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文里的行政区域划分参考历朝历代,有所改动,并不严谨哦。
【小知识/一点节选】:1.唐玄宗时期增加到十五个道,并引入了“府”这个概念,将一些位置比较重要突出的州改称府,用以区分。这也是“府”这个重要的行政区划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
2.宋代还在一些特殊地区还设立了与州同级的府、军、监等区域。
3.元朝由于疆域面积空前膨胀,为有效进行管理,出现了一种新的地方行政制度——行省制度。
4.明朝初年继承了行省制度,改称承宣布政使司。省以下,设为直属于省的直隶州和府,府以下设有州和县。明朝的地方行政体系同样是三四级并存,即承宣布政使司-府/直隶州-县和承宣布政使司-府-州-县(以三级制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