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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白帝城(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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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一年春来得真早,桃花浩浩荡荡开了数十里,一年中最好的时节。
公孙珩吃过午饭,临窗嗅着灼灼桃花之气,躺在藤椅上看书。听见由远及近的脚步声,叹了口气。
说了多少回,进女孩子的房间,一定要先敲门知会,就是不听。
公孙珩还未腹诽出个什么,公孙珏和史兴走她面前的时候,也同样是一脸的不高兴。
“女孩子家家,看这么些书作什么,你倒是花点心思在这益州府的男孩子身上啊,难不成要老来得子?”公孙珏这样说。
“谁让你在我书上作批注的?!借了我的书一点都不知珍惜!”史兴是另一副论调。
公孙珏,公孙珩一母同胞的哥哥,身形有其父公孙述的几分骁勇,相貌上却肖了母亲,颇为秀气。
史兴,公孙珩一同长大的竹马,才华卓越的青年,性别男,爱好男,是当今社会小众性取向的实践者,确实也是生了副好皮囊。
公孙珩抬头望着他俩,合上卷轴,不禁叹到:“真是一对璧人。”
两人一起翻了个朝天的白眼。
公孙珩有几分惫懒,却也起身让丫头给他俩泡茶。
“找我什么事?又让我相亲?”公孙珩找个凳子坐下,神情极是苦恼。
公孙珏并不理会她的烦心,眉头一皱便斥责上来:“自从你把任满叔父家的公子打得质疑人生之后,举城上下谁还敢相你?”
公孙珩嘴角弯了弯,松了口气:“如此甚好甚好,那两位哥哥找我是……”
“来告诉你一声,最近别出门,城外又有动乱,你在家安生呆着”公孙珏喝一口茶。
史兴低着头,嘴角浅笑:“王莽,快到头了。”
公孙珏看史兴一眼:“跟我妹妹别说这些,她瞎操的心已经不少。”
继而转头向公孙珩:“少看书,多修修女红,无聊了,剑法倒是可以练的勤些,将门之女,也得有个样子。”说罢就起身走了,身姿矫健,步步生风。
公孙珩看着哥哥的背影,撇嘴问了史兴:“你是怎么看上这个直男癌的?”
史兴呛了一口茶:“我女权,互补……咳咳……互补。”
公孙珩史兴一样,觉得这个时代对女人很不公平,日常就是缝衣煮饭,传宗接代。她今年才十几岁,葵水才刚来,爹爹和哥哥就已经陷入了对她老来得子的深深恐惧。她闲时搞一搞琴棋书画,他们就说她玩物丧志,她看一看书,他们就觉得她此生要完,唯有拿起银蛇剑将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折腾一番的时候,他们的内心才能宽慰一些,她偶尔玩一玩针线做一做女红,他们必定是要搞一个宴会庆祝一下的。
公孙珩心里不是个滋味儿,设身处地想想,堂堂益州牧公孙府,每每大宴宾客的理由,竟然是老天开眼了这家的女儿今天缝了件儿衣裳,是不是尴尬?!
公孙珩正在神游思索这些,史兴笑着将她额头垂下的发丝理了回去,公孙珩神思归位,看向史兴,他笑着说:“你从小就喜欢发呆,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公孙珩也伸手理了理头发,问史兴:“赋秋,你说,未来会不会有一个时代,女子也以有智慧为荣,这些智慧也能用来治国安邦,用来发展社会,男孩子们也喜欢有才能的女子,长得好不好看,会不会女红变得不那么重要。”
史兴噗嗤一声笑出来:“阿珩,别的我倒是觉得都能实现,但你相信我,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千年也好万年也好,长得好看,终归是特别重要的。”
公孙珩拍了下桌子:“悲哀!”
史兴还是笑着看她:“你悲哀什么呢,你是长得很好看的。”
公孙珩看着史兴的表情,不禁拍手赞叹:“哇,真是厉害了,你情场得意,着实是有理由的。”
史兴笑着摇头,沉默不语。
公孙珩常常想,史兴其实是特别了不起的一个青年,在这样一个闭塞的传统到变态的时代,他勇敢的喜欢着男人,被益州府的少女们爱慕又恶心,恶心又爱慕着,实属不易。
长得好看也就罢了,武功还好,武功好也就罢了,还有文化。
史兴,字赋秋,自幼师从墨师府,通兵法,晓百刃,精医道,多么辉煌的简介。
然而世人目光短浅,史兴闻名蜀地,终是因其,好男色。
公孙珩看着史兴瘦削的脸庞,想到他身边流水般的少年,不禁有些担心他的肾功能:“赋秋,今天在我这里吃饭吧,我让厨房丫头给你做几道好菜补补,你这样瘦,我实在不忍。我哥哥再让我不顺心,我也是他妹妹,还是得为他将来打算。”
“咳咳咳咳咳咳咳……”史兴又呛了口茶:“你打算的……太全面了……太……全面了……”
史兴缓解了一下呼吸道的症状,继而缓缓问道:“阿珩,你还记得王莽吗?”
公孙珩的思绪被这个问题拉回到年少时。
公孙珩的父亲,叫公孙述,是个武人,更是个政客。自打她有记忆以来,就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一个官二代。爹爹骁勇善战,也通文治,在公孙珩心里,他曾是个英雄。
公孙珩的童年在无数次搬家中度过,搬家的理由,是公孙述一直在变更职务。王莽从朝臣升级为皇帝之后,重用公孙述,可以说对公孙一族是知遇之恩,而公孙述之所以为他所用,也是因为王莽确实是有帝王之才的。公孙述出任导江卒正前,带着妻小到长安开过眼界,公孙珩也曾远远见过这位陛下。未央宫的墙那么高,然陛下的威仪是比那宫墙还高的。没想到他一生峥嵘,满怀筹谋,最后竟仍不能得善终。公孙珩私下为这位陛下抱了许多不平。
她看向史兴:“我记得。我觉得他是个伟人。”
史兴饶有意兴的看着公孙珩:“哦?他如今穷途末路,为君之计不可谓不失败,你竟这样觉得?”
公孙珩笑了:“对,我仍这样觉得。他,很前卫,很有个性。土地公有化,禁止奴婢交易,其实都是很好的想法。是世人……太贪了。”
史兴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王莽,连皇位都是偷来的,他难道不贪吗?阿珩,有时候正确,不代表适合,你太刚直。”或许是看到了公孙珩眼神中的些许不屑,史兴继续说道:“我知道你因公孙世伯背叛王莽,据守益州觉得失望,甚至不齿。可是阿珩,他和阿珏终究是你的父兄,终究是站在你这边,终究是爱你的。他们做这样的决定,也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有万千苦衷的。”
公孙珩沉默半晌,终于还是说出了心里话:“赋秋,你现在这样的姿态,实在是有些圣母婊。”
“哈哈哈哈”史兴大笑起身:“圣母婊要去看家里的美少年们,就不陪你吃饭了。”说罢便起身走了。
那时公孙珩不懂,公孙述虽然做有些事欠了磊落,公孙珏虽然是个晚期直男癌,但史兴说的对,他们终究是这世上,最亲她爱她之人,是她欠了他们。
2.
桃花开尽,然后是满城红莲,王莽终究没有坚持到这个秋天。
益州因为公孙家封城庇护,外面的战乱始终没有影响到城中的好风景。听说是一个叫刘玄的少年郎带人杀进了未央宫,将丢失十五年的汉家王朝重新夺回了刘氏手中。但他没有见到王莽的身影。据说刘玄还在未央宫发了通脾气,觉得没有手刃仇人实在是可惜。
公孙珩私心希望那位长者逃出升天,世人说他贪婪,可是公孙珩时常思索,王位的世袭就一定是对的吗,如果是对的,那为什么会有商周的更替,会有乱世春秋群雄割据,会有秦朝的覆灭。别说什么天道,天道太唯心,太感性。王莽是输了,但他不是输在天不假年,而是输在民智未开。很可惜,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在这巴蜀之地深闺之中,有人真心敬佩着他。
改朝换代之后的几天,益州还是一片和乐,虽然一朝天子一朝臣,长安肯定有不少人掉了脑袋,刘玄一路走去肯定也是遍地见红。但此时通讯设施十分落后,大汉新闻社把政治首脑的问鼎之路还有那些犯罪分子的下场一个个刊登播散出来还需要好一段时间。所以益州的民众并没有发觉自己的生活有什么变化。
直到这天,益州城门大开。
民众困惑了。
要知道,益州为了不参与战争,这城门已经好几年没开了。不时有民众也担忧,长期风吹雨打,这城门上的大锁要是锈了打不开了可怎么办。
如今,这个担忧虽没了,可是城门就这么开了,也还是让人不安。
只想关起门来遗世独立,这门一开,万一外边匪徒横行杀进来,大家羽化登仙了可怎么办。
一时间益州城内物议沸扬,妇孺不敢出门,男人买个菜也要带把刀防身。
公孙珩虽然久居闺中,但益州城门开了着实算是桩大事。
她刚要去找公孙珏问问缘由,公孙珏便来了,公孙珩张口便道“哥,城门怎……”
“换身体面的衣裳跟我过来,家里来客人了。”
“啊?”公孙珩愣了一下:“哦。”
随即就朝卧房里边走,不啰嗦什么。
公孙珩来到中厅的时候,史兴已经站在那里看着公孙述与客人谈笑。
公孙珩打量着来人,一个彪形大汉,身后跟着三五随从。蜀中男子多纤瘦,偶有彪形大汉,但都没有今天的这个彪。
他声如洪钟,偶有大笑之时,公孙珩便能隐隐看到他牙缝里那颗实在是无法忽略的青菜。她觉得他这三五个随从质量也是太差了,青菜塞牙这么尴尬的事儿都没人知会上司一声吗?这种员工要来做什么。
思索到这里,公孙珩猛然发觉大汉的眼神瞟到了她这里。
油腻!从未感受过的眼神的油腻!
公孙珩迅速转过了头,走到公孙珏和史兴身边,戳了戳公孙珏的胳膊:“哥。我知道咱们兄妹不睦。但你们也不至于这样吧。我这相亲对象一个赛一个的非主流。”
公孙珩话间又偷偷瞄了瞄大汉,他赤裸着上身,脖子上挂着一个虎皮围巾,左耳耳环大的出奇,金黄色,不知是不是纯金,腰间别着一把大刀,刀鞘大概是从来没有擦洗过,远远就闻得见泥土芬芳,掉裆黑裤,草编凉鞋,脚上还挂着红绳金铃铛。
公孙珩绝望了。用手扶住额头。
史兴强压着笑:“阿珩,这位仁兄家庭条件甚好。你看那虎皮的成色,你看那金耳环的质地。你嫁过去,房子车马肯定不用愁,吃穿用度夫家也肯定是不心疼银钱的。”
“滚蛋!要嫁你嫁。”公孙珩啐完史兴,转头招呼随身丫头进来:“蝶轻,去西厢房把我的银蛇剑拿了来,今天这是要殊死一战了。”
蝶轻郑重的点了点头:“小姐放心,奴婢定不负所托。”
转身刚要走,便被公孙珏拦了下来。
公孙珏一脸严肃看着公孙珩:“这一屋子人,你除了蝶轻这个丫头,还打得过谁?”
公孙珩快要急出眼泪,跺着脚,却只能压着声音嘶吼:“哥!你怎么这样?!我看脸的!”
“不知这位小姐是……”公孙珩眼里含着热泪,听到大汉开始打听自己,内心更加焦灼。
“这是小女公孙珩,没什么出息,不值一提。”公孙述笑着回答。
“小姐可有婚配?”大汉话一出口,公孙珩心如枯蒿。
“有了。”公孙珩一个激灵,看向正作揖回话的兄长公孙珏,心头涌上无限感动,血浓于水啊血浓于水。
公孙珏并未抬头,只是嘴上含了笑:“小妹已有婚配,将军挂心了。”
“哎!”大汉一拍大腿:“可惜!俺还从未见过如此标致的娘子,怎就没有这样的缘分!小姐对婚配之人可还满意?”大汉仍不死心地望向公孙珩。
“满意!”公孙珩脱口而出,完全不需要任何思考:“特别满意!”
看到大汉眼神中的狐疑,公孙珩接着说道:“帅!有钱!特别有钱!对我也好!我都不会女红的,他都不介意。”
大汉的眼神不再炽热:“哎。君子有成人之美。不过女娃娃,还是要学一点女红。”
史兴知道公众场合不能失态,只能捂嘴咳嗽掩饰笑意,公孙珏的肢体也有些不自然的抖动。
公孙珩可算松了口气,大汉又和父亲说了些什么,也没有心力去关注。
后来公孙珩才从史兴那儿听说,这个彪形大汉叫宗成,是南阳土著,自称“虎牙将军”,也起义反莽来着,给刘玄立下了点功劳。他去长安领赏,途径蜀中,听闻公孙氏,便来探访。大概父亲也有意向刘玄投诚吧,所以开了城门迎接他。
进行过亲切友好的会晤之后,把他安排在城中一所豪华住宅里。
“他不是要去长安领赏吗?怎么还住在这里了?”公孙珩一脸不满的问史兴。
“他嘴上说是来串个门儿,但我估计是咱们这位新陛下给他布置任务了,益州这样一个好地方,放着不管吗?”史兴答得慵懒。
“你是说,刘玄想收益州?那爹爹的意思呢?可是他这么住下去,迟早会发现我没有婚配的啊……”公孙珩左手捏右手,右手捏左手。
“没关系,你不会女红,在他心里已经减分了。况且他如果真的贼心不死,到时候我就充当你未婚夫。”史兴用胳膊肘顶了顶公孙珩的腰:“怎么样,够不够意思?”
公孙珩打量了史兴一番,叹了口气:“聊胜于无。”
史兴瞪了她一眼:“我在益州也是极有人气的好吗?”
公孙珩不再理会史兴的这番自恋,转了话锋:“父亲要归顺刘玄吗?”
史兴伸手折了根儿桃枝,冷笑一声:“要不要归顺,是公孙世伯一念之间,要看这位虎牙将军会不会做人了。”
公孙珩盯着史兴攥了桃枝的手:“你不要破坏我院子里的植被!”
史兴也盯着公孙珩的眼睛看了一会儿,然后抬头又折了一枝。
3.
公孙珩只知史兴对史书兵法颇有些研究,却没想到他看人也是精准,这位虎牙将军确实太不会做人。
他来蜀中短短七天,已然将益州看成了自己的地盘,买些日常用度不给商贩银钱也就罢了,如今连同部下竟开始强抢民女,大多数人家无力反抗,竟也忍了下来。事情闹大,是因为街市北口一户人家,祖孙相依为命,宗成的一个手下非将人家孙女抢去做小妾,这姑娘的爷爷一身傲骨就是不从,这厮就将老人一刀砍死了,姑娘看这情景,伤心之下撞了墙,不出半刻钟,两条人命,百姓们再也不能忍气吞声,拿了锅铲钉耙就与宗成一行人马打了起来,可宗成毕竟是起义军统领,百姓们哪里是对手,街市口血流成河,不知搭上了多少无辜性命。
此时传到公孙宅第的时候,公孙述正在同妻子儿女吃午饭,听到部下通报之后,公孙述放下碗筷,擦了擦手:“把他那几个带头闹事的部下当街杀了,跟宗成说让他滚出益州。”公孙述看了看儿子公孙珏,又看了看公孙珩,接着对部下说:“告诉史兴,益州城门关不上了,该勤加兵练了。”
公孙珏也放下碗筷:“父亲,你可思量清楚,这一举,便是和长安决裂,没有回头路了。”
公孙珩看着哥哥:“也未必。宗成是什么东西,刘玄未尝不清楚,咱们益州问心无愧,刘玄要是明君,便不会问责父亲。”
公孙述意味深长的看着公孙珩,转而叹了口气:“对,咱们益州,问心无愧。”
4.
桃花虽然不见踪影,但毕竟盛夏,桃树却茂盛的很。
公孙珩在院落里摆弄银蛇剑,身姿倒是漂亮,蝶轻却无心欣赏自家小姐的美貌,望着一地散落的枝叶发愁。
前些日子小姐嫌弃史公子破坏植被,其实她本人才是货真价实的绿化杀手。
也不知道是跟着哪本秘籍学的,这思路到底对还是不对,苦了她们这些丫鬟。
公孙珩把玩够了,香汗淋漓的走到蝶轻身边,看着小丫头满面愁容,不禁奇怪。
“蝶轻?你怎么了?”
蝶轻伏一伏身子:“小姐,这个月你剑练的勤,得给我们涨工钱。”说罢将下巴抬了抬,示意公孙珩看看院内的狼藉。
公孙珩抬眼望去,有些羞赧:“哈哈……哈哈……我修剪一下枝桠……修剪一下……工钱会涨……会涨……”
蝶轻将公孙珩安顿在石桌旁,倒了一杯水递给她,然后拿起扫帚清理院子。
“小姐,益州真的会打仗吗?”蝶轻一边清扫一边发愁的问道。
公孙珩将水咽下去,看着可怜兮兮的丫鬟,有些不忍:“或许不会,也或许会,你别怕,到时候我保护你。”
蝶轻没有应声,因为内心对公孙珩的武功产生了深深疑虑。
公孙珩盯着手里的杯子发呆,她了解自己的父亲,公孙述是个武人,且是个相对有原则的武人,瞧不得有人仗着自己一身蛮力欺压百姓,哥哥公孙珏就更是年轻气盛,按照以往,管他是不是有功之臣,宗成是万万不会活着出益州的。
而此次,父亲兄长竟然放他走了,虽说很合情理,但公孙珩觉得还是有些不寻常。
不知道父亲心里那杆称是偏向谁,是已经坐上了江山的刘玄,还是在江湖上颇有些威望的刘演。
不同于益州人心惶惶,两千五百余里外的淮阳,街市上还是热闹得紧。
恰逢集市,百姓们都出来采买日常用度,商贩们的叫卖声也是此起彼伏。
人群之中,有一少年身着白衣,显得尤为注目。男子看着集市上纷杂的货物,觉得今天日光灼灼,将人群也映的热闹。
男子知道许多人在用狐疑探究的目光看他,并不只是因为他通体雪白的衣衫,而是因他双眼蒙覆的黑纱。他笑了笑,这世道,对残疾人始终还是有些歧视。可惜,浪费了他们的感情,毕竟自己只是生来有些畏光,并不是个瞎子。
他出来是给楼里的姑娘们采办脂粉。
惜玉楼。是淮阳最大的风月场所。也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他母亲出身风尘,遇人不淑,一身孤勇生下了他,然后逃离了惜玉楼,却把他留在这里。
他不懂,这不是一个女人该有的套路。
如果不想要这个孩子,为什么要生下来,既然已经生了下来,又为什么不要。
这两个问题反反复复在少年心中萦绕,绕来绕去仍然是一个死循环。
少年一边思忖着这些,一边往街上脂粉铺子的方向走。
“呵,山水郎!”少年听到这一句话,不禁往街角望去,是一个算卦的盲人。
少年微笑着走去:“先生如何知道我的名号。怎么?我在勾栏之中已经有些声名了吗?”瞎子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好气魄!出身污浊却毫无卑贱之资。当得起你的命格。”
山水郎撇嘴笑笑,默不作声。
瞎子接着说道:“孩子,你是个有出息的,但要小心生的好看的女孩子,你啊,会毁在她手里。”
“噗~”山水郎笑出声:“先生这话听着耳熟,好多戏本子里男主角濒死的亲戚都喜欢留这种遗言。可我要如何是好呢,职业缘故,我惜玉楼的姐姐们可都是一顶一的好看呢,我要如何设防。先生还是不要做这一行了,我们惜玉楼旁边有个浴池在招按摩师傅呢,工钱不低,待遇从优~”
瞎子嗔怒:“你这娃儿,一点都不尊重少数人群。”
山水郎又笑了:“先生有天眼,如何算残疾?先生有天眼,又如何看不到我眼睛也不好?世上之人哪有什么尊重不尊重,不过是有人教养好些,教养不好的,都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说罢少年转身走了,瞎子却低头咕哝了一句:“少年不知世事艰,胸怀有之,学问有之,却终是可怜人。”
那厢山水郎倒未把瞎子的话放在心上,来到脂粉铺子,看着琳琅满目的脂粉,口中念叨:“春溪姐姐喜浓妆,喜欢丁香味,秋啼姐姐素雅,爱闻栀子香,至于夏荷和冬凌两位姐姐都很随和,我买什么便就用什么了。嗯,老板!”
“来嘞!”老板从内室闻声而来,看见是山水郎,语气里有几分对银钱的谄媚,又有几分对这个少年郎的鄙夷:“哟~又来了?这次要些什么?”
山水郎并不理会老板言语里错综复杂的感情,自顾自说道:“玫瑰色丁香味儿的胭脂一盒,桃粉色栀子香的胭脂一盒,橘粉色正红色果香的胭脂各五盒,哦,殷红色梅花香的脂粉单独包一盒,包好看点。”
老板冷笑了下:“还单独包一盒?怎么?山水郎也有心上人了?”
山水郎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对这个奸商笑脸相迎:“老板做好生意便好,我的私生活就不劳您操心了。”
山水郎拿上脂粉便走,身后的老板吐了口唾沫:“得意什么,不过是个贱奴。”
惜玉楼里,见山水郎回来了,众姐妹迎上去,纷纷抢着看今天脂粉的成色。
“姐姐们莫急,报名的都有,都有。”山水郎一边尽力维护着眼前这群消费者的秩序,一边望向二楼西边挂着风铃的厢房。
那里住着惜玉楼新来的一个姑娘,弹得一把好箜篌,不知被什么人卖到了这里,逃跑了无数次,被抓回来无数次,最后终于绝望的留在了这里。
山水郎拿着那盒精心包装的脂粉来到西厢房,敲了敲门。
没有应声,山水郎知道这其实是一种默许。整个惜玉楼里,没有几个人会来这个房间,会来这个房间的人里,只有他会敲门。
山水郎开门进来,看到了正在对镜梳头的姑娘。
山水郎笑了笑:“清烛姐姐,给你的。”
名为清烛的姑娘并不回头看他:“脂粉我用不用都一样,这里除了你,都不如我好看。”
山水郎笑出了声:“这倒是,可是脂粉总是女孩子都喜欢的。”
“行了,放桌上吧。”清烛叹了口气:“难为你每次都想着我,不过山水郎,风尘里没有真情爱,你莫要将我放在心上。”
山水郎找个地方坐了下来:“你放心,我对你不是男女之情,但是风尘里,或许也不一定没有真情爱,姐姐莫要太悲观。”
清烛总算回过头来看他:“这里我最喜欢你,因你耿直。我幼时在老家,也有曾有一个如你一般耿直的玩伴。你让我觉得亲切。”
“哦?”山水郎挑了挑眉:“姐姐老家何处?那玩伴可是你的心上人?”
清烛垂下了眼眸:“嗯,那是我的心上人。我的老家,在益州。”
山水郎笑了笑:“姐姐如此坦诚。倒叫我感动。我总有一天,会将你送回益州,姐姐信吗?”
清烛望着山水郎被黑纱覆盖的双目,郑重的点了点头:“我信你。这里,我只信你。”
山水郎也报以同等的认真:“姐姐,你要等。”
5.
公孙府西南有荷清池,清可见底,百尾红鲤嬉戏。
转眼刘玄登基已有一月,人们叫他“更始帝”,公孙珩琢磨着这个小伙子读书可能不多,不晓得“始帝”这个名头有多响亮,承受起来压力有多大,还加了个“更”,这是民众通过各种媒体以秦始皇作为基线标准去要求他,他倒是真有勇气接着这个称呼。壮哉了这个陛下。
公孙珩拿着一捧熟豆粒儿,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看着满池鲤鱼为了食物纷纷为她倾倒,百无聊赖里倒也生出一份乐趣。
“阿珩。”厚重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公孙珩转过头,看到了她的父亲。
她最近同父亲有些疏远,他眼角已有细纹,双鬓也染了风霜,可是高挺的鼻梁和坚毅的下颌角,依然可以依稀勾勒出他青春时的面容。公孙珩觉得,她的父亲,少年时想必也是阡陌闻名的一个爱豆。
她笑着走过去挽上他的手臂:“爹爹。”
公孙述的双手覆上她的手背,同她一起漫步池边:“你已许久不来看我,爹爹有点想你,也有点伤心。女儿大了,是不是心事就多了,离我这个爹爹就远了?”
公孙珩并不回答,只是颔首摇了摇头。
公孙述并没有对她的沉默有所深究,看到水中漂浮的豆粒,还有她手里残存的星点豆皮,笑着问她:“阿珩,据说鲤鱼是水中最有仙骨的生灵,能帮人实现心愿,你可有什么心愿?”
公孙珩有点咋舌:“哇爹爹你真是潮流先锋,我以为只有我们年轻人才相信锦鲤之说呢。”
老者笑了笑,并没有理会公孙珩这桩吐槽,反倒说了这样一番话:“阿珩。爹爹有妻妾三人,六个孩子,只有你一个女儿。人家都说你哥哥公孙珏生得最好看,我却始终觉得,和我们阿珩比起来,他终究逊了一筹。爹爹是练武的粗人,不晓得怎么样的疼爱才能讨女儿的欢心。尤其,还是这样有棱角,又有想法的一个女儿。”
公孙珩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们父女之间会有这样一番剖白,她知道爹爹很疼她,但没想到父亲也知道,他很少讨得女儿欢心。
“阿珩觉得,现如今我们守着益州,过着自己的小日子,父母康健,哥哥们能施展才学,银钱上也宽裕,已经很好。”除了这样官方的回答,公孙珩实在不知该说什么。
公孙述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初初长成的女儿:“我却觉得不够,想给你更好的,最好的。”
公孙珩有些困惑,却始终没有再问些什么。
多年之后公孙珩回想今日种种,那是父亲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诉说他作为父亲对她的爱意,恰恰就是这番爱意,成为了他们父女决裂,乃至生离死别的序曲。
中秋佳节,公孙宅里夜宴赏月。
长辈们都希望公孙珩参加宴会,打量一下益州府满城才俊,看有没有可以深入发展一下的对象。
公孙珩却兴味索然,毕竟任满将军家的公子任杰小哥也在宾客之中,她上次和他相亲,因为受不了他留长小拇指甲盖儿而差点砍掉了他一双手,从而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听说他后来看破红尘,皈依了他佛。公孙珩总觉得任小哥宗教信仰的铸就少不了她一份功劳。
这样一段渊源,如何再好见面嘛,是不是?
公孙珩在房间里擦拭从小跟她长大的兵刃银蛇剑,听着庭院里此起彼伏的丝竹与欢声,倒是也觉得热闹。
丝竹未断,史兴就来了公孙珩的院落里,他面颊有些红润,似乎饮了不少酒。
微醺之中,史兴看着她:“阿珩,世伯和阿珏让我瞒着你,可我觉得应该让你知道。”
公孙珩疑惑的回望他,史兴走到她身边:“阿珩,益州的太阳要升起来了,不远的明日,你会成为一个公主,一个真正的公主。”
公孙珩心下一惊,继而凉了下去。
史兴醉意更浓,眼神里却有公孙珩看不懂的深意:“我知道很难,很艰险,可我愿意帮他们,因为我觉得,你成为公主,然后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不用在意世人的目光,潇洒自在,这将是很好的一件事情。”
公孙珩沉默不语,史兴拍了拍她的肩膀,转身回去宴席。
公孙珩越思索越不安,觉得不想做公主的官二代也绝对可以是一个好女孩,作为公孙家的女儿,一个将门之女,还是应该有一些气节。于是冲出厢房,一路小跑,来到众人当中。
“爹爹!”公孙珩朝人群中央大喊,众人侧目向她,公孙珩顺了顺呼吸:“爹爹。我不做什么公主。公孙一族,是不能成为皇族的!”
话音落下,她能听见周围空气的凝固,也看到了众人面容的惊异。
母亲向公孙珩走来,声音低沉的斥责她:“你这是在做什么,这都是你父亲的部下,你都不顾及他的颜面吗?”
公孙珩看着母亲:“娘亲,我知道你们希望我嫁人,相夫教子,过安定的生活,我可以的。”我转头面向众人:“你们之中,有人愿意娶我吗?你们也看到了,我姿容也算不错,会一点武艺,也会弹一弹琴,读过一点书,厨艺不好,但可以学,我是个挺有意思的人,娶我不吃亏的。你们之中,有谁愿意娶我的吗?”
众人哪里敢有所回应,公孙珏一把将公孙珩拉到身边,横眉怒目:“公孙珩!你是不是疯了?这是你可以胡闹的场合吗?还不快向父亲叔伯们赔罪,滚回你房间去?!”
公孙珩挣脱他:“你们才是疯了!”她奔向她的父亲,拉起父亲的胳膊:“父亲!汉家王朝终归要回到刘氏手中的。王莽处心积虑,篡得帝位,又如何了呢?换来生前身后万世骂名。天下思刘已久,刘玄即便不能,还有刘演。王莽胸怀千筹不得善终,爹爹除了一身武艺半肚墨水加上这一方小小的益州,还有什么资本呢?爹爹!你说你背弃王莽是因他贪婪,你今时今日的面貌,难道不比他贪婪百倍吗?!”
“够了!”公孙述甩开公孙珩的双手,公孙珩却不甘心,继而转头望向公孙珏:“哥哥!你作为长子不能规劝父亲悬崖勒马,却由我这个女儿做了你该做的事,不觉得羞愧吗?!”
她嘶吼过后,看到父兄满面怒气,宾客一脸茫然,便已知她说什么都没有什么用了,只能苦笑着低下了头:“你们想居高位,享荣华,便坦荡的面对你们的欲望。荷清池畔,爹爹你问我的心愿是什么,其实你只在乎你的心愿,哪里在乎过我的?我从来不想做什么公主,我向往的,你们永远不会懂。”
除了父母兄弟,在座宾客并没有人愿意置喙公孙珩这番言论,半晌沉吟,公孙述终于开口:“阿珩,爹爹戎马半生,想要在青史上留个名字,这确实是我的心愿。爹爹多希望你赞许这个心愿,支持这个心愿,以爹爹能有这样的心愿感到骄傲与豪情。如今看来,终是不能了。不日之后,公孙宅以东五十里,会建高楼,玉砌雕阑,繁华精致,那将是公孙一族的荣耀。”说到这里,他望着公孙珩,眼中似有泪光:“如果有一日,你思念了爹爹,思念了你的母亲兄长,便自己来叩宫门,爹爹在最高处等你,那里,有你作为公主的居所以及至高无上的尊严,爹爹,会一直等那一天。阿珩,你,便留在这里吧。”
公孙珩心中颓然,找不到合适的表情,只能回头缓步走回自己的庭院,史兴追上来要拉住她的衣袖。夜凉风起,公孙珩顺风而行,或许是风加快了她的脚步,史兴终究没有握住她的手。
公孙珩想,她和其他女孩子终究是不一样的。
别的女孩子,要是有心事,必定会在榻上蜷缩成一枚金针菇,然后咬一宿的手绢儿。
而她在和家人断绝关系之后竟然可以一夜无梦,睡到日晒三竿。
公孙珩睁开眼的时候,看到史兴坐在她卧房的茶几边,虽已过中秋,但天气仍是炎热,他又喜喝新煮的茶,所以为求凉爽,衣襟敞的也是尺度忒大了点。
他锁骨平直,胸肌尺寸也很合公孙珩的心思,一袭青衫,头发黑长且直,白玉发簪配上半个丸子头,鬓角的青丝被沿窗吹来的风稍稍勾起。
公孙珩就这样看着他,史兴,这个同她一起长大的少年,如今已是无双的公子。
想到这里,她咽了咽口水,脑袋有些混沌,不禁思索,她是谁,她在哪里,她这是想些什么。
昨晚果真吃了不少,饱暖之后,竟然有了□□,罪过罪过。
公孙珩再望向史兴的时候,他正微笑着打量她,看的她心里发麻。
“你如今这般,我倒是放心。有时候我觉得你心太细,有时候我又觉得你心太宽。”史兴放下手中的茶杯:“我看了许多史书兵法,也算通透,却看不懂你。”
公孙珩晃了晃脑袋,让自己重新回到了这个公子小哥已经有男朋友的现实,然后坐了起来:“你不要撩我。你已经是个圣母婊了,就不要再做绿茶婊。你这样下去的话,很容易成为一个渣男。”
“哈哈哈哈哈哈”史兴大笑起来:“你别说,我这一生如果注定是一个渣男的话,我还真是挺想渣你的哈哈哈哈哈。”
“哼~”公孙珩瘪了瘪嘴,不想给他任何回应。
史兴起身走来坐到公孙珩的床沿,敛起了脸上的笑容,公孙珩知道他每每这副神情,就是要一本正经给她洗脑了,于是连他坐到她这十五年没人染指过的洁白床笫这样的轻浮之事,她都只是心跳加速了一下,没说什么。
“公孙世伯自立为王,也有他的道理。”听到史兴这句话,公孙珩的心率恢复了正常,虽有不屑,但也仍想听他说下去。
史赋秋说,王莽在位十余年,政治手段奇绝,已不能用对错衡量。就像他之前说的一样,正确不代表合适。新政最后确实触犯了太多人的利益,只能以失败作为结局。公孙述用他从政多年积累下来的一点经验,预知了这一结局的必然性,所以两年前,他背叛了一手将他扶上高位,将他从一介地方军阀变装成为朝廷重臣的王莽,据守益州,自称将军。说来简单,这当中艰辛,也是旁人无从知晓。益州为中原要塞,人口众多,在这里收获万千民心,谈何容易。公孙述确实有野心,也确实很努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农民起义军打响了推翻王莽新政的第一炮,刘玄的兵马紧随其后,没有给王莽任何喘息的机会,王莽至伟,却也终究是老了。刘玄少年得志,不懂韬光养晦,汉家江山已经换过一次姓,老百姓们知道江山是他老刘家的,但是别人来分一杯羹,他们也觉得未尝不可。益州这方土地受了太久公孙氏的恩惠,习惯了这样的农商法律模式,于是茶余饭后,也有不少人愿意谈一谈,公孙将军成王之后的事。舆论漩涡逐渐形成,茶肆酒楼里的闲话汇成了民意。终于有一天,公孙述的心腹李熊将这番民意传达到了他的耳中。
初始公孙述是拒绝过的,说帝王天命所归,他如何承担的起。
李熊却回答,百姓依附能者,能者承担责任,是为天命,将军有何疑虑。
自此,公孙述心中的欲望之火被彻底点燃,那一刻,原本飘忽不定的天命,似乎开始偏向了他。
“伯父统领益州时日不短,已有威望,刘玄浮躁,又生性多疑,给他俯首称臣,未必得个余生安稳,倒不如搏他一搏。”赋秋握成拳头的手紧了三分,指骨发白。
见公孙珩沉默不语,史赋秋抛过来一个询问的眼神。
“你讲的都对。”公孙珩叹了口气,“赋秋,我只是想让你们好好活着。我希望自己以后可以儿女绕膝,到时候你可以带着你的伴侣来我这里讨茶喝,喝完之后你和哥哥在院子里比试身手,孩子们在旁边拍手称奇,立志以后也要做父辈这样的好男儿。父母那时都老了,他们依偎着看着院落的这番场景,会觉得温暖踏实。”
“乱世逐鹿,阿珩,这是公孙世伯的梦想,也是我的。我自幼师从墨师府,熟读兵法,精炼兵刃,是为了以谋略治国家,以武学平天下,不是呆在空旷的史府,做那个街头巷尾人人议论的沉迷男色的富家公子。你可懂我?”史兴的右手抓住公孙珩的肩膀,眼神热切。
公孙珩低头思忖半晌,还是迎上他的眼神:“当然。”
“这么说,你支持我?”史兴的眼中焕发出光彩,脸上有灿然笑意。
“你有几成把握。”公孙珩并不松口。
史兴笑容浅了几分:“刘玄已然夺了这江山,坐上了龙椅,但刘演早年便不惜倾家荡产结交豪杰,早有问鼎天下的念头。刘玄阴毒,刘演莽直,将来定是水火不容两败俱伤的局面……”史兴沉吟一番“倒是他们那个弟弟刘秀,虽出身田耕,一派谦卑,但当年他帮刘演打昆阳之战,一万七千兵马便破王邑百万之众,此等权谋,何其骇人。刘秀……才是真豪杰,是最后能与公孙一族争天下的人。不能与此人盲图国土,只能分而治之,且不能武力杀伐,只能徐缓谋之。此番算计下来,把握或有六成。另退一万步,如若刘秀不愿妥协半分,他性宽仁,公孙一族和史家,不会亡族。”
“一万七千,对阵百万,竟获全胜。”公孙珩苦笑了下:“他得天下,我服啊。”
“阿珩,你怕了吗?”史兴问道。
“怕有何用?你们的荣辱,便是我的荣辱。”公孙珩微笑着回答。
史兴露出八颗牙齿:“哇,好想给你一个温暖的拥抱。”
公孙珩赶紧摆动双手,用生命抗拒:“这个年代抱了就要以身相许,你不要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