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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第六十九章 魔剑天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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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和籍,就像一场玩笑,在场的所有人都不是瞎子,那楼千愈虽然看上去一直在温柔的注视洛清歌,可是不论是那句看似誓言的三生还是那最后的吐血,都在深深的嘲讽着,即便在最后,楼千愈协洛清歌离开,二人一人暗红喜服一人青白道服,竟是生生的多出了一分喜感,若不是洛清歌手上的结绪,谁会想到这二人竟是已经和籍的道侣?尤其是楼千愈身边的玲珑,曼妙的身体如蛇一般缠绕着楼千愈的身体。
坐在首座上,楼千愈屏退了一干人等,空荡荡的房间,华贵的黑色地毯,墙上拳头大的夜明珠,一帧一幕都是魔界特有的奢华与恣意,那是修道之人所没有的。
指尖捏着那枚小小的锦囊,楼千愈的表情上满是痛苦,仿佛一排排锯齿满满的锯着自己的心脏。
这痛苦是平时不可能有的,因为往日每每接触这锦囊,心中都是盈满了快乐的,只是最近,这痛苦越发严重甚至超过了快乐,但是不知为什么,自己自虐一般的将这锦囊整日戴在身上,整日享受那与痛苦并存的快乐,乐此不疲。
“我,不负此心,不负此心,,,,”呢喃着,楼千愈将锦囊举到眼前,像亲吻爱人一般亲吻着系在锦囊下的一只小小的蛇形银饰,淡红色的舌尖轻轻舔过那娇小的舌头,就像曾经舔过那人的唇舌一般,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敢过来,每日的这时都是楼千愈最快活的时光,他可以尽情的亲近那枚锦囊,呼吸着锦囊中满的要溢出来的气息,也可以尽情的亲吻那只银饰,想象着这枚银饰曾那么紧的贴着顾宸的眉心,就忍不住想将这银饰深深的舔吻,细致到每一片银鳞上都是自己的气息,想象着自己的气息与那人交缠,想的自己的心都在满足的叹息。
或许是因为,他毕竟是自己唯一的师尊,天璇的阁主,这世上唯一的苗寨传人,你看,这人有这么多的身份,自己为他多费点心思大抵也是正常的。
抬步,那有些褶皱的衣服终于散乱开来,露出精壮的白皙如玉的胸膛,淡淡的肌肉痕迹却并不狰狞,只是淡淡的,却丝毫不会让人怀疑它的爆发力。
走出大殿,一袭紫衣的玲珑便靠了过去,紫色的轻纱抚过楼千愈的胸膛,向下,虚虚环抱住楼千愈的腰身。
“今日还要去血池吗?”玲珑说,舌尖舔过顾宸的下颚,平日里自己其实根本不敢如此放肆的,只是今日,楼千愈刚刚娶了洛清歌,百万魔众都在看着,这种状态下,若是拂了自己面子,拂了自己这正统魔界出身的魔妃的身份,可是会让那魔众心寒的,况且自己特意穿了一袭紫衣,就凭借这颜色,楼千愈也不会推开自己。
“你去看看清歌,身为魔妃,还着那七星道袍何意?若恋着七星我也不是非她不可。”楼千愈说,推开玲珑走向了血池。
还以为那洛清歌是什么气候,如今看来不过如此,也是,楼千愈曾说,自己许洛清歌十里红妆不假,可又没许下婚誓,那结绪不过就是结绪,魔界中人何必遵守道家的弯弯绕绕?不好玩,抛了,弃了,丢给那些杂兵玩玩岂不刚好?
自入魔界,自己便日日泡这血池,甚至将天邪也戴在身上,天邪剑灵曾经说过,当日魔尊身陨便是在这里,血肉和天邪剑柄剑格一同化作血池中的血液,这是魔界所有人都知道的,只是即便天邪的诱惑力足够,但却没有人可以从中取出天邪剑柄剑格,对于他们来说,血池只是洗涤根骨之所,并不能得到天邪,只是那是他们,自己又怎会与他们相同?自己拥有天邪剑身,就理应拥有剑柄剑格。
红色的气泡在水面炸开,楼千愈将自己整个人埋在池中,封了自己的内力,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屏息,享受着窒息到极致时眼前的朦胧。
“或许有一天,我会将自己生生憋死在这血池。”
这次的时间似乎可以更长一点,楼千愈想,虽然已经憋得心脏都在发紧,但是自己知道,这并不是自己的极限,还能再长一点。
锦囊落在池底,楼千愈不得不潜下将锦囊拾起,平日里自己都会将这锦囊放在池边,毕竟那银饰不同锁魂囊,轻易就可以腐蚀,就像现在,原本坚硬的小蛇软趴趴的拘在楼千愈的手心,水波微动,便化作一缕银丝,消失不见。
扎扎眼睛,楼千愈似乎有些不自信眼前的一切,嘴巴微张,似乎有什么混在了血池之中,只是那颜色太过相近,根本看不出来。
松开对于内力的封印,楼千愈惬意的躺在池底,没有窒息的感觉,可是心脏依旧发紧。
手指松开又再次紧握,一把完整的天邪剑握在手心,这是他一直追求的,完整的天邪可是不知为什么,心中没有一丁点的得偿所愿,有的只是失落,仿佛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自己已回归魔界,回不了七星。
伸手,天邪砍下了双腿,下一秒,便被血池的水紧紧包裹,生出了崭新的双腿。
自己已娶了玲珑清歌,这手也曾接触他们。
剑光闪过,双手应声而落,却像那双腿一般瞬间恢复如常。
你看,我就是个怪物呢,不论砍掉哪里,都会瞬间恢复。
可是即便如此,即便将自己砍上千万刀,那剑始终离那张脸远远的,不曾伤及分毫。
紧紧握着锁魂囊,只有在血池,只有握着这锦囊,自己才会感到丝丝完整,可是愈加完整便愈加心痛,幸好非上古神兽凤凰的火焰不得将已经锁了魂的锁魂囊打开,而凤凰早已灭亡,也就是说这锁魂囊除非自己魂飞魄散,否则在不可能开启。
幸好,幸好如此,不然,若是完整了不知会有多疼。楼千愈想手指虚虚划过曾经银蛇所在的位置,嘴角上扬,血水从身上划过,张开双臂,楼千愈看着一边已经换了一身红衣的洛清歌,手上纯白的长巾细致的将自己身上的血水擦干,变成红色。
伸手,楼千愈将洛清歌拉过来。
“这血腥味重,情歌可喜欢?”
忍住胃里的翻腾,洛清歌看着这个自己奉之为神的男人,嘴角扬起一抹惑人的笑。
“只要是千愈给予。”
没有爱又如何?自己爱着就够了。
将袍子披上,草草的系上腰带,楼千愈将洛清歌打横抱起。
第二日,洛清歌走下床,看着镜中的自己,笑着却难掩悲伤,将长发一梳到底,洛清歌似乎又想起曾经见邻家嫁女儿时的样子,并不俊朗的夫君温柔的将手上娘子的青丝一梳到底,唱着洞房后男子应唱的小调。
启唇,涂抹了丹红的唇若花瓣般盈润艳红。
“一梳绝往尘,君走卿随。
二梳长相守,雪染青丝。
三梳要卿心,再无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