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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番外一 ...

  •   杰罗姆有无数次机会杀死那只有着锋利爪子的小猫咪,比如现在。
      她安稳地窝在自己的怀里,纤细的脖颈,似乎一只手就能握住,只要再用力,她就会变成折掉羽翼的鸟雀。
      再或者,不需要刀锋,只需要一片玻璃,桌子上放着的铅笔也行,刺破青色的血管,像大马士革花朵汁液一样的殷红血液就会涌出来洇染她的脸庞和柔软的金发。
      但像每次想法出现那样,最后都会被熄灭,不是因为舍不得,只是想看她到底能做到哪一步。
      不过,超出杰罗姆意料,她能做的比自己想得要多,这也是为什么杰罗姆手里的刀锋都落到她的颈上,却始终没有划下去。
      芙丽兹也想杀了杰罗姆,这是一种可以让对方完全属于自己的方法,病态的爱和占有欲。不过她是真的舍不得,舍不得一个自己那么爱的人。
      芙丽兹杀过很多人,但是没有真正地毁掉过自己爱的人,当然不包括背叛了母亲和自己的父亲。
      他们两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样的人。
      而杰罗姆对芙丽兹也并不是没有一点爱意,不然杰罗姆也不会无数次地想要杀死她。
      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爱他,酒鬼老妈,冷血老爸,暴力的舅舅还有一个做了坏事只会推给自己的哥哥。只有一个人爱他,所以他想留住这份爱。
      在所有事情改变之前,在爱情变质之前,留住它。
      和杰罗麦不同的是,杰罗姆是被逼疯的,他曾渴望被爱,却只得到这世界所有无情的伤害。
      杰罗姆最终还是放下了刀,而他本来的想法是杀了芙丽兹,再让她见证布鲁斯和哥谭的毁灭。
      还是算了,那样太没意思了,杰罗姆还是想看看芙丽兹还能做什么,他想知道,这只愚蠢坚持的小猫咪到底会不会改变。
      杰罗姆对芙丽兹,有一些爱,一些利用,一些在意,甚至还有嫉妒。
      嫉妒什么呢?
      是九岁的自己在生日那天被母亲和她的奸夫鞭打,生父却冷眼旁观。而她却能骑在父亲脖子上无忧无虑地看着马戏表演,她的母亲那么温柔,她笑得那么幸福。
      而自己只能羡慕地缩在阴暗的小角落,像是惧光的虫子偷偷窥伺别人的幸福。
      而敏感的芙丽兹像是感受到了一抹锐利的注视,转头就看到了红发男孩嫉恨的目光。
      杰罗姆看到的回复是灿烂笑容,那个金发小女孩笑得比马戏团晕黄彩灯还要温暖。但芙丽兹那个笑只不过是为了保持自己在父母面前乖巧的形象,她根本把那个幸福夜晚的插曲放在心上。
      对于芙丽兹而言,她和杰罗姆的第一次见面是十三岁那年杀了第二任养父母之后的雨夜。
      十三…
      玛利亚修女曾说过,背叛耶稣的就是第十三位门徒犹大,而魔鬼也会和十二个巫女组成十三人聚会。
      芙丽兹没想到在哥谭还能遇到从前去过的马戏团,遇到一个红发少年。从见到他的那一眼,芙丽兹就知道这个人和自己是同类,飞蛾扑火般地撞进那个少年的眼神中。
      那种冰冷黑暗的眼神,像是那个春季的雨,冰凉但是又让人心生舒缓,轻飘飘地落在心上。
      芙丽兹觉得,自己似乎又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就是那个人,没有缘由,却又理直气壮。
      而对于杰罗姆,他只是想在雨夜里找个猎物来练练手,就像自己哥哥杀死并且推到自己身上的每一只野猫那样。没想到,自己还能遇到那个自己曾经羡慕嫉妒的女孩。
      和杰罗麦逮到的每只野猫一样,她窝在马戏团最不起眼但是能躲雨挡风的小角落,不过这次她幸运地遇到了自己。毕竟杰罗麦为了保持自己完美小孩的形象肯定不会对真正的人下手,而自己就不一样了。
      芙丽兹永远都不知道那天杰罗姆和自己见面的时候,是带着刀的。尽管杰罗姆比她大上两岁,但不一定就能解决掉芙丽兹。
      两个人对视了很久,像是在野外争夺食物和地盘的野兽,先是静静地对峙,谁先示弱就会落入下风。
      最后,杰罗姆放弃了,因为如果再不回去,那个该死的女人又要把喝完酒的瓶子砸在自己身上。
      但是那只小野猫留在了马戏团,被劳埃德一家收养。这倒也是,一个长得好看又乖巧的女孩总是受人欢迎,马戏团正好缺一个金发的小丑来招揽生意。
      在此之前,杰罗姆因为红发不受孩子欢迎,从扮小丑的舞台上退了下来,杰罗姆乐见其成,但不代表他乐意别人抢走那份工作。
      就算他不喜欢,别人也不能捡去。
      不过芙丽兹也不喜欢傻傻地讨好和那群小孩子,因为吓哭了几个小孩,她也很快从那个岗位上退下来。
      杰罗姆多了一个小尾巴,芙丽兹不常和他说话,但很喜欢跟着他。这很讨人厌,因为本来有很多想做的事不得不按捺住。
      那次杰罗姆冷眼看着她把那个出言不逊而且动手动脚的小混混胳膊扭断,不仅如此,她还拿着一把锋利的小刀扎向小混混的眼睛,尽管刀尖在他眼前停下,还是把那个胆小鬼吓得不行。
      杰罗姆不太高兴,因为那把刀是她从自己那里偷走的。
      “你想杀死莱拉吗?”
      这是芙丽兹和杰罗姆不带伪装的第一次对话,毕竟在旁人面前他们的关系还算可以。因为芙丽兹善于玩弄人心,只要她想,没人会不喜欢她。
      整个马戏团,哪怕是脾气最坏的约翰也被驯服了,除了芙丽兹名义上的姐姐,只不过是见了芙丽兹阴暗面的一角便已经水火不容。
      每次玛丽和芙丽兹的争锋都会处于劣势,就像自己和杰罗麦一样,人们总会偏向总对他们展现乖巧善良一面的人,并且深信不疑。
      “少管闲事,Kitty,”杰罗姆一点都不想和这个金发小孩有什么关联,她和自己是同类,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稀奇。
      芙丽兹是聪明的小孩,那年头的哥谭警察还没出现一个吉姆·戈登。
      害死苏珊娜姐弟,利用吉娜修女做不在场证明;杀死安德森·霍兰,伪装成三人情杀;利用养父的政敌杀死第二任养父母一家,最后还成功脱身。
      那个时候,芙丽兹不算什么厉害的角色,但她能利用一切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来解决一切自己厌恶的人。也像砖缝里长出来的虎杖,任何人都无法把这种生命力极强的入侵生物彻底灭绝。
      不过主动要求帮助别人还是第一次,而且还被拒绝了。
      后来杰罗姆逐渐接受了芙丽兹,那是一把利刃,她可以帮自己做很多事。自己甚至都不需要开口,那个曾经狠狠鞭打过自己的蛇舞男就是那样消失的,伪装他不辞而别去大都会的假象,分尸抛到哥谭藏污纳垢的河里。
      这样简单的遮掩对于哥谭活得艰辛的底层人民而言,反而是最好的解释。在哥谭,这样不存在亲密而且鱼龙混杂的地方,任何人的消失,只要存在理由,对自己没有害处,不管多荒谬,都会被默认。
      久而久之,隐藏在哥谭底层的人,至少在遇到戈登之前,用简单到幼稚的方法杀死自己看不惯的人已是常态。所以就算芙丽兹设计再高明的方案,得到的结果也不会变化。
      没人会觉得这不对,因为这就是哥谭,一个从根部就开始腐烂的城市。或许夹在中间的那些老实本分的人还是善良的,但是他们同时也夹在了哥谭腐败上层和腐烂底层之间,所以黑暗也早就从顶端和底部开始渗透。
      芙丽兹从小就见证着这座城市在泥潭里挣扎沦陷,她对这座城市没有归属感,因为这座城市里没有一处地方还有她爱着的人,或者是爱她的人。
      杰罗姆眼看着自己的母亲从难过到另寻新欢,心里都是冷笑,看呐,就是这样一个冷酷无情的女表子,是自己的母亲。
      她果然对谁都是那样,除了她那个完美聪明的大儿子。
      芙丽兹敏感地察觉到杰罗姆的坏心情,就算不用想也知道是因为莱拉,她想杀了那个女人。
      杰罗姆阻拦了她,冷漠地看着那个喝酒喝到昏睡的女人,满眼都是厌恶,“这是我的猎物,你最好别插手。”
      芙丽兹曾经和母亲学习过人身上最脆弱致命的部位,只要在某个地方敲一下就可以致死,更何况是一个身体不好年纪也大了的醉鬼。到时只要说是她自己喝醉了摔的磕的,没人会有疑问。
      不过杰罗姆不同意,他想把杀死莱拉作为自己的成人礼,摆脱过去那些难堪和令人作呕的感情,同时也是一个见证。
      所以当GCPD来找自己的时候,杰罗姆悲伤面具下隐藏的是兴奋和喜悦,心脏都在微微战栗,这是一个起点,却不是终点。
      不过令杰罗姆没想到的是,瞎子西瑟罗在其中插了一脚,最令他气愤的是那个该死的老瞎子竟敢说自己是他的父亲。
      杰罗姆被关进了阿卡姆,在这里很快就找了个老大来做挡箭牌,就像芙丽兹那样。不过,不同之处在于芙丽兹那个小蠢货才不会那样高高在上,那个小蠢货也像傻子一样在乎他。
      这太过奇怪了,杰罗姆忍不住想要杀掉她,就像杀死自己那个该死的老妈一样,只要杀掉了,也不算是什么了不得的烦恼。
      不过就像他猜的那样,那只小猫咪跟了来,这倒是方便自己,杀了她。
      最终,杰罗姆也没有下手,因为那只小猫咪的能力在阿卡姆倒是有用武之地。芙丽兹的母亲曾是哥谭数一数二的心理专家,芙丽兹曾在幼时那几年学过一些,后来也经常和杰罗姆一同去哥谭公立图书馆看相关的书,所以尤其擅长心理暗示方面。
      后来有人把他们从阿卡姆里劫出来,像是放出猛兽一般,越同杰罗姆一起在哥谭折腾,芙丽兹心里就越是压抑着平静的疯狂。
      就像杰罗姆不止一次想要杀死芙丽兹那样,芙丽兹也曾想过杀了他,把自己和他埋在黑暗中。就像母亲与父亲深埋地下,也不会存在什么背叛,欺骗。
      杰罗姆死了,芙丽兹心里却满是不舍和痛苦,还有对那个背叛者西奥的痛恨。那一刻,芙丽兹明白,自己从开始就没想过杀掉杰罗姆,也不想别人伤害他。
      芙丽兹设计让GCPD损失不少,让戈登那个多事的家伙愤怒,让芭芭拉那个小贱人和她那两个情人痛苦,芙丽兹乐在其中。
      西奥最终死了,芙丽兹折磨着他,不过是发泄内心的痛苦。
      而后来西奥的复活,也给芙丽兹带来一线希望,她想让杰罗姆重回这个世界。哪怕这个世界再窒息,只要杰罗姆希望,她就会为他付出一切。
      不仅对于杰罗姆来说,这段关系是奇怪别扭的。对芙丽兹而言,更是这样,爱情对她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
      但是曾见过父母从亲密无间到互相背叛,芙丽兹心中便种下一颗种子,一颗不存在背叛的种子,而杰罗姆恰巧就是那个能让种子生根发芽的人。
      而杰罗姆的复活也是两个人关系改变的转折,就像那只小猫咪说的那样,她就是一只不知道背叛和欺骗的愚蠢的只会坚持的动物。
      那是第一次和芙丽兹发生亲密关系,也是杰罗姆最想杀死她的时刻。
      想划破她的喉管,看她痛苦挣扎,那个时候还会不会爱他,还会不会真诚地对他。等她血液流尽时,想做的事会不会是杀了自己,还是用那双凉津津的双眼看着自己。
      杰罗姆喜欢注视着那双眼睛,明明也是一个肆意又疯狂的人,眼睛却清亮亮的,像是无辜的小玩偶,可以任人摆布。
      手中的利刃几乎已经划破了皮肤,芙丽兹的眉毛也皱了起来,她没睡着,也不打算反抗。
      杰罗姆无聊地收回手,就像他想的那样,还真是一只愚蠢的小猫咪。
      第二次进阿卡姆,杰罗姆几乎把整个阿卡姆掌控在自己手里,芙丽兹像只欢快的伯劳鸟,撕咬着这所监狱里任何一个不听话的家伙。
      一只只对杰罗姆忠诚的伯劳鸟,会轻轻亲吻他脸上伤疤的小小鸟,会用指甲在他身上划上自己名字,看红痕消失,会一遍遍不厌其烦地重新划上去。
      芙丽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还爱他的人。
      也是唯一一个真心实意帮自己的人。
      杰罗姆的舅舅,是一个凶狠暴力的人,有时杰罗姆会想,自己的阴狠狡猾是不是从那个死胖子那里学到的。
      芙丽兹也少有那么固执不听自己的时候,不过这种固执倒是帮过杰罗姆不少次。
      最后一次想杀死芙丽兹是在去找杰罗麦前,他那个善于伪装的哥哥总能把所有爱他的,他爱的变成他那一边的人。
      杰罗姆在想,芙丽兹会不会像她说的那样,从来不会改变。还是看到杰罗麦那张可爱迷惑的脸就会调转阵营,花言巧语两句就被他骗走。
      那次杰罗姆是认真考虑过的,如果她有一瞬间的犹疑,杰罗姆就会毫不犹豫地杀死她,就像杀掉他曾经爱过的每一个人一样。
      不过芙丽兹的表现足够让他满意,尤其是那几巴掌,简直对到他的心坎里的。那个向来无往不利的杰罗麦,终于有一天也撞上了铁板。
      但杰罗姆还是会想,如果芙丽兹先遇到的是杰罗麦,也会像现在这样忠诚真心对自己那样地对那个斯文的家伙吗?或者是在自己找上来,像自己哥哥的那个小妞一样会不遗余力地保护他?
      没有如果,就算有,杰罗姆会从一开始就毫不犹豫地刨开她的心脏。
      从高楼坠下的那一刻,杰罗姆是笑着的,他已经完成了自己想做的事。而芙丽兹,那只愚蠢的小动物,一定会跟着自己长眠地下。而自己,只需要等着那只小伯劳鸟,埋下羽翼,陪着自己居于黑暗。
      没想到的是,醒来是在喧哗的街道角落,曾经落下的伤疤都消失了。与此消失的,还有自己那个愚蠢的哥哥,和自己存在过的痕迹,还有那只叽叽喳喳的小鸟。
      不过,杰罗姆在等着她。
      他相信,那只欢快的小鸟雀,会跟着他一起飞向这片天空,这片二十年后不同的天空。
      爆炸案和绑架案什么的,都不过是一种途径,这根本不是他那座城市,杰罗姆也没心情跟这座城市折腾来折腾去。
      唯一让他来了点兴趣的是这个城市的新任守护者,长着小猫耳的黑漆漆的小蝙蝠,芙丽兹肯定喜欢和这种人周旋。
      按照杰罗姆的心意,蝙蝠侠把这个扰乱哥谭的家伙丢进了阿卡姆。
      出乎蝙蝠侠意料,这个人和其他在阿卡姆作乱的人不同,他老老实实地待在阿卡姆。像是把哥谭搞得乱七八糟,只是为了进阿卡姆而已。
      的确,他就是为了进阿卡姆,在这里等一个人。
      只是一年,对杰罗姆而言,和他人生中前十五年没什么区别,都一样无趣。
      直到那只伯劳鸟出现…
      她想杀了自己,杰罗姆嘴角扯起诡异的弧度,还是第一次表现地那么露骨。
      杰罗姆对她张开双手,他已经相信了她,芙丽兹不会下手。杰罗姆比芙丽兹还要了解她自己,了解她的爱,了解她的不舍和痛苦。
      那只小伯劳鸟果然冲进自己的怀抱。
      他们决定离开这座城市,去堪萨斯,去挪威,去格陵兰,反正不是哥谭这个掩埋着黑暗与肮脏的城市。
      芙丽兹的内心一半向往着疯狂,另一半向往着平静。
      所以他们最后停靠在北挪威的诺尔兰郡,明丽的极昼与冰冷的极夜,既可以穿行层叠的森林,也可以整日窝在冰天雪地中的家里。
      杰罗姆是个很无聊的人,芙丽兹真没想到他最喜欢做的是钓鱼,春夏之交会和当地人一起去钓鳕鱼和三文鱼。
      冬季的极夜里,可以在冰雪里堆一个冰屋,极光笼罩着北挪威全区,无论在哪里,抬头就能看见奇幻瑰丽的天空。
      干净的黑夜,还有闪亮的星子,以及壮丽幻美的极光,都是在哥谭看不到的。
      芙丽兹从没想过会有这么平静温暖的生活,更没想到的是杰罗姆,他也从没想过自己会逐渐适应这种生活。
      两个人在极夜的日子,大部分时间都是窝在家里,在壁炉边烤着火,做些亲密的事,像所有身处在北挪威的情侣一样,过着平淡的生活。
      像把所有的疯狂都耗尽了,两个人也逐渐爱上了这种平和柔软的生活。
      杰罗姆眯着眼,这种日子和最开始,杰罗麦没把所有坏事推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很像,他的酒鬼老妈还算得上一视同仁,那种艰苦但是又幸福的日子。
      也是自己当时羡慕的,芙丽兹曾经拥有的生活。
      还有那只小鸟,自己的芙丽兹,养了几只雪橇犬,等着和自己一起去滑雪撬的女孩。
      或许某一天,杰罗姆会厌烦这种无趣的日子,也许会一直平静地生活在这里。
      谁也说不准,不过,不管自己会做什么,那只小伯劳鸟都会飞过来,紧紧跟着自己。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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