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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结婚后,陆延林和秦时宜没有选择另买别墅作为新房,而是住在陆延林从小生活的老宅里。

      每年春天,满园的梨花盛开,清新的花香便蔓延了整个园林。

      陆延林喜爱书法,于是花香、墨香以及檀木的香气杂糅在一起,形成了这座老宅独特的回忆。

      周末的晌午,陆延林在书房处理集团事务,觉得心脏有些闷痛。

      他是早产儿,从小身体便比旁人虚弱,于是一直被陆老爷子和妻子带在身边养育。近年来,心绞痛更是家常便饭。

      陆延林习以为常,吃了两粒药后也打算休息片刻。

      卧室的门半开着,入目之处是一人雪白滑腻的肌肤。秦时宜酣睡在床上,那一双清丽勾人的桃花眼此刻正安详闭着。他穿着丝绸的睡袍,大片锁骨毫不客气地曝露在空气中,浓郁的梨花香挤满整个卧室,比窗外满园的梨树味道更浓烈。

      老宅里只有他们两人,在他面前秦时宜向来无所顾忌。

      陆延林勾勾唇角,随手在书架上拿了本闲书,便半躺在新婚妻子身侧。早春微凉,他伸手替秦时宜盖好被子,手腕就被用力攥住。

      对方总控制不好力道,不知道的还以为其要谋害亲夫,其实陆延林才清楚秦时宜对他就容易这样。

      哪怕是亲密时,对方也总在上方大开大合,浑身的蛮劲。

      原来还在酣睡的男人,兀地睁开那双桃花眼,半爬起身,用虎牙轻磨着陆延林温热的指腹,眼里盛满狡黠的笑意。

      他的身体柔韧性很强,细腰不软却韧,白皙有力。

      “终于舍得抛下工作了?”秦时宜的嗓音却不像他的样貌那般甜腻,反而是微微沙哑的,有股野性的味道。

      是与狼群生活留下的后遗症。

      他十几岁才开始与人接触,学习人类的语言。一开始秦时宜被带回秦家时,有社会学家断言,他估计很难再学着成为一名正常的人类,顶多改掉动物茹毛饮血的凶恶习俗。

      但也许是秦时宜作为基因优秀的Omega学习能力不错,也许是他为了变正常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千倍万倍的汗水,终于让人看不出狼孩的痕迹。

      陆延林没和他说不舒服的事,为避免秦时宜忧心。

      对方总会过度关心。

      “毕业论文写得怎么样了?”他轻轻在秦时宜嘴唇上落下一吻,才问。

      说起这个,秦时宜刚浮上可疑红云的脸就垮了下来。

      因着十三岁才开始入学,他的成绩一向差劲,辛辛苦苦才考上家附近一所普通的大学,就是为了离未婚夫近点。

      他原以为结婚了就可以把学业抛之脑后了,安心做陆夫人。每天掰着手指头数日子,好不容易把自己熬进陆家,谁料陆延林才是那个最紧着他学习的人。

      “差、差不多了。”秦时宜磕磕绊绊撒谎,才显出一些笨拙意味。

      “拿笔记本过来让我瞧瞧。”陆延林一眼看穿,好整以暇地道。

      秦时宜睁着桃花眼怨怼地望着他:“没、没写完。”说完就泄了气。

      “今天周日,时宜陪我休息。作为回报,明晚开始我陪你写论文。”陆延林对他从来不严格,反而循循善诱。

      “好。”偷得一日闲便是一日,秦时宜见好就收。

      这样算来,剩下几个月能把论文写完。凭陆延林的实力,说不定还能教他的论文评上优秀论文,他打的字那就是他的!等他毕业了还能来帮陆延林做事,身兼秘书和保镖的职责,日日夜夜都能呆在一起。

      秦时宜想的特别好,全然忘记了秦家让他联姻可不是让他胳膊肘往外拐。但是一个除了皮囊别无他用的狼孩能顺利嫁给陆延林,已经超出秦家人的预期了。

      “以后不让爸妈他们来了,家里被搞的乱糟糟的。”秦时宜环着陆延林的腰,继续就着对方侧腰磨牙,低声道。

      他说的是昨天陆父和继室卢玉香上门来的事。

      他们嘴上说是关心新婚小夫夫,但实际是在为陆延林的继弟陆浩天争取集团的利益,吵吵嚷嚷、虚与委蛇,害得陆延林头疼了一晚上。

      秦时宜看不下去。

      至于那一家人背地里骂自己没礼貌没家教,是个以色侍人的野蛮畜生这种话,秦时宜晃晃耳朵就窜过去了,偶尔还能有样学样地骂上几句。

      有陆延林在,他们也只敢逞逞口头威风,并不敢真对秦时宜做些什么。所谓是看不惯他又干不掉他。

      客观上秦时宜的确没完全开化,并不知道礼义廉耻。

      秦时宜刚嫁过来不久,对陆家的事不太了解,或者说压根不懂明里暗里的争权夺势,但是他知道那一家子对他丈夫不好。

      “好,以后不让他们来了。”陆延林摸摸秦时宜的头。

      陆家是北城数一数二的世家,阿谀奉承者不计其数,人人都知晓陆家长孙陆延林是未来陆家的掌权人。

      他出生尊贵,母家显赫,又谦和果决,受陆老爷子亲手栽培,可惜身体病弱,但好好保养也没有太大问题。

      于是各家都想把自家的Omega嫁过去,最后却让秦时宜占了便宜。

      陆老爷子走之前,把整个陆家交给了长孙陆延林,只给陆父那一家子分了些股份,他们拿着分红也能一生无忧。可惜那一家人当然不满足,隔三差五就来闹事。

      并不是陆延林容不下后母和继弟,只是用陆爷爷的话来说,稍微有点不好听,他儿子陆承恩是烂泥扶不上墙。

      陆氏的创始人是陆爷爷,他生了陆承恩之后家里的事业已经有些起色了,所以陆父从出生起也就没过过什么苦日子。年轻时陆父就吃喝嫖赌样样都沾,家里给他历练的项目都打了水漂,只有一副皮囊还算好看,于是也就这么骗娶到了陆延林的母亲。

      陆延林出生时他母亲难产去世,为此母家和陆家断绝了来往,只同陆延林亲近。

      他也因为早产身体病弱。

      庆幸陆延林遗传了父母的优点,不仅相貌俊秀,作为Alpha还聪慧敏捷,小时候就帮陆老爷子解决了好几个难题,让集团更上一层楼。

      于是陆老爷子一门心思把指望都放在了陆延林身上。

      后来陆父再娶,又生了陆浩天。他倒是是像极了陆父,小小年纪就是个坏胚子,惹了不少祸事。

      为了集团的发展,陆延林当然只能遵循陆老爷子的遗嘱。他一直对他们十分宽容,但如今影响了夫夫正常生活,陆延林也不打算再大度。

      “时宜你想不想回家?结婚后咱们还没回过秦家,岳父想叫我们过去小住。”陆延林担心秦时宜想家,又问。

      “我不想,我就喜欢和你呆在这里。”秦时宜摇摇头。

      他也搞不清楚他的亲生父母到底喜不喜欢他。

      是秦家人找到他后将他带回,找老师教他说话写字。但秦时宜还隐约记得,自己那时候很不聪明,他父亲在他面前露出了厌恶的神色,并无所顾忌地谈论着如何将他嫁出去。

      但是他们让自己嫁给了陆延林,并且对自己和颜悦色,每次回家都亲热有加,所以秦时宜很搞不懂。

      不过他知道,他最喜欢的是和陆延林两个人呆在一起。所以,哪里也不去。

      “好,你想怎样都可以。”

      陆延林觉得身体越发无力困顿,便捞过秦时宜在自己怀里:“时宜,再陪我睡一会儿。”他温声道,声音越来越轻。

      “我不。”睡了大半天的秦时宜抗拒,但看着陆延林闭上了眼睛,便也没再吵。

      秦时宜从懂人言后就常听别人夸自己长相美丽,但他觉得他丈夫才是顶好看的人,只是秦家人都诚惶诚恐地教他不能夸Alpha好看,于是他也只能默默地想。

      眼前的人长着一对如墨一般的眉,薄薄剔透的眼皮致使眼窝更深邃明朗,其下是高耸的鼻梁,侧边有一颗浅棕色的小痣。他的唇常是浅色,亲亲就会透出粉来,因而秦时宜很喜欢亲。

      以前他不敢,在对方面前畏畏缩缩的,现在他知道陆延林对他一直包容的没有底线,自然想怎么亲就怎么亲。

      他又亲了亲,然后做贼心虚地盯着陆延林,以为对方会被他亲醒。

      “陆延林?睡这么沉?”礼尚往来,秦时宜所受的人类教育看来很好,他替陆延林也细心盖好被子,然后硬是躺了几个小时,偶尔看看天花板。

      脑子里想着晚上的伙食,他想吃烧鸡。想着毕业后的蜜月旅行,想着陆延林要教自己练书法,怎么用这对爪子应付过去,毕竟以前他只用来抓鸡……

      窗外的梨花开的一如初见时,屋里静悄悄的,静到没了呼吸声。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当死宅穿成豪门少爷后》,感兴趣的宝贝们看看哦~
    文案:
    大学生林秀穿成了一本书里的顶级富二代炮灰,名下豪宅名车无数、身边狂蜂浪蝶万千,生活极其奢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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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超市里他不小心摔坏了一个男人的手机,对方一袭黑色风衣、宽肩窄腰,是个气场强大的大帅哥。
      为此林秀为了补偿,细心地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微信号码。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林秀和帅哥你来我往关系日渐暧昧,俩人都商量好了领证得挑黄道吉日,蜜月得出门……
      前者因为帅哥迷信,后者因为林秀真的呆得住。
      *
    秦炀是个杀手。
      他接了一单秘密刺杀的任务,任务对象是性子张扬纨绔的豪门少爷林家少爷。
      只是他换了好几处豪宅蹲点了四个月,也没见到林秀的半根头发。
      他蹲在小超市门口心烦地抽了半根烟。
      屋漏偏逢连夜雨,秦炀接取信息的专用手机被个迷糊的死宅给摔坏了,信息无法恢复。
      误打误撞,秦炀却了解了林秀。
    对方是个烂好人,扶老爷爷过马路被讹钱还会主动问是支付宝还是微信;对方圈子简单,微信几百号人里只有他一个三次元的;对方物欲很低,每月最大开销是水滴筹资助。
      秦炀和死宅恋爱了,很快也要结婚了,心里还惦记着起码干一单金盆洗手,寻思着给家里添点家具。
      直到他看到了林秀的户口本……
    死宅攻x杀手酷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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