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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择 ...

  •   “这……这是什么地方?”

      裴旭身为安亭侯二子,上有父母纵容,下有兄长成器,人生前二十年生活在吃喝不愁的温柔乡里,真没见过这场面。

      只见白墙黑瓦的房子里里,靠墙摆了张四四方方的木桌,围着四条长板凳,对面是糊着纸的碗橱,另一侧则是砌好的炉灶,堆着一捆捆干柴。

      要裴旭捏着鼻子硬挑出个优点,只能是干净,家徒四壁,老鼠都避而远之的那种干净。

      南霞见他被吓到,好心解释道:“别怕,又不是要你劈柴烧火做饭,我们修行者很讲究的。”

      裴旭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心想你们这是哪帮子的讲究,照这样说,那城南杀猪的王屠户,城北牵牛的李农夫,哪个不是出身名门望族的讲究人?

      说着南霞从柴火上掰了一根细枝,塞进炉灶:“炉灶四周皆刻有符纹助燃,掌控火力,你下次要点火烧饭,意思意思,随便折根小树枝就得了。”

      她话音刚落,熊熊烈火蹭一下猛地窜天而起,恨不得穿过炉灶把屋顶上的瓦给掀开来咯,屋内顿时炙热如盛夏。

      裴旭差点没给她跪下来。

      是一只手扶住他,道了一声:“别怕,不会有事的。”

      那声音有未见得如何好听,可在裴旭险些屁滚尿流的当下,莫名有让世俗臣服的威力似的,闻之定心。

      裴旭顺着声音望过去,看见宁留锋的侧半边脸,他站得比裴旭离灶头更近,火星快燎他发丝上了,映进眸底时,竟有种近乎惊心动魄的摄人。

      果不其然,一息过后,冲天烈火变成锅底如臂指使的温顺火苗,饭菜的香气蔓延开来,裴旭如释重负,双腿仍是发软的。

      裴旭哆嗦着嘴唇:“那那那火光……?”

      书生脸上罕见露出几分惭愧:“我画这些符时,纵然极力收敛,但其威力,对于做饭来说,仍然太大了些。”

      裴旭情不自禁道:“那何止太大了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想烧书院呢。”。

      书生不觉他顶撞自己,反而认同道:“不错,俗世种种,皆为修行,我先前太想当然,有的是要改的地方。不止是引火,挑水,做饭,劈柴,种田……且改着看罢。”

      谢瑾眉头忍不住一跳,仿佛看见书院被水淹被斧劈被蔬菜淹没的荒诞将来。

      一听到“要改”这两个字,妇人风风火火地端来饭菜汤,重重往桌子上一搁,:“宗法!你可给我省省吧你,我看现在明明好好的,改什么改!哪里有钱!“”

      天大地大会做饭的人最大,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饶是在阵法一道上桀骜如书生,也不得不暂且妥协:“好好好,不改不改,省钱省钱。”

      他拿起筷子,埋头吃饭。

      宁留锋给谢瑾盛了满满一大碗的萝卜排骨汤:“来,喝汤。今日是你拜师的第一日,我不讲究那些俗套虚礼,喝了这碗汤,从此便是师徒了,你日后想吃什么可以告诉南霞。”

      他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和蔼又可亲,充满着师长应有的气度。奈何宁留锋那副“老子天下第一”的自负实在是在他脸上挂了太久,所以使得他不伦不类,活像个大尾巴狼。

      裴旭瞪圆了眼睛。

      他见过有人的拜师礼是传承千年的古剑,是举世罕见的异宝,活人白骨的灵药,独独没见过一碗萝卜排骨汤。

      亏得谢瑾养气功夫上佳,他不动声色地双手接过这碗汤,含而又含地颔首:“那……见过师父。”

      这是应了宁留锋的说法。

      出乎他的意料,萝卜排骨汤是真的很好喝。

      汤清味美,排骨炖得酥烂入味,热腾腾的汤将他从适才的兵荒马乱和习以为常的衡量计算中拉扯回神,头一次有了那么脚踩实地的感受。

      他将汤喝完,方开口道:“幸好不曾为一场闹剧,毁了这一道汤。”

      是七殿下一贯的说话风格,婉转,轻飘飘的,隔着三层呼应心照不宣,不屑是站得很高的不屑,夸奖也唯恐人听得出来一样。

      宁留锋生平头一次当人师父,收的徒弟又是他生平仅逢的云遮雾绕性格,一时间觉得很棘手,干脆转开话题,直接道:“既然我徒弟你和姓裴的小子都进了书院,你们有什么想学的?”

      寻常书院的寻常先生,能教学生的,不过是自己混口饭吃的一技之长。

      然而不择书院既不是寻常的书院,宁留锋也不是寻常的先生。

      所以他有此一问。

      裴旭愁眉苦脸,深觉自己擅长的行酒令斗蛐蛐实在有辱门户说不出口,硬生生把自己挤成个歪瓢的苦瓜。

      他到底是个老实孩子,没意识到纵然斗蛐蛐难等大雅之堂,书院劈柴烧火做饭的三板斧未必好到哪里去。

      谢瑾应答道:“我并无修行根骨,恐要浪费师父一片好心,只能习些寻常学问。”

      凤陵谢家,上马挽弓,下马横剑,代代均出大修行者。

      生在这样一个人家,却没有修行根骨,实在是非常不光彩的一件事情。

      但谢瑾说话时风淡云轻,遗憾得恰到好处,乍一听很有事无不可言的风光霁月,让人一腔耻笑之心溃不成军。

      宁留锋不置可否:“你不想学,那就不学。”

      他说的是不想学,而非不能学。

      谢瑾近乎本能察觉这句话的微妙之处,正欲开口时,宁留锋轻咳一声:“突然想起我有点事,先走一步。”

      话音未落,他已脚底抹油般溜到门口。彼时,桌上一顿饭吃得七七八八。

      宗法搁下筷子,怒道:“秦铮你给我回来洗碗!”

      外面一片寂静,唯有风拂树叶的簌簌声。

      宗法刚露出个冷笑,不等他卷起袖子出去找宁留锋干一场,谢瑾站起来,慢条斯理收拾起碗筷:“有事弟子服其劳,我来罢。”

      宗法和南霞很欣慰,很感慨。

      宁留锋这人模狗样不争气的,竟真收了个勤勤恳恳的老实徒弟。

      岂有此理。

      白瓷碗伴着脆响,在地上摔了个八瓣开花。

      七殿下到底是金尊玉贵的皇室血脉,平常干什么不是一堆人前呼后拥,饶是是个再触类旁通的人精,也断然没有会洗碗的道理。

      谢瑾见着碎瓷,破天荒动了动眉,约莫是有些微茫然。

      窗外掠过一道白影,刚刚不见人影的宁留锋倚着门框,非常痛心:“那是我们唯一的一套碗筷。”

      谢瑾望着他,平生头一回失言。

      七殿下的风仪着实好,那点茫然于他,反倒是点起一把鲜活烟火气,如冰雪映朝阳般的引人眼目。

      宗法……宗法此时也没有办法违背自己的良心,痛心疾首:“秦铮!你……你能要点脸吗?”

      南霞木然道:“不要,没有,不可能。”

      失态仅是一瞬,谢瑾随即镇定向裴旭道:“记得让人多送几套瓷具过来。”

      屋内外的三人顾不得其他,齐刷刷扭头一转盯着他,目光炯炯。

      南霞越看他越顺眼,越觉得宁留锋那所谓天下第一美人的名头狗屁不如。
      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不讨人喜欢还是一样不讨人喜欢!

      她被点燃迟来三十年的母爱,将声音捏到最温柔的调子:“饭吃饱了吗?饿不饿?要不要再添点什么?”

      书生追着宁留锋出了门。

      他们两人左绕右绕,在一间小屋前停下脚步,繁密的枝叶拨动春风,摇曳横斜在白墙倒影里,恍惚间将白墙染上浅浅一层翠色。

      书生问得很直接:“你为何说谢瑾不想修行,而不是不能修行?”

      宁留锋似笑非笑拖长语调:“因为他想修行,随时都能修行。”

      书生攒紧眉头,喃喃道:“没道理啊……他经脉封死,气机无感,再显然不过,与修行无缘。”

      他不久前才对昊天神殿的神官说过,一寸阵法,为他一寸天地。

      这样离经叛道,傲气得一身反骨的人居然也会小声自语。

      因为三十年前云上君说一不二,某种程度上等同于道理。

      哪怕如今也是。

      书生:“你在生他的气?”

      宁留锋一怔,摇头:“你我皆知道谢家天子是什么样的废物点心,修行未必是什么好事,他不想趟这场浑水很正常。”

      他抬起眼睛,眼瞳蕴着很悠远的光,像是透过萧条的书院看更远的东西,将时光一并穿过:“我们将书院取名为不择书院,不就是为了重现书院当年盛景?”

      很少有人知道,七八百年以前,修行界有四宗,剑法佛三宗之外,有不择书院。

      南书院,北剑门;西佛家,东法宗。

      当是时,修行不需要昊天允许,更不需要小心翼翼,无数南来北往的学子奔赴不择书院,坐而论道起而比剑,如百川入海。

      直至后来,北荒的戎狄两部魔族大肆入侵,昊天神殿凭空出现,九州被搅和成一锅浑水,数不清的生灵在水里浮沉挣扎了两百年,原本统治九州的谢周倾颓,孤臣幼子南逃到凤陵老家,自此偏安一隅,北地为秦所治,称为北秦。

      不择书院几千年的传承,在这场动乱里化作飞灰,剑法佛三家随后隐世,书院的姓名亦从此被淡忘抹去。

      总有人记得。

      “不择所来,不择所学,不择所归。几千年了,书院坚持的也就那么十二个字。”

      宁留锋慢慢道。

      他不再散漫斜倚在墙上,背挺得笔直,疑似拿书院外竹子做的脊梁骨:“我们拿不择书院做名字,难道不是赞同这十二个字,不是不忍看书院传承断绝?”

      宗法手指卡在阵盘上,半晌,他用力眨了眨眼:“是。神殿独断,我们看不惯。修行凋敝,我们看不惯。不择书院传承断绝,我们也看不惯。”

      这世上,他们看不惯的事情太多了。

      因而有这样一所书院。

      谁曾想到统共两个学生也能各有算计,他们已非呼风唤雨的大人物,这小破书院似乎也容不下那么多的嫉世愤俗。

      “这就对了。”宁留锋冲他笑了一下,“不择所学,他能修行也好,不能修行也好,他是绝世天才也好,绝世蠢材也好,他有权选他想要的,我们要做的是教好人家的,不是去刨人家祖坟挖人家不想说的。”

      ******

      谢瑾要瓷器的事,很快传到了天子耳朵里。

      这等小事,本不够资格叫天子听一耳朵的,奈何远香近臭,谢瑾在皇宫时天子不待见他,去了荒郊野外反而分外担心起来。

      天子长吁短叹好一会儿,向身边的近侍忧郁道:“是朕这个做父亲的没用啊,竟不能从丞相手里护好七郎,害得他受这般苦楚。七郎自幼锦衣玉食,如今连套瓷器也要讨要,真不知道过的是什么日子!”

      近侍服侍天子数十年,见状身经百战地掏出帕子,抹一把眼睛,两行泪水熟练滚落下来,喟叹道:“圣人一片谆谆慈父之心,想必七殿下一定能体谅的。”

      天子被他煞有介事一说,真忘了自己过去对谢瑾的不管不问,好像自己是个天字头一号的大慈父,举目哀愁。

      琉璃屏风展开二十四扇的壮阔山河,四周垂挂花鸟精美尤芳,侍女婉转如生,墨香涌动,香炉拥着盆景,袅袅白烟蒸腾出好一副的雪冷青山。

      他悲从中来,忍不住落泪道:“朕看这满目富贵,再想到七郎那破屋烂瓦,心如刀割。护不住亲子,朕要这满目富贵有何用!”

      内侍使劲拿手帕往自己眼睛上一按,眼泪滚滚落得更凶:“陛下贵为天子……”

      “唉……”

      天子长长叹息,愈发哽咽:“七郎天生那般性儿,往常不与朕亲近,如今受了委屈恐怕更是不会多说一个字。”

      谢瑾不招他待见,倒不能全然怪天子。
      谁叫天子一副柔软多情的性子,哭春花,哭秋月,动不动和自己几个儿子抱头痛哭互诉衷肠,唯独谢瑾在那像个不合时宜的绝世棒槌,冷眼旁观,超然得就差原地升仙,从不肯跟着嚎上几声。

      当然不受天子待见。

      “七郎是我诸儿中最像我的,容貌像,一生坎坷也像,当真是命苦。”

      传言天子出生后,武帝在紫宸殿枯坐三天三夜也没想明白,为何自己流着相同骨血的同样一双儿女,天子长姐兴光皇太女是中兴之光,到了天子身上,就是败家玩意儿。

      传言兴光皇太女猝然薨逝后,武帝很快一病不起,交代后事时曾埋有三百刀斧手在侧,想亲手杀了天子这废物点心败家玩意,以免糟践江山,另外择贤而任。

      到头来毕竟是自己亲生的,武帝终究没舍得下手,江山就交到了这败家玩意儿的手上。

      从此,天子真心实意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苦命人,爹不疼娘不爱,长姐英年早逝,还被丞相夺权。

      天子嚎完,满腹忧愁地道:“罢了罢了,赶快收拾东西给七郎快马加鞭送过去。”

      谣言向来是越传越离谱的。

      尤其是一向不待见七殿下的天子这回一反常态,派人快马加鞭送了十几车的东西过去后——

      被丞相指定过去的学生,无不是凤陵城中知名的纨绔。

      那种烂泥扶不上墙,把他们关在书院里能令凤陵城风气为之一正的纨绔。

      他们人人自危,人人皆以为不择书院是什么吃人不吐骨头的蛮荒之地,越想越毛骨悚然,恨不得人人拉个十几车东西过去。

      于是第一批学生过来时,车马如流水,浩浩荡荡堵了半座山,凭借一己之力,营造出举城前来的虚假繁荣。

      “啊?”

      宁留锋得知时,大惊失色:“问题是我们书院门口根本装不下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不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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