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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七零反派仇家女[穿书]》
      文:拂月琉瑾
      晋江独家发表

      盛夏六月的傍晚,酷热难忍。

      “啪!”
      刘梦雨一巴掌拍在小腿上,愁眉苦脸叫嚷着,“好多蚊子!咬死我了!”

      天色朦胧,眼看着就要天黑了,

      “快吃,趁天还没黑!”
      母亲王秋云看着天色,神情疲惫地催促五个女儿吃饭。

      刘二丫抖动腿,捧着碗教刘梦雨跟她学习,“大姐,你这样,两条腿动着,蚊子就咬不到你。”

      说完往嘴里倒了一口稀饭。

      三丫四丫五丫都这样抖着腿,场面一度很搞笑。
      刘梦雨看着她们笑嘻嘻的样子,叹息一声,忍着被蚊子叮咬的奇痒,无奈跟着抖腿,一口气将能照出人影的玉米稀饭喝干。
      还是饿!

      掉漆严重的木桌子上,有缺口的大瓷碗干干净净,稀饭已经没有了。

      她已经过了好几天这样的日子了。
      三间土坯茅草屋,一间厨房就是她现在的家,晚上下工回来就在院子里吃饭。

      关键是,从她到这里开始,就没吃饱过。
      一天只有两顿饭。

      穿书前,她正躺在自家别墅的大床上,开着空调吃着冷饮一边看小说,一边在心里怼人。
      结果一觉醒来就穿到这里,穿到这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十七岁女孩身上,按照记忆来看,这是七十年代的农村。

      靠工分吃饭。

      刘梦雨忍着身体的酸痛,心里绝望,现在的生活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每天和比自己小两岁的二丫跟着母亲早出晚归在田里劳作,十二岁的三丫去给队里割猪草,四丫在家里带五丫。

      五丫只有四岁。

      原书里刘梦雨的父亲只给原主起了名字,后面的都是丫头,直接按照顺序排列下去。

      一想到原书之后的情节,刘梦雨做梦都想回去,试了好几种办法之后,发现根本不可能,再说了,看了那么多小说,那些穿书的好像没有能回去的。

      简直沮丧到极点!
      吃个饭都被蚊子叮好几个包!

      正想着,母亲放下碗筷担忧道:“小雨,我看你最近不太好,自从你爸走后,就没见你笑过,这都过去两个多月了,还没好!”

      说完低头抹抹眼睛,语气难掩难过,“别想了,啊,你是老大,要跟妈妈一起把这个家撑起来,不然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以前,原主的父亲在的时候,挣得工分多一些,每次打饭可以多打一份。

      而现在,三个人的工分,每次打饭只有三个人的份,回来六个人分着吃,几个妹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顿顿都吃不饱,个骨瘦如柴,小脸蜡黄。

      王秋云还不到四十,头上已经有了白发,消瘦的她因为常年劳作,看上去像五十多岁的人。

      刘梦雨心里荒凉不已,以前好吃懒做,快活的已经有腻歪了,不知天高地厚的,还经常跟父母抬杠。

      通过王秋云,她更加想念自己的父母,也同情原主的母亲和那几个妹妹。

      觉得她们太可怜了!

      所以这段时间就算再累,也会忍着痛苦下田劳作。

      几次之后,她觉得自己也太可怜了!

      后半夜,气温降下来一些,屋外虫鸣蛙叫,刘梦雨躺在硬邦邦的苇席上,睡得贼香,以前日子过得太舒服了,经常失眠,到这里后,每天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睡觉。

      第二天一早,母亲轻轻叫醒她和二丫,三个人凉水洗把脸,就往田里去。

      路上,母亲解开手绢,里面是一个黑馒头,她一掰三份,递给她们,“垫一下,等收完麦子我们就能吃顿好的了。”

      语气里有兴奋和期盼。

      沿着两米宽的土路走到田里,已经有人在割麦子了,西江村先锋队大队长宋有军蹲在田埂上,跟他一起的还有他的二儿子宋天和,刘梦雨明显看到到母亲身子往下缩了缩,到跟前保持微笑问了声早。

      队长斜眼看看她们,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指着脚下的一堆镰刀说:“天都亮了还早!像你们这样子懒,怪不得是村里最穷的,每次都是你们拖队里后腿,看好了,靠坡那块地,你们今天要割完,听到没?”

      王秋云只顾着点头,连连说好,捡起三把镰刀带着两个女儿往边上去。

      那块地离路边最远,刘梦雨走之前回头看了宋有军一眼,抬眼时跟宋天和的视线无形中撞在一起,他冷着瞪她一眼,眼神里都是嫌弃。

      她也回瞪一眼,心里很不得劲。

      原书里,刘梦雨的父亲在十年前因为村上一次修路,遭遇山体滑坡,当时宋天和的母亲就在他不远处,当时他只顾着自己逃跑,等到反应过来喊人去找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当时村上人都说,他喊人一起走是来得及的,但是他没喊,这才耽误了救人。
      自此,两家就有了仇,宋有军当了大队长之后,没少给他们家穿小鞋。

      刘梦雨弯腰,左手搂麦秆,右手挥镰刀,日子可真是太难过了,不仅大队长记恨刘家,就连他儿子宋天和也恨原主。

      原主别的错误可以犯,却唯独喜欢上了宋天和,他的颜值在村里数一数二,好多大姑娘小媳妇都在背后议论,她喜欢也不过分,可是她偏偏去搞破坏,宋天和跟原女主王雪兰第一次在村东头小河边约会,她正好碰见了。

      不仅偷听他们说话,还扔了石子,扔了石子还不算,还跑到村子里在那些大姑娘小媳妇面前一通乱说。

      这一通下来,宋天和彻底怒了,看见她就没给过好眼色。

      刘梦雨擦擦汗水,心里直叹气,要是事实无法改变,能早点穿过来也好啊,最起码在破坏人家约会之前穿过来,那样至少会比现在好过一些。

      可惜已经无力回天!

      那次搞破坏之后,那两个人就没再进行第二次约会,直接中断了,王雪兰被人说的门都不敢出,在屋里待了好久,她是知青,本就难以融入大家,这一下更加不行了。

      她也记恨上了刘梦雨。

      刘梦雨觉得,一定是老天爷看自己以前过得太舒服了,才这样惩罚自己。

      以前怼天怼地啥都不怕,一想到自己这个原身是个炮灰设定,就心里发冷。
      原书里宋天和和王雪兰后来处处跟原主作对,原主也不是个省油的灯,破罐子破摔,最终宋天和新仇旧恨一起算,设计陷害她,导致她一气之下点了ZF的办公楼,后来警察查出来他是共犯,两人一起入狱……

      刘梦雨一个激灵,镰刀一偏,差点割到手,下意识哼起《愁啊愁》。

      手里呀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
      我去你个愁啊愁!
      谁愿意愁就去愁吧!

      我才懒得理你们!日子已经这么难过了,饭都吃不饱,还去搞破坏,有那点精神不如想着怎么把肚子填饱。

      要是有机会能过上以前那样的日子就好了,到时候有很多的钱可以让自己好吃懒做,那就完美了!

      刘梦雨瞬间觉得自己有了追求,甚至比以前还充实了一些,但是这种感觉过了一会就被腰酸背痛打灭了。

      好饿!
      好累!
      好想回去睡觉!
      好想吃鸡腿,红烧肉,油焖大虾,可乐鸡翅……哪怕白米饭白馒头都行。

      她艰难的咽炎口水,心里酸涩,看着母亲和二丫已经割到了自己前头,捶捶腰又继续割麦子。

      太阳升起来了,气温升高,母亲站直身子,眉头皱成川字纹,看着前面焦急道:“我们得加快进度了,小雨,你割得慢,就先扎麦垛吧,我跟二丫先割。”

      说完埋头继续。

      原主的性子有些沉闷,刘梦雨穿过来之后,刚开始因为不适也是各种不耐烦,王秋云一直以为她是心里难过,倒也没发现什么异常。

      中午打饭回去吃完,母亲又带着她们来田里,进度本来就慢,不能歇息。

      不远处的麦地里,队里人说说笑笑着好不热闹,唯有她们三个,孤零零在一个角落里,村上人也不待见她们。

      刘梦雨忍着刺痛,生疏的扎着麦垛,忽然听见母亲“哎呀”一声,紧接着听到二丫惊呼起来,“妈,你流血了!”

      说完扔下镰刀跑过去,刘梦雨脑子一热,赶紧过去。

      母亲已经站立不住,一屁股坐在地上,左腿小腿处已经殷红一片,血还在往出冒,她慌忙捂住,想止住血。

      她是心太急,一下子用力过猛,镰刀挥到了腿上。

      刘梦雨仔细查看了一下伤口,刀口有两寸宽,很深,这样子得立马送医院,不然肯定会出事。

      当下也顾不上多想,取下毛巾在她伤口上方绑紧,防止失血过多,然后起身往人群中跑,在树荫下找到正在喝茶的宋有军,焦急道:“队长,我妈腿被镰刀割伤了,得赶紧送医院。”

      旁边坐着几个人正用草帽扇风,听到她的话,一个小眼睛中年妇女阴阳怪气说:“医院!你这丫头,割个小伤口,至于送医院吗?想偷懒就明说,就知道找借口!”

      刘梦雨认识她,这个人是邻居王建民的媳妇林多嘴,多嘴是村里人给她起的外号,大家叫着叫着就顺口了,都忘记了她原来的名字。

      她心里焦急,怼人本性就来了:“我又没跟你说话,你多嘴什么!关你屁事!”

      林多嘴气的帽子都扇不匀乎了,指着她瞪着小眼睛,“你,你……”

      宋有军打断她,对着刘梦雨不耐烦道:“就你们家事多!”说完叫不远处的宋天和,“天和,你过来一下。”

      宋天和收起镰刀走过来,拧着眉问:“什么事?”

      “她妈把腿割了,你带着药一起去看看。”

      宋天和看都没看刘梦雨,去树下黄书包里摸出一个小瓶子,扔给她,“药给你,自己处理吧。”

      刘梦雨咬牙捡起药瓶,听见队长说:“快去快去,那块地今天必须收割完!”

  • 作者有话要说:  我回来了!在这里说一下,V后保底双更,不定时三更。
    来吧,让我眼熟眼熟小可爱们!
    下一本开《八零弃女当反派[穿书]》喜欢的小天使可去作者专栏收藏。
    文案:
    钱思思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凄风苦雨活到十八岁,突发疾病身亡。死之前,她希望下辈子有父母有兄弟姐妹,不再孤单。
    死后穿到一本年代文中,成了钱万粮夫妇抱养回来的小女儿。
      
    钱家一穷二白,大儿痴傻,一家人吃了上顿没下顿,却对她宠爱有加。
    亲生父母为了生儿子将她送人,不闻不问,却在她十六岁时上门认亲。
      
    原书中的钱思思认下亲生父母和五姐一弟后,天真的以为他们会真心待她好。
    后来:
    五个姐姐办事都找她帮忙。
    弟弟盖房让她出钱。
    生母生病让她出钱。
    生父瘫痪让她陪床伺候!
    ……
    钱思思手握反派剧本,她要让这些奇葩亲戚见识到什么是弃女的回报!
    “咕~恭喜宿主!反派系统已绑定!你可以通过当反派获取秘方调料!”
    【阻止妙龄女接近男主一次,可以获得美味椒】
    【阻止亲姐接近男主两次,可以获得秘方汤料】
    【阻止堂姐接近男主三次,可以获得面食秘料】
    【阻止……】
      
    “停!”
    钱思思方了!
    不是当反派吗?跟狗男主有什么关系??
    -- 
    全村人都知道顾星文是村里首富,至于富到什么程度没有人知道,他把全村人的山场承包,雇人漫山遍野放羊。
    村里大姑娘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梳妆打扮,上山乱晃,企图能偶遇他。
      
    奇妙的是,只要有女孩接近顾星文,钱思思就会出现。
      
    后来钱思思离开山沟沟去城里开店,回程路上被他堵住,她心里发虚,男人眸色深的吓人,声音钻入骨髓,嘶哑道:“千方百计接近我,--现在给你!”
    ***【貌美心狠反派女&高冷偏执腹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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