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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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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另一边的王明昌,尽管就是小小的皮外伤,脖子上还绕上厚厚的纱布,跑到王博厚王老爷面前哭诉去了。
“叔叔,你看我这脖子。我差点就被那丫头给弄死了啊!”王明昌跪在王博厚的面前就是一顿哭天抢地的吐苦水。
王博厚今年五十整,算得上是老当益壮,面容有少许皱纹,头发两鬓斑白。
王博厚早就看多了他这幅作态,丝毫不掩饰他的不耐烦。上前直接扯开他脖颈间的纱布,将他的伤势看的一清二楚。
不过就是破了皮,不屑的将他推开,“就这么一点小伤,还来找我哭诉。伤的很重吗?”
王明昌看到他不想理会的模样,连忙将自己的手下老甘,扯了出来,“重啊!叔叔,那丫头拿着树枝子抵着我的脖子,我可就差点回不来了哎!你看叔叔,还把我手下的胳膊给弄断啊!我的亲叔叔哎,你可得替我报仇啊。”
这口恶气他王明昌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下次再让他遇见那个丫头,他非得打死她不可。
王博厚这些年将他做的事情看在眼里,这个侄子根本就是一个扶不起来的阿斗。不过念在血缘的份儿上,便将采石场交到了他手上。
自此之后,王明昌便三天两头的给王博厚找麻烦,克扣工人,懒散于做事。想到最近他小儿总是跟王明昌混在一起,心里不觉又气上三分。
王老爷冷着脸道:“一个小姑娘用树枝就能杀了你?我没空跟你撕扯。但这个月采石场的供应要是断了,你就等着拍屁股走人吧。”
看王老爷的脸色变了,王明昌也不是憨子,连忙讪讪的缩着头跑出了房间。
据说这次的供应是给上面的,若是这次弄不够石料,他这差事肯定就没了。
“嘶。”不小心扯到了脖子上的伤口,王明昌心里暗暗骂:这个小丫头片子,下次等他逮到她,肯定要扒了她的皮!
而远方的万青娴正在忙着找衣服,突然打了个喷嚏,“阿嚏”。不以为然的摸了摸鼻子,翻到了上次买的淡蓝色衣衫,眼前一亮。
两套同色的衣服,大的那套是万青娴的,小的那套是给闻舒买的。
“上次给咱俩买的新衣裳,竟然让我给忘记了,快去试试这衣服合不合身。”
将手里的衣服放进闻舒的手里,就忙着催他去换衣服。
闻舒看到手中的蓝色衣服,脸色有些羞赧,这衣服可真软。他从来都没有穿过这么柔软的衣服。
当他换好衣服出来的那一刻,他看到万青娴也穿着跟他一样颜色的衣服,心里莫名有些小雀跃。手忍不住抓住衣角,有些羞涩的站到万青娴的面前。
其实买的时候选蓝色,并不是因为万青娴喜欢蓝色,而且最主要的还是蓝色耐脏。在乡下,到处都是灰尘,还是选个耐脏一些的好。于是就挑选了蓝色,当时还怕选错了尺寸,如今看来闻舒穿着正好。
“正合身好看,不枉我花了几百文,买的新衣裳。”万青娴满意的夸赞道。
闻舒听说竟然是要几百文,顿时慌了神,结结巴巴道:“这要几百文吗?我...我不用穿这么好的,还能退吗?”
这衣服穿着是真的舒适,可也太贵了吧。竟然要几百文钱......
万青娴看到他的心疼,“不过是一件棉布衣裳,闻舒穿着舒服就好。”
话音刚落,采丽便拿着冰糖蹦蹦跳跳的来找万青娴来了。
她看到闻舒穿着新衣服,还有他俊俏的脸庞,万采丽有些害羞的将冰糖塞进万青娴的手里。
还给了闻舒一个,可是闻舒摇了摇头,万采丽只好收回了手。
万采丽乖巧的说道:“青娴姐姐,我来找闻舒哥哥玩。”
万青娴喜欢采丽这个孩子,尽管带着病,可精神却十分积极。总是带着灿烂的笑容,忍不住更对她怜爱几分。
“可以。”
听到万青娴同意了,采丽高兴的凑到闻舒身旁,小心翼翼的摸了摸他的衣服。
语气十分兴奋的说道:“哥哥,你的衣服可真软,这颜色可真好看。”
闻舒被夸心里自然开心,但仍然是淡淡的嗯了一声。
“哥哥,咱们出去玩吧。河边有很多螃蟹,咱们去抓螃蟹吃吧。”说道这里采丽都要流口水了,唔,想吃肉。
可家里又没钱了,只能去河边捉螃蟹吃了。
闻舒还没有捉过螃蟹,因为万家村没人跟他玩,而且他也没吃过螃蟹。
目光有些黯然,他吃窝窝头都被闻癞子打的去了半条命,有好东西怎么可能轮得到他?
有些想去,可又怕万青娴不同意。他带着期盼的眼神望向万青娴。
领会到他的眼神,万青娴想到村子里的那条小溪,水不是很深,村子里经常有孩子在哪里玩。
便说道:“你们俩早去早回。”
万采丽兴奋的跳了起来,连忙拉着闻舒跑了出去。
“好的!”声音还没散,人早就拉着闻舒跑远了。
万青娴无奈的摇了摇头,正是个爱玩的年纪。况且闻舒的童年,应该给他留下一些快乐的回忆,让他跟采丽经常在一起玩玩也是好的。
万青娴此时拿着银子出了门,去了荣屠夫哪里买点肉去。
闻舒太瘦了,再加上以前肯定是遭虐待吃不饱,还不见长个。她打算去多买些肉和猪筒骨给闻舒补补。
荣屠夫家里三代都是以杀猪宰羊为生,这不出摊的时候,离得近的人都直接去他家里割肉。
万青娴到他家的时候,荣屠夫正在杀鸡,刀起刀落十分利落。
她站在门口,象征性的敲了敲门,“大叔,我来割肉。”
荣屠夫听到便放下了手中的鸡,高大的身材从小板凳上站起来,拎起手里的刀便说道:“要多少?”
“要一根猪筒骨,再要三斤猪肉。”说罢之后,万青娴的眼神忍不住的往那些鸡身上飘。
这里的猪没煽过,肉质不鲜嫩,哪里有鸡肉好吃啊,可她也没听说过荣屠夫卖鸡肉啊?
不一会儿,荣屠夫便将割好的肉,用草绳扎着放在了她面前,还有一根猪筒骨。
“猪肉三斤,九十文。猪筒骨十文,一共一百文。”猪筒骨可没人喜欢吃,都是骨头谁没事去啃骨头,所以价格也要比猪肉低得多。
万青娴接过猪肉,从怀里找出一百分钱来,看到地上的几只老母鸡还是没忍住。
“老板,你这鸡卖吗?外面什么价格,我就给什么价格。”
荣屠夫有些好奇的瞥了她一眼,这丫头三个月前来他这里的时候,还饿的面黄肌瘦的。如今怎么这么有钱了?还要买他的鸡。
但他才不管这么多呢,反正这么多他也吃不完。
荣屠夫想了一下,最后给了个价格:“二十五文一斤,我这可都是有些年头的老母鸡。不是我媳妇说这几个下的蛋少了,我还不舍得杀呢。”
想了想,价格确实比外面贵了一些,不过这还是老母鸡呢。
万青娴连忙点头表示可以,上前去选了一只最大的老母鸡。
手里有银子在,万青娴买东西也不束手束脚的了。一手拎着猪肉跟筒骨,另一手拎着一只老母鸡,她哼着小曲心情愉快的回了家。
万青娴刚进村,王招娣便远远的看到她一手提着肉,一手提着鸡。
王招娣的三角眼微眯,嘴角忍不住撇了撇,这丫头片子哪里来的钱,竟然还买了这么多好东西。
待到万青娴走近了,王招娣连忙上前趾高气昂的问道:“青娴啊,不是说没钱了吗?你这些肉啊,鸡啊。哪里弄来的?”
万青娴垂下眼帘,眼里闪过凌厉的目光。再抬起头来,冷淡回答道:“买的。”
说完脚下不带停的,就径直往前走。这个王招娣是原身的三伯母十分刻薄,跟周扒皮一样的人物。
若是没有这个王招娣,恐是原身“万青娴”也不会死的这么早。
原身死了父母,可原身尚且年幼,村里若是有叔叔伯伯的便也是个依仗。刚开始的那一年,“万青娴”便是在四个伯伯家轮流吃饭。
大伯母虽刻薄,想法设法的算计原身,但也能让原身吃上一口饭。
二伯父家实在是太穷了,自家都穷揭不开锅,原身也明白,所以甚少去二伯父家吃饭。
四伯母家是对待“万青娴”最好的,尽管没能救原身一命,但在他们家没人欺负“万青娴”。在四伯家不仅能填饱肚子,甚至过年还会给“万青娴”做新衣裳穿。
这最过分的就是这个三伯母王招娣,三伯父是个妻管严,怕老婆怕的要命。是个三脚都踹不出来个屁的老实懦弱男人。
刚开始的时候,王招娣对“万青娴”各种热情,每日上门请原身去她家吃饭。
可过了一段时间过后,便开始跟“万青娴”狮子大开口。说在她家吃饭,一个月得付二两银子。一户人家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一两多一点,她开口便要二两。
原身不过是个通情达理的小姑娘,再加上王招娣的威逼利诱,只好将所有的钱财都给了王招娣。
这才导致原身发了高烧,也没钱看病。只能躺在床上等死,最后一命呜呼。
听到她说买的,王招娣的眼神登时变了,难道这丫头片子手里还有钱?
连忙跟了上去,脸上顿时又笑成了花,“哎呀,你会不会做饭啊。这猪肉烧的不好,可不好吃啊。不如来伯母家怎么样,我做给你吃。”
万青娴忍不住冷笑,目光犀利忍不住挑了挑眉毛,对王招娣说道:“怎么?你还想吃我买的肉不成?”
被她拆穿之后,王招娣的脸色顿时拉了下来,“切,我还稀罕你那些猪肉不成,当是什么金贵的东西吗?”
说罢哼了一声,瞥了一眼猪肉,扭头走了。
万青娴看到王招娣便心口不顺,沉着脸提着肉回了家。
刚到门口,闻舒和采丽回来了。
他们二人逮了一小盆的螃蟹,拿着狗尾巴草,逗弄盆里的螃蟹。
看到万青娴手里提着的猪肉和鸡,万采丽是最兴奋的,当即便从地上弹了起来:“哇!这么多肉。我们可以吃肉了吗?”
万青娴看到万采丽蜡黄的小脸,闻舒衣衫下空荡荡的身子,暗暗思忖:得给他们好好补补了。
“是,今天吃肉,喝筒骨汤。顺便给你们做个香辣螃蟹,怎么样?”万青娴将猪肉放下,揉了揉这个只到自己腰间的“小萝卜头”的脑袋。
紧紧地盯着她的手,闻舒的眼神便开始阴沉,他不喜欢阿青摸别人的头,更不喜欢阿青对别人亲近。
当万青娴注意到闻舒不开心的目光时,心里有些不解,刚才不还挺开心的吗?
其实也不是万青娴故意的,主要万采丽刚到她的腰间。摸着属实顺手,那感觉就像是?就像是摸金毛的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