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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如果秦时宜有阴阳眼的话,就能看到他很久很久没再见过的人正倚在书架旁看书。

      那人永远凝固在了24岁,所以一直都是那副斯文俊秀的模样。他的灵魂不需要吃药不受病痛折磨,但同样不浮躁,而是静谧谦和的。

      而秦时宜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

      他今年28了,许久不来老宅,竟躺在书架旁那张摇摇椅上睡了过去。他身上穿着高贵典雅的高定西装,修长的腿慵懒地交叠着。天鹅颈那样后倾着,肌肤近乎透明,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他周身笼罩着淡淡的梨花香,已经是打了加强抑制剂的效果。Omega基因越优秀,信息素的威力便越大,他的皮肉都像能凝出梨花露汁来,让人沉迷让人疯狂。

      秦时宜比少年时瘦了不少,脸颊旁也没了婴儿肥,每一寸皮肉同骨头契合的刚刚好,无论从哪个角度望去都令人赏心悦目。如果说当年丧夫之时的他倔强楚楚惹人怜爱,现在便是熟透了的果实,又像带了刺的妖艳玫瑰,散发着成熟的韵味。

      一阵凉风吹过,陆延林依旧改不了做无用功的习惯,他下意识去关窗,秦时宜却被吹醒了。

      “现在天气凉,穿这么少怎么行?”陆延林无奈看着秦时宜叹气。

      秦时宜摸了摸眼角,不知何时已经沁出了一滴晶莹的泪。他面无表情地擦去,随后才将书房又好好整理一遍,抚摸过那人看过的每本书。

      以后大概就来不了了。

      秦时宜从前不爱看书,最后也没完成那个人希望他顺利毕业的心愿。后来那个人死了,他反而看了许多许多书。

      陆延林说的没错,看书可以明智。他现在变得很聪明了,也许和陆延林一样聪明。

      但是,他宁可自己永远都是野蛮的无礼的。

      秦时宜离开老宅时小心的落了锁,走在巷子里,接过一个电话。

      作为鬼魂的陆延林确实比较喜欢阴天,雨天他会被淋的湿漉漉的很不舒服,晴天的阳光太过灼热。

      陆延林听着秦时宜语气欢快地和对面的人说话,原来是婚礼有些麻烦他们处理不好。

      “时宜,婚礼那几天天气不好,要不然往后挪挪?”陆浩天在电话那边道。

      “可是我算好了日子。”

      “好吧,那听你的吧,不过郊外那个山庄挺远的,真的要在那里办?”

      “那里景色特别漂亮。我和陆延林的婚礼就是在酒店办的,太普通了,我一点也不喜欢。”

      听到陆延林这个名字,陆浩天又较起劲来了:“好,都听你的。”

      这个名字既让他愧疚,又让他憎恶。

      “婚礼结束我们就领证?”

      “嗯。”秦时宜嘴角微微上扬。

      “那天我就可以拥有你了。”陆浩天心猿意马道。

      秦时宜笑笑没再回。

      陆延林结婚前和秦时宜相处的日子并不长,只是小时候见过,后来再见相处也觉得喜欢,便定了这门亲事。

      他也不知道原来秦时宜不喜欢他们的婚礼。

      不过陆浩天能补一个更完美的婚礼给他,陆延林也觉得宽慰许多。

      婚礼的一切都按部就班,顺利极了。

      试婚服那天,陆延林看着秦时宜一件件换过去,都很漂亮,衣服在他身上都焕发了光彩。

      陆浩天显然也这么觉得,眼珠子都快瞪直了。

      “我一刻都等不及我们的婚礼了。”他在秦时宜耳边轻喃。

      “我也是。”秦时宜微哑的嗓音同样道。

      婚礼那几天天气果然不好,阴沉沉的,狂风骤雨。整个山头都要被刮的摇摇欲坠一般,但在山庄里看雨景倒是别有一番魅力。

      卢玉香一直都十分警惕秦时宜,从不吃他做过东西,时刻盯着秦时宜的动向。但是再怎么防备六年也过去了,有秦时宜操心他们的生活确实十分舒适。

      他们也不相信,秦时宜放着大好日子不过,非要提起旧事,况且秦时宜看样子还并不知情。

      等秦时宜和陆浩天结婚了,以后的陆家就是他们的孩子的,秦时宜实在没道理跟他们过不去。

      人总要向前看。

      “有几个房间能看山景、湖景和雨景,特别漂亮。”挽留老姐妹住下时,卢玉香倒是会夸这地方选的不错。

      “不了不了,家里还忙着呢,谁有你家这样能干的媳妇,我还忙着给儿子收拾烂摊子呢。”

      “也就是浩天压得住他,从前跟着那个病秧子他那德行你也不是不知道。”卢玉香句句话都要贬低陆延林,就好似是几年过去了众人就会认同陆家前少主的确没用,她儿子才优秀一般。

      “没错,等着你抱孙子啊老姐妹。”

      陆家送走了一个一个宾客,因着秦时宜把集团杂事都揽了下来,陆家三口人除了去集团里作威作福外的确不用干活。

      于是依旧十分悠闲。

      陆延林有感知,自己的灵魂快消失了,越来越透明了,最后的日子他也愿意陪着秦时宜。

      他看着他们一家人团团圆圆地坐在饭桌上,上一秒还至少气氛和睦,陆承恩让新婚夫夫早点让自己抱上孙子。

      然后……

      “北城新闻紧急播报,雷电天气请大家注意安全,减少外出频率……”

      “听说了吗?陆家人都死在了意外火灾里,一座庄子都烧光了……他们陆家看来真是祖上没积德……”

      “发现的太晚了,路上又被山上落的七横八竖的枝干给挡住了,消防车被挡得死死的,到了的时候只剩灰烬了。”

      “那陆氏集团怎么办?”

      “我也搞不清楚,不过好像是俞家接手了,就是陆延林他妈的娘家,真是怪事。”

      只有陆延林的魂魄看到,除了秦时宜,余下人都不是因为这场火而丧生。

      他站在火场里时,神情又变得像几年前那样呆呆的了,像是从来没有开智过。

      也是那一刻,陆延林才明白,秦时宜只是装作没听到。陆家人想急忙销毁的证据,秦时宜知道那刻起,就根本就不在意了。

      *

      眼前一片猩红,沸腾着热气,将人的皮肤灼伤融化。

      陆延林额上沁出一片冷汗,心脏跳的很快。他坐起身目视前方,骤缩的瞳孔慢慢地舒展开来。

      “少爷,擦擦汗。”陈姨那张和蔼的脸此刻带着紧张的意味,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她的脸上的每一处皱纹都如此鲜活,依稀可以看见岁月的痕迹。

      陈姨曾是除了陆爷爷陆奶奶之外,陆延林最亲近的人,但是在陆延林成年之后就回老家颐养天年了。她常笑着说,她最后的期盼就是看着陆延林长大成人。完成这一桩事,她这辈子也不算白活。

      这个年代了,陆延林不止一次说让她直接叫自己的名字,但陈姨偏偏改不了口。

      她说,少爷就和电视剧里的人物一样。

      “陈姨……”温润稚嫩的嗓音响起,陆延林听到竟有些恍惚。

      “是不是做噩梦了?”陈姨关切地问。

      陆延林回忆起梦中的种种,一幕幕画面从眼前闪过,他们的快活欢笑、秦时宜的孤寂绝望……他倒真希望那是一场梦。

      他从床上起身,往下方望去,可以感知到他如今的个子并不似从前。他穿着格纹睡衣站在穿衣镜前,看到镜中风华正茂的少年,明朗舒展的青涩眉眼,他想他应该是回到了十五六岁的年纪。

      身上的虚弱感不似从前,他还只是不如好动的男生那样精力充沛。

      “没有陈姨,我就是感觉我长高了。”陆延林抿唇内敛地浅笑。

      他个子是长得很快的,比同龄人都高出一截。这一会儿大概就有178的样子了,再过两三年又会窜到188.

      时宜比他活泼有力,但是个子总是长不高,大学快毕业了也才堪堪180,也许受Omega基因的影响,不然肯定能长更高。

      “那就好,今天是你爷爷的寿辰,再过会儿宾客都来了外院应该很热闹。他知道你不喜欢喧嚣,便让我知会你一声,正式开宴时出去一趟就够了。”陈姨拿来待会陆延林要穿的燕尾服放在床尾。

      陆家发迹后,陆父就找陆老爷子要了钱去城中心买了一套富丽堂皇的别墅,他们都喜欢现代风的装修,觉得老宅过时了。

      老宅是一座二进四合院,青砖灰瓦、雕梁画柱、长长的走廊尽头时不时出现在意的身影,满园的梨树是老爷子和妻子亲手栽下。

      陆延林没跟过去,而是一直留在这里,他常年住在东厢房里,如果陆浩天他们一家子过来就会在西厢房挤挤。

      想到陆浩天,卢玉香,陆承恩一干人,陆延林作为鬼魂时是原谅了的,他向来不爱记仇。

      可是一想到他的妻子秦时宜,心脏就会闷痛。直到死,时宜都记得替他好好打理陆氏,为了他不惜搭上自己的人生。

      陆延林怎能不睚眦必报?

      重生一次,陆延林不愿只做那个什么都不能做的亡夫。

      “好,陈姨你先去忙吧,我自己来收拾。”陆延林走出阴霾,仰头礼貌道。

      “少爷记得不舒服了要吃药。”陈姨叮嘱道。

      陆延林从桌面上拿过药瓶,温和地点点头,掏出两颗药丸多看了两眼,又随意的放进去。

      陆家三口人除了卢玉香外都是摇摆懦弱的性子,就算卢玉香也只敢用这些下作手段,甚至后事都处理得漏洞百出。

      不过她敢谋杀的确是不在陆延林的想象里,但凡他的妻子换个人都有很多方法将他们送往监狱。

      可惜时宜至纯至性。

      陈姨笑眯眯地走了,还在心里感叹怎么会有少爷这样的孩子,出生自这样的家庭也不张扬任性,和陆浩天完全是云泥之别。

      也算是陆承恩歹竹出好笋。

      除了陆老爷子和老夫人以及陆延林外,陈姨谁的账都不买,新时代别想跟她搞主仆那一套。

      陆延林洗漱好后便换上了燕尾服里的衬衣黑裤,此刻已经能听到外边宾客的说话声了,大概来了不少人。但开宴在下午五点,还有两个小时左右。

      他不太记得和秦时宜第一次相遇是在哪一场宴会上,他们这样的人家几乎月月都能有俗事来宴请一场。

      于是也没和个愣头小子一般满场地找人,现在的秦时宜似乎才十三岁?是真正的狼孩,保不准满场乱跑,逮住他真使尽全力咬上一口。

      陆延林也愿意给他咬。

      闲暇时间,他拿了本书推开窗坐在窗台上细细地看,其实书上的内容他早已铭记于心。只是这本是秦时宜最后在他书房看的一本书,也是他常爱看的。

      他循着秦时宜那时的心境,重新阅读。这一次他会好好的活着,带着秦时宜重新读书,让对方好好念完大学。

      然后就任其自由发展,时宜喜欢什么做什么,哪怕成为全北城最不讲理的Omega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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