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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二百四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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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说长很长,说短也很短。唯一不变的是灰蒙蒙的天空。

      库洛洛,伊路米双双失去踪迹。我忙得焦头烂额,戎马倥偬,倒是也收获颇丰。

      登布朗家终于想起来有我这个新娘,找了几个女官来教我礼仪。手交叠放在身前,腰板挺直,步幅不能超过多少多少,笑不露齿。

      作为一个老百姓,这实在是为难我了,怎么做怎么别扭。

      “步子迈小一点!你是赶着投胎么?跑那么快干什么?你是去结婚,不是被恶狗追杀!

      想象一下穿着洁白的婚纱,和相爱的人结为伴侣……哦,这是多么神圣的事!

      新娘子要优雅,要体现出贤淑和端庄。把头抬起来!低着头干什么?对,要自信,要大方……”

      我苦着脸一一照做,一有不妥女官的手杖就会落到我的屁股上。

      也不是打得有多重,主要是这让我联想起作业写不完的小学生。说真的,挺丢人的。

      再说真的,其实结这个婚还不如去超市血拼来得神圣。至少搬回来的打折货再怎么质量差劲也能撑几个星期,还能拉动国内经济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

      但结婚以爱情为基础,和增长,持续,发展搭不上半点关系,简直是断送大好前程的火葬场。好吧,我的前程虽然谈不上大好,但是微好还是有的。

      就等同于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是死在一个相处了一段时间而且相对熟悉几乎完美的帅哥手里,第二是死在一个糟蹋变态同性恋而且随时会丧失理智的中年人手里。我想只要没有特殊癖好都会选择前者。

      很不巧,库洛洛就是那个帅哥。撇开他土到不行的衣品不谈,不论是颜值还是身材都是很有料的,所以才能被评选为“三美”。

      所以硬要说的话,死在他手里还是很划算。毕竟有句话叫做“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不过很明显库洛洛不是朵牡丹花,说是食人花更恰当一些,但是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就对了。

      这样一细想,库洛洛的优点还蛮多的。长得帅,知识面广,有礼貌,怪癖不多。最重要的一点是,杀人干脆利落一刀到底,不搞凌虐不玩刑讯。

      不像飞坦,指不定还要拔拔指甲抽筋扒皮,不等你呼出最后一口气绝不罢休,以娱乐为主要目的。

      死,应该给个痛快。“咔嚓”,就这么爽利。

      当然以上都是假设。

      这是一个if引导的条件状语从句。条件:库洛洛玩腻了,烦了。结果:库洛洛完事以后把我处理掉。时态:主将从现。

      即便这事还没发生但发生的可能性是99.99%,还有0.01%的渺茫希望不是吗?

      没有谁有事没事盘算自己应该怎么死死在谁手里,活着挺好的。

      这几天大概是身心俱疲,睡眠质量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终于体会了一把什么叫沾着枕头就睡,一夜无梦到天明。

      不过想来还有一件事。伊路米特地交代我,说要牵制住德瑞斯。

      换句话讲就是要弄出些惊天动地的大动静让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我这儿,然后给他制造机会。

      这是个艰巨的任务。

      我觉得喊西索来一场魔术表演效果会更好,那才叫真正的视觉盛宴。

      然而这事偏偏落到我头上,把我砸得七零八落,七倒八歪。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二三,更别提planA,planB,planC了。

      故事大会?说说“我和伟大的幻影旅团团长库洛洛·鲁西鲁之间说了就会死人的故事”,或者是“那个雨夜,我们的初遇”?

      打住,别搞笑了。

      我开始怀疑这到底是一个漏洞还是随心所欲开的小玩笑。伊路米单人解决不掉德瑞斯?我才不信。

      哀叹一声,我在冰凉的地板上坐下。风雨交加,闪电划破长空亮如白昼。

      So I just broke the whole thing off.

  • 作者有话要说:  偶來了!偶考完了!感天動地!(數學果然不適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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