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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外来客(3) ...
我怀里装着白水族族长儿子送我的兽皮。
我之所以想接受这张兽皮,一方面是因为那张兽皮上的东西,这些东西可以帮助黑山族度过这个冬天,另一方面是因为我想把本来属于乌通的东西还给他——
我不该抢了乌通的阿爸阿妈,还抢走了他的族长之位。
其实我知道,乌通是因为不喜欢我、才不喜欢我收留的外族人,他从一开始想赶走的就不是那些人,而是抢了他族长之位的我。
所以只要我走了,乌通就不会再找那些人的麻烦。
但是我有点舍不得。我舍不得离开黑山族。
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我对这里有很深的感情。这里的人我都认识,无论他们是黑山族里出生的,还是我从外面领回来的,他们都是我的亲人,我对他们都一视同仁。何况我们一起捕过猎,一起烤过鸡,还一起建造了新的房屋,最重要的是,我们一起并肩努力过。
可是现在,我却要为了一群人放弃另一群人。
说真的,我很难过。
“族长族长……听说我们要被赶走了是不是?他们说那个外族人很弱,他不可能带着猎物回来。大家都已经再收拾行李了……可是妞妞不想走,妞妞喜欢族长……妞妞想和族长永远在一起……”
有个小女孩儿冲过来抱住了我的大腿。
她是妞妞。
第一次见到妞妞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婴儿,现在已经能在地上跑来跑去了。
我把妞妞扛在肩膀上:
“你们不会离开的,你们都是黑山族的人。”
“相信我,你们不会走。那个叫迟宇的外族人也一定会带着羚羊回来。”
“这里永远是你们的家。”
“真的吗?那个外族人真的那么厉害吗?”
“真的!他可厉害了!捕一只羚羊根本就不成问题……他能捕很多很多羚羊呢。”
“妞妞可以帮族长一个忙吗?”
“妞妞帮族长告诉大家,就说族长说了,那个外族人很厉害,他一定会带着羚羊回来。”
“所以大家不要担心,大家都不会离开黑山族。”
“嗯嗯嗯,我现在就去!”
我看着妞妞蹦蹦跳跳地跑远,收起了脸上的神色。我既不知道那个外族人厉不厉害、也不在乎。我只知道只要乌通同意,所有人就都不必走。
所以我转身去找了乌通。
其实我当了族长之后很少再和乌通见面。
现在坐在乌通旁边,我感觉有些生疏。但是我还是不可避免地想起了小时候。那时候我和乌通还很要好,我们曾经是亲密无间的伙伴——
打猎的时候,我总是跟在乌通搭档,他负责吸引猎物,我负责布置陷阱。只要我们两个一起出马,就没有我们两个捕不到的猎物。
但那也只是小时候了。
等我成为族长之后,我们两个就在也没有搭档过。
“所以你是来和我认输的吗?”乌通有点胜券在握。
我点了点头。
我的确是来认输的。我和乌通都清楚,那个外族人不太可能带着猎物回来。
“从小到大,你一直比我更强壮,你的捕猎技巧也永远比我更熟练。我很感谢阿爸把族长之位交给我,但是我想,也许你才是更适合的那一个。”
我看得出乌通的表情有些诧异,他可能没想到我会这么干脆地认输:
“说到底,你讨厌的外族人其实只有我一个。所以你也别针对其他人了。”
“我走就好了。”
“你要走去哪里?”
我把装在怀里的兽皮递给了乌通,那是白水族族长儿子给我的兽皮。
乌通见了似乎有点生气。
他将那张兽皮捏在手里,怒气冲冲地问我:
“这张兽皮是什么意思?”
“这是白水族族长儿子给我的兽皮,他给的聘礼很丰厚,我打算答应他,这样我们就有足够多的粮食过冬。”
“我现在就去森林,我会打一只羚羊,再把那个外族人接回来。这样就算是他打到了羚羊。”
“既然这个外族人能带着羚羊回来,就说明他不是废人,也就说明外族人也有外族人的价值,这样大家也就都不必走了。之后我再嫁到白水族去,你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黑山族的族长。”
“我也可以把一直霸占着你的东西还给你。”
“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这就是你的全部计划?”
乌通突然抓着我的领子将我摁在墙上。
他是我们黑山族的第一勇士,就武力值来讲,我不是他的对手。我被他撞在墙上,墙上的石头硌得我很疼。
不过我脑袋还算是聪明。
“是啊……我是不是个小机灵鬼儿?”
乌通没有回答我,他的表情很奇怪,他的嘴巴在动,却始终没有说出一句话。
等待我们的,是长久的沉默。
最后我实在忍不住,怕夜长梦多乌通会有别的想法,便开口问他:
“所以我们就这么说好了?”
说实话,乌通现在的表情让我捉摸不透。不过好在乌通最后答应了。
他说——
“如你所愿。”
之后我出发去了森林。
我没敢耽搁,我怕那个叫迟宇的人迷路,更怕他会被森林里的野兽吃掉。但是当我赶去森林的时候,发现这小子还活得好好的。
而且特别好。
他甚至有空给自己做了身新衣服。
我躲在一旁看他。
他用的应该是张一整块的兽皮,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找来的材料。看这件衣服的样子,应该将兽皮对折之后在脖子的位置挖了一个洞,之后用骨针在兽皮的边缘扎了几个对称的小孔,然后将细长条的兽皮穿进去交叉收紧,这样就可以将胸前的兽皮和背后的兽皮连接起来。
哦,不对,那不是细长条的兽皮,而是几条细长条的兽皮用特殊编织手法做成的绳子。
这种绳子比细长条的兽皮更结实耐用,因为它没有缺口,不容易被磨断。
真是种神奇的做衣服手法。
这种衣服不仅好看还很结实。
而且最重要的,是很节省兽皮,完全没有任何浪费。
我有点诧异,想不到这个外族人居然还会做衣服。我本来以为这个人是个什么都干不了的弱鸡。
除此之外,这个外族人还打到了一只羚羊。
这只羚羊现在正挂在树上。
我就看见迟宇手里亮出来一个亮亮的东西,他用那个东西划破了羚羊的脖子。然后血水从羚羊的脖子一路流到了迟宇手中的石碗里。
“……”
我承认迟宇现在的姿势还挺好看的。
见他暂时没危险,我就没过去找他,反而靠在树上偷偷瞄他。
迟宇大概也没发现我。
等羊血放干净了,他就把羚羊放在了地上,然后拿着那个亮亮的东西从羚羊的脖子一路划到羚羊的小腹。他的动作很轻,手指也很漂亮,他用一只手挑起羚羊的皮,另一只手拿着那个亮亮的东西剔里头的肉。我宰了这么多年野兽,第一次知道皮和肉之间还有一层膜,那层膜很薄,我之前都没有注意过,可是迟宇却注意到了,而且他还很小心的没有破坏那层膜,所以当迟宇将整个羊皮剥下来的时候,整只羚羊的形状还没有被破坏。
加上迟宇之前放光了羚羊的血,即便被剥了皮,那只羊依旧很干净。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好像是种艺术。
之后迟宇又用同一个亮亮的东西肢解了那只羚羊,每块骨头都剔的干干净净、每一块肉都摆放的整整齐齐,甚至每一块内脏都非常完整。他好像知道羚羊的的每一块肉、每一块骨头、每一个器官的生长轨迹,所以他很容易就找到了其中的薄弱环节,能够用最省力气又最快的手法将羚羊拆解开。
等做完这些,迟宇在地上用柴火生了个火,还架了个石锅。
……这个外族人身上的东西还真不少。
我见他先是烧了一锅热水,然后选了一块羊肉丢进去。
说真的,活到这么大了,我还是第一次见人用水煮羊肉,我们从前都没这么吃过,我们都是直接把肉做成肉干。
然后没想到啊没想到,水煮羊肉居然这么香。
我没忍住,我要流口水了,所以我跳了出去,不仅站在了迟宇面前,还摊开了手:
“我不管,我要吃。”
迟宇大概没预料到我会出现,看见我的时候,他好像还被吓了一跳。
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下来了。
他一边煮羊肉,一边斜着眼睛看我,等到羊肉煮熟了,便用刚才那个亮亮的东西将那块的羊肉一条一条切开,然后再上头抹上生盐。
等这些都做好了,他就伸手递给我一块。
然后我接过来、吃了一口——
这个羊肉好软、好-嫩、好多汁啊!
那些不均匀的盐巴藏在羊肉的某个角落,吃到味道的时候还想吃、没吃到味道的时候更想吃——
“我不管,我还要。”
迟宇很听我的话,他又递了一块羊肉给我。
然后就在我吃的不亦乐乎的时候,我好像听见迟宇在那边自言自语说:
“攻略上说的果然没有错,美食果然是最容易刷boss好感度了。”
“还好我把厨艺技能点满了……”
“???”
不过我已经不怎么好奇迟宇那些奇奇怪怪的话了,毕竟他脑子是傻的。我现在比较关心的,是他手里那个亮亮的东西——
这个东西可比我们的石刀还要锋利。
看着手抓羊肉流口水,宁夏的滩羊肉顶呱呱
求评论收藏和发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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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外来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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