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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 40 章 ...
秋收的一天,村里的贵大娘突然来了知青点,她还带了翻译——妇女主任。
她家里有喜事,想请余大厨帮忙做喜宴,并不让人白忙,按着村里的老规矩,会送上一篮子的米面和鱼、肉等东西,算作工钱。按如今的规矩,只有富有人家才会额外给些银钱,但这个年代谁也不敢‘富有’,大厨的待遇自然也低了许多。
余同志来了两三年,村里人也知道了知青群体里出了一个叛徒……呸,一个特别出众的姑娘。
长得珠圆玉润的不说,性子好,能下地干活,下厨也是一把好手,一看就是掌家教养孩子的上等人选,和别的村子的妖艳贱货就是不一样。
村里不知道多少大娘请大队长的媳妇去探过口风,谁知这姑娘是家中独女,家传的灶台功夫。她家里是当儿子养的,所以不嫁人,只接受入赘。
这就为难了,倒也有人家愿意入赘的,孩子多还穷的,只要能找着媳妇,入赘都不是事儿。
但人家也不是什么都不挑,穷是没什么,但怎么着,读书识字总得会一点,不然以后对牛弹琴么?只是村里舍得送去读书识字的,那肯定不能太穷。
这可真是……只能说没有缘分。
此后,大娘们虽然挺遗憾,却也再没打过这位姑娘的主意。
这位贵大娘以前就想过,后来一看这姑娘条件是不错,但自家也不多儿子啊,就那么两个,哪儿舍得让他给别家祖宗磕头?于是打消了主意,就去周边的村子找了找,差不多条件的人家的闺女,相了几次,才相中如今的儿媳妇。
两家几个月前过了定,就算是未婚夫妻了,这会儿秋收之后,粮食也发了,家里就有余钱办喜事了。农村的妇女往日都节俭,但是结婚这样的大事可不能小气,该有的都得有,否则一辈子让人说道。
贵大娘本来想要找村里的大师傅掌厨,谁知道就是那么不巧,这大师傅前些日子摔折了胳膊,得休养一二月,干不了。可是给村里别人干,贵大娘有点信不过对方的手艺。
她想啊想啊,把可用的人选过了一遍,这个不行,肉菜做得不好,这个也不行,品性有问题……思来想去,还是厚着脸皮来知青点探探情况,成了最好,不成再找别人。
村民的眼里,知青从城里来,别的都好,就是娇气,做喜宴得从半夜开始忙到傍晚,手就没停过。这么累的活计,最后也没什么钱,人家不一定愿意。
其实余同志其实正缺了这种大展手艺的机会,现在遇上村里的喜宴,就算没多少钱她都愿意试试。
余同志自小学艺,三四岁的时候就踩着板凳站灶台前了,各种锅罐铲勺,都是自小摸熟的。好不容易学出师,眼看着要进入国营大饭店大展宏图,家里就出了点变故。
变故是什么就不细说了,无非你斗我我斗你,她爹虽然躲过一劫,可是也是心灰意冷,还让闺女下乡去,至少下头清净。所以余同志就下乡了,从那之后摸过的最大的锅就是知青点那口破铁锅。
想一想真是虎落平阳英雄气短啊。
现在贵大娘居然上门请她做喜宴,果然酒香不怕巷子深。余同志努力绷住脸,不让自己露出太过明显的喜悦。
“可以的,大娘可以给我列一个菜单么?我好有个准备。不知道村里有什么特别的规矩,有必须要做的喜菜么?”
贵大娘大喜,她心说这小余同志真是好同志啊,二话不说就应了,仗义。她连连点头,“应该的应该的。大娘不识字,我报给你听啊。”
贵大娘的儿子结婚当日,小余同志天不亮就拿着她的菜刀和调料包出发了。这些调料凑齐还不容易,有些得去药店买,小余同志为这件事跑了两趟县城,好不容易才把东西准备好。
天公作美,是阴雨绵绵的雨天。雨天不用上工,这雨也不大,一丝一丝仿佛飞舞的柳絮,大家也就有时间去参加婚礼,带上自家种的一点蔬菜,晒的咸鱼,或者几个鸡蛋,就能端端正正的坐在席上好好吃上一顿。
贵大娘也邀请了知青们,他们一群十几个人,内部商议了一下,一人凑一点钱和票,去镇上买了一对红色铁皮的暖水瓶。请手巧的同志剪了一对红双喜贴上去,怎么看怎么漂亮。
贵大娘喜欢得不得了,又体面又实用,看这些个知青简直要跟看自家侄子一样。
农村少有工业票,便是有,也是攒着买铁锅和菜刀之类的必需品,少有人会奢侈得去买暖水瓶。知青们的这个礼物,真是送到了贵大娘的心上,她原先也想买的,奈何没有工业票,如今白得了一对。
这一对红彤彤的铁皮暖瓶摆到婚房,更添了喜气。这要仔细着点,一个暖水瓶能用上几十年的。
送了礼,知青们便占了两桌,村里人也觉得应该如此,一对暖水瓶呢,这要自己买,光是工业票就得凑个几年。也就是这些知青,在城里有家人,自己手里也有票,舍得把珍贵的工业票用在暖水瓶上。村里一些没有工业票的人家现在还在用砂锅煮饭菜呢。
村里的知青不搅事,只要不提干活的事,大多数村民对他们的印象都挺好的。长相家境都不差,就是干活娇气一点,不过也是能理解,城里孩子,又是打小读书没干过农活的。按老话说,这都是小秀才,不下地的。
今天一顿酒,大家伙儿对知青的印象仿佛还更好了。
送礼的知青们就不说了,怎么都比拿着两根腌菜就拖家带口大吃大喝的人家强。
哎哟,小余同志的手艺是真不错啊。
村民们一直以来对美食的定义就是大鱼大肉,但今天这个理念仿佛有些摇摆起来。
那个铁板芋头是怎么做的?吱吱作响的端上来,外面浇着一层晶莹剔透的浓汤,四四方方的小芋头外酥里嫩,吃着吃着怎么还有股肉味儿呢?还没有肥肉的腻和猪肉特有的腥臊。
还有那素排骨,听说是用面做得,嘎嘣脆的,咸香可口,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当成真排骨。还带着面食特有的甜,越嚼越甜,外头的馅料却是咸的,两种口感结合在一起,真是妙不可言啊。
还有那一碗热乎乎的鱼肉蛋丝蔬菜羹,浓稠鲜美,颜色漂亮,气味清香,老人小孩吃着也很好。哪怕刚端上还烫得很,一样一眨眼就被抢光了。
这些素的半荤的做得好,那大荤就做得更美了。
上好的五花肉,一片一片晶莹剔透的躺在雪白的盘子上,外皮是红棕色的,十分有嚼劲,肥肉烧得半透明,奶酪一样的润滑,瘦肉里饱含着汤汁,一口下去仿佛把整个猪的精华都吃到了嘴里。光吃猪肉腻,所以中间放着一叠酱料,也是半透的浓稠酱料,琥珀色的,飘着一点红色的辣椒碎片,微甜微酸微辣,像是某种果酱和辣椒混合物。
村民第一次尝试烧猪肉配果酱,这么反传统的东西,大家居然也都接受良好。
红烧鲫鱼,鱼腹清洗后塞入腌制好的馅料,用肉、鸡蛋、香菇、冬笋等鲜货调的。鲫鱼本来就鲜,加上腹中的馅料,果然比往日自己烧得更加鲜美,又没有鱼类特有的腥气,鱼肉更是入味,简直就是理想的下酒菜。
还有看着十分简单的白切鸡,干干净净的一盘,好像很容易就能做出来。然而一吃就觉察出差距来了,一块块的鸡肉里含着一层层的胶冻,那是胶原蛋白。哪怕是鸡胸脯肉也不干,每一口都带着香。
贵大娘看大家吃得高兴,时不时的叫好,笑得见牙不见眼。原来家里人还反对她去找知青掌厨,哼,现在知道姜还是老的辣了吧?人家那可是能在大城市里开馆子的手艺,几代传下来的,能和村里人自己倒腾的东西一样么?
年轻人哟,还是得多历练历练,见识太短浅!
别的不说,村里的厨师能这样的讲究?还在乎东西摆盘好看不好看么?但是这小余同志就能把食物做得是又好吃又好看。
花了那么多钱娶媳妇,买了那么多东西摆喜酒,不就为了这份热闹么?
贵大娘心里很是满意,她甚至悄悄的留下了二两的肉塞到篮子里,准备晚一点让小余同志给带回去。
吃完酒席,小余同志就回来了,还带回了一篮子的谢礼。
有二两的瘦肉,几根鸡翅,一条鱼,几个鸡蛋,红薯,一把小菜等等,还有红纸包着的五角钱,在村里算是规格很高的谢礼了。
她没有客气得拒绝,这是应得的报酬,也是立一个规矩,以后要是请她掌厨,也得按这个来。这也就是村里,搁城里这点东西想要请御厨传人?做梦呢吧。
忙了这一天,小余回来就睡了,晚上大家用烤红薯对付过这一餐。和她一间屋子的小花同志蹑手蹑脚的走出来,“小鱼儿累得狠了,吃了一个红薯又睡下了,明天早上我来做吧?”
小花同志这话说得特别虚,她在家里就是不做厨活的,来了这里也没有打通厨艺那根窍。哪怕天天看小余同志忙活,也没偷师到什么技艺,做出的东西只能说不糊了不夹生,能吃,更多就别要求了。
“我来吧。女同志做饭辛苦了,明儿也休息一下。”昭明突然说。
大家都惊讶得看着他。这年头会做饭的男同志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不管是村里还是城里。
“你会做?可别糟蹋了好东西。”
“能,我就是不大会控火,得找个人帮我控火。”昭明自信满满。真不是吹,他天生就会做菜,上手就来。
大家也只能半信半疑的答应了,其实心里还是有些不信任。看这小伙子白白净净一身书生气,哪里像是能下厨的人?何况村里用的是灶,比城里用煤的更不好烧一些。
然而第二天,从厨房飘来的香气告诉大家,人不可貌相。
“好香,是皮蛋瘦肉粥。”人群里的老饕准确的报出名字。
皮蛋瘦肉粥飘着一股家一样温暖的香味,暖洋洋的,有着刺激脾胃的香。香味在屋里屋外转了一圈,就把所有睡着的人也‘叫’醒了,连今天睡晚了的小余同志都穿着睡衣探出一个脑袋,鼻子一嗅一嗅,厨师的本能就发作了。
“粥香浓郁,是浸泡过半个小时的上等粳米,文火慢熬两个小时以上,熬出的粥米粒松而不散,汤清而粘稠,沾筷不掉,能拉丝。再放入剁碎的瘦肉,简单用料酒、葱姜去腥,熬煮后只有香。还有腌制得恰到好处的皮蛋,蛋黄外青内黄,软硬适中。”她又吸了一口气,细细辨认,“最后加入葱花、细盐等调味……”
她的室友目瞪口呆,第一次发现厨师原来是这样神奇的生物。
眼镜同志才不管这粥是什么粥,他只觉得自己闻了这味道更是饥肠辘辘,匆匆忙忙穿了衣服,脸没洗头没梳,抱着自己的搪瓷杯子就过去了,“饿死我了,小花同志,麻烦来一碗。”
扎了两根小辫儿的小花同志嫌弃得看了他一样,但还是给打了满满一大勺的皮蛋瘦肉粥。
“咱们还有皮蛋么?”同志们陆陆续续的过来,都拿着自己的饭盒和搪瓷杯子。
“我之前腌制的,再不吃就老了。”昭明说。
“哦,就是你那几个宝贝的大肚罐?”一个知青一边呼噜呼噜往嘴里拨粥,一边头也不抬的问。
“一罐是咸蛋,一罐是皮蛋,还有自己酿的果酒。”
“真的,我亲眼看昭明同志腌制的大鸭蛋和酿的果酒。”和昭明一个房间的吸溜着口水,掰着手指数,“一罐石榴酒,一罐桑葚酒,一罐杨梅酒,一罐野葡萄酒,石榴是他从县里买的,桑葚、杨梅和野葡萄是后山采的,对不昭明?”
“对。”昭明笑着说。
“后山?老乡说后山有野猪和狼,听说以前还有豹子出没。”
“没事,六十年那会儿,没吃的,他们把山翻过一遍,那些野兽都窜到更深的山里头了。你忘啦,几年前我还在后面一片竹林子里逮到过兔子。咱们还油炸竹虫呢。”
“多久远的事,早忘了。”
小余同志来得不慢,她端起碗嗅了嗅,喝了一口,又一口,咕咚咕咚一会儿全喝完了,完了一抹嘴,然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我又活过来了。昭明同志的粥煮得真好,比我做得好吃,以前在家也做么?”
“比小余妹子做得好吃?”大家一脸不信。
“真比我做得好吃。”小余肯定说,“我也不是什么菜都擅长。”
昭明也说,“我也只会几种。”
“哎哟,看不出来,你还有这手艺。昭明同志,我得向你学习才对,不然以后要是小余同志回去了,我能饿死自己。”
昭明嘿嘿的笑,“也不难,一次不会多学几次就会了。”
“大老爷们还学这个呢?以后让你媳妇儿做呗。”又一个知青说了。
“也不能都指着媳妇儿,谁都有头疼脑热的时候,到时候还得人家伺候你啊。”
“这年头的姑娘个个能挣钱呢,以后让人家姑娘嫁过来,又得挣钱养家,又得洗衣做饭,那她嫁过来干嘛?多个人伺候吗?昭明同志,我觉得你这样就很好,继续保持。”
大家捧着碗在那七嘴八舌的议论,话题越转越快,就转到男女在家庭中的定位上。自从姑娘能上班挣钱,那些小媳妇大姑娘的脾气就越来越大,主意越来越正。有些人能很快的适应这种转变,但有些人不能。
那些不能快速适应的人就免不了抱怨几句,大家也不当回事,连几个女同志也不以为然。
又不嫁给她,管他是不是大男子主义,最多悄咪咪就把这人从候选名单删除了呗。倒是那个几个说着愿意分担家务的,可以仔细考察一下,万一回不去呢?城里下来的知青总比乡下青年合适,至少有共同语言啊。
今天姑娘们的眼睛依旧发出生活的智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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