下汗湿地跟水洗了似的,躺在炕上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她穿越了,更穿书了,还是一本年代文里同名同姓的小炮灰,并且是个怀着孕的小炮灰。

      来不及回忆自己看过的这本年代文里的内容,她赶紧起身从炕桌上拿起茶缸,从空间里度了点空间水来,还好她的空间跟着她来了,要不然她还真不知道如何在这物质缺乏的年代生活下去。

      “小琳,小琳在吗?我进来了啊!”

      外面传来的熟悉的女声,让沈琳直接喝呛了,拍着胸口咳了一阵,炕前便站了一个人,她不是别人,正是这本年代文里的女主李文珺,她还有一个身份,这具身体的继姐,是原主的后妈带来的拖油瓶。

      但是她乖巧懂事能干,又不争不抢的,还特别关心底下的弟妹,所以原主地父亲对她也视如己出,根据文里的内容来看,何止视如己出啊,简直比对原主这个亲闺女还要好。

      就比如这次的下乡插队,明明原主的年龄比李文珺还要小,父亲却偏偏报了她的名字,原主的性子软,父亲既然报上了她的名字,她也没有抱怨反抗,直接收拾了行李来到了平原省安远县黎明公社的李家村大队,更是在这里嫁给了她现在的丈夫,文中女主的白月光,林浩。

      原主下乡没有怨言,不代表她的弟弟能够容忍,父亲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姐姐,他比姐姐小两岁,但是性格上却天差地别,有着混不吝,自从父亲娶了后妈后,本来就把姐姐当做妹妹照顾的他,更是把姐姐当成了女儿照顾。

      父亲让姐姐代替那个女人的女儿下乡,他气炸了,跟父亲大吵特吵了一通,见姐姐的名字已经报上去,无法更改的时候,直接一气之下参军入伍去了,最后的结果当然也被炮灰了,谁让他对女主有些敌意呢,在作者的笔下,他与黑势力勾结违反了法律,最后被送去了军事法庭。

      而女主出现在这里,文中说是因为心中愧疚,让妹妹代替她到农村受苦,让父亲和弟弟父子因此反目,所以原主下乡的第二年,她也来了李家村大队,也好照顾妹妹,在这里她遇到了自己的白月光,一辈子求而不得的林浩。

      恨不相逢未嫁时,不,应该说恨不相逢未娶时,她来到李家村大队的时候,原主就已经和林浩结了婚,她对林浩是一见钟情,文中写到林浩的样子,就是女主幻想中夫君的样子,面容俊朗,身姿挺拔,更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前程,他年纪轻轻才二十三岁,便是部队里的连长,一看便是前途似锦,文中的他更是一路做到了上将。

      文中描写女主遇到林浩时的场面,他从逆光中走来,英俊的面庞犹如神袛,带着一身的光辉,仿若救她于苦难的英雄,她心如鹿撞,目眩神迷,她这一刻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一见钟情,可惜使君有妇,还是她的妹夫。

      她不能破坏自己妹妹的幸福,只好默默的守护,谁知自己的妹妹身怀六甲的时候,却在家里摔倒一尸两命,她悲痛之余看着心上人憔悴的样子,想代替妹妹照顾他,可他却拒绝了她的靠近,更是为了妹妹守了终身。

      读者纷纷心疼女主,责怪林浩眼瞎,那么好的女主竟然忍心辜负,好在女主后来遇到了她的真命天子,能力,颜值兴许比林浩差些,但重要的是他宠女主宠到了骨子里了,和女主在改革开放后,一起投身到商场里乘风破浪,最后成为了亚洲首富。

      不过林浩也不是没有作用了,他是女主婚姻和事业上最大的靠山,虽然男主爱女主,但是女主的身世低微,始终不被男主家那个圈子里接受,后来在林浩坐到团长的位置上时,被女主拿出来装面子,大家才接受了她。

      后来她和男主一起去南方做生意,刚开始的时候,求助林浩的战友,才得的第一桶金,更甚至后来男女主在生意场上披荆斩棘的时候,有几次差点要破产,也是林浩拜托人帮忙,给他们解决的。

      林浩的存在,就像是男女主的外挂一样,总能在危机时刻帮他们化险为夷,其实林浩帮他们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是自己妻子的家人,他对不起自己的妻子。

      虽然这个妻子是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娶的,婚后两人也总共相处也没几天,感情方面也算不得上深,但是她却因为自己无暇顾及,怀着他们的孩子惨死于家中,他对她的愧疚,这一辈子都无法释怀,所以才会对她娘家人多有照顾。

      沈琳回忆着文里的内容,李文珺见她发呆,还以为她出什么事儿了么,赶紧地又叫了她两声,她这才回过神来,女主不愧是女主,面容端庄秀雅,即使来了乡下也有大半年了,她的皮肤却并没有晒黑,不知道是保养的好,还是天生的晒不黑肤质好。

      身穿一身碎花的确良衬衣,绿色军装裤,事时下最时尚的穿着,配上白皙透亮的皮肤,一看就知道生活的很滋润。

      不过也难怪她除了自己挣的工分,还有父亲和原主两处的补贴,能不滋润吗,真是老天爷的亲闺女,让她看着都有些嫉妒了呢。

      “小琳,你怎么不说话啊,你到底怎么了,你倒是说句话啊。”

      “啊,姐,你说啥?”

      “唉,小琳,你这日子可咋过啊,你怀着身孕独自一人在家,没个人照顾不说,还得照顾林泽一个三岁多的孩子,万一出个啥事儿,连个跑腿的人都没有,你这次摔倒,还好林泽的哭声引来了你们邻居,要不然出大事了。

      我下乡的时候答应了爸爸照顾你的,你说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可咋跟爸爸交待啊,还有小珏,你要是出事,他这辈子都无法原谅爸爸了。

      要不,你跟妹夫说说让他退伍算了,我真怕这样的事再来一遍了,你说你当初咋就嫁了个当兵的,离着远不说,有啥事儿都指靠不上,要不是你怀孕了,我都想让你离婚算了。”

      沈琳静静地听着李文珺一番关心的话,要不是她看过书,还真以为她说这番话是因为担心她呢,可她因为知道她对原主丈夫的心思,不免觉得这话咋听着,像是在挑拨离间他们的夫妻关系啊。

      还有这次原主的摔倒,更是疑点重重的,在家里平整的院子里摔倒,因为知道自己怀孕的关系,原主每天走路都小心翼翼的,而且她的小叔子林泽,别看才三岁多,可也非常懂事,每天也非常体贴的在院子里捡石头,就怕嫂子摔倒,所以原主到底为什么摔倒啊。

      本来头就疼,一想事情头更疼了,不管李文珺啥心思,她都不想应付了,她得把自己的思路捋捋,另外去空间里泡泡温泉,她的肚子又开始刺疼了,应该是摔倒的后遗症,得赶紧泡泡温泉缓缓,肚子里的孩子千万不能有事啊。

      “姐,阿浩哥,对我很好的,你不要说这些话了,要不然我会以为,你想挑拨我们的夫妻关系,我刚醒来还有点累,想要睡觉,姐你还是赶紧去上工吧,要不然大队长怪罪下来,我也帮不了你。”

      李文珺当然不能走,她的妹妹刚死里逃生,她哪有心思上工啊,她是个好姐姐,当然要留下来照顾妹妹了。

      “小琳,上工哪儿有你重要,你这样我就是上工的时候,也难免分心惦记你,工分哪有你重要。”

      怪不得都说女主友爱弟妹呢,实际做的另说,嘴上的话还是挺动听的,不过她不是原主,无法感动她的一番爱护之言,她只有烦躁,这人怎么那么没有眼色啊,她都赶客了,她还死赖着,她都有点怀疑女主在商场的八面玲珑,到底是不是真的了。

      “嫂嫂,我回来了,你好些了没有?”

      随着声音进来的是一个三头身,粉雕玉琢的小正太,虽然声音很软萌,但是他板着小脸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记忆中的他可不是这样的,每天脸上的小表情丰富得很,自从原主怀孕以来,大概由于自己要升级做叔叔的原因,便开始板脸装大人了,他不知道这样一来更可爱了,大人们更喜欢逗他了。

      他迈着小短腿慢条斯理地走进屋里,奶奶可说了嫂嫂怀着小侄儿小侄女呢,如果他还乱跑乱撞的,一不小心撞到嫂嫂,小侄儿小侄女就会讨厌他这个叔叔,以后不听他的话,不跟他玩儿了呢,他才不要这样呢,他要做最好叔叔,所以在家里的时候,一般都慢慢的走路呢。

      “姨姨,嫂嫂有我照顾,你可以放心去上工了。”

      真是个小破孩儿,叫沈琳嫂嫂,却叫她姨姨,生生把她给叫老了,怎么纠正都纠正不过来,不过她也懒得跟一个孩子计较。

      “你一个孩子能做什么,你嫂嫂是我妹妹,我照顾她天经地义的。”

      林泽的小眉毛都拧成了疙瘩,他该怎么才能赶走这个姨姨呢,一会儿奶奶过来给嫂嫂送鸡汤,姨姨在这里,肯定会给嫂嫂吃完的。

      沈琳看着这一大一小之间的交锋,林泽原来也不待见女主啊,可惜了,要是他好好的,肯定能劝阻哥哥帮女主的忙。

      文中林泽的结果也不大好,原主炮灰后,他跟着林浩的奶奶还有大伯一家生活,奶奶年纪大了,照顾不到他,一次玩水的时候,掉入水中差点淹死,最后救上来又发起了高烧,烧成了傻子。

      这么可爱的孩子,看她的目光里充满了孺慕,让她的心跟着放的柔软,她怎么忍心他变成傻子呢,既然她来了,就不会让她重复文中的命运。

      而小林泽终于想到了赶走李文珺的办法,大眼睛闪闪发亮,就是板着的小脸上也露出了甜死人的笑容。

  •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的完结文《穿越六十年代》,大家感兴趣的可以看下。
    文案:
    作为一个科研者,做实验时发爆炸,一下子被炸到了六十年代一个被饿死的小可怜身上,再没有比这更坑的事情了,沈晴雪内心嘶吼,这缺衣少食的年代她该如何活下去啊,幸好老天赏了个空间,让她在这个物质缺乏的时代能够滋润的活下去,在大部分人都是枯黄瘦的时候,她这个皮光水滑的小孤女就格外引人注意,机缘巧合之下碰到的一个兵哥哥,对她就格外的怀疑。
    可后来这个怀疑她的兵哥哥,看她的眼神怎么越来越不对劲了呢,沈晴雪摇了摇脑袋,她还是做研究吧,肯定是她眼花了。
    兵哥哥:“你没有眼花,我想娶你做媳妇儿。”
    沈晴雪:“你不是怀疑我吗?”
    兵哥哥觉得自己脚疼,这砸脚的石头还是自己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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