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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十 ...

  •   人一生中,大约会为许多人事物流泪。其中大多是哭失去。
      哭求不得的恋人,哭留不住的亲友,哭青春小鸟的羽毛与挡不住的浪潮。
      最后,哭尽了一切的哀亡与失去,一个人会哭自己必然到来的死亡。

      从西藏归来,一直头疼,她以为自己颈椎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加上可能缺氧受了什么损害,结果一个CT扫下来,医生很无奈地通知她两件事:头疼很可能是因为她的大脑里长了个肿瘤;她需要再做别的检查。
      那时她虽受震动,但依然保持着理智,与医生探讨了往下的各种可能性和治疗方面,平静地均等地看待着每一件。医生安排她住院,她第一时间去请了个护工。护工很诧异,你好手好脚的年轻人,至于吗?她说,我一个人住院,迟早需要你,不如现在就和你说好。
      自己心里想的也是以防万一。
      一天又一天的检查过去,CT,核磁共振,脑波图,最终的答案是恶性肿瘤,而且长在一个不能做手术的地方。此时的医生已经换了一个,与汪袤云差不多大,认真地对她说,第一,要做手术,切一部分是一部分,然后我们再做放化疗。第二,严格地说,我们发现得有点晚,我们……
      “我到底得的是什么病?”汪袤云坐在病床上问道。
      “专业上我们管它叫胶质母细胞瘤。”
      “我还有多久可以活?”
      “一般12到15个月。也有一部分病人可以活五年。都看预后的情况。手术的时候我们可以尽量把癌变的部分都切除,然后使用放化疗控制——”
      医生在说什么,她没在听了。她的习惯是按照最坏去考虑和安排一切,然后奔着最好去做。12到15个月,她需要安排的还有很多,想要做的也有很多,这件事可以找这个人,那件事或需要托人……
      “你觉得怎么样?”医生问。
      “好,就按您说得来。我们准备手术。”
      “你的家属呢?”
      “我是孤儿。我的养母早已去世。我在世上没有亲人。”
      医生沉默了。
      “没事,我会处理好的,你放心。”

      汪袤云离开曹明子家,也没有去别的地方,只是在温哥华休息了两日——在离曹明子近的地方休息——然后回国去了。回国,入住一早托人留好位置的私人医院,专心等死。
      独立病房的床上,护士出去了,她一个人很安静地坐着。不想哭了,终于走到这一步,已经不会再哭了。
      一个人面对自己的绝症,这一路上汪袤云只掉过两次眼泪。一次是在确诊的那个晚上,她安排完了一切,到了夜里吃完饭,病房里安静下来,她才如梦初醒般开始感受这个事实:我得了癌症,我还有一年多可活,可能会更长,比如五年,可能不会。她想自己应该不需要否认,她已经过了那个遇事不顺就要否认的阶段了,只是自己身上的绝症比企业的困难要难接受许多,她起身去接了一杯水,坐回病床上,一口一口慢慢地喝水。
      先治疗,该开刀的开刀,清理干净之后就放化疗,尽量杀死癌细胞,减少复发的可能性。这是我们现在准备走的流程,如果有问题,我们路上修正,走到放化疗那里,我们应该就可以知道最后结果会是怎么样……
      她往常工作的时候也这样思考。
      杯子里的水变得有点咸。
      她哭着哭着笑了,这样想没错啊,非常理性,只是那个结果不是这个项目失败那轮融资失败那样,而是死亡,是自己的死亡。

      此刻同样坐在病床上,看着窗外更高更好看的风景,想起做手术的时候,病房外是高大的梧桐树。是那些梧桐树,让她想起大学校园。其实后来去校友会,去参加老同学们的婚礼,什么都去了,就是没有回学校去看看。或许潜意识里觉得学校已经没有值得挂念的人事物了,值得挂念就是曹明子,已经不在那里了。于是校园不是归处。
      故乡或许也不是归处,她想。在京多年,早已不像个南方人。她有的时候看自己的长相身材,也会偶尔想一想素未谋面的亲身父母,他们到底是哪里人?是不是一个是北方人,一个是南方人,所以生下这样一个我?
      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抛弃我。
      汪袤云在孤儿院住到五岁,记事了,才被领养。大概养母是看中她显得聪明,也想着她已经知道事了,就从不掩盖她是孤儿的事实。她当然爱养母,养母也爱她,但这种爱仿佛始终与亲生父母不同。养母走后,她一个人在这个世上生活,每年过年,她除夕和大年初一会回到养母的老房子去给养母上香,初二初三与旧同学们聚会完就走。后来那房子老朽了,她只好把它卖了,于是再也没有回去过。虽然朋友们都很想念她,很崇拜她。一个一路上青云的汪袤云。
      她曾觉得亲生父母遗弃自己是错误的,因为自己这样好。
      现在想想,或许也不妨说幸好从未谋面。她也不想见到他们了。彼此不曾存在最好。
      我的生命里只来得及存在有限的东西,那么几样而已。本来我希望我能腾空一些,再增加一部分,倒空又装进。然而现在没有机会了。牵挂寥寥,了了牵挂。

      医生告诉她,转移扩散。她于是选择,放弃治疗。
      然后托关系强行转院,离开,去见了曹明子。
      然后回到这里。

      第二天花了一天时间做检查,第三天检查结果出来,医生来告知她扩散的情况。
      “还疼吗?”
      “还可以。”
      “那止疼药我先不给你加了。”
      “好。”
      见她精神不太好,医生问道:“开始嗜睡了?”
      她点点头。
      “那是正常的。”医生翻阅输液记录,“事情都做完了吗?”
      “做完了。”
      “好。往下你可能会开始越来越嗜睡,可能会失去意识,偶尔昏迷——”
      “记忆衰退。”
      “对,记忆衰退。性格可能也会改变。”
      “我立好遗嘱了。公证有效了。你放心。”
      医生看着她,她微笑着。医生点点头,放下记录板离开了。

      没过一会儿,吃过午饭,汪袤云躺回病床,静静闭上眼睛。总之很倦怠,但是不想睡。外面风吹过,好像听得到知了叫,闷热的北京的夏天,据说这一周都不会下雨。
      知了,知了,知了……

      我希望我在记忆衰退之前陷入昏迷,就像医生预计的那样,我的某一部分神经癌变的情况比别的要厉害,它们可能仁慈地希望我去睡,比别的癌细胞下手要快。我想抱着那些记忆睡着,永远地睡着。即便经常有人说,死亡并不是永远的沉睡。死的时候,会感觉有人来接你,一切的病痛都会消失。可我的脑子要是在那之前就忘记了种种,我还会好起来吗?
      我想要记得你,记得所有这一切,即便不是完全地快乐,甚至有许多悲伤。
      如果我提前陷入昏迷,渐渐脏器衰竭而死,那么死的时候,还能快速地回忆一生吗?
      我会想起来什么呢?
      欸,想到你女儿,真好看。像你多过像老吴,挺好的,他眼睛有点儿小了,还是你的眼睛大,又大又亮又好看。咱们那个时候喜欢的中山美穗,老了变成现在这样子。但无论苹果肌如何改变,她的眼睛始终好看,你的眼睛也像她那样。
      一定还会有人喜欢你的,你要是也喜欢人家,就去吧。为什么不呢?
      我想起,当时《倾城之恋》,你披着外套,走在沦陷后的城市的街道上,那身影,的确值得全城沦陷来成全你。现在想想挺讽刺的,《倾城之恋》本来就不是爱情故事,里面总有算计。我们却还想当然地以为它是爱情故事。
      或许我们之间也一样,但到底它还是爱情故事。
      我想起2003年的那些火锅。卖涮肉的老板看我的眼神每次都怪怪的。真是的,吃涮肉怎么了?
      你喜欢麻酱多过韭菜花酱。后来干脆不爱吃火锅了。其实你还欠我一顿炙子烤肉。
      《恋爱的犀牛》最后演了多少场?700?有一次他们跟我说晚上有个饭局,孟京辉去了,问我要不要去,我没去。
      让我们为廖一梅鼓掌,也为马路,为明明,为红红,为牙刷,为莉莉。
      现在连卡佛也一般。但你喜欢Joyce,幸好我送过。不然好像有点缺憾。我知道这种缺憾你即便讲出来,也不会真的觉得怎么样。你不在乎,你觉得已经很好了。其实这一点我们有共识。
      以及,幸好我送过的是Cartier,我不太喜欢Tiffany,你也不喜欢。我应该是因为你不喜欢所以不喜欢的。我不记得了。
      和你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我都喜欢,曾经不喜欢的那些,现在也喜欢了。曾经非常喜欢的,现在也持续地给我温暖。比如你喜欢搂着我的脖子不让我走。我也不想走。
      我也不想走。即便后来你要我走。
      戒指我留在保险箱里了,到时候他们会拿出来,寄给你。当然要和讣告一起送到。那时候你会伤心的吧?可我又能怎么办呢,你迟早会知道的。所以我希望你笑着送我走,像你送我走的很多次那样。笑着吧,笑着让我走。
      如果世上有一种野兽是依靠吃人们的烦恼痛苦为生,我想我大概做过这样的一只野兽,不过只吃你的烦恼痛苦。我知道你曾经担心后来那段时间我们做的事情对我来说是种伤害,那是,然后呢?我吃了你的痛苦,产出自己别样的快乐与痛苦,对着它们我很开心。
      “爱你的确实的证据”,我有。“Knowing how much I love you/And after all that I\'ve been through/I\'d turn and walk away from you/Just because you asked me to.”当然我可能没办法证明,在我死之前,我依然爱你了。我只能希望你相信。当然或许这也不要紧。
      你独立好强,从来都是这样。我希望我走之后,你可以依靠这种坚实的内性接受这件事。
      对不起当时没有陪你去送你爸爸。哪怕后来我们还是会分开,让你一个人去我总觉得太残酷了。我应该陪你的,应该。
      “直到有一天我们可以去过无忧无虑的生活,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直到一起平静地老死。”
      你的确基本实现了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我也快了,我还快你一步呢。
      我很怀念以前,半夜醒来,看见你的脸近在咫尺。真安心啊。于是我就靠你靠近一点,继续睡。
      你会带着花来看我?你喜欢的花那么多,还记不记得我喜欢什么花呢?我也喜欢月季,但我更喜欢郁金香。
      你会记得我的什么?你会不会记得你给我买的衣服?那些你非要给我做的造型?你会不会记得我们一起享受的香槟与夜晚?星星与聊天的闲话?堵车时我给你说的笑话?红砖的酒店外墙以及爬满的藤蔓?学校的大树?面试的教室?爆肚或者涮肉或者打边炉或者桂花酿?枕边说不清到底是谁的一根头发?你的晚礼服,我的高跟鞋?
      我要走了,你会记得我吗?
      明子……
      我很高兴,等我睡醒过来,我就要告诉你,我很高兴,虽然你要一段时间之后才会知道。我孤身来到这世界上,大多数时间算是孤单地生活着,但因为你在我心里,我并不孤独。
      我希望你记得我爱你。然后就忘记。你能做到的,你现在正这样做着。
      明子……
      我还记得,有一次你趁我睡着,吻我的眼睛,那感觉,真温暖啊……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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