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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赵主编的助理小陈把信送到林忆家的时候,林忆已经快收拾好最后的衣物,就等着搬家公司过来把东西搬走了。
      住了四年的出租房,现在她终于爱江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林忆有些小激动,把手机里新家的照片晒到朋友圈上。短短两分钟的时间,朋友圈底下满满都是同事朋友亲戚给她的留言,内容大多都是恭喜她乔迁新居。林忆一条条地看了下去,发现最后一条评论竟然是自家老太太,见她留言说:家不错,就缺一个男主人。
      原本还是很正常的评论一下子全变了,都变成了‘早生贵子’‘百年好合’呀这些话。林忆真是哭笑不得,暗叹老太太真是越来越犀利了。
      林忆没有立即打开信封,等小陈离开了,就随意地把信放在堆满文件稿的杂物箱里,然后拿起封条封好其他几个装满衣服的箱子。
      好在搬家公司办事效率高,三两下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搬上车,林忆带着七分欢愉三分难过地关上大门,然后就是一脸得意地把钥匙交到房东手上,下楼,坐到搬家公司的车上,朝新家的方向驶去。
      再也不用听到房东催房租的声音了。
      新家虽然不在市中心,但好在周围绿化做得不错,环境也算优美,最重要的是离地铁站较近,对于林忆这种不喜欢开车的人最适合不过了。
      林忆大学学的是会计。奈何林忆从小数学就不好,大学里上的高数和微积分她愣是怎么学都学不会,神游期间大学四年也就过去了。不过到底林忆还是乖宝宝没有真的虚度大学这四年的时间。高三结束的那个暑假,她无意中在书店里看到李尚龙的《大学不迷茫》,新奇之下买回家阅读,看到作者提起自己的朋友因坚持闲暇时间写作出版书籍的事。林忆也是心血来潮,放下书动笔就开始写。这一写啊,大四也结束了。最后林忆没能成为老太太口中念念有词的会计师,反而成为了一家出版社的专栏作家。
      不过,至于是怎么混到那行的,林忆不愿意说,老太太也懒得再问她。只和她说了句:我们不求你飞黄腾达,只要能养活自己就够了。
      林忆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个干大事的人,这也是她大学毕业后想都没想就离开首都回到家乡省会城市江城的原因。不过平凡的林忆觉得自己还是做了一个不平凡的决定的,那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选择工作。选择她喜欢的去奋斗一辈子。
      林忆新家在21楼,师傅把车上的东西都搬上楼后就匆匆离开了,据说是因为还有下家在等着。偌大的房子一下子就只剩下林忆一个人了,这个时候她倒是有些想念家里的老头老太太了。犹豫着要不要打电话过去问候一声他们,毕竟这套大房子老太太也是出了自己不少的积蓄的。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林忆每次电话打过去,他们不是在打牌就是在跳广场舞,接到电话居然还有些不耐烦,敷衍说了几句就挂掉了。连着几次,林忆有些无奈了,白天不能打电话,只能挑着晚上睡觉前的一小段时间打过去和他们二老聊几句。做女儿做到她这份上也是足够了。
      “开始加油干吧!”林忆看着满屋子的大箱子,想着马上要有一场大战要干,之前的那一点小情绪倒是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林忆把原本包裹沙发桌椅的布条扯下来,去卫生间端了一桶又一桶的水把所有能擦的地方都擦了一遍。自觉一遍根本就不够干净,又把水来来回回到了3遍,这才心满意足的去铺床睡大觉。
      不知不觉,夜幕已经降临了。夜晚的江城很美,霓虹灯一闪一闪的,街上是车水马龙,整个城市都沦陷在五颜六色的彩光当中。
      林忆干完活直接瘫痪在床上睡着了,她早就没有精力去欣赏周围的夜色。
      没事,还有一辈子呢!林忆就这样想着想着,眼睛就这样不自觉地闭上了。
      这边,徐景逸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上夜班,他基本上都是这个点回家。走在楼道上的时候,他发现楼道上摆满了一堆大大小小的纸箱,原本就不算宽敞的楼道现在因为这些纸箱而变得狭小,他有些艰难的走过去,在走向他家的时候路过隔壁,随便看了一眼,就扯出钥匙打开门进去。
      回到家,徐景逸没有立即睡下,即使今天他上了一天白班后又接着值了夜班,他仍然没有多少睡意。他已经习惯这样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了,况且江城的工作压力比北京少了不知多少。
      漫漫长夜,一边是睡得酣甜,一边却是无心睡眠。徐景逸照旧泡了一杯咖啡,拿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继续阅读,其实这本书他已经看过很多遍了,可每次看完都忍不住再看一遍。他好像能从在书里找到自己的影子。那个曾经无知的少年。
      那个少年因相貌而受到周围同学的追捧,也因相貌而看上了比他小一年级的女生并且和她在一起,这一待就是6年。他曾以为他们是天作之合命中注定在一起,因为他们俩都是同样的漂亮,同样的学习优异,同样是老师眼中的天之骄子,同样的骄傲。也许也就是两个人太相似了,争吵没有人愿意做出让步,感情一点一点的也就淡去了。
      徐景逸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常常在想,如果他们的感情像从前一样好,他当初会接受她的帮助和她一起去美国读书吗?不会的,22岁的徐景逸不会,30岁的徐景逸同样也不会。因为骄傲不是片刻养成的,它早已深入骨髓。
      第二天林忆醒来,指针显示的时间是北京时间9点43分。
      “昨晚我是累死了吗,居然这个点起床”话虽这么说,语气里也是带有自责。可林忆醒来还是没有立即起床洗漱,而是坐在床上躺着对着天花板发呆。好一阵,起床气都没有了,林忆才气定神闲地从床上下来。
      作为一个有公德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了不给阿姨制造任何的麻烦,为了给隔壁唯一的邻居建立深刻的友好形象,林忆一起床并没有立即去洗漱,而是出门收拾昨晚丢在楼道的一堆废纸箱。可是打开门,林忆就发现放在楼道上的废纸盒居然都不见了,楼道也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好像昨天的那一场兵荒马乱没有存在似的。
      正当林忆都囊着管理阿姨是不是太勤快了些,一大清早地就把垃圾都收拾走了的时候,电梯门打开了,她下意识地抬头看过去。
      从电梯上走出来一个年轻男子,目测身高1米83,清瘦,长相帅气,林忆一看就知道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果然是她喜欢的人。
      徐景逸,那个她暗恋了3年的学长。
      认识林忆的人都知道她从未有过一段恋情,不要说男朋友了,就是男性朋友,她都是寥寥无几。
      但是认识她的人都不知道,她曾经喜欢过一个人。
      曾经呢?是曾经还是一直喜欢?
      林忆不知道,毕竟毕业之后就在也没有见到过徐景逸,就连自己的同班同学庄青,徐景逸的女朋友,林忆都没有联系,更不要说见面了。除了班级群里偶尔讨论过她的实况,林忆对她几乎是一无所知。毕竟林忆在班级里,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小人物每天都忙着和作业考试这些小怪兽打架,实在是没有时间去城堡里和公主交朋友。
      只有王子,只有王子配得上公主。
      不过后来她听说公主离开了城堡,听说公主不再喜欢家里女仆为她量身定制的晚裙子想要去大城市里穿名牌设计师设计的晚礼服,去参加各种名媛出没的宴会。公主让王子陪着她一起去,王子拒绝了,回到了自己的城堡。临行前,公主向王子询问原因,王子告诉她:我不会离开自己的桃花源。
      于是王子骑着马头也不回地回到了自己的桃花源。
      听说6年前,庄青大学一毕业就去了美国。听说徐景逸没有和她一起去,他们分手了。然后关于他们的一切信息就在那几天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人再提起过这一对昔日高中人人羡慕得情侣。林忆也断了所有关于徐景逸的消息。
      林忆就愣愣地站在自家门口,眼神有些说不出的迷离。徐景逸大方地走过来,很有礼貌的对她打招呼,接着说:“你好,我是隔壁屋的,看你家那些纸箱都坏掉了的,想着你家应该是不需要了,就顺手把纸箱都扔到楼下回收站了,放在楼道里实在有些不方便进出,你看,不见意吧?”
      林忆想起那个站在全校师生面前露出标准社交礼仪微笑领奖的大男孩,省级优秀三好学生果然名不虚传。现在的微笑,依旧还是教科书版本。
      林忆表情其实有些一言难尽,这倒是让徐景逸误以为他好心干坏事,没有经过人家允许就私自动了她的东西。见对方不说话,徐景逸有些犹豫转身往电梯方向走去,想着要不把楼下的东西拿回来?好在林忆回过神拉住他,又觉得不对,立马放开拉他的手,说:“不用了,不用了,我应该道歉的,是我没处理好把东西留在楼道里挡着道了。不过还是谢谢你帮忙,家里就我一个我还不知道怎样把那些东西弄下去,你就帮了我一个大忙。那个,邻居,你吃早餐了吗?要不我请你吃早餐吧!。”
      对于徐景逸会开口拒绝她这件事,林忆倒是早就做好了心里准备。哪有大清早就跑到隔壁陌生单身女人家吃早餐的,难道就因为自己帮忙扔垃圾?就算是邻居,这样好像也不是很合理呀!徐景逸礼貌地拒绝,转身拿出自家的钥匙开门进去了。留下林忆一直僵住的微笑,现在是深秋,虽然快中午了,但天还是好冷。林忆哆嗦了一下,才关上门回家吃饭。
      不过,刚关上门,林忆就靠在门上傻笑起来。
      林忆一瞬间觉得上帝他其实还是公平的。关于上帝是否公平的这个问题,她以前一直是持否定答案的。因为她一贯平庸,没有好的相貌,没有优异的成绩,没有财力雄厚的家庭,当遇到各方面都碾压自己的庄青,多年建立起来的自信心瞬间就崩塌了。那时候,她真的觉得上帝的天枰歪得有些过了。
      林忆难过的时候常常想,也许,上帝只是睡着了,等他醒来了,发现天枰偏了,就会立马把它端正回来,那样她的好运就来了。她就这样一边安慰自己,一边这样等着,等着。
      上帝终于还是醒了。
      林忆把牛奶稍微热了一下,把煎蛋放在煮好的面上后就一起端到餐桌上。动筷前,林忆拿起手机给伊璐发了一条微信,内容是:如果你曾经喜欢的人突然重新出现在你面前,你会怎么办?
      消息没有立即回,林忆只好开始吃早餐。吃着吃着,忽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徐景逸的样子。
      进入高中,林忆就听闻学校里有一个很厉害的学长。这个学长不仅学习好,稳居年级前10,而且篮球跳高短跑样样出色,更何况这个高二的学长竟然和高一年级的女生在一起了。而且那个高一年级的女生也是一个大学霸,生物竞赛化学竞赛都有参加而且还得了奖。就这样,两个学霸之间得爱情故事成为了饭后八卦得中心论点。
      不巧的是,学霸学长的女友是林忆的同班同学,那个每天都漂漂亮亮的庄青姑娘。林忆和他们都不一样,她拼了命考上这所高中,实在没有心思去关心这些八卦新闻,即使这个名叫徐景逸的学长每天放学都会到班门口等庄青,她也从来都是目不窥园。
      直到那一次,淹没在人群中的林忆听到校领导念到省优秀三好学生,徐景逸这三个大字又像往常一样进到她耳朵里,这一次她终于抬头看他,那一刻,她看到了阳光懒洋洋地打在他身上,原本他也是懒洋洋地穿着松松垮垮的校服,可在伸手接过领导手中的奖状的那一瞬间他挺直了脊背,庄重地向给他颁奖的领导鞠躬道谢。
      林忆就是被那个瞬间给迷上了。多年来,她也不知道当初是迷上了他,还是迷上那缕阳光。那时候她就想着,这一定是一个被上帝宠爱的孩子,太阳离地球如此遥远,阳光为何吝啬只把光给了他,而不是散满人间。
      之后的高中生活中,林忆发现真是哪里都有徐景逸的影子。她的生活就像是徐景逸的世界一样。去食堂吃饭的路上,隔壁女生的疯狂讨论,篮球场上即使林忆临得很远,她也能听到徐景逸加油得疯狂呐喊,就是走在路上,抬起头来都是徐景逸和庄青并排往前走得妙美得背影。
      林忆其实是不敢抬起头来的,她一直以来都是低着头从徐景逸面前走过。只有在那张印满他名字的大红榜上,她才是抬头看他。看到他的名字大大地放在红榜的顶端,心中是羡慕,骄傲,微弱,渺小,自卑。青春期的林忆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一个陌生人产生这种感觉。她只知道从那以后的每一片天空都是被他给照亮的。
      林忆身边的每个同学几乎都是在高三毕业进到大学之前就学会了打扮,烫头发,化美妆,一夜之间,那些高中三年埋头苦读的孩子一下子就长大成了人。林忆倒是没怎么变,依旧黑马尾卫衣牛仔裤,在美女如云的大学校园里,找不到男朋友实属正常。
      身边不乏催促她找个男朋友的朋友,经常叫她多出门走走,别老是窝在家里,可她每次听到这些话都是插科打诨带过。其实不是她不想找,是她没有遇到自己想要的。
      也许是言情小说看多的缘故,林忆一直幻想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生活,那种初恋即夫妻的爱情才是她渴望的。看着周围那些男男女女分分合合吵吵闹闹地,她听着实在很累,她没心思也没精力解决这些破事。明明两个人在一起性格不合,爱好不投,在一起谈这么一个毫无营养的恋爱,林忆倒是觉得还不如不谈。
      曾有朋友说林忆太死板了,没有情趣,林忆淡淡笑着回答:我只是想谈一个不会分手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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