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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飞云将军》 ...

  •   是夜,城西潇湘书馆的后院里,叶初昕正伏在西厢的书案上,托腮看着桌面上的手稿发呆,手指不自觉地摩挲着手里特制的白玉墨笔,过了半晌,她忽然眯眼一笑,提笔往下写:

      “紫苏离开军营,一路被飞云将军安排的侍卫跟着,约莫十日,便到了与军营相隔百余里的清水镇,她本以为,这两名侍卫的差事,不过是把她送离军营而已,可到了这清水镇,他们依然跟着她,寸步不离。

      她愠怒: “二位这是要跟着我到何时?”

      “将军吩咐,务必将姑娘安全送到渝州。”其中一名侍卫肃然回答,渝州是紫苏的故乡。

      紫苏顿时气愤填膺,怒不可遏,不就是他要娶公卿之女吗?不就是怕她缠着他吗?犯得着把她送这么远吗?

      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平息了怒气,而后和颜悦色地对两名侍卫说道:“两位大哥,把我送到这里就好了,渝州我自己回。”

      侍卫低头作揖:“将军吩咐,一定要把姑娘送到渝州。”

      紫苏又深深吸了一口气,转了转眼珠子,道:“渝州我自己能回去,不过天耀和朔月不是即将开战了吗?二位不回去帮忙吗?”(天耀和朔月是飞云将军话本里虚构的国家名字)

      “这……”两名侍卫有些犹豫。

      “我会医术,还会使毒,寻常人不能拿我怎么样。”紫苏趁热打铁,循循善诱:“两位大哥当初加入云家军,不就是为了上阵杀敌保家卫国吗?云家将士即将和朔月国大战,两位就甘心跟着我去渝州吗?”

      “姑娘,这……”

      “放心,将军的目的只是将我送出军营,如今我已到了清水镇,离军营几百余里,二位不妨就此回去吧,将军是明理之人,定不会责怪二位。”

      两名侍卫终被说动,对她抱拳作揖,道:“姑娘保重。”

      紫苏回礼:“保重。”

      直到两名侍卫的身影消失在街角处,紫苏才松了口气,找了家茶馆坐下喝茶。

      回想她和龙飞云之间的过往,真真是一段孽缘!

      当初在渝州为什么就把重伤的他给救活了呢?救活了就罢了,为什么还对人家一见钟情念念不忘了呢?哼,念念不忘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一路尾随女扮男装跟到他的军营里假扮军医呢?假扮军医就罢了,为什么好死不死的还在战场上受了伤,没的让人家嫌弃呢?

      你看现在好了,龙飞云要和公卿世家的小姐成婚,闲她碍事,终于把她给赶出来了。

      紫苏越想越气,一口气灌了自己两碗茶水,然后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去苍梧荒野。

      龙飞云不是嫌她碍事吗,她偏要去瞧瞧。

      ……”

      亥时三刻,桃桃推开西厢房门进去,果不其然,她家小姐正在灯下奋笔疾书。

      她将莲子羹放在桌子上,说:“小姐,亥时三刻了,喝碗莲子羹,早些歇息吧。”

      叶初昕头也没回,只将手里的白玉墨笔往砚台里蘸了蘸墨汁,对桃桃说:“放那儿吧,我一会儿喝。”

      桃桃了解自家小姐的脾气,知道催也是没有用的,她把书桌上的灯芯挑了挑,叹了口气:“小姐,你快些把《飞云将军》的下部写完吧,写完你才能歇会儿。”

      叶初昕闻言从书桌里抬起头,给了桃桃一个笑脸:“跟于大哥说下部最多半个月就可写完,这期间我要闭关。”

      桃桃无奈,看着她喝完了莲子羹,才出了房间。

      叶初昕伸了个懒腰,提笔接着往下写:

      “十日之后,紫苏终于来到了苍梧荒野,不过此时紫苏并不是之前容貌清丽,肤若凝脂的美貌少女,而是一个腰粗臀肥满脸麻子的粗脚大汉,她戴了人皮面具。

      她在苍梧荒野里寻了半日,也没看见战场,正百无聊赖地走到一个岔路口时,她看见了路上的血迹。

      紫苏蘸了一点已经半干的血迹在鼻下闻了闻,心里的不安渐渐扩大。

      正在此时,远处传来马蹄声,听这声音,大抵有上百人马。

      她当机立断,用树枝拔了黄土,掩盖住了附近的血迹。这一切刚做完,大批队伍也到了眼前,看铠甲和号旗,是朔月的军队。

      紫苏弯腰,拿着铁楸在路边的树林里扒拉着,一副认真采药的模样。

      “喂,那边的,有没有看见一个人骑着马从这里过去。”打头的一名军官问道。

      紫苏抬起头,眼里闪过迷茫之色。

      “喂,我们将军问你话呢?”另一名士兵呵斥道。

      “军爷说的可是一匹白马?”紫苏开口问,发出的却是一个中年男子的粗噶声音。

      “对,就是白马,白马上的男人去哪儿了?”军官急切地问。

      太好了,龙飞云还活着,他没事。紫苏压住内心的激动,抬起头,粗噶的声音暗涩难听:“那匹马跑得飞快,一刻钟前往东边方向去了,小人只看见是一匹白马,并未看清马上的人。”她手顺着她来的路上指。

      军官听到这个消息,正准备往东边追去,忽然想到什么,停住,问道:“我看此处荒芜人烟,你为何在此采药?”

      正准备挖起一株荆芥的粗脚汉子直起腰,露出一口黄牙,对军官憨厚一笑:“不瞒军爷,小人就住在东边山脚下的村子里,附近山上的草药被挖的差不多了,小人就想来这里碰碰运气。”

      军官又打量了他一圈,终于挥手下令,带着人马朝东边方向追了出去。

      直到大队人马走远了,紫苏才敢直起身子,她出了树林,沿着西北边上那条岔路走去。

      一路走,一路看见血迹,她也就快速地盖过血迹。

      约莫走了一刻钟,她终于在渭水边上,看见了昏迷不醒,浑身是血的龙飞云,他身旁,是已经断了气的龙吟。

      龙飞云,我终于找到你了!

      紫苏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几乎是颤抖着双腿跑过去,跪坐在他身旁。

      龙飞云浑身是伤,右胸前还插着一支残箭,脉搏紊乱,气息微弱。

      紫苏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她不敢轻易挪动他,只得用手轻拍他的脸颊,边拍边哭道:“龙飞云,你醒醒啊,龙飞云,你快点醒过来,你醒过来好不好,我知道你是怕我受伤才赶我走的,我早就原谅你了啊……龙飞云,你快点醒过来,你还欠我一条命呢,你不能死,你不是说过要报恩的吗?我不要金银珠宝,我只要你活着,你说话啊龙飞云……”

      她一遍一遍拍着他的脸颊,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忽然,躺在地上的人轻微地咳嗽了一声,紫苏被吓得停住了哭泣,她轻声叫着:“龙飞云……龙飞云……”

      龙飞云慢慢睁开眼睛,看着眼前哭成泪人儿满脸麻子的紫苏,牵了牵嘴角,扯出一个虚弱的笑容:“啧,你这幅模样可真丑。”

      “哇……”紫苏一下放声大哭,眼泪断线一般滚出,一滴滴落在龙飞云的脸上。

      看着她哭了好一会儿,龙飞云艰难地伸出左手,怜惜地抹了抹她脸颊上的眼泪:“朔月的军队很快就会追过来,我们要快点离开这里。”

      紫苏抹了抹眼泪,点了点头,从怀里拿出两粒止血护心脉的伤药给龙飞云服下,然后撑起他的左肩,跌跌撞撞地走进了树林里。

      ……”

      叶初昕写到这里,才揉着酸疼的脖子,打着哈欠爬上了床。

      窗外传来一声声鸡鸣声,再过两个时辰,天就亮了,她叹了口气,放松全身的每一寸肌肤,沉沉进入了梦乡。

      这样头悬梁锥刺股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十多天,在她快要变成女鬼时,叶初昕终于在第十五天清晨,写完了《飞云将军》的结局。

      这天早上,桃桃去厨房领了西院的早饭,一路上思索着,要不要让她家小姐多睡半个时辰,昨晚她半夜起来,西厢的灯都还是亮着的……

      可再晚了,就要吃午饭了啊,小姐胃不好,不能不吃早饭的啊……

      怎么办,好纠结……

      她满怀心事地进了西院院门,抬眼一看,手里的食盒差点掉在了地上。

      那个每天早上都要她去叫才会起床的小姐,此时正盖着条毯子,坐在院子里的躺椅上,仰头闭着眼睛晒太阳。金色的阳光温暖地洒在她身上,仿佛她整个人都散发着一圈耀眼的光芒。

      这样的叶初昕,甚至比常来书坊的礼部尚书家的大小姐都要漂亮,桃桃在心里默想,其实她家小姐还是有做大家闺秀的潜质的。

      “小姐你怎么起床了?”桃桃忙走过去问。

      叶初昕闻言睁开眼睛,给了桃桃一个大大的笑容,一口白牙在阳光下甚是耀眼:“今天想出来晒晒太阳了呢。”

      是啊,这半个月她废寝忘食写话本,都快不记得太阳的温度了。

      被她的笑容晃了眼的桃桃直觉的今天早上的小姐十分不正常,她将早饭放在石桌上,小心翼翼地说:“小姐,先来吃早饭吧。”

      哪知叶初昕却摆摆手,对她说:“早饭先不吃,你帮我去叫于叔,就说《飞云将军》下部的手稿写完了,请他过来一下。”

      “写完了,《飞云将军》下部写完了?”桃桃放下餐盒,快速窜到叶初昕旁边,激动得热泪盈眶:“小姐,你终于写完了?”

      叶初昕淡定地摸了摸桃桃的发顶:“嗯,所以帮我去叫于叔吧。”

      “好勒。”桃桃一个健步跳起来,快速跑了出去。

      叶初昕看着她的背影,愉悦地笑了。

      机缘巧合,她现在竟然在大邺大陆写起了话本。叶初昕伸了个懒腰,她想,这也算一个不错的行当吧,好歹能让她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安生立命不是?

      叶初昕还记得自己刚到岚玥城的时候,她什么都不会,自己的日常起居都照顾不了,更别提帮于大哥打杂了。

      好在于潇也没赶她走,白吃白喝地养了她大半个月。

      有一天她在书坊的仓库里帮忙整理书籍,无意间看到几本话本,她翻了几页,然后问于潇:“于大哥,这话本卖的好吗?”

      于潇从账本里抬头,看了一眼她手里的话本,回答:“话本卖的少些,大多数人来书坊,都是买些名家著作或是经传书籍。”

      叶初昕又翻了翻手里的话本,忽然抬起头,眼睛里闪过光亮,她说:“于大哥,我找到我可以做的事了,我想写话本。”

      于潇吓了一跳,她一个姑娘家能识字已经让他很惊诧了,她竟然说要写话本?在整个大邺大陆,著书立说都是男人的事,包括写话本……

      可看着她亮晶晶的双眼,他又不忍心打击,只得说:“写话本看着容易实则不简单,你一个姑娘家,还是做些别的好。”

      “我知道。”叶初昕走到他书桌旁,握着拳头表示:“于大哥放心,我要写话本,必然是要写整个岚玥城,甚至是整个大邺最好的话本,你相信我吧!”

      于潇看着她自信满满的样子,也不便再说什么,只得由着她去。

      当时的叶初昕,确实是对自己满怀信心,可潇湘书坊的老板于潇却并不如此,说实话,他并不相信叶初昕能写出什么惊世之作,他原以为她能写的,不过是姑娘家儿女情长的小心思。

      可叶初昕还真是让他吃了一惊,刚开始,她写的是几个小短篇,大多是书生和民女、公子和小姐的故事,虽文字多为通行的白话,倒也立意新颖,条理分明,十分有趣,买话本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直到《飞云将军》的故事一出,化名叶初的话本作者,才一下在漓国名声大噪。

      世人只道叶初下笔如有神,故事里的人物无不刻画的栩栩如生。可只有潇湘书坊的老板于潇知道叶初其实是一个年轻女子,正因为知道真相,也更加惊叹,身为一介女子,能刻画出如此恢弘的故事情节,家国抱负民族仇恨儿女情长,每一样在她笔下都是跃然纸上,这样的女子,定不是寻常人。

      他也查过她的底细,可除了在漓河边上救起她的那些往事,其他的终无所获。

      于潇看看了手里行书飘逸且字迹工整的话本手稿,对于叔吩咐:“找个可靠的人誊抄一份,这次,从西南的渝州城快马送来。”

      于叔领命出去。

      于潇背靠在软椅上,修长的手指揉了揉眉心。

      这样奇特的女子,但愿,他能护她周全。

  • 作者有话要说:  开坑第一天,三章奉上,一万余字,以表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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