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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洛悲秘境(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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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朴话一出,林晓仓受到了莫大的惊吓。
他骂道:“滚,老子运道一向很好,除非被你拖累……妈的别说了,越说越发寒,真要碰上能让雇佣兵死得这么惨的情况,咱俩也没有任何办法,自己抹脖子求个痛快吧。”
托朴可没有抹脖子的打算。
他左右观察,求生欲望高涨。
“要不……我们在附近仔细找找,哪怕有一丝线索都好,总得知道往哪个方向防备。”
林晓仓一边骂这见鬼的地方,一边站起来紧紧跟在托朴后面。
别看他说得那么痛快,这么年轻,未来一片美好,谁愿意坐着等死。这里不通信号,又处于地下,很难被救援队及时找到,必须自己寻找生机。
两人打着电筒,不敢走远,就在雇佣兵摔下来的石台周围搜索,地面、山壁、洞穴顶部统统不放过。托朴作为半个山里娃,充分利用起他的野外经验,认真查看每一条缝隙,观察沿路的苔藓和地衣,在厚厚的腐殖质里扒拉。
林晓仓干不了这种活儿,他把勉强修理好的信号收发器拿在手上,高高举起,到处尝试。
这地方好似一个黑洞,别说无线信号,他感觉跟托朴稍微离远一点儿说话,他俩都快信号不良,听不清对方的声音。
林晓仓爬到力所能及最高的地方,收发器还是没有反应,他沮丧地跳下来,不小心绊到半截雇佣兵尸体的衣角,摔了个屁股墩儿,差点跟尸体脸贴脸。
“艾玛,这人脸白得,跟经期妇女一样!”林晓仓捂着胸口大喘气,顺脚踢了踢尸体:“头发枯黄,还有斑秃,指甲也长凹了,像个勺子,这哥们过得真糙!”
精致boy林晓仓伸出自己的手,指甲修剪得干净整洁,指尖圆润,骨节匀称,指腹有几处长期打篮球磨出的薄茧,不但不影响美观,还增加了几分男人味儿。
高兴特别喜欢玩他的手,没事儿握着揣兜里,摩挲每一处关节,弄得暖暖的。
林晓仓回忆了一下,自从认识高兴,连冻疮都没长了。
如果自己凉在这儿,大个子得哭成大傻子吧。
他心里一下子伤感起来。
“哎,你咋了?”托朴离得近,留意到林晓仓情绪低落,出声询问。
林晓仓不想再跟托朴斗了。
没意义。
各方面比不过托朴又如何,他就算好上天去,跟自己和高兴的小日子没半毛钱关系。
他决定,把每一份力气都用在求生上,一定要活着回去!
“啊呀,你的手真好看!”托朴注意到了林晓仓自我欣赏完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手,凑近看了看,由衷地赞道:“不像我长期泡着机油,洗都洗不掉,难看死了。”
说着,伸出他侍弄机械搞得黑黑紫紫、老农民一样的手给林晓仓看。
赢了!
林晓仓内心咬牙握拳。
他心情大好,看托朴愈发顺眼,难得安慰道:“回头我给你推荐几款护手霜,我是容易长冻疮的体质,这方面经验丰富。”
托朴谢过,问他刚才在惊呼什么。
“没啥,跳下来的时候没注意落点,差点扑尸体身上去,被这大白脸吓了一跳。”林晓仓嫌弃地说:“他咋这么白?正常人能白成这样吗?”
托朴默默看着尸体消失的下半截,不知道如何定义“正常人”。
“失血过多,真惨。”林晓仓啧啧感叹着,问托朴有什么发现。
托朴捡到了一个背包,应该是雇佣兵的,摔下来的时候掉在苔藓从里了,因为背包跟苔藓一个颜色,他从那儿路过好几次都没看到,直到踢了一脚才发现。
背包里有一条毛毯,林晓仓大喜,至少晚上在洞穴里睡觉不会被冻死了。
还有几块压缩饼干,几包自热米饭,两筒肉罐头,一瓶矿泉水,简易急救包,塑料袋以及弹药。
尸体上没有qiang,应该被同伴拿走了,那弹药也没了用处。托朴借林晓仓的工具包把子弹拆了几颗,抖出里面的火药。
林晓仓失了争斗心,前所未有地乖巧。
他看托朴准备生火,主动去周围捡了些洞顶掉落的树枝和枯叶,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也没再抱怨一句。
托朴感觉到了他的变化,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没敢问,问了怕炸。
挺好的,他想,继续保持。
两人齐心协力生起个火堆,正对着一处洞顶空穴,托朴用火药混合湿土时不时往火堆里扔,窜出股黑烟,寥寥上升,透过空穴往地面飘,希望能被人看到。
“好办法!”林晓仓赞道,主动说:“子弹都给我,剩下的我来拆。”
两人把背包里的东西分着吃了一些,不敢吃太多,救援如果迟迟不来,还得省下后面几天的食水。
林晓仓难得没动手抢,甚至谦让了半块饼干,托朴颇有些不习惯,别扭着把食物吃了,顺手给对方添了一把柴,让温度暖起来。
晚上,他俩用乱石拼出一层石台,隔绝地面湿气,先用火烧暖,再在上面铺了厚厚的草叶,顾不上恶心把尸体的衣服统统扒下来垫上,便挨挤着睡下了。
两人共同裹着一床毯子,还是有些冷。
林晓仓半天没睡着,突然出声问:“火药用完了救援都没来,我们怎么办?”
托朴也没睡着,顺口答道:“把树枝埋地里一阵子浸湿了烧,也能产生黑烟,就是比较呛人,你得忍一下。”
“好。”林晓仓乖顺地应了声,脖子觉得凉,又往毯子里缩了缩,整个人团得像只仓鼠。
托朴看着他那可怜样儿有些心软,把毯子往他那边挪,说自己没那么怕冷。
林晓仓本不愿意,但实在冷,这境地生病就可完蛋了,只能接过。他想了想,建议说两人换个位置,让托朴睡更靠近火堆的这边,多少能好一些。
两人换了位置重新睡下,托朴的脸映着火光,林晓仓裹着身上加厚的毯子,气氛变得很温和。
同伴。
两人第一次真正体会到这个词的含义。
也第一次开始接受身边这个人成为自己的同伴。
“你是彩云省人,喜欢吃菌汤锅吧?”林晓仓小声地问,带着示好。
“喜欢,”托朴领了他的好意,接话问:“你有推荐吗?”
“有,C市三门桥下面有一家,老板是彩云省人,味道很正宗,我有打折卡,下次带你去试试。”
“好,叫贺医生和牛总他们吗?”
“叫!汤锅就得人多热闹吃着才最舒服。不过可能比不上冰火厨的手艺,我和高兴还没吃过他就失踪了,你吃过的吧?是不是真有那么神?”
“真的神,火候掌握得简直绝了!他家那饭馆装修也是绝了……”
“敢起华夏大饭店这种名儿,底气很足啊”林晓仓声音软软的,困意逐渐上涌。
托朴一言难尽,说:“实际是家苍蝇馆子,特别破败,却超级有人气,门槛上蹲一排阿玛尼捧着豁口的土陶碗,你想象一下。”
林晓仓很难想象那是什么场景,便问起那里的菜色。
托朴从他最喜欢的火爆肥肠说起,控制不住地多描述了几句肥肠得怎么搓洗才能洗干净,还有贺一峰的手术级点杀牛蛙,能颠出字儿的炒蔬菜丁,一口鲜掉舌头的浓汤,以及龙虾鲍鱼配下脚料的大乱炖……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谈论着美食,在幻想的香气中渐渐睡去。
夜色深沉。
好梦正酣。
两人睡得昏天黑地,未发觉有一个身影从黑暗中向他们摸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