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全称“伦敦皇家自然知识促进学会”,成立于1660年,是英国资助科学发展的组织(其职权相当于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科协),是英国最高科学学术机构,也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而又从未中断过的科学学会,它在英国起着全国科学院的作用。
英国皇家学会于1662年、1663年、1669年领到皇家的各种特许证,英国国王是学会的保护人。该学会的宗旨是认可、促进和支持科学的发展,并鼓励科学的发展和使用,造福人类。学会的院士名字后缀会加上FRS勋衔。
英国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是英国最具名望的科学学术机构,其成员在尖端科学方面饶有贡献。该学会多方面支持不少英国的年轻顶尖科学家、工程师及科技人才。该学会对科学政策的制定起着一定作用,而且也就科学事务问题参与公众讨论。英国皇家学会是一个独立的、享有慈善机构特权的组织,有1400名院士及外国成员。学会的院士都是来自英国及英联邦的著名科学家、工程师和科技人员。
英国皇家学会是一个独立的、自治的社团,在制定自己的章程、任命自己的院士时,无需取得任何形式的政府批准,但它与政府的关系是密切的,政府为学会经营的科学事业提供财政资助。学会没有设立自己的科研实体,此外,学会还有确认优秀的科学学识与研究、奖励和促进国际科学交流、组织并推动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致力科学史工作等任务。
前期孕育
英国皇家学会一开始是一个约12名科学家的小团体,当时称作无形学院。他们会在许多地方聚会,包括成员们的住所以及格雷沙姆学院。其中知名的成员有约翰·威尔金斯(John Wilkins)、乔纳森·戈达德(Jonathan Goddard)、罗伯特·胡克、克里斯多佛·雷恩、威廉·配第和罗伯特·波义耳。
约1645年之时,他们曾聚在一起探讨弗兰西斯·培根在《新亚特兰提斯》中所提出的新科学。最初这个团体并没有立下任何规定,目的只是集合大家一起研究实验并交流讨论各自的发现。团体随着时间改变,在1638年由于旅行距离上的因素分裂成了两个社群:伦敦学会与牛津学会。因为许多学院人士住在牛津,牛津学会相较之下较为活跃。一度成立了“牛津哲学学会”,并明订了许多规则,如今这些规则纪录仍保存在博德利图书馆。
伦敦学会依然于格雷沙姆学院聚会讨论。与会成员在这个时期也逐渐增加。在护国主克伦威尔时期的军事独裁下,1658年学会被迫解散。在查理二世复辟后,学会才继续于格雷沙姆学院重新运作。普遍认为,这个团体鼓舞了后来皇家学会的建立。
诞生时期
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以后,伦敦重新成为英国科学活动的主要中心。此时,对科学感兴趣的人数大大增加,人们觉得应当在英国成立一个正式的科学机构。因此伦敦的科学家于公元1660年11月某日在格雷山姆学院克里斯托弗·雷恩一次讲课后,召集了一个会,正式提出成立一个促进物理-数学实验知识的学院。约翰·威尔金斯被推选为主席,并起草了一个“被认为愿意并适合参加这个规划”的四十一个人的名单。
不久,罗伯特·莫雷带来了国王的口谕,同意成立“学院”,莫雷就被推为这个集会的会长。两年后查理二世在许可证上盖了印,正式批准成立“以促进自然知识为宗旨的皇家学会”,布隆克尔勋爵当上皇家学会的第一任会长,第一任的两个学会秘书是约翰·威尔金斯和亨利·奥尔登伯格。
皇家学会的会员在1660年创立时约为100人,到七十年代时就增加到二百人以上,但是在17世纪快要终了时,人们对科学的兴趣开始下降了,所以在1700年时只剩下一百二十五位会员。这以后会员人数又增加起来,到1800年达到五百人,但是五百人中真正谈得上是科学家的还不到一半,其余都是名誉会员。
发展转型
起初,学会的院士都是选举产生的,但是规则模糊,大部分的院士都不是专业科学家。1731年定立了规矩,所有院士候选人都必须获得书面推举,并需要得到支持者的签名。到了1847年,学会决定将来院士的获选提名必须根据他们的科学成就来取决。
这个决定让皇家学会从一个“会社”摇身变为实际上的科学家学会。英国政府在1850年发给学会一千英镑的资助,以帮助科学家进行研究和添置器材。政府资助制度从此成立,学会与政府的关系也从此开始。
1857年,学会再度搬迁到皮卡迪里(Piccadilly)的Burlington House,有职员两人。
1967年,学会搬迁到Carlton House Terrace的地点,有职员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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