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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烽烟大漠 ...

  •   景阳二十年,秋。

      西域风光,号称每年只刮两场风,每场刮半年。秋风刚扫过了黄门关,黄门关附近的高草就全都黄了,蔫头耷拉脑袋和大漠深处的黄沙绵延成一色。

      西部边陲地区雨水本就稀少,加之去年和今年大旱,连续两个夏天基本没下过几滴雨,整个的高草本可以埋没牛群羊群,骑马在草中行走方能看到人头,今年草仅过人腰,而且早早就都往生了。

      远处连绵不断的是昆仑山,山顶常年积雪的是神女峰,神女峰山的尖端经年隐藏在重重雾海中,雪山融雪蜿蜒而下,自西向东自山间峡谷汩汩流过,此段河名为凌凌河,绕过黄门关,在天南一段就汇入黄河。

      神女峰上属于天,下入于渊,貌如松柏,美若娇姬,倒是挺名副其实的。

      此处一望千里,除了这大漠黄沙夕阳如血苍凉壮美的景色,仔细瞧去,发现还有几缕烽烟在黄昏的微风中飘动,细听起来,好像还有疲惫不堪的喊打喊杀声。

      有烽烟也很正常,这是西域和中原通商、行军的必由之路,自大楚建国以来这条路上就是三种情况轮流坐庄——

      繁荣友好的状态就是马队驼队不绝如缕,各国均在此几个边陲小镇做生意,往来通商。

      边境吃紧的时候大楚闭关,长城脚下用来双方出巡,大楚的平西军偶尔出来遛马,西域十国的游牧民族用来放羊。

      如果遇到西域各国遇到天灾人祸,经济不景气,想进关来抢粮放牧,基本也就处于烽烟四起,两军对峙的状态了。

      黄门关就处在这条必经之路上,主要防御的依仗是长城。几座烽火台将长城分为几段,由于此地多山,梵城、榕城、饮马镇、楼兰古城就星落棋布的分散在长城内外,成为这西部边陲贸易的小镇。

      喊打喊杀生正是从梵城方向传来的。

      但见数千人摇旗呐喊,举得是大楚的帅旗,有骑兵有步兵,骑兵射箭掩护,步兵举着盾牌苦不堪言的在梵城外的一个土坡冲锋。没办法,梵城地处半山腰,东边是悬崖峭壁,右边垂手是凌凌河,想要拿下梵城,必须要攻下这个土坡。

      但是城中死守的回纥军队们已经王八吃秤砣,铁了心死守。

      话还得从半年前说起,那时候他们假扮成难民和商队,要求通关边贸和讨生活,递上的文书涕泪横流,简言之内容就是:没有大楚国,就没有新生活。

      镇守的安西提督凌云名字起的壮志凌云,好像他人有多硬似的,可惜心还有点软,被磨了几次答应了。
      ——直接闯了大祸。

      回纥王子见机不可失,直接铤而走险,派出手下两员猛将带领的先锋部队,想里应外合拿下黄门关,打通游牧民族进关放牧的通路。

      西域连续大旱,牲口多有渴死,游牧民族以放牧为生,夏天尚且过不去,到了冰冻三尺、大雪纷飞的冬天可能就有灭族的危险。

      ——与其自己灭族,还不如去灭别人的族。

      回纥部队隐藏在商队和难民之中,趁乱夺下了一段长城,好在安西提督凌云将军马上反应过来,将入城的回纥部队冲散成几段分头剿灭。

      但是最大的一股一万余人由回纥猛将带领,拿下了梵城。

      当时镇守在此的凌云将军率领手下的得力部将和回纥部队力战了一下午,终于不敌,还是没有挡住回纥部队攻下梵城的步伐。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梵城内粮食储备丰厚,一举解决了回纥乱军进关面临的粮食储备不足的问题,且梵城三面都有天险,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城墙内里浇了浑铁和钢索,坚固异常,本就易守难攻。

      害的凌云将军活生生的在这里奋斗了六个月,眼看着要入冬了,依旧一筹莫展。

      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可是手握六万人凌云少帅还是束手无策,那段土坡仅容几十人通过,剩下的三面都是天险,强攻几次都是伤亡惨重。且回纥主力正在集结,到时若里应外合,黄门关危矣。

      凌云只能是对外散布城中回纥逆军已经战亡的消息,先稳一稳回纥主力,再“徐徐图之”。

      今天下午安西提督凌云少帅更愁了,一脑门子黑云笼罩,他端坐在中军帐中——

      为了方便攻下梵城,他把帅帐直接扎在了梵城土坡外刚出了火炮射程的五公里处,借着夕阳的余晖认真看下午刚接到的圣旨。

      当今圣上景阳帝对凌云将军六个月还攻不下一个小小梵城非常愤怒,亲自下旨给了凌云最后二十七天的期限,二十七天攻不下来,请凌将军自带脚链和手铐,亲自赴京请罪。

      凌云发出战报请旨的目的本来是想请求朝廷的火炮营增援,对此圣上也在圣旨中专门做出了深刻阐述:梵城内外番仅一万余人,但是梵城百姓十五万人,火炮营一旦开炮牵涉甚广伤其子民,望其好自为之。

      好一个好自为之,凌云少帅一双饱经风霜的糙手将圣旨翻来覆去看了三遍,没看到景阳帝有派兵的意思。

      他摸了摸后颈,掏出玄铁的行军水壶,拧着川字眉眯缝着豹子眼,水壶从左手倒腾到右手,右手再倒腾到左手,问帐下立着的两排鸦雀无声的赳赳武夫们:“众位将军有何办法可以在二十七日内拿下梵城?”

      少帅问话,不回答好像又不行,但是要是有办法这小半年早就说光了,一时间气氛诡异,个个低头不语,帅帐内掉根针都能听见。

      终于,一个充满勇气的声音打破了宁静:“兄弟们自当全力以赴辅佐少帅!”

      凌云少帅眉头锁的更死,眼角跳了两下,这不废话吗!

      凌家世代为将,满门忠烈,父亲凌河王战功赫赫,二十年前率三万骑兵一举荡平西域,获封凌河王、凌国公,一时风头无两。

      连家里的女人都出了将军,凌河王的侄女精通兵法、武艺高强,曾大败回纥国军队。

      凌云十八岁从军,一直追随在父亲帐前,直到四五年前父亲因年事已高且边疆平静不再驻守边关,他才独当一面。而今这小小的梵城久攻不下,虽说两军阵前胜败乃兵家常事,但还是让他自觉有一些——颜面扫地。

      另外一个听起来更稳成持重的声音出现了:“少帅,那个…圣旨说入京请罪是否仅指将军一人去请罪,不是军官都要去吧?”

      末了还心虚的欲盖弥彰的加了一句:“我也是担心全去了边关无人看守。”

      真扎心呐。

      凌云刚三十出头的脸上凭空瞬间挤出了几条皱纹,一抬头豹子眼眯缝着射出两股寒光,单手握紧的水壶眼看着就要掷出去。

      “完了…”老成持重的声音吓得一缩脖子一闭眼,准备生生的抗这一水壶。

      “报!”传令兵冲了进来,算是无意中解了这尴尬的局面:“少帅,三将军来了!”

      传令兵刚冲到帐下,三将军就带着一股子悠悠的秋风吹进来了,挺拔颀长的身材一下子将账内的光线遮住大半,大尾巴狼似地一摆手:“不用报了,我自己进来。”

      如果刚才凌云将军是三分无奈三分气,在看到他三弟这一瞬间就变成了三分无奈十二分气,当场喝令:“不是让你呆在狼场负责后勤吗!谁让你自作主张过来的?”

      这在烈日暴晒的中军帐温度都降低了几分。

      ——闯进中军帅帐的正是凌云将军的三弟,凌安之,至今还是公认的老凌家最大的混世魔王和败笔。

      凌安之和小妹是二夫人所出,凌云和大哥则是正房夫人所出。

      作为世家公子,凌安之从小不太爱读正经书,看些兵书野史,专爱舞刀弄棒,拜武术大家宁氏兄弟为师,经常四处游荡行走江湖让家里人抓不到踪迹,这家里忍了,反正不那么需要他。

      而且每次回家没几天就必定有被打伤打坏的找回来,这也算了,毕竟堂堂凌河王府,医药费还赔的起。

      更有甚者,据说还四处招摇撞骗甚至还调戏了少女,惹怒了老王爷,后来也平息了,哪个少年不风流。

      可但是,挑了御赐的牌匾,闯下可以全家连坐死罪的大祸,凌河王纵使属于老来得子,也是实在爱不起来了。——地上的祸都不够闯了,非得闯那天上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个当爹的隔以时日就被气到青筋暴跳的浑身发紫一次,有心直接打死又怕二夫人和妹妹伤心,在被气中风之后终于忍无可忍,直接把当年十五岁的凌安之打了五十板子扔进了二哥凌云的军营,来一个眼不见心不烦。

      凌安之也不求饶,歪着血迹斑斑的屁股爬上了马背,拖着方天画戟,带着亲兵凌霄和发小雁南飞,就跟着二哥来到了军营,临走还嬉皮笑脸地冲二夫人妹妹以及送行的丫鬟婆子们招手挤眉弄眼,说什么自己是“一失足要成千古风流人物了”,招了家人大多数女人的鼻涕眼泪。

      凌云在凌安之伤养的差不多了之后,就将凌安之和他的小跟班凌霄、雁南飞安排去了狼场——狼才能生存的场所。

      别处草场草高两米,狼场草高三四米,连房子的屋檐都看不到,一脚踏进去蚊子跟黑硫药爆炸了一样炸起来,凌安之他们刚去的时候狼群就卧在房顶的瓦砾上和他们冷酷对望,一副不欢迎外来者要保护领地的样子。

      倒也不是他这个哥哥心狠,确实是凌安之太淘气了,成天打打杀杀,放在军营里不知道又给琢磨出什么动静来,凌河王荡平西部,何等从容镇定丰功伟业,还不是被这个儿子给气中风了?

      ——凌云自认能力不如他爹。

      凌云安排给凌安之四千步兵,负责在荒烟漫草的狼场运粮、养马、摆弄军用药品以及保养兵器;还给凌安之安排了一个学员的工作,整理收集的四方战报和抄写兵书,每天两个时辰不得偷懒,省着他时间太多。

      凌安之对二哥的安排也不说满意不满意,还经常借着押运物资淘出圈的出去瞎玩,只要不误事,凌云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加上军务繁忙,最近也有一年多没正经的见过凌安之了。

      “狼场的狼都打没了,无聊的很,我送粮草军药的时候听说二哥有圣旨嘉奖,特来沾沾光。”三将军权当没听见他二哥的怒气冲冲,显得气定神闲。

      大帐里肃立的将军们看着芝兰玉树神采飞扬的三将军,听着这煞风景的回话,还是不由自主的心里都叹了一声:好俊。

      之后心里再默默地腹诽几句:和少帅比起来,真不像是亲兄弟。也许传闻是真的,凌安之还真有可能是二夫人带着肚子嫁进凌河王府之后的私生子。

      凌安之年将及冠,长身玉立,身高出众,未着盔甲,着广袖暗镶金丝的蓝黑色挺括便装,白玉冠束发,脸型修长,尤其一双眼睛,眸子乍看是黑色,细看是墨绿近黑,看起来水光潋滟,高窄鼻梁上驼峰微微隆起,显得颧骨到下颌极为平整流畅,行动飘逸迅捷,说不出的英气凌厉。

      “这种时候了还来裹乱,回去!”凌云满脑子怎么攻下梵城,实在不想搭理这个祸事精的弟弟。

      “二哥,梵城就是一个土坡上的小庙,实在看不出来有什么值得兄弟们愁云惨淡的。”

      凌安之送粮草的时候已经听说了圣旨的内容,不再四六不着,开始正色说话,关心凌帅和众位将士共同关心的问题。

      凌云不搭理便宜弟弟的胡言乱语,挥手让凌安之出去:“你不懂打仗,所以看不出来也正常。最近别四处乱跑,外面兵荒马乱,可能要打仗,把粮草药物准备好,也算是帮了弟兄们的大忙了。”

      凌安之正襟微微一笑,露出八颗白牙:“少帅,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三弟不才,愿意为二哥攻下梵城,收拾这些满身虱子的野人。”

      “净添乱,没兵给你。”凌云低头开始摊开梵城地形图,毕竟时间就剩下二十七天了,得抓紧时间。

      “三弟手下的四千人足矣。如果二十七天攻不下,愿受军法处罚。”凌安之的声音非常正经,不过说的内容听起来还是很不正经。

      凌云终于肯抬头正眼看了他三弟一眼,一年多没见,好像又长高了,身上衣服乍看仅是质量挺括,细看暗纹涌动,也不知道从哪浪来的。

      他心理有丝丝内疚,这几年确实疏于管教,本来就不知道谦虚为何物的凌安之说话口气越来越大了。

      “呦,你还要立一个军令状,打算怎么写?”在军中这么久了,这个三弟貌似文化课还没学好。

      “二十七天攻不下梵城,三弟提头来见。”凌安之双手背在身后,一字一顿,注视着凌云少帅的眼睛,声音里说不出的沉静笃定。

      “就胡闹,军中无戏言,还提头来见,要的是攻下梵城,要你狗头…脑袋有什么用?”凌云无奈,他从帅案的后边走出来,道:“黄口竖子,你打算怎么攻?”

      “少帅但凭三弟安排,三弟立下军令状,到时候拿不下来,直接军法处置就行了。”

      凌安之像标枪一样站得笔直,声音也清冷稳重:“现在都没什么太好的办法,每日徒增伤亡,梵城的回纥部队不过一群乌合之众,所凭借者仅天险地形尔,我虽不才,但也是将门之后,手中方天画戟,还怕挑不下梵城的山头吗?”

      凌云终于开始抬脸认真地凝视起这个弟弟来,凌安之小他十余岁,虽然从小顽劣异常,但在功夫方面有武术大家的指点且天赋异禀。

      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单独上了少林寺,凭一根木棍单挑了当时御封的“天下第一枪”无量高人,此高人当众败在半大孩子的手里,羞愧的差点直接跳崖。

      凌安之不仅不阻拦,还当着武僧香客的面指指点点、哈哈大笑,又嚷嚷这个高人德不配位,说如果还有点气节的话就应该收拾收拾尽快去世得了;讽刺之后顺路又挑了陛下亲自书写的“天下第一枪”五个烫金红字的牌匾。

      破坏御赐之物乃是全家连坐的死罪,搞得天下皆知,凌安之一祸就把混世魔王的名声从西域扬到了京城,幸亏景阳皇帝念及其是凌河王幼子少不更事,付之一笑未有责罚,但凌河王受惊非小,加之凌安之未见悔意,气的一时中了风。

      凌安之身边的亲兵凌霄虽说年龄比凌安之还小两岁,但也是年少俊才,武艺精湛,来无影去无踪,单凭这么多年能给凌安之喂招,就知道功夫不逞多让。

      凌安之这几年在狼场练兵读书也没闲着。

      别说,凌安之也有可能拿下梵城。

      凌云望着凌安之,沉吟良久,“唔…”。

      凌安之一看这个情况就知道凌云已经动心了,继续再接再厉趁热打铁:“少帅如果没有好的办法,就交给三弟吧,定不辱使命。”

      凌云看了看帐下两排将士,见刚才还噤若寒蝉的武将们如蒙大赦,纷纷七嘴八舌的表示:“三将军年少时英名大家早有耳闻,总在狼场也不是这么回事,有明珠暗投的嫌疑,且即将及冠,也要给三将军建功立业的机会。”

      总结成一句话,死马当活马医。

      “来人,取纸笔。”凌安之回头招呼听令小兵,替他大哥下起了命令来。

      笔走龙蛇的立完了军令状,凌云好像有点良心发现,毕竟也不想三弟有什么闪失,抚着凌安之的肩膀沉声追问道:“安之,你打算如何破城?”

      凌安之冲着凌云狡黠一笑,伸爪拍了拍凌云的手,故弄玄虚道:“天机不可泄露。”

      凌云那仨瓜俩枣的良心马上跑没影了:“你到底行不行?”。他突然想到凌安之还自封为“将门之后,”自己几斤几两咋回事自己不知道吗?

      满帐军官皆面有忐忑不安,就算是死马当活马医,也得透漏点眉目嘛。

      凌安之勃然正色,一副大义凛然:“二哥,我有正事要说——”

      凌云侧耳:“愿闻其详。”

      凌安之清了清嗓子:“男人不能说自己不行。”

  •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有决心和机会,将我心中多年的白月光诉诸笔下,还尊重了他们的道路和性格~~~~
    我喜欢这些人,在他们身上学到很多,他们命运坎坷,有时候身不由己,不过心智坚韧,做事脚踏实地,做人初心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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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文章已经完结了,作者还是每天会回来看自己的亲闺女亲儿子,欢迎话痨、留言狂魔搭理一下孤单寂寞冷、发红包狂人的作者,我好爱搭理俺的人,敲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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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档文《天上白玉京》,原名《醉卧河山》,人狠心口不一的混账将军攻VS多变含蓄的病娇皇孙受。
    人狠心口不一的混账将军攻VS多变含蓄的病娇皇孙受。
    黄鼠狼对妖猫。
    文案:
    萧瑭也曾是自由纨绔的少年郎。
    北域雪原里钓鱼跑马,私塾演武场上偷懒耍滑。
    可惜红尘往事易碎,一夕之间家破人亡。
    被弃了的萧瑭,已不是曾经的王子。
    他满身污浊泥血,一睁眼仿佛看到生命尽头。
    然而菜市口的法场未至,羁押路上杀出来个小提督,把萧塘给劫走了。
    “娇惯生养,当真弃子!”
    凛闻天半大小官,却做着头疼大事。
    好在被弃的王子乖顺懂事,平日里不轻易给他招惹麻烦。
    只是奶狗也有獠牙,天真皆是假象。
    待凛闻天反应过来时,萧塘的犬齿已经叼上了他的颈脖。
    凶猛的撕咬未到,反而触到一阵温柔舔舐。
    萧塘闷在他的颈窝:“我能偷偷喜欢你吗?”
    凛闻天讪笑几声:“萧瑭,我功高盖主,活不久了。”
    要么活,要么死,生徇死随。
    ————————
    重进酒,换鸣瑟。事无两样人心别。
    我最怜君中宵舞,道男儿到死心如铁。
    看试手,补天裂。
    ——摘自《贺新郎》辛弃疾
    ——————————
    食用指南:
    1.正剧风,攻非常混账而且欠揍,是个极有祸心又有兽性的祸害;受也想当个良人,后来也碎成了人渣。
    2.他们彼此有很重要的东西要追寻和守候。
    3.群像文,有冰坨子男三和大美人男四。
    4.微博名:举杯向故园的凌小帅,欢迎来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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