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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

  •   三年以前,还要再以前。

      当时张小辫还没有正式从事相声表演,刚刚从一所名不见经传的野鸡大学毕业,年轻气盛、血气方刚,满脑子都是伟大的抱负,一肚子塞满壮志的雄心,觉得世界上的事情都是自己的事情,拯救地球这事儿,许三多干不来,他张小辫倒很想试一试。但是迎面而来的残酷现实如同枪林弹雨一般,将他打击得遍体鳞伤,抬不起头,迈不开步。

      张小辫当然没有忘记生存是第一法则,他要活着,就得吃饭,饭钱何来,得干活、得工作!于是不再幻想如何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张小辫把自己的身段放到最低,甚至低到尘埃里,谁给他肉吃,谁就是爷爷,就是祖宗!

      之所以找不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张小辫痛定思痛总结了,原因有二。一是他的母校名气太小,尽管也是在帝都开山立馆,但是名号亮出去,没几个人听说过;二是他自身的一些臭毛病,眼高手低,性子又急,所以屡次碰壁,痛苦不堪。

      这一时期,张小辫的心情特别糟糕,脾气败坏,意志消沉,以分钟为单位,不眠不休地抽烟、酗酒、打游戏,无所事事、自以为是、惹事生非、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从小到大,张小辫做过的叛逆之事,不计其数。远在天津老家的爸妈知道儿大不由爷的道理,索性不管不顾,把他托付给了在帝都打拼事业的姐夫。姐夫是个很成功的相声艺人,创立的浮云社经过十余年经营,逐渐发展成全国最著名的相声社团。

      姐夫大小辫二十岁,是看着他一点点成长起来的,所以跟他特别亲。因为曲艺行业讲究师门传承,所以张小辫在很小的时候,便拜了姐夫为师。于是姐夫对他而言,有两重身份,在外人面前,喊他师父,回到家里则叫姐夫。

      老实说,当初张小辫对相声这门传统艺术一知半解。他的认知是,两人往台上一站,或一胖一瘦,或一高一矮,或一老一少,然后你一言我一语,讲笑话,唱小曲,逗逗观众开心,其他也就没什么了。姐夫曾经很认真地问他喜欢相声吗?他的回答是不知道。那时候他也茫然。

      姐夫说:“没关系,先学着。你有天赋,不能浪费。我看人的眼光很准的,只要你好好努力,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张小辫十分感动:“谢谢您这么鼓励我!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所谓的天赋不过是嗓子好而已。说、学、逗、唱四门功课,我除了在‘唱’上技高一筹,比别的师兄弟厉害一点之外,另外三门平平无奇。”

      姐夫微微一笑:“不要悲观嘛,有一技之长是好事!相信我,唱的好了,一样能成功!一样大红大紫!”

      张小辫点点头,表示认同,但心里打鼓,很想告诉姐夫,其实我的梦想是当一个流行歌手,而非相声演员。

      后来,张小辫内心交织的矛盾促使他离开了浮云社,告别了即将功成名就、日进斗金的姐夫,而选择了回老家读书。然后考进了现在这所三流大学,学了一门自己并不感兴趣的专业。他会时不时地跑到浮云社见见姐姐姐夫,当然也不会忘记登台表演一下,讲个段子、背个贯口、唱几段太平歌词……

      自打读大学后,张小辫便很少接触家人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回家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姐夫为他在校外租了一套两居室,空间不大,装修也简单,但比起学生宿舍,还是舒服太多了。

      大二那年,张小辫和几个要好的同学哥们儿因为共同的爱好而走到一起,组成了建校以来的第一支摇滚乐队——蓝色天空。

      乐队总共有四名成员,除了主唱张小辫,还有键盘翔子,贝斯冯照,以及鼓手李春。购买乐器的钱是他们一块凑的,虽然花了很多钱,但是一点也没有捉襟见肘。因为翔子这家伙是个隐形的富二代,家里有矿,十万二十万对他而言不过就是零花钱。他也没有啥远大的音乐梦想,搞乐队不过是图个新鲜好玩。不像张小辫,打小的梦想就是当个音乐人、艺术家。

      乐队组建之后,辛苦排练了许多个日日夜夜,才迎来了一次难得的公演机会。那是十年校庆的时候,文艺宣传小组最终通过了张小辫申报的一首原创歌曲,叫“河水轻叹”。那天乐队里的每个人都很激动,他们的节目排在了第一个出场,但是由于太紧张,导致演砸了。不仅主唱严重跑调,而且乐器的配合杂乱无章,期待中的炸裂场面最终成了一场出糗的闹剧。大礼堂里坐了上千人,至少有一半的人给出了极其糟糕的反馈。

      他们下场的时候很狼狈,就像结束了一场惨烈的战斗,但是没有人愿意认输。话说从哪里跌到的就从哪里趴下,张小辫没有趴下,蓝色天空依然坚/挺,此后的日子他们付出了更为艰辛的努力,终于在十一年校庆的那天大放异彩、令全校师生刮目相看。

      那天的现场特别精彩,四人的配合相当默契,观众的反应无比热烈!

      有道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他们成功了,他们出尽了风头,他们是最棒的!

      从此以后,他们四个成了全校的名人,最有理想、最富有正能量的青年代表、学生楷模。尽管后来又演砸过几次,甚至被不理智的观众轰下过舞台,不过没关系,毕竟曾经辉煌过!要知道,在这个大多数人平庸只有个别人能梦想成真的时代,哪怕只拥有一次绚烂绽放也足以吹一辈子牛逼。

      人一旦有了名气,各种社会福利便会随之而来,而且源源不断。

      在很短的时间内,大家都找到了心仪的女朋友,告别了单身生活。当然阔少翔子是个例外,因为他打娘胎里出来身边就没断过女人,出名对他而言,只是虚荣心的一次满足,至于有多少女粉丝主动投怀送抱,他其实无所谓的。

      张小辫结识了一个哈曼的姑娘,并且非常轻松地“追”到手了。

      哈曼属于那种远看上去比较出众、近看上去更加出众的女孩子。这当然是就她的长相而言,其实气质方面也还是可以说得过去的,至少她不会在朋友面前给张小辫耍性子,大哭,或大闹,还是有一定的涵养和自制力的。这也是张小辫当初选择她做女友的主要原因。

      张小辫声明过,他找女朋友,有两点要求,首先要看她的基本素质,比如他会在约会的时候,故意讲些别的女孩子的事情,看她会不会很在意;故意丢失钱包看她会不会去捡;留意聊天过程里她用了多少口头语;有没有挖鼻屎放臭屁之类的不雅举止,等等。

      再有就是心理测试,比如会问她理想中的男生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又有什么优缺点,万一哪天他张小辫混成了个穷光蛋,她会不会砸锅卖铁支持他、对他永远不离不弃?

      哈曼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总算得到了认可和欣赏,成为了张小辫的第一任正式女友。她的性格比较外向,大大咧咧无拘无束,但跟张小辫在一起时却常常害羞得说不出话,这一点还是让张小辫引以为自豪的。

      几乎没有任何阻碍,张小辫和哈曼的恋情一日千里地发展下去。她和翔子都是中文系的高才生,说起来,第一封情书也是由翔子代为传递的。要知道,那时校园里流行女追男,乐队的小有名气让蓝色天空的所有人都成了标新立异的“公众人物”。

      所以给张小辫写情书的人不止哈曼一个,但张小辫大都看不上眼。哈曼作为新晋的校花,张小辫先下手为强,很快回了信,信中不乏孤单寂寞之独白,朋友虽多却难觅知音之苦闷,并且附上大褂长衫的艺术照一张,并且表示非常荣幸与她“交朋友”。

      张小辫在写情书方面还是有点经验的。大一期间因为极其仰慕一位系花学姐,曾经跑过许多家书店,搜刮到为数不少的《情书大全》、《情圣指南》、《泡妞指导108问》之类的恋爱“圣经”,挑灯夜读,废寝忘食。

      转过天来,一封文采斐然激情四射的“爱情宣言”便传至学姐手中,不想那学姐反应神速,很快达成了第一次约会。

      地点便选在了操场旁边的肖邦楼。

      关于那场约会的种种细节,张小辫守口如瓶,因为那次倍儿失败,倍儿没面子。

      张小辫提前两个小时就到了楼下,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终于来人了,却是四五个流里流气的校外青年。只听为首的那个家伙嚷嚷了一句:“赖/□□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然后还没等张小辫弄明白怎么回事,一通特别暴力的拳打脚踢便如狂风暴雨般落在了他单薄消瘦的身板上。

      自此而后,张小辫明白了一个道理:幻想是可以的,但是不要瞎幻想;交女朋友也是可以的,但是得量体裁衣,万不能以卵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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