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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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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婚礼进行曲》依旧在酒店里回旋着,温馨又甜蜜。嘉宾们以最热烈的掌声欢迎这对新人出场。
新郎挽着新娘的右手,身后紧跟着两名花童。一名花童拖着长长的垂地的婚纱,另一名花童则将手提篮里面的玫瑰花瓣抛向半空。空气中隐约还能闻到流动的玫瑰花香,这对新人就这样缓缓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新郎西装革履,幸福感已经从他的眼睛里满溢了出来。齐肩的白色婚纱衬的新娘更加优雅动人,两人可唯郎才女貌。但新娘的脸显得十分僵硬,完全看不出丝毫新婚的喜悦,似乎很不情愿嫁给眼前这个男人。
待司仪的宣告结束,新娘却露出了很诡异的笑容。新郎取出礼盒内的南非钻戒强行戴进新娘的无名指,俯身亲吻着她白皙的脸庞。
场下一片沸腾。
~*~
“这里有个死人,终于找到一个肉身了。”
“走开,这个肉身是我的。”
“滚远点儿,别和我抢。”
墓山一群可悲的孤魂为了变成人而争得你死我活。墓山是一座坟山,到处都是无名尸碑。被困在里面的孤魂是得不到重生的,也不能投胎转世。只能将自己仅存于世的一缕残魂附身在尸体上,来体会一下做人的滋味。墓山终年遮天蔽日,连一丝阳光也无法穿透,花草枯萎无法生长。枯树相连孤魂聚集,坟墓众多怨气太重。
经历了几百年的沧桑才好不容易在墓山发现了一俱女尸。
“这个肉身是我的。”微风过,枯叶飞,伴随这霸气的声音。
“凭什么,我们都在墓山呆那么久了,谁不想出去啊。”一个孤魂站出来争辩道。
“是吗?”我瞄了一下地上的女尸,一挥手出现的白光将刚才那个多嘴的孤魂打得魂飞魄散只留下一声惨叫。我的眼睛里闪着冰绿色的光,阴笑道:“谁还想要?”
“你…你是…锦惜?”一个孤魂反应过来,颤抖着声音问。
在听到锦惜这个名字后众孤魂突然安静下来,在墓山众所周知,我锦惜是鬼族后裔。我是一只血统并不纯正的吸血鬼,身上有着可以杀掉一切的怨念。当初我因怨念缠身而失去意识,不知杀了多少人,只记得一条河的水已完全被鲜血染成了红色。哥哥不想我走火入魔,无奈之下便带我逃离鬼堡来到了墓山寻找救治之法,不知不觉竟过去了这么多年。
“没关系,她是你的。”孤魂们说完便迅速散开。
我化作一缕青烟进入了尸体,控制了她的思想。虽然她脑海里的记忆早已残缺不全,但仅剩的一点儿记忆也足够为我所用。我伸出舌头舔身上残留的血迹,“哥哥,我已经不能再等了。”
这个女尸叫樊雪,今天是她亲人的祭日。不知中间发生了什么,竟被谋害抛尸于墓山之中。可怜的人,现在被我附身也算做了件好事,你的家人不必太难过。虽不能投胎,现在也算个人了。以后我便要取代她,自己就是樊雪,我必须要赶紧适应自己现在的新身份。
要去人类世界了,会是什么样的呢。
~*~
终于离开了墓山那个永无天日的地方,熙攘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车辆、五颜六色的街灯,人类世界果真丰富多彩。
我走到一栋别墅前,按响了门铃。如果记忆没出错的话,这里应该就是她的家了。
“雪小姐,回来了。”一位中年妇女将门打开。记忆中也有这个人,她叫王妈。是这栋房子的管家,家里的一切都是由她亲自打点的。
“嗯。”我点头后直接进屋,记忆中王妈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
“雪小姐-”没走几步她便叫住了我。
“什么事?”我问。
“你还没有换鞋呢。”王妈道。
我看了下鞋柜:“咦,这双黑色的是?”
黑色棉拖与众不同很快吸引了我的眼球。
“是先生的,先生早就在楼上等你了。”王妈指着一旁的另一双棉拖道,“粉红色的才是小姐的。”
“那他为什么没换鞋?”我问。
“先生说了要小姐亲自给他换。”王妈道。
我换好鞋后弯腰拿起那双黑色棉拖要走,“地板上的湿脚印怎么办?”
王妈好不容易拖干净的地板又被我无意弄脏,从墓山下来难免脚上会沾满泥土。
“没事,雪小姐放心去吧。”王妈道。
“谢谢。”说完我便匆匆上楼。
“小姐今天好奇怪呀。”王妈小声嘀咕。
先生便是樊雪的男人,叫骆睿森。可有关骆睿森的记忆却很模糊,只知道他是樊雪的丈夫。其他的什么也记不得了,但在樊雪零碎的记忆中对骆睿森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不过能住如此豪华气派的别墅,想必应该很有钱吧,不知不觉我已来到了骆睿森的房前。
“你回来了,本打算开车去接你的。可你在电话里说不用了,所以我就先回家了。干嘛去了那么晚才回来。”刚一进门,他便开始审我。虽是质问,但语气里全是关心。若不是我或许你以后都再也见不到你的爱人了,我抬头望着眼前这个说话带着一股磁性的男人。骆睿森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眉宇间都透着一股掩饰不住的英气。说话的时候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如此帅气多金又温柔的男人,我想樊雪在世时应该是很幸福的吧。
我回过神来替他换鞋:“什么时候你才能不那么幼稚啊?”他却坏笑道:“是呵,算是对你晚归的惩罚了。”我无言以对,也许只有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事业成功的男人才难得表现出那么孩子气的一面吧。骆睿森对樊雪的爱是那么直白,丝毫不隐藏自己的内心。我既然有点羡慕这个死去的女人了,身为鬼族苟且偷生下来的我肩上背负着血海深仇。我长叹一口气,一阵难过突然涌上心头。
“怎么了?”他担心道。
我强忍泪水告诉自己要坚强,肉身毕竟是死尸。当体内仅剩的血液停止循环流动,心脏不再跳动,血液干掉后肉身便会腐烂。蛆虫会源源不断地从体内钻出,最后吞噬肉身剩下一堆白骨。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我就必须吸食男人的血来维持生命体内各器官的正常运行。而我来人类世界只是为了寻找哥哥,当年哥哥离开墓山后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如今也是毫无头绪,不知如何是好。
“没事。”我说。
“那你先睡吧,我去洗个澡。”他微笑着亲吻了我的额头。我有些不自然道:“我有事要出去一下。”“要我陪你去吗?”他并没有多问什么。
“不用。”
“早去早回。”
“好。”
我匆匆下楼来,“小姐这么晚了还要出去吗?”王妈还在打扫客厅。
“是。”王妈还想说什么,可我早已破门而出。
我靠在一个路灯旁,忍着剧痛浑身难受。没想到这么快肉身便与魂魄产生了排斥作用,想要摆脱我对她的控制,我捂住胸口:“不行,必须马上找到血源。”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不一会儿就有两个猎物主动送上门来了。
“妹妹这么晚了还在街上逗留,可是很危险的哦,让哥哥来保护你好不好?”两名醉醺醺的年轻男子迎面向我撞来。
其中一名男子直接将我揽入怀中,“长得可真是水灵呀,今晚给哥哥暖床如何?哈哈。”
“有你的血就够了。”我凑到他耳旁轻声告诉他。
蝙蝠一样黑暗的翅膀从身后展开,嘴角露出雪白的长长獠牙。脸上苍白面目狰狞,“我要血—”
“不要啊-鬼啊-救命啊-”两名男子被吓的魂飞魄散,转身想逃可惜已晚。
他们注定是我今晚的盘中餐,啊—留下一声惨叫他们便被我卷进深黑色的翅膀里。细长的指甲刺穿他们的身体,獠牙对准喉咙的经脉狠狠地扎了下去。用嘴紧贴着吮吸这甘甜的血液,真是美味。吸完便直接将两俱尸体扔在了路旁,用嘴舔着手上滑落的血迹。
“为什么黑心的人都流着鲜红的血?”环视着四周无人我便悄然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