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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第一百四十四章 原由 ...

  •   周新晨在协查发出去的第二天晚上就落网了,全靠人民群众举报。

      跟着护林员和几位道长巡林完后,海宁回来就听说了这个消息。

      这事儿还得感谢国内现在交通要道摄像头比较普及,各大交通方式也需要实名认证,所以周新晨觉得风口浪尖儿的假身份都来不及做,跑出市肯定会被抓着,于是找了个所谓的“男朋友”,躲到了人家家里去了。

      这位男士晚上刷微博的时候看见了协查通告,就凭着蹲大号的借口,把自己反锁在了厕所里,给12110发了个报警短信。警察上门的时候他还跟厕所里哆嗦呢,颤颤巍巍地说幸好警察叔叔上门快,他可怕自己成了这明媚妖娆的女杀人狂的裙底风流鬼。

      警察叔叔——张国庆组的小赵和小刘,俩人受过专业训练,没当面儿笑出来,回来跟海宁转述时已经笑岔气了。

      不过海宁还是很感慨的,新媒体在获取信息这方面可以做到默不作声,就很有利于举报犯罪,你想要是这小伙子跟周新晨一块儿看电视的时候瞅见了协查通告,这四目相对多尴尬,估计警察到的时候小伙子已经跟那破民宿里的老几位一个样儿了。

      其实抓张新晨的证据链并不完整,那会儿张枫都快吓尿了,哆哆嗦嗦什么也说不利索,口供没到,其他还有啥?都是间接的猜测。

      后来海宁就琢磨孙依蝴他搬着行李去了608那间房子,但后来她的行李又都凭空消失了,当时张枫离开时只推着一个行李箱,又确实没在湖里捞着相关物品,张枫家也没有,那究竟是去了哪儿呢。

      他想起孙乐乐第一次去孙依蝴和周新晨合租的房子时带回了部分带有孙依蝴生物检材的证物,他就问孙乐乐,这些检材是从什么东西上提取的,她说是牙刷和梳子,以及内衣上。

      孙依蝴虽然借口是出去自驾游而搬走,实际上她一开始的目的地是搬去当时身为她“男朋友”的张枫“家中”,就是608,她应该是带着自己的洗漱用品以及换洗衣物过去的,毕竟男友家不是酒店,没有一次性洗漱用具,搬离原合租房寄存自己的日常用品却去买新的的可能性极低。那么孙依蝴的洗漱用具为何又会回到合租房中呢。

      因为周新晨自作聪明,她怕别人发现了突然多出来的失踪人员的行李很怪异,便将那些东西带回了合租房中,反正有一部分行李以暂存为由放在这了,到底有多少、是什么谁又会在意。

      于是在海宁的推断下,找到了寄存在合租房中的密封箱上有搬家师傅的指纹,以及搬家用小推车的剐蹭残留痕迹,和周新晨前往608所在楼的监控录像。再深挖一些,608房主郑鑫的手机按时缴纳了各项生活费用,虽然手机上没有指纹,但在缴费记录显示的日期,都能找到周新晨前往608的监控证据。

      摆事实讲道理,虽然没有直接杀人证据,但这些足够聊一聊的了,聊一聊,也就撂了。

      周新晨母亲病重时,她父亲因为已有家庭,她又是个姑娘,而没收留她,于是她快死的母亲就将她过继给了没有子女的姨妈家里,经过改名,他就跟了姨夫的姓。

      原本以为到了新家庭能过正常些的日子,虽然不是亲生父母,但却是亲姨妈姨夫,好歹算是父母双全,能有人疼爱自己了,谁想好日子没过多久,这姨夫就原形毕露了。

      被姨夫侵犯这事儿她姨妈是知道的,姨妈默许并沉默着。

      周新晨狠呐,她也想离开这两个人,可那时她还是学生,学习也不太好,可算是一事无成,无经济来源。

      人活着总会多多少少遇见活不下去的时候,绝望可能是这世上最锋利的凶器,但这凶器扎不扎得死人,还得看个人,很不幸的,这姑娘算是被这凶器捅得血肉模糊了,她没能自救,也没有人向她伸出援手,于是她成了一具行尸走肉,这么体无完肤地随波逐流着。

      后来她发现因为她的年轻貌美,姨夫越来越疼爱她而对姨妈不理不睬,不知为何,她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

      民宿开了三年,设计风格略显老旧,姨夫和姨妈便决定重新翻修。有次姨夫在工地盯着工程,周新晨被姨妈唆使着来送饭,便自然而然地又被姨夫占了便宜,那天有点儿不一样,姨妈带着一群工人“正好”撞见了这一幕,就借口揍了周新晨一顿,周新晨光着身子躺在杂乱肮脏的空房子里,目光呆滞毫无感情。

      之后的几天连日大雨,无法赶工,工人们都暂时下山去做别的工程了,那天雷雨交加,周新晨以姨妈已经人老珠黄,离婚还要分财产等理由教唆前几日也丢了脸的姨夫将姨妈杀死,并抛尸在半山的湖里。站在民宿后面的悬崖上,她看着远处的湖水深吸了一口气,又是那种快感涌上全身,畅快地无以复加。

      后来她杀了她的姨夫,学着施工工人的样子,磕磕绊绊地将他用施工留着的几袋水泥封进了墙里。待雨停,施工队联系不上民宿的老板和老板娘,反正前几日的工钱也结了,继续装修的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那之后,周新晨好像终于对某件事上了瘾,那就是杀人。

      海宁曾说周新晨与张枫是玩着杀人游戏,彼此攀比,但他猜错了,整个事件里只有周新晨是玩家,她蛊惑男人去杀女孩,抛尸在湖里,然后再将男人封进墙里,以此重复重复再重复地感受着那种快感。

      直到一个叫孙依蝴的姑娘,她的魂魄不慎穿越了平行宇宙的界限,被远在彼世的小妖怪当做玩具捕获,之后又在妖市上用钩蛇的内脏被换走。

      宋英招听得一身鸡皮疙瘩,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里面的男人和女人为什么那么容易被欺骗,海宁说,这整个案件中的受害者都或多或少被PUA了,施害者将被害者贬低得一文不值,然后在他们卑微无助时,挑拣出他们本就拥有的优点当做夸赞奖励给这些被害者,让他们感恩戴德,从而更加贬低自己而依赖施害者。可悲的是,这里面的几位男受害者,也同样是施害者。

      所以一定要记住,永远要正视自己,不可轻易被他人的几句话掌握了生活。

      案件结束后,终于有了短暂的休息时间。

      安九用休息的零散时间去考了驾照,几个科目都是一次通过的,驾驶证在考完最后一科后就拿到了,那日是海宁和宋英招去接他的,回来时,这俩人就成了乘客。

      海宁给自己的车加满了油,所以回程时安九直接上了五环转了一圈,然后找了个人不多的郊野公园,停在草地边发呆。

      对于他来说,这种现代的交通工具是个怪异的伤疤,因为他不会开车,一开始也不懂这种交通工具,所以在暴雨中他被祝乞丢下车,他目送着他赴死,听上去还挺搞笑的,因为他不会开车,也不明白怎么求助于他人,所以他只能跌在积水里撕心裂肺地哭,看着不愿连累他人的祝乞将车开远接受天罚。若换到他的位置想想,那确实会成为心病。

      也许是他解开了心中郁结,忽然想与别人讲讲祝乞这个人,虽然他不愿提起过去,但他却想让除了自己以外的其他什么人,记住祝乞这个人,因为他听宋英招告诉他的,再过不久,他如果回到原本的世界,会极快地变老死去,这样的话,就再没人记得他了。

      他想了半天从哪里说起,或许经历了太长的时间,他已经把一些细枝末节的相处忘得差不多了,可他似乎对第一眼见到那人时的情况,铭记在心。

      他说,那时自己没有朋友,他是他的第一个。

      母亲麻希不知为何总是鲜少出来见人,她在道法为信的家中,笃信佛法,默默开始念佛经,所以明明很疼爱母亲的父亲也开始对她不闻不问,甚至嗤之以鼻。

      十岁那年他与母亲搬去了别居,他也不再练习家中的术术,只由亲母带着学一些不知为何的内经心法,腿脚功夫也是最基础的,他甚至打不过比自己小一些的弟弟妹妹。

      在别居的生活单调乏味,无人理睬,偶尔有个小姑娘来给他送水果吃,但也极为少见,他就总是爬到门口的那颗老桃树上去,唱着小时候谁都会的童谣,看着主宅的孩子们放风筝。

      淡云霞,桃春意,抽子芽,冬为忆,不觉暖已退锦裳,只见嫩柳抚裙纱。

      那是他十三岁时的春天,唱着唱着歌,低头就见了个呆头呆脑的小子站在树下,抬头看着他,两个都是不善言辞的人,互相对视半晌,树下的小子忽然向他鞠躬行礼,然后愣愣地对他大喊:“姑娘!你长得真好看!”

      那时的小酒卿特别生气,但又自认为自己打不过树下这小子,便又往上爬了一小节,对准了他,跳了下去,孩子的思维很简单,那时他就是想用自己去砸他。

      谁知树下的小子个头猛力气也大,直接将他稳稳当当接住了,这一下子,摔下来的那个和接住人的那个,两厢都愣住了,一时反应不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就这么一个抱一个地站在原地良久,先反应过来的是小酒卿,他挣扎一番,灵活地跳到地上,满脸通红地大叫着“我是男的!”,边这么叫着边跑回房中去了。

      小子站在原地,傻傻地看着跑了的小酒卿,从一个震惊中跳入到了另一个震惊中,半天没缓过来,这次的见面也就如此不了了之了。

      第一次见面并不是第一次相识,他们那时彼此都没有问对方的名字,直到三个月后,在玄八良六十大寿的日子,小酒卿又与那奇奇怪怪的小子见到了面,原本还因他说自己是姑娘在生气,便没想理他,谁知那小子却谁都不理,只追着自己不放。

      后来他们莫名其妙地成了朋友,知道了彼此的名字。

      祝乞比他大三岁有余,他是祝氏家主祝吾一夜风流得的一子,他出生时身为舞女的母亲曾抱着他去祝家认亲,却被人打了出来,所以母亲给他起名为“乞”,他十几年在外随着母亲漂泊,母亲一介女流,负担不起二人的一日三餐,生活所迫,他看着母亲白日帮人洗衣,晚上脱衣卖身,可就这样,母亲在没能让他过上好日子时,还是早早亡故了,在外做了几日的小乞丐后,他被祝吾接回了家中,似是因为祝吾当时的儿子不学无术,长成了肥头大耳又多病的身子,家中快要断后了,祝吾才想起了外面还有这么个儿子。

      所以他才有机会被带着四处拜访云游,毕竟那时,仙四家的关系还好得很。

      两个人聊得起劲,便每次分离时都相约下次一定在别居的那颗老桃树下见面,自此,他们不由自主地成为了挚友。

      之后的几年,祝乞每过一小段时间就跑来找小酒卿,他们一起摘老桃树上的桃子吃,一起唱童谣,一起放风筝,甚至在北方下雪时,祝乞一来就住上许久,南方没有雪,他与他在别居的院子里堆雪人打雪仗,开心地疯跑疯闹。

      几度春秋,两人一同长大,直到玄家出了事。

      那时祝乞回了家,不在这里。

      酒卿的母亲麻希,突然自尽,以命相奉,祭亲儿第一次的阿修罗道吟诵。

      那时酒卿并不知道自己常年习得的“母家宗术”其实是这种歪门邪道,可他意识到时已经晚了,母亲常年拜佛求经助人为善,成了第一个被召唤而来的夜叉,她对玄府上下大开杀戒,十七岁的酒卿脑袋一片空白,不知如何是好。

      祝乞听了传闻冲来救他,他那时却像个疯子般在街上被人追打。

      被救下的酒卿,在之后的几日让祝乞照顾得很好,看过母亲留下的信知道了她为何会如此决绝,他变的有些不太正常,甚至会在路上拉着个和尚问他参佛的问题,那个被拉住的和尚,就是海宁。

      听到这里,海宁也有些感慨,他叹着气拍了拍安小九的肩膀,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虽是当做好友间的关心,但他要回去时海宁还得写报告等批复呢。

      “还需要一个月左右吧,公司那边还有一些事情没有处理完。”

      “你回去真打算报仇吗?!”宋英招问。

      他有些担心,毕竟听说回去后他的身体会急速老去,而且他还只有一个人,要怎么报仇呢?

      可安九却只是微笑,未置一言。

      大概是想缓解气氛,同时也确实想帮着自己的弟弟求情,宋英招又嬉皮笑脸地说:“我那边的弟弟,好像不是那四家人的,但他朋友是,好像姓白,是个行医的,如果见着他求放过啊,毕竟我弟也不容易……”

      “……”安九一阵无语,最后还是答道,“好。”

      “我发现了,你对英招还挺好,怎么着,因为绑过他有愧?”

      “不知道,”安九轻描淡写,“但我觉得他是好人,”微微停顿之后,他又补充道,“阿乞第一好,英招第二好。”

      “那我第三?”海宁问。

      安九摇摇头,“管家第三好,你……勉强排第四。”

      “……”

      海宁一阵无语,宋英招差点没笑抽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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