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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hapter 5 ...

  •   1
      望着□□对话框里不断跳出来的文字,我手快输入了“你谁啊?认错人”发上去后,才想起来我在日本欠下的网络桃花债。

      当时我的室友妹子在玩一个挺冷门的网游,偏叫我也注册个号,但我没怎么玩,纯粹上线去给她当仓库使,浑身上下装满了她刷怪打出来的各种道具、材料,穿一身被她淘汰的装备。

      第一次在线时,我在游戏里的广场上跟室友聊天,聊到“你晚上想吃什么?我今天休息,给你做饭吧,西红柿炒鸡蛋行吗?”——用的是中文输入法。当时就站在我们身边的一个穿一身上好装备的男生立刻激动地插话:“你会做饭?”——也是中文。
      这句话之后,他才问:“你们是中国人?”
      我偏执地认为在生命中最关注的事里首先是吃的人,必定是个心胸阔达的好人,于是因为这第一段对话对这个陌生人油然而生了一抹好感。

      他自我介绍是上海人,有个特文艺的真名儿叫鹿鸣,因为这个游戏在国内很火,服务器卡得要命,所以他跑到日本的服务器里来玩——完了他开始像摸底排查一样地追问起我的事来,其打探之细致直叫我怀疑丫的职业是记者吧?——结果人家还是个学生,比我小三岁!
      等他考察完了家世清白的我后,突然就自顾自做了个决定:“你做我老婆吧!”——这之前甚至没问一声我有没有老公——这就是小鬼的讨厌之处,他们仗着青春年少太嚣张,拿这世间万物都当自己的东西,随取随用。

      我摆出一副“我是你大姐”的淡定老人姿态好言婉拒,并敦敦教诲他要好好学习,人家有听没有懂,我记得我总共上线不足十次,每一次都遇到他,他每一嗓子的“老婆”后带的一大排感叹号,都叫我觉得他吼的这一声声响彻云霄。

      室友觉得莫名其妙,连面都没见过,怎么鹿鸣小弟弟就会对我这个实在谈不上热情的冷漠大姐展开如此凶猛的求爱攻势?我给她分析,正因为他是小、弟、弟,所以他在找一个能包容他、宠他、最好还能给他管饭管零花钱的老妈子。
      “这种小屁孩多得去了。”我警告她,“你要遇到时也留点心,这种小鬼嘴巴甜能哄人,专找□□下手!”

      到后来鹿鸣嫌跟我“见面”机会太少,于是要走了□□号,从此我就多了个虚拟老公,不过这网络感情吧也伤不着我的皮肉,也就随他去了。室友笑我是老牛吃嫩草,她倒是忘了她自个在网游里装国中生骗起不少大学生给她充游戏币这事儿,总之这都是人生小插曲,笑过也就忘了。
      结果,鹿鸣这个本该躺进记忆回收站里的陌路人,愣是硬生生在我的人生里插上一脚,他还偏撞上了时候。

      对于正处人生低潮谷底的我,他就像天公作美派送给我的免费倾诉对象。在他关于怎么我回国了也不打声招呼的追问下,满腔郁悒的我一股脑把自己如何被亲戚暗算的家丑全部倒给了他。

      没料到他这个听众比被害者还激动,“怎么能这样!太贱了!太贱了!”——他用“太贱了!”三个字密密麻麻地刷了屏幕,然后又噼里啪啦打了许多字来表达他的义愤填膺:小人自有恶人磨!烂心烂肺烂□□!……
      真是尽职尽责的观众啊,这情绪来得比主演都要热情。虽然骂得略恶毒,但真是叫我这颗破碎的小心脏又重新感受到了人间自有真情在,糟污的烂人只是那一小撮老鼠屎,世界大体来说还是美好的。

      完了以后,鹿鸣意识到自己怎么说骂的也是他“老婆”的亲戚,后知后觉地感到不好意思起来,于是他补充道,“不好意思啊,因为我学历不高,所以看到你这样有文化的人考上好大学却被人害得不能读,就特别替你生气。”
      “你不是说你在哪哪读书吗?”
      “骗你的。其实我家里穷,所以没上大学。”
      “那你还成天泡网上,在打工吗?”难得他为了我这个网友动了真火,把乌云遮面的我哄得舒坦了一些,等价交换,我也得关心一下他。
      “……”他发了一长串的省略号过来。
      算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不准备追问。但这孩子有够实心眼的,竟然不打自招——
      “其实,我被人包养。”
      这回轮到我发一长串“……”了。

      “但是,我认真想跟你谈恋爱,老婆,如果你点头,我现在就跟人家分手。”
      “你挺好的,可惜我现在有男朋友了。”很奇怪,我明明真的有个男朋友叫董彬,打这行字时却有点心虚,好像在跟这小屁孩子撒谎似的。“谢谢你听我抱怨,晚安哦!”

      匆匆道别后我几乎是有些狼狈逃窜般地下线关机。往床上一滚后我就开始后悔,这是中了哪门子邪,跟一个比我小三岁的陌生孩子倒苦水?就算是跟林森,我也不见得会主动去抱怨。

      罢了罢了,都是人生小插曲。我搂紧枕头,在脑内把鹿鸣想象成一个纸片小人儿,用拇指和食指把他拧起来丢进了贴着“无关紧要、可遗忘”小纸条的抽屉。顺便一说,我还有个贴着“糟心烂肺大贱人、仇恨永铭记”的抽屉,里面自然躺着冯俊和名字我都不屑提的那谁谁们,今晚上我要把我的姑妈也丢进去,让她女儿就是我表妹孤独地躺在“就是个纯傻逼”的屉子里。

      心累了,脑子也累。迷迷瞪瞪昏睡过去的我做了个梦,我把写着鹿鸣名字的纸片人儿小心地从抽屉里拿出来,放进了另一个贴着纸条的抽屉,我想看一眼纸条上面写的什么,却怎么也看不清。

      2
      找工作的事进行得很顺利,已经定下来是翻译公司,我的日语组的组长是个挺和蔼的老头,第一天报到没给我安排啥事儿,就说明了一下工作方式和介绍了几个平时打罩面可能较多的同事,完了后人家就放我回家了。

      还有大半个下午闲闲无事,我就叫董彬来接我,看上哪儿玩会儿,结果他没开车,远远冲我招手迈着大长腿步行过来。
      “今天我的车尾号限行……”他抱歉地给我解释,我才知道北京为了缓解交通拥堵,有“单双号限行”一说,比如说今天车牌尾号是单数的不给上街。

      我叹口气说:“这以后人类要太多了,就依身份证尾号决定今天谁能吃饭。”
      董彬立刻接话:“那我把我的身份证给你,让你能天天吃上饭,不然一天吃两顿。”
      这殷勤献得及时!成为他的女朋友已有段时候,我心里这会儿才泛起那么一阵恋人当有的甜蜜感来。“有你的。挺懂嘛!”我主动过去挽他的胳膊,边埋怨,“都怨帝都买得起车的有钱人太多了。”

      “那我给你买辆车!”董彬脸上有受宠若惊四个字清晰地浮现出来,他声音都高了八度,冲我绽放出一个充满童真的笑颜说,“smart好不好?挺适合你的。要么你说你想要什么,咱们哪天上4S店去看看?”
      我看他这高兴的模样,真怪可怜的。忍不住回想我平时对他是有多冷淡?同时也决心以后要多疼他,毕竟大家都成了预备夫妻关系……一旦念及此,我突然想起冯俊,心脏隐隐地一抖,脸色也不自觉地沉下来。

      “怎么了?”董彬以为是他得意过了头说错话,隔着衣服我都能感到他的肌肉收紧了。
      “没事。”我尽力笑得灿烂地面对他,“你怎么来的?打车吗?”
      “嗯。”董彬不敢再乱说话,老老实实地引着我往马路边去打车。

      然后我就切身体会到“冤、家、路、窄”这四个字落在人的皮肤上是怎么一种刀切火烤的痛——北京城大得都快把天津纳为八环了,这又不是什么边远小县城,买个菜一路上碰见八个邻居——我怎么就能硬生生迎面撞见冯俊呢!
      这四面八方只有几棵营养不良的小树矗着,真是躲都没地儿躲去!等我想到可以躲在大块头的董彬身后时,冯俊已经跟我对上了眼,他一愣,原本在迈大步的脚定在原地,继而笔直朝我走来。

      董彬没和冯俊打过罩面,见他神色纠结地朝我们走过来,十分困惑地问我:“你熟人吗?”
      “冯俊。”我压低声音提醒他,免得待会难看。这名字一出口,董彬的后背就僵硬了,我看他一脸心虚,真是叫人起急!你又没撬墙脚,你虚什么你。

      “凌佩,好久不见。”冯俊离我隔着半米开外,中规中矩地打招呼。他瘦了不少,双颊都深陷了,过去总是运动裤加球鞋的他如今穿着皮裤皮靴,一股子留刺头的体育委员去玩摇滚的违和感觉,估计是吴莎莎的品味。
      我贴紧董彬,尽可能地昂起下巴,“嗯哼”一声当是答应。
      “他是……”冯俊眼神复杂地打量了一番董彬,语气里百味陈杂,“你男朋友?就上次替你接我电话的那人?”
      “不是他!那是……”我一想解释起来没完,便把话题转向,“看你样子,日子过得挺好吧。”——只等他回我一句客套的“挺好”后,我就能以“我也很好,再见!”结束这段让人腻心的偶遇。

      结果他并不接招,而是温柔地盯着我说:“你……你一点儿也没变。”这语气深情得好像我跟他是一双失散多年终重逢的热恋人儿似的,仿佛把他单方面出轨还搞出人命来这么重要的事儿给忘到九霄云外了。

      你的老婆在被人视奸,怎么你就能无动于衷呢?我怒瞪一眼董彬,这丫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锁眉状,半句话都没能从紧抿的嘴里吐出来。“我们赶时间呢!”我拽他,摔下一句“先这样了,再见!”给冯俊后,拖着董彬朝地铁站走去。

      我走得很急,因为后背能清楚地感受到被冯俊火热的视线粘着,拉出一道长长长长的丝来,一想到自己还存在于他的视野里,我就想有从天而降的火球把我给烧得干干净净、一了百了算了。

      好想吐。

      3
      与其说讨厌,不如说我痛恨地铁,太臭了。
      而这冲鼻的腐臭竟然来自于我们人类,想想就让人不愉快,但转念一想,人类也不过是高等动物而已,没高贵到哪儿去,别自作多情。于是我坦然地接受这一切,让自己的Lancome奇迹香水融入这集体体味的海洋。

      虽然董彬尽力用他的胳膊把我圈起来,不让周边满身汗渍的男人挨到我,但喜形于色的我还是忍不住瞪大双眼,以外星来客的神色诧异而愤怒地扫视着眼下的一切:吃着葱姜蒜味刺鼻大包子的大学生、恨不能为全车厢乘客广播家长里短的一双大嗓门妇女、对着电话怒吼“这个项目啊怎么说没有二个亿你别拿来给我谈!”的操着外地口音穿着肉色丝袜的老男人、拿自己当DJ开着手机功放给大家不断播放网络神曲还一脸陶醉的年轻人……

      我想起在日本的电车里,同样人满为患,却安静得像墓地,加上人们那一张张严肃的面孔,颇有种世界末日将临的味道。但这种静谧感也不是能安然享受的,身为女性甚至男性,你都得时刻惕防当地某种文化形成的特产——就是“痴汉”,所谓色狼。
      日本的电车痴汉数量之多能叫人像看到蟑螂般头皮发麻,我的学姐学妹们几乎都遇到或亲见过,唯独我就像个男扮女装的汉子一样被痴汉的魔手排除在外。就算再吝啬的女人不愿意拿“还算漂亮”来形容我、至少也能用到“中等偏上”吧!怎么痴汉就这么不长眼呢?我那踩着拖鞋穿着整身运动服顶着一头乱发怎么看都只能客气地评价她“不修边幅”的室友,半夜外出去便利店还能遇到暴露狂呢!

      思来想去,主要还是气场原因,虽然穿着热裤、化着精致妆容,但我浑身散发出“你丫敢碰我一下试试惹我一个看看老娘撒起邪泼来那不是一般人拉得住的姑奶奶先给你一口浓痰封眼再利爪破防最后踢烂你的香火根还要扭去派出所把你丫大脸照下来贴满全世界搞到你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强烈精神病人气质实在叫人望而却步。

      什么样的包子最招狗呢?通常都是浑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穿个裙摆过脚踝的长裙,坐个地铁公车什么的一脸泫然欲泣的表情,好像被恶婆婆打出门来买菜、与市井俗世格格不入的柔弱仙女——打比方来说,就是现在站我斜对面穿一袭白裙的姑娘,看她秀眉轻颦,红唇轻启,活脱脱一地铁西施的模样——咦?

      “哎,你看那姑娘,”我心说不会这么巧吧,想什么来什么!“就那穿白裙子的,她是不是遇到色狼了啊?”我扯着董彬的衣袖,示意他往那边看,一个戴着眼镜看起来挺文弱的苍白男人,紧紧贴在那女生背后,有节奏地蠕动着身体,像一条正攀爬着树干的毛毛虫。

      董彬看了一眼,犹豫地说:“贴那么近,可能是熟人吧?”
      “哪能啊!”我轻声叫起来,“姑娘都快哭了。”
      “她为什么不呼救呢?”
      “你看人家那么文弱,我们过去看看——”
      “别管闲事吧,万一误会了。”董彬慎重地望着我,语重心长地说,“你刚回国,没看多少新闻,最近各种骗术陷阱换着花样地翻新,恐怕讹上你……”

      本来在冯俊面前,他没能给我长脸就已经够叫我窝火了,在我正义心起时不跟我站同一条战线也就算了,还泼我冷水,顿时我就断了脑袋里的一根弦,也不再给他招呼,撒起泼来。

      我边叫道“让一让!好狗不挡道!谢谢了您嘞!”边拨开人群挤了过去,一把揪住那眼镜男肩膀上一大块衣料一边破口大骂起来,“臭流氓你干什么呢!太阳还没下山呢别好像公猪一样发春行吗?这么想拱点什么回去找你妈去。”
      “你!你神经病!”眼镜男发出像女人一样的尖叫,神色明显慌了,不住扭断着身体要挣脱我的正义之手。
      而那被骚扰的姑娘眼睛像是被拔了塞儿似的,那眼泪簌簌地落下来,证实了我的猜测没错。

      “凌佩!你——”董彬轻松地穿过让出了一条道看热闹的人群,来到我身边后附在耳边小声地说,“你别闹了。”
      那色狼开始用手拍打我,打得我皮肤泛起一阵痒麻麻的疼,眼看我就要抓不住他了,我边冲董彬叫:“你快抓住他!”边冲那陌生姑娘叫,“他怎么你了,你别光顾着哭,倒是说啊!咱们人多,别怕,上派出所去。”
      结果董彬不帮我,愣是叫那色狼把我甩开直朝着前面的车厢跑去,人们纷纷避让,现场甚至没人拦一下。

      这瞬间,我有种人类完蛋了,下一秒一定就是世界末日的绝望感。

      手背被打得通红的我感到无比的委屈和无助,分明应该在平稳前进的地铁让我产生一种脚底下地动山摇的感觉,只有对着董彬劈头盖脸骂了一大通脏话才能靠气势让我站稳脚跟。
      等下一站灯亮,骂得脸红脖子粗的我果断转身出了门,留下呆若木鸡的董彬和还在哭哭啼啼的女生继续被人冷眼围观。

      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疾走在铺着歪歪扭扭盲道的人行道上,离家还有一站地,我虎着脸怒视迎面而来的每一个路人,边拿出手机打给林森,其实我不知道我打给他要干吗,但是我想他,我现在好想好想他。

      听到电话里传来“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的冷漠女声时,我脚下一崴,鞋跟断了。

      4
      提着断了根的鞋,我穿着在路过的体育用品店买的平时最不屑、丑得完全不该存在于世、颜色土得掉渣的平底运动鞋狼狈不堪地回到家,直觉得体内的嚣张气焰被削去了大半,果然高跟鞋就是我的生命之源。

      我住的地儿是一条长走廊里有十来扇门相互对望的老结构旧楼,由于壁灯常坏又无人维护所以常年乌漆抹黑鬼气森森,所以当披头散发蹲在我家门口的郑菲从暗影里缓缓站起来的时候,吓得我半口气没上来。

      “要死啊!臭丫头!”我跺了跺脚,远处的灯亮了一盏,照出她的轮廓来,“装神弄鬼害老娘差点心脏病发作去提前见祖宗。”
      “我打你电话,一直占线。”
      “哦。”可能因为我一直在打林森的电话。我掏出钥匙打开门,“进来吧。”

      踩在了自家的地板上后,我嫌弃地踢掉脚上的网格运动鞋,问郑菲:“你没去上班?”
      郑菲倒在沙发里,拿起茶几上一瓶全新的果汁拧开盖子来猛灌了几口后,长叹一口气说:“我没心情,请假了。想出门玩玩散散心。”
      她在旅行社上班。所以我笑了,“那敢情好,让你们家给你个内部折扣。”边说着,我模仿手里举着旗子又拿着喇叭的样子,“你就戴上那么一顶傻逼小帽子,拿个小旗子,做个脑袋放空的Zombie跟着个拿喇叭瞎嚷嚷的人走呗。”
      还以为她会像往常一样接了我的话后来一段贫嘴脱口秀,结果她特寻常地回答:“我想自己一个人出去走走。”
      我虽然对她的反应失望,但仍忍不住继续逗她:“哦,行啊,穿条棉布裙子配双帆布鞋,兜里揣本安妮宝贝,去丽江去墨脱,做一朵浪迹天涯的银镯女子呗。然后艳个遇,回来摇身一变单亲妈妈,再去哪个装逼犯聚集的地儿写个帖子,搞点粉丝做个教主玩玩。”

      可能是对“艳遇”一词有了反应,郑菲突然挺直了腰杆,双眼绽放出革命者追求真理般的直愣愣光芒,特一本正经地问我一个咋看肤浅但又莫名有点哲学味儿的问题:“佩佩,你说,人活着,有必要谈恋爱吗?”
      要在平时,我肯定会慷慨激昂地发表一番消极的恋爱无用论——可是此时的她显然还没从分手造成的伤害中恢复血槽——万一她听完了以后万念俱寂遁入佛门了怎么办?就她那张需要靠中分长发遮掩的大脸盘,实在不适合留个尼姑头。我得拯救她!

      “有。当然有必要!”我挥舞起拳头,激动地说,“人生苦短,长夜漫漫,身而为人,咱也没啥特伟大的追求,自然要恋爱要浪漫,要燃烧生命去开出一朵爱的结晶!才不枉在这滚滚红尘走一遭嘛。”
      “可是——”郑菲咂咂嘴,好像很是口渴般地咽了咽口水道,“我有点怕了。”

      “傻丫头。你才谈过几次恋爱啊?就说怕了。我告诉你……”我在她身边坐下,好像居委会大婶似地双手握上她的双手,语重心长地说,“人类的心脏啊可是很顽强的,无论受了多重的伤,时间会慢慢把它补好,就算留个补丁,那也能凑活着用啊,可是身体就不行了,坏了就是坏了,所以你听我说,去爱吧,每一次、别怕伤,全力以赴地去!但是你要谨记——他可以伤你的心,不能伤你的身。”

      郑菲听罢,眨了眨她那对在人类平均值里来说明显偏大的眼睛,无辜地问:“能说人话不?”
      “靠!你丫配合我装一下文艺女青年进行一场探索心灵的对话是有多难啊?”我一翻白眼,甩开她的手,“老娘的意思是:恋爱是要谈的,但是不要搞大肚子!多尝试一些不同口味的男人是可以的,但是有暴力倾向的坚决不要碰!记好了。”

      “好!”郑菲大喝一声后猛地站起,又坐下来,郑重地对我说,“谢谢你帮我下定决心!”
      “啊?”
      “我决定去长沙见他了。”
      “谁?”
      “芝麻汤圆。”她扭了扭身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一个网友。”

      她刚从叫“水煮肉片”的男人那里被泼了一身热辣滚油,这失恋的悲伤劲儿还没缓过来呢,转眼又投入到“芝麻汤圆”的温柔汤里,这娃平时也不贪吃啊,怎么就老跟食物过不去呢?我想取笑她之余,又隐隐感到有些说不出来由的不安。或许因为两个男人有着类似的网名,和她之间又都是由网恋开始?
      但人家生命力顽强,复原力好,比起每天愁云惨雾地哀叹,这怎么看都是件喜事,我只有祝福她,这一次遇到生命里的真爱。

      “那你注意安全。”我重又握住她的手,无意识地用拇指轻轻摩擦着她手背的皮肤,像一个担心傻缺孩子的妈般絮絮叨叨说了许多出门在外的注意事项,“你要有任何事——不管多鸡毛蒜皮的小事——搞不定,记得有我,记得找我。有任何人欺负你,一个电话,我就飞过去,把他大卸八块。”
      她晃了晃脑袋,冲我比出个V字手势,没心没肺地笑了。

      5
      林森是在这个周末不声不响地出现在我家楼下的。当时我正踩着那双直叫我双脚舒适、内心鄙夷的运动鞋下楼扔垃圾,遇见一只牛奶纹的野猫,觉得可爱就跟了上去,然后一抬眼就看见他了。

      今天阳光不太刺眼,视野里的色调有些清冷,林森岔开着一双大长腿坐在小区花坛前的露天椅上,手指间夹着ESSE香烟——那是我惯抽的牌子——而他会抽烟也完全是跟我学的。
      过去我说过他几次,“你一个大男人抽这么娘的烟,多不好看,滚去抽Marlboro去。”
      “不要,我又不是因为喜欢才抽的。”他笑嘻嘻地从我烟盒里抽出一根去,“吸烟有害健康。”
      “那你滚远点,别让老娘的二手烟摧残你了。”我说着,夺走他手里的烟。
      他又夺了回去,用打火机点着了,慢悠悠地吐出一口云雾,媚笑着看我道:“你要一天不戒烟,我就陪你抽一天,这样咱俩的寿命就一样了,一起死,不寂寞。”
      “说得好听,不就是想蹭我烟嘛。”我嘴里叼着烟靠过去,从他的烟头那儿借个火。
      在云雾缭绕里,他眯起眼看我,缓缓地说:“被你看穿了。”

      那时候我们多大啊?我站在回忆的画面里,看见我和林森穿着校服裤子,在学校里最隐蔽的科教楼后边像两个小流氓一样贴墙蹲着,第一次模仿大人的模样点起烟来时被薰得泪眼朦胧,但是眸子里有星星点点的光芒,好年轻。

      两个熊孩子。我竟然对着记忆中青春逼人得可以对未来竖起中指的我们,傻呵呵地笑了。

      “这位先生很可疑啊。”我朝林森走去,嘴里吆喝着,“身份证、暂住证都拿出来看看。”
      他一副没料到我会出现的反应,手里一颤,一大朵烟灰掉下来砸在他的Gucci皮鞋上,惊得他弹起来,好像粘着水的猫一样抖了抖脚。
      本来想嘲笑一番,结果在见到他转过脸来时,我怔住了半晌。

      林森左边眼眶乌青,这半边脸上还有几道指甲划过留下的痕迹。他不等我发问便自己坦白:“被小高打了一巴掌,被她爸揍了一拳。”
      “哦,被不满意你的岳父大人揍了,这剧情有点老套。”我心疼他,忍不住抬手想摸摸,“这下手有点狠啊。”但又怕弄疼他,于是中途收回手,林森见了我的小动作,主动伸手来抓住我的手就往他脸上糊。

      他说:“不重。”——下句话是,“因为我跟小高的妈好上了。”
      这剧情一下子就从青春文艺跳到家庭伦理了!我还半口气没吐出来呢,就忍不住倒吸口气,把手从他脸上抽回来握成拳重重给了他胸口一下,“那下手还真是轻了点儿!你赚了,要我非得把你打个半死。”

      “疼。”他哭丧着脸。
      “你活该!”我瞪他,“坚决不碰女朋友的熟人,才不会阴沟里翻七条船。这不是你搞对象的守则吗?”
      “现在剩六条了,我今儿来找你就想你帮我再找条船来填补空缺呗。”他虚弱地开起玩笑,见我不接话,一张小脸委屈地皱起来,“你不是著名的帮亲不帮理吗?这时候还不该抱抱我?”边说着,他已经张开双手把我搂了过去。
      得了。他也不是第一天这幅德性。我叹口气,也不推他,轻轻拿手拍着他的后背,心说过两天等他好了伤疤忘了疼,我再审审他,闹的这出跟《知音》上才可能存在般的破事儿是为哪般?

      林森拿他那尖下巴戳着我的肩膀,吸了好几回鼻子发现哭不出来后,他才松开我说:“我充好电了。”
      “给钱。”我摊开手。
      他抓住我的手说:“现在带你去见个人。”
      “谁啊?”我低头看一眼自己,宽松的大衬衫加一条肥大的休闲裤,“我要换身衣服么?”
      “不用,不是什么正式场合,倒是你……”林森用手拨了拨我脑瓜子后面梳起的马尾,语气怀念地说,“这模样让我想起你初中那会儿了。”

      6
      林森说要带我去见一个我的老熟人,开车路上不管我怎么旁敲侧击,他就是嬉皮笑脸地说“你猜你猜”,一旦我不理他,他又沉下脸,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让我觉得他正在内心里天人交战,究竟是把旁边坐着的我卖到山窝窝里去给人做媳妇儿呢?还是卖到小县城的洗浴中心里去做小姐呢?
      不过没等我猜到更多可能,车子就在马路边停下了,往外一看,是一条饭馆子扎堆的街,林森指着其中一家清真饭店,叫我自个进去,他在外边等着,不陪我去。
      他缩缩脖子,很认真地说:“因为我很怕他。”

      我突然间就猜到等会儿要见的人是谁了,心中非常奇怪地问林森:“他找我有事儿?不可能吧。出国前,明明是他说今后最好不要再有瓜葛了。”
      “是我联系的他。”伶牙俐齿的林森很少有话都说不利落的时候,他吞吞吐吐地,“我今天来找你却没打招呼,是因为我在犹豫要不要让你知道……哎,总之,你去听他当面给你说吧。”说完,他就帮我打开了车门,哄我下去。

      进了人声鼎沸的饭店,我一眼就见到了鱼雷。他果然还是跟过去一样,吃饭只下回民的馆子,他说因为他们有信仰,不会在菜里面耍花招。
      “佩佩!”鱼雷见到我,表现得挺兴奋地招招手,“来来,这儿坐。”跟他同桌的两个小男生回头见了我,便起身拿着还剩半瓶的啤酒和两碟凉菜去到旁边的桌子。
      我一落座就闻到了鱼雷身上散发出的浓烈酒气,看来桌上桌下堆的空酒瓶里的黄水大半都进了他的肚子,可他却面不改色。

      “没想到我们还会见面。”我上下打量一番他,还是那种精瘦如狼的体型,无论神态还是打扮跟过去没什么变化,特像个刚从监狱里放出来的□□人士,仔细看才发现他身上的黑衬衫是Givenchy,手腕戴的表是Rolex,虽然精工质地一看就知道是奢侈物,不过他的气质还是会让我忍不住怀疑这些是不是假玩意儿,“你赚了不少钱啊,生意越做越大了?”

      鱼雷以前是做盗版碟的,偶尔在西单附近收保护费。他得意地转了转手上的表带,“嘿,现在谁还花钱买碟看,都免费下载了。”
      “哦,改行了?”
      他咧嘴笑笑,拿起手边的酒杯一饮而尽后说:“就不跟你细说了。毕竟咱们以后不是一路人。”

      我准备出国那会儿,鱼雷送了我个行李箱,他当时特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佩佩,我一直拿你当我妹子。你要出国留学了,哥没啥好送你的,就给你个箱子吧,实用。你啊,不管出去了以后还想不想回来、回不回来,你都别跟我们这些人联系了。因为你跟我们不一样,你会有出息。你要有出息,光明正大地活着。知道吗?”
      在我不思进取、挑衅滋事的那段青春期里,能平平安安四肢健全,都亏得鱼雷在罩着我,所以他还真就像我的哥哥一样。但是他说出这番话时,我并不反驳,眼圈红了也只是静静地点头,一刀两断吧。

      我是个特别冷酷、实际的人,“不娘少女”说的是“少女”,我还没听说过“不良大妈”的,既然有计划要出国读书,那我就不可能有“跟鱼雷他们混一辈子”的打算,迟早要分道扬镳。

      虽然说是不要再见,但现在俩人面对面,还真有种往事历历在目的怀念感觉,所以不觉间,我和鱼雷就寒暄上了,直聊到跟他同行的那两个人频频回头看他,似乎在提醒他注意时间。
      鱼雷这才打住了对往事的回顾道:“咳,我等会儿还得去办事儿,就长话短说吧。”
      对啊,我这才想起林森找他出来见我,总不会是为了让咱们叙旧?

      “你身边的那个跟屁虫请我找个人。本来不想搭理,但一听他说是找个差点把你砍伤的混混——”鱼雷身体前倾,双手在桌上抱成拳,“想到咱俩以前的交情,这事,我还非管不可了。”
      我有点不想他说下去的预感。

      “人找着了,是我认识的一哥们手里的小弟。你想我怎么收拾他?”鱼雷见我闷不吱声,便继续说下去,“他说他只是拿钱办事,给钱的主儿叫董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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