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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七水) ...

  •   辩论场上的沈熹的确话不多,但表达清晰而流畅,完全看不出私下里和人说话时,会有些小结巴。

      封宸微眯着眸,把这段视频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按下保存,紧接听到刘川在旁边说了句:“说起来宸哥你和这熹神还有点儿渊源呢。”

      封宸准备走的脚步倏地一顿,转过身看向刘川:“什么意思?”

      “你俩都是咱学校校草,这个熹神是老校区公认的,你是咱校区公认的。”刘川说着登录学校论坛,熟练地找到灌水区,指着里面最热门的一条帖子给封宸看,“大家现在都在猜假若你俩到了同一个校区,到底谁才算咱学校校草。诶,话说这次搬到咱校区的几个专业里有法学院的吗?卧槽还真有啊,难怪这个帖子热度这么高!”

      封宸漫不经心地瞥了眼,看到屏幕上关于沈熹的诸多溢美之词,嘴角轻轻勾起了一瞬——啧,看来,他需要了解小结巴的地方,还有很多。

      “......15,14,16,15,16,17.......宸哥,我刚数了数,这第一页里支持你的就有十七个人呢,比支持熹神的多一个。宸哥?宸哥!你走啦?”刘川认认真真数完,一抬头,看到封宸长腿已经快走到了走廊尽头,冲他的背影嚎了一嗓子。

      封宸抬起右手挥了挥,没回头,算是回应。

      夜晚的校园依旧闷热,这个时间,早已过了新生报道的点儿,东门口并无多少行人,一对手挽着手的情侣瞥见径直走向一辆哈雷摩托的封宸时,同时停下脚,飙了句“卧槽”:“好帅啊!”
      话音未落,俩人脸色倏地一沉,不约而同看向对方,眼一瞪嘴一张:“你说谁帅?!”

      “我早就看出来你不对劲儿了,上次拿我手机搜索为什么和兄弟睡了一觉后愧对女朋友,现在又当着我的面夸别的男生帅,你是想在我头顶种一大片草原吗?!”女生哭哭啼啼地指着封宸背影,脑海里却在疯狂叫着啊啊啊血槽已空,“呜,我一个女生喜欢看帅哥天经地义,你一个大男生也这样,干脆咱俩做姐妹得了,呜呜呜......”

      “宝贝儿我错了!我纯直,不信你现在摸摸我二弟,它是软的!”男生急得出了一脑门汗,慌忙解释,“我说的是他的车帅!哈雷经典继承者,最新款,一辆都三十万呢,我也想有一辆!”

      “真的是他的车?”女生勉强把视线从封宸背影挪开一瞬,瞅瞅怎么看都很普通的车子,半信半疑,“这不就是辆摩托车?三十万?”

      男生缓缓点点头:“真的,三十万,而且还是没改装前的价格。”说完羡慕地叹声气,拖着女朋友的胳膊,一步三回头地和女朋友离开,只不过女朋友还在眼巴巴地看封宸,他则是巴巴地眼瞅着那辆帅到爆的机车。

      封宸已经戴好头盔,并不知道自己刚才短暂的出场诱发了一场情侣危机,如水般的月色在主路上留下一道几乎看不见的残影,机车轰鸣。

      市中心寸土寸金的闹市区,坐落着一颇有格调的别墅,面积不是那么夸张,每幢独栋别墅也就是三四百平米的大小,但胜在闹中取静,生活便利。

      封宸在其中一栋楼王位置的别墅前停下,取下头盔,闷热的夜风吹过他黑色的T恤下摆,带起一阵被薄汗浸湿的额发。

      别墅空旷,只有一个管家在修理花草,见封宸回来,笑着迎上前:“少爷回来啦?”

      封宸点点头,将头盔递给他,径直上楼:“帮我收拾一个行李箱。”

      “又要比赛了吗?”管家尽职尽责跟在封宸身后,询问他需要带几件衣服。

      封宸沉思了一瞬:“四季的都带,我最近住校。”

      管家诧异,没多说,疾步走向封宸的衣帽间,开始给他收拾行李。

      洗完澡后行李箱已经收拾好,足足两大箱,还不包括鞋子帽子——倒不是管家贴心,实在是封宸是个十足的搭配控,什么样的衣服配什么样的鞋和帽子都有讲究。
      这样一看,倒不像是住校,更像搬了个家。

      封宸一只手捞过浴巾,懒洋洋地擦了几下,随即找出一身白色短袖和清爽的牛仔裤换上,准备出门。
      没走两步,封宸脚步倏地一停。

      朋友圈。
      【摇摆的招财貂】:一人独守四人间,寂寞,寻一位大佬带我吃鸡,我会模仿萝莉音哦。[图片].JPG。
      配图正是空荡荡的封宸他们宿舍,发送时间:十五分钟之前;发圈人:刘川。

      封宸盯着一排排晒肌肉的dancer中格外清新脱俗的刘川朋友圈看了十秒钟,一蹙眉,收起手机,迈开大长腿重新上楼。
      还回什么宿舍,回去带变声大佬刘川吃鸡吗?

      啧,他不喜欢吃鸡,也不喜欢送上门的鸭子,他喜欢长得好看的小结巴。

      “嗡——嗡——”,还没走回房间,封宸被郝俊持续打来的电话阻碍了脚步。

      “宸哥,你是不是回来啦?我刚才好像听到了你车响。”郝俊兴奋的声音隔着听筒清晰传来,“你别动,我已经看到你房间灯亮着了,等着我啊,我这就去你家。”

      封宸轻轻一抬眼皮:“我准备睡了。”

      “睡毛啊,这才几点,我带你出去嗨。”郝俊说话的功夫已经从车库里开出了一辆超跑,使劲儿撺掇封宸和他出门,“咱俩都多久没一起玩了,昨天想约你都没能约成功,等你开学后我更连你影子都见不着,快,我带你去看看我的新墙头,实不相瞒,我这次是真动心了,搞不好你见了也会爱上。”

      封宸懒洋洋地支着长腿,提醒郝俊:“你追前任,前前任,前n+1任时也是这样说的,你可能不是心动,只是心率不齐。”

      “哪有!我刚做过体检,身体倍儿棒,买保险人家都不乐意卖我。话说我上一个男朋友是谁来着?是英国的亚历山大还是法国的尼古拉斯凯奇?”郝俊嘿嘿笑起来,又举手发誓,“这次绝逼是真爱,我对灯发誓,我要浪子回头了,他要是1我就当0,他要想当0我就勤练技术当1,他要想当0.5我更愿意,总之,我又要恋爱了!”

      封宸不置可否,透过落地窗看到在楼下和他招手的郝俊,直起身,拿起一只深蓝色的棒球帽,换鞋出门。

      远远就听到郝俊吹了声口哨,“宸哥,你确定要穿这身跟我去酒吧?我怎么有种自己带坏乖宝宝的错觉。”

      换了一身清爽装扮的封宸不再似往常那么难以接近,他长相清贵,又性子傲,此刻穿着简简单单的白T牛仔裤,削弱了不少身上的孤傲感,再加上有棒球帽挡住一头张扬的发色,更像一个相貌出众的邻家大男孩儿,走在路上起码能让人有勇气往他要微信。

      封宸漫不经心地抬了下眼皮:“少废话,开你的车。”

      “好嘞。”郝俊麻溜应道,这会儿被封宸一双似阖未阖的眼淡淡一瞥,还是能窥见他骨子里的冷厉,教人不敢造次。

      闷热的夜风呼啸着穿过疾驰的跑车,郝俊哼着小曲,一路悠哉悠哉地开往十月酒吧,经过天桥时,看到电子屏上变幻的广告,撇撇嘴:“这不是我前男友吗?”

      封宸抬眸,顺着郝俊的视线落到了前方大屏幕上,见里面定格着一张穿着同款衣服的男团照片,几十个人长得跟连连看似的,一时间也分不清哪个是郝俊的前男友。

      “第二排左数第五个。”恰好遇到红绿灯,郝俊停下车,指给封宸看时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我不是心率不齐,我是眼神不好,当初怎么看上了这家伙,唱歌难听又不会跳舞,还非让我花钱送他去选秀,选秀就选秀吧,老子也没指望他真能红,图他开心就找了关系送他参加节目,结果这小子倒好,一进五十强就把我踹了,联系方式拉黑得那叫一个快,卧槽我真是瞎了眼。”

      封宸淡淡收回视线:“这就是你以前嚷嚷着要我教他学跳舞的尼古拉斯?”

      “什么尼古拉斯,丫就一大学没考上的土包子。”郝俊一脚踩下油门,恨不得将车尾气全都排放到前男友被磨皮磨得亲妈都不认的脸上,“就他那娘里娘气的身材和脸蛋,出道了又咋的,照样红不了。”

      封宸微阖着眸,想起郝俊屡次三番的在感情中吃亏,觉得他需要看的也不是眼睛,而是脑子。

      但还没等他说话,就听到郝俊兴奋地说:“但我保证这次眼绝对没瞎。”

      封宸不置可否。

      “瞎了我自戳双目。”见封宸不信,郝俊信誓旦旦举起两根手指,赌咒发誓。

      封宸终于提起了那么一丝兴趣,懒洋洋地说:“这次又是谁?”

      “是个歌手。”话音刚落,跑车已经抵达酒吧附近,封宸抬眸瞥见不远处张扬的Max舞团的标志,蹙了下眉,“怎么到这儿来了?”

      郝俊领着他继续往前走:“十月酒吧就在你们舞团附近,你不知道吗?我都碰见过好几次你们舞团的人了,就那个什么腾,酒吧常客,每次都带的不一样的妹子,啧啧,目测比我还渣。”

      封宸摇摇头。
      他很少来酒吧,偶尔几次来也是舞团集体活动,推脱不掉,待一会儿就走的那种。

      光线昏暗,有歌手在台上唱歌,暧昧的低喃和撩拨混着各式酒香,环绕着灯红酒绿的食色男女们。

      封宸并不适应这样的场合,蹙了下眉,压低帽檐挡住斑斓的光束后,跟在驾轻就熟的郝俊身后去他常去的位置,快走到时,突见郝俊停下脚,拽了拽他:“说曹操曹操到,那个不就是你们舞团的什么腾嘛,今儿好像又换了个妹子,啧,真渣。”

      封宸偏过头,透过周遭色而不情的喧嚣气氛,认出魏腾标志性的脏辫,“嗯”了一声,懒洋洋坐下。

      坐下后才发觉这个位置恰好对着舞台中央,是个观赏歌手的绝佳位置,封宸掀了掀眼皮,目光沿着舞台上平淡无奇的歌手扫了一眼,漫不经心开口:“这就是你说的夺走你心的那个?”

      郝俊头瞬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怎么可能?!我是眼神不好又不是眼光不行,这长相倒追我我都不乐意。”

      封宸一挑眉,曲起长腿准备端起桌上的水杯喝口时,突然想起昨晚的经历,立刻放下,紧接从兜里摸出了一块口香糖,慢慢嚼着。

      “再等一会儿,我喜欢的小歌手是午夜小精灵,不到十二点不会出现。我和你说,这酒吧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是冲着他表演来的,全都是他的粉丝。”郝俊兴奋地看看时间,默念倒计时。

      清冽的薄荷香冲淡了萦绕封宸鼻尖的浓郁酒味,封宸支着胳膊,慵懒道:“唱歌有什么好看的,还能演个杂耍?”

      “不不不,他就单纯地唱歌,而且不接受点歌,只唱他自己想唱的。”郝俊一脸痴汉表情,“而且他只有周末才来,其他时候想听他唱歌都难。”

      封宸依然没听出这个歌手有什么地方值得郝俊喜欢的,再联想到他以前看个脸就追人和谈恋爱就智商掉线的行事作风,挑了下眉:“你是喜欢听他的歌,还是喜欢他的长相?”

      “当然是都喜欢啦!”郝俊想都不想就脱口而出,说完才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这句话没过脑子,摇摇头,瞪着一双迷弟眼睛和封宸解释,“也不能说我喜欢他的长相,我到现在连他长什么样都还不知道呢。”

      封宸微诧。

      没等他开口,周遭斑斓的光束倏地一暗,有片刻近似于黑夜的幽深。

      低喃声和嘈杂声也在这个瞬间倏然远去。

      封宸抬眸,透过斑驳陆离的光影,看到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出现在了舞台上——也许并不能称他为男人,他很年轻,身体修长纤弱,被黑色且压抑的服装勾勒出似乎刚刚成熟后的男性曲线,肤色苍白。

      他走到立麦前站定,微微鞠躬,没说话,斜倚着高脚凳收起长腿,朝乐队稍一颔首。

      下一秒,浅浅变亮的灯光里,轻缓的歌声从男生喉咙潺潺流出:“If you miss the trai I\'m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恍若早秋最沉寂的海,有风徐徐吹过,在人的心尖激起层叠颤栗的涟漪。

      周遭隐隐能听到倒吸凉气的惊艳叫好声,以及旁边迷弟郝俊疯狂到想大声挥舞荧光棒,又不敢惊扰他的动作。

      挑剔如封宸,也不得不承认,男生唱歌真的很好听。

      不露脸,要人命。

      他慵懒地靠着沙发,听男生安安静静地唱完这首歌,看他站起身,在雷鸣般掌声的浪潮中微微鞠躬致谢,再然后,男生取下话筒,朝乐队轻轻一点下巴。

      暖黄的光转为了流离斑驳的彩色,随之而来的是一首轻摇滚,曲风酣畅,男生嗓音压得粗砺,但依然有些许原声不经意地流出,沿着变幻的光蔓延至人耳边时,给本来金属质感的歌平添了一丝完全不同的感觉,有点点低沉。

      “是不是特别好听!”郝俊听得如痴如醉,一直等到男生唱完,才收回呱唧呱唧拍红的手,坐到封宸旁边。

      封宸“嗯”了一声,懒洋洋地抬起头,视线掠过退场后一路礼貌拒绝客人搭讪的男生,又漫不经心收回,站起身准备走。

      “宸哥你等我五分钟,我去给我的小精灵送束花!”郝俊说着跟变戏法似的抱出一大束鲜花,又掏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整理发型。

      封宸朝他泼了盆凉水:“你刚没看到送花的客人都被他拒绝了?”

      “别人是别人我是我,他们有我帅嘛?!”郝俊雄赳赳气昂昂地一挺胸脯,一脸自信,“都没我帅没我有钱没我专一,我肯定能追上七水!七水我来啦!”

      封宸正在把玩手机的指尖蓦地一滞,眸光微冷:“你说他叫什么?”

      “七水啊。”郝俊没察觉封宸的异样,还在美滋滋地抱着花寻找七水的身影,“七月的海水,冰与火的交织,嘤嘤嘤小精灵起个名字都这么有意境。”

      封宸冷着脸站起身,根本没听郝俊都在说些什么,脑海里只有反复回响的那人早上说过的话。

      他说,他叫七水。

      终于找到他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注:“If you miss the trai I'm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出处——歌曲,Five Hundred M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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