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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   林眠的初中是在北邺二中念的。二中没有高中部,校园比起既有初中部又有高中部的一中来说要小得多。
      所以当林眠第一次跟着张晗和夏依依穿过篮球场,绕过主席台,走过长廊,走了半天都还没走到食堂的时候,她震惊了。
      以前只听说过一中大,但没想到这么大。
      张晗“嘿嘿”一笑,一副了然的表情:“没事儿,以后走走就走习惯了。”林眠的反应完全在她预料之中,想当初她第一次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反应可比林眠要夸张多了。
      “其实也就是食堂远一点,因为是和初中部共用的,又建在初中部那一头。别的都和他们是分开的,连操场都是各用各的,所以你们要说一中大吧,平日里感觉也还好。”
      夏依依边说边熟门熟路地带头穿过两个平房之间的一个狭小夹缝,领了一条近路。

      其实严格来说,这根本就不算是路,只是墙与墙之间的一个夹角,窄得只容一个不算太胖的人侧身通过。不过因为从这儿穿过去直接就能到食堂,不需要再绕过边上的一排房子,所以好多人都抄近道从这夹缝里穿。走的人多了,便踏平了一块泥地,硬生生在夹缝前踩出了一条路来。
      张晗侧着身子穿过夹缝时还不忘扭头跟林眠献宝,说跟着依依这个一中土著的好处可不只能走捷径这一条,食堂阿姨也认识她,跟她一起去打饭能多打半勺菜。
      夏依依等在夹缝出口处,听到这话哭笑不得地道:“你可别听张晗乱讲,食堂阿姨哪里是认识我,明明是她嘴甜得跟什么似的,每次有好吃的菜就听她阿姨长阿姨短地喊,那些阿姨被喊得手一酥,不小心就多给了她半勺。”
      她说着还不忘提醒林眠,让她用手把身上的棉袄压着点,别被墙给蹭了。
      现在虽已入春,天气却依然很冷。大家身上都还穿着冬衣,再把校服套在外面当罩衫用,脏了蹭了的都不怕。
      林眠刚刚转来,还没有领到校服,穿着一件过年新买的鹅黄色棉袄,饱满的棉花把衣服撑得蓬起,险险地蹭过墙边裸露的砖块。她慌忙用手把胸前和背后的衣服压平了,待穿过夹缝后仔细看了看,暗自庆幸不曾蹭脏。
      幸亏夏依依提醒的及时。
      林眠抬起头,对着夏依依感激地一笑,轻声说了谢谢。
      倒是夏依依还有些自责,说自己忘了林眠没有校服了,今天不该带她们走这条近路。
      林眠慌忙摆手,嘴里连连说着“不”,脸上就有点不好意思地红了。倒不是因为紧张,而是真的不想让夏依依自责。

      说实话,今天她俩虽是第一次见面,互相之间也没说上几句话,但林眠却觉得舒服。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她和人相处从来都有一种天然的紧绷和防范,所以很难能交到朋友。还从来不曾有哪一个人,能像夏依依这样,让她初次见面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开口交流,而不会习惯性地感到拘谨或紧张。
      即便是和张晗刚刚认识的时候,她也是经常不由自主地犯毛病,心里想好的话说不出来,到了嘴边就紧张到打顿。
      林眠想起张晗曾经在信里提过,说夏依依性子安静,人也细致,是个让人觉得舒服的人。
      是的,张晗用的词是“舒服”,跟林眠今天的感受完全贴合。不只如此,张晗还曾笃定地对她说“你肯定也会喜欢上这个朋友”——林眠开始相信,张晗此前对夏依依的所有描述和赞美,也许都不曾夸张。

      食堂里很暖和,一掀帘子竟有些雾气袅袅的感觉,里面人声鼎沸。
      夏依依和张晗是有过分工的,张晗负责找位子,夏依依负责打汤。然后把汤碗和筷子在张晗找到的位置上摆好,别的同学自然就明白这儿已经有人坐,不会再占位,她俩就能放心地一起去打饭了。
      “没办法,人实在太多,桌子又不够。要不是这样占座,打完饭就有可能没地方坐了。”张晗说着,给林眠指了指窗口排着的几条长队,每一条都长得拐了弯。
      每天中午都是这样。
      初中部和高中部中午放学的时间差不多,来晚了可能就没菜了,所以大家基本都是一放学就直奔食堂,乌泱泱六个年级的人全都挤在一起。
      夏依依一手端了一碗汤过来。
      金属的汤碗导热很好,她急急地将碗放下,用指尖揉了揉耳垂:“可真烫。”
      说着又转身往回走。
      “你干嘛去?”张晗不解地喊。
      林眠却是瞬间明白了,以前她们只有两个人,夏依依打汤跑一次就行了,可今天多了她,一次拿不了三个碗,夏依依就要再多跑一趟。
      她赶紧追上去,有点惭愧于自己的迟钝:“我自己......去吧。”
      夏依依倒也没有那种客套的谦让,只略略思索了一下,就道:“也好,我正好带你认一下打汤的地方,以后我们就要三个人分工合作了呢。”
      林眠舒了一口气,心里一阵轻松。她刚才其实特别怕夏依依会跟她客气,那些待客似的客套往往会让她觉得手足无措。

      汤其实不用自己打,早有阿姨一碗碗打好了放在一条长桌上,每个人随便拿,想喝几碗都可以。
      学校如此大方,大约是因为知道很少有人会喝第二碗。
      这汤比起白开水也好不到哪里去,每一碗清可见底的液体上面零星地漂着一点固体,无力地证明着自己其实并不是一碗白水。
      林眠略略扫了一眼,觉得也没有什么挑选的必要了,就随便拿了一碗,准备端回座位。
      那边却有人喊夏依依的名字,跟她说李老师在找她,让她去拿个什么东西。
      夏依依应了一声,转头跟林眠说她去去就回来,让她们先吃。
      林眠知道夏依依是班长,料想着大约是有什么公事,便点了点头,一个人端了汤碗往回走,心里暗暗感叹班干部也是不易做。
      前面忽然冒出个人挡住了她的路。
      林眠没多想,头也没抬就准备从他身侧绕过去。没想到她往左边转那人就挪到左边,她往右边走那人又挪到右边。
      这就是有意的了。
      林眠有点恼火地抬起头,视线平视处正好是那人的胸口,就见他大冷的天也不好好穿衣服,校服和夹克外套都大敞着,直接露出里面藏青色的毛衣。再顺着往上看,看见的是一张非常熟悉的脸。
      林眠有些无奈:“别挡路。”
      可许诺依然泰山石一般挡在她面前,没有丝毫要让开的意思:“大家这么熟,你转回来我们班怎么没告诉我,太不够意思了吧。”
      “谁跟你熟,别乱说。”林眠小声反驳。
      许诺笑了:“你生出来那天我们就认识了,除了你爸,我是这世界上第一个见到你的男人了吧,就这还算不熟?”他笑得懒怠,只牵动了一边的嘴角,显得有些痞痞的。
      林眠听了这话,赶紧左右看了看——幸亏没人注意他们。
      她早已习惯了许诺时不时的胡言乱语,也知道跟他较真没用。只无奈地微微举了手里的汤碗,跟他说自己还有事。

      其实严格讲来许诺也没说错,林眠还真是一生出来就跟他认识了。因为当年他们俩的妈妈正巧都在北邺医院生孩子,又正巧被安排在同一间病房,再正巧前后两日分别生下了他们。
      后来嘛,两人更是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都在同一个班。

      林眠觉得那些往事简直是不堪回首。
      许诺从小就是个特别讨厌的小孩,专门喜欢欺负她。幼儿园的时候是把面条系在她辫子上,到上了小学就是在她背后贴个乌龟,在她书包里藏个大青虫之类的,待到上了初中,他大概终于觉得自己以前做的那些事太过幼稚,于是对她的攻击方式由行动转为言语,一遇见她嘴就特别损,特别爱挤兑她。
      林眠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许诺为什么就专门喜欢欺负她。他面对别人的时候都很正常,话不多,还有点拽拽的不爱搭理女生,可每次一逮着她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变得无比讨厌,似乎不把她惹急了就不爽似的。
      所作所为大约只能用心理变态来解释。
      林眠笨嘴拙舌胆子又小,从小到大被他气哭无数次,小时候更是怕他怕到远远见着就绕道走。到了后来也许是免疫了,也许是发觉其实他也没什么坏心,于是逐渐做到视若无睹充耳不闻,练就了不管许诺说出什么讨人嫌的话她都能左耳进右耳出的本事。

      此时林眠见许诺没有让开的意思,便也不再理他,端着汤碗直接绕过。她心里有些急,觉得自己耽误的太久了,可能轮到她们的时候就要没菜了。
      “嗨!”许诺见林眠径直走了过去,怔了一下,随即一个跨步又挡在了她面前,“我话没说完呢,你跑什么啊?”
      他说着瞄了眼林眠手上还腾腾冒着热气的汤碗,直接伸手抢了过去:“我帮你拿。”
      林眠没想到他突然会有这个动作,端着碗的手没有及时松开,两方力量的作用下,碗里的汤呼啦洒出了大半,有好些都洒在了许诺的球鞋上。
      两人一时都有些傻。
      “操……”许诺暗骂一声,然后竟是一仰脖子,把碗里还剩的半碗汤给喝光了。
      砸了砸嘴,他给了四个字的评价:“淡而无味。”
      林眠看着他手上的空碗,终于急了。这个神经病,是专门来给她添堵的嘛?!
      “你干嘛?!”为什么老是要来招惹她,为什么总是喜欢欺负她,每次不把她惹生气就不罢休!林眠跺着脚去抢许诺手里的碗,脸憋得通红,心里一阵阵气恼。
      “行了,不就是用汤碗占位子吗,我帮你占。”许诺见林眠好像是真生气了,也不再逗她,“我一个大活人坐那帮你们把位子占着还不行吗?”
      见林眠停下了动作,只是气鼓鼓地瞪着他,许诺知道她是接受这个提议了,又贱贱地挑衅:“你们女生就是无聊,每天吃饭还要先占个位子,小家子气!”
      话虽如此,他脚下还是老老实实地动了起来,心里却因为林眠的不反击而微微感到失落。

      许诺有时也觉得自己有点贱,看见林眠就想去撩。
      一开始他只是觉得林眠挺有意思。比如说她会生气,可她生气不是像其她女孩那样大哭或者尖叫,也不会伶牙俐齿地骂人,而只是一声不吭地自己生闷气,两个腮帮子气得鼓鼓的,特别像他小时候在电视里见过的一种鱼。
      那种鱼生气时就是这样,把自己撑得鼓鼓的,鼓的跟个球一般,莫名有些可爱。
      后来他就越来越喜欢逗她,并渐渐发展成一种恶趣味,整天做各种尝试惹她生气,且乐此不疲。好似做实验一般,就是想看看到底要添加什么东西才会引发她的强烈反击。
      就像那种气鼓鱼气到极致也会爆炸一般,许诺期盼着林眠也能爆发出来。反击他,对他破口大骂甚至拳打脚踢,好像只有这样才畅快。可每每看她真的快生气了,他又会觉得自己过分,不自觉地就在她的火还没冒起时就赶紧熄火。
      许诺牙疼般地“嘶”了一声,自己也觉得自己可能是有点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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