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魂制魄是中国康有为用语。以精神主宰人之形体。他提出:“五官百骸,肌肤血液。身之体也,魄者”(《礼运让》),“心思之官者,魂灵也”(《孟子微》)。“魄”常接触外物,“役于声色臭味之中”。“魂”则“清明光洁”,“能抽绎事理,能辨别是非”又发挥孟子“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的思想,确立“以魂制魄”的命题。
康有为提出:“五官百骸,肌肤血液。身之体也,魄者”。他认为“使魂能制魄则君子,使魄强挟魂则小人”。强调要以精神、意志、理性之“魂”制约和主宰人的耳目感官之“魄”,以抵制物欲、防止“体魄之气则贪”,实现“魂气之灵则仁”,培养君子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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