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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十万贯 ...

  •   “真的要去进学吗?”
      明远面对长安城中宽敞的街道,低声咨询起此刻以荷包形态跟随自己的系统1127。

      他一个专程来大手大脚花钱的,难道也要去学那“之乎者也”“子曰诗云”吗?

      “最最亲爱的宿主,相信您一定会理解我们的苦衷……”
      1127确认了舒氏娘子说的话,明远的“前身”此前确实已经开蒙,而且是跟一个“横渠先生”的老师读的书。

      “不过您也不必担心,横渠先生眼下不在关西,您不需要马上就去上学。”

      “横渠先生……这个名号我只有些模糊印象,但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明远懊恼地拍拍头。

      他所擅长的只是金石字画、古玩古董,对古人的经义学问是一问三不知,对于宋代名人,也基本局限于课本上常出现的那几位大佬。

      “放心,您绝对知道横渠先生,在某个时刻,您一定会想起来。”
      1127不知何故,对明远的知识面格外有信心。

      “是否进学完全由您自行决定。不过我必须提示您,您进学后也完全不必担心,我们有充分的道具可以供您选购,比如说,‘学富五车’卡,‘引经据典’卡……等等。”

      “只要我有足够的‘蝴蝶值’可以用来兑换,对吧?”

      明远轻轻一笑,表示他已经看穿了一切。

      他迈步向城中牙行走去。母亲昨日在薛家提起进学的事,倒是帮了明远一个忙,他刚好可以以此为借口,为自家雇一房雇工,来帮母亲和妹妹分担各种家务。

      此前借住在吕家,有吕家的一个老家人帮忙,加之母亲舒氏不愿在借住的时候过于高调,因而拦住了明远雇人。

      但昨晚明远已和母亲说定,今后他要进学念书,恐怕没有太多时间照顾家里。

      再者他劝说母亲:将人雇来,也许正是解了旁人家里的燃眉之急呢?

      舒氏娘子一听也觉得是这个道理,就点头同意了明远的建议。

      前往牙行的路上,明远正好路过了豆腐坊。

      豆腐坊里,豆腐娘子张嫂正带着她新雇的两个小工在忙碌。
      豆腐坊外,“张家白玉豆腐”的字号已经亮了出来,被书写在大幅木制招牌上。招牌高高竖起,南来北往的人都能看到。

      “明小郎君!”
      张嫂一眼瞅见明远,连忙大声招呼,同时,一碗备好各种佐料的鲜嫩豆腐马上递了出来。

      如今距离张家的豆腐坊创立“白玉豆腐”已有两月。豆腐坊生意兴隆,每日早间点出的两大锅新鲜“白玉豆腐”,不到午晌就全卖完了。

      当初明远买的那些石膏,早已用完。但明远每次早上路过豆腐坊,张嫂都要招呼他坐下,然后请他吃一碗热腾腾的白玉豆腐。

      明远每每要给钱,张嫂也怎么都不肯收。这令明远十分郁闷——五文钱也是钱,为啥他就花不出去呢?

      “味道一如既往地好,好极了!”
      明远尝过,大赞了一句。

      原本还略有些紧张的张嫂顿时舒开眉头笑了。

      自从张家豆腐坊制起“白玉豆腐”已有两月,用石膏点豆腐的法子渐渐也流传出去。长安城里出现不少家仿制的,价钱还便宜。

      也是明远劝张嫂坚持,出好工,用好料(山泉水和最好的豆子),而且每天只点两大锅“白玉豆腐”,就算早早卖完也绝不再做,请人明天再来。

      在这“精耕细作”和“饥饿营销”双重手段之下,长安人民终于认定了张家就是“白玉豆腐”第一品牌。每天赶来这里品尝的人络绎不绝。

      此刻也是如此,明远身后,食客们正冒着春日清晨的些许寒意排着长队,还有几个人好奇地打量明远,暗中猜测这小郎君是什么路数,竟能“加塞”。

      明远告别了豆腐坊,快步前往罗寿所在的牙行。

      罗寿是专事房地产交易的牙人,雇佣仆佣他帮不上什么忙,当下赶紧为明远介绍了一位相关领域的同行,名叫程朗。

      听程朗描述,明远大致了解了如今这时代的北宋所称的“仆役”,一概出身良家,没有所谓“贱奴”或者“贱籍”的概念。主家与仆从之间是雇佣关系,且雇佣关系依律最多只维持十年①。

      此外官府禁止买卖人口,因此“买一户下人”这种做法其实是不存在的。

      明远听了暗想,这倒是宋之一朝,较之后来的元明等朝代更加先进的一点。

      在程朗的帮助下,他很快决定了请来帮佣的人选:胡姓的夫妻两个,男的行四,旁人都管他叫“胡四”,女的娘家姓关,人多称呼她“胡四家的”,或者叫她“阿关姐”。

      这对夫妻年纪在四十至五十之间,有两子一女。长女已嫁,两个儿子一个外出行商,另一个在长安城里的西市坊做雇工,吃住都在西市坊。

      胡家夫妇原本在长安一户官员家中做事,偏生今年年初时那户官员调回京中。胡家是本地人,不愿远徙他乡,因此辞了主家。

      他们想要找个长期稳定,至少能打上十年工的主家。

      而明远也想找一家肯签长期雇佣合同的雇工,与对方谈过,明远对胡家两口子的年纪、脾气都很满意。当他看见胡四两手的茧子和阿关姐精明干练的模样,明远便感到很满意。

      两人的过往工作经验也很不错。
      明家如今左邻右舍都是官宦人家,各家仆从打起交道的时候,胡家两口子的经验应当很有帮助。

      于是明远点了头。

      然后就是谈钱。

      双方打算签十年的雇工契约,相当于将胡家两口子十年的劳动力都买断,因此按照程朗的说法,价钱并不便宜。

      明远:感天动地不便宜!

      “原本单雇胡四一个是50贯,如今明小郎君要雇他们夫妻两口,胡家夫妇愿打个折扣,以80贯出佣。”

      明远脱口而出:“不用打折,100贯!”

      程朗和胡家两口子都傻愣在原地。

      由罗寿介绍给明远的程朗更是恍然明悟,为啥此前罗寿还特地嘱咐他:“好好干!”

      明远话都出口了才往回找补:“胡四哥为人忠厚,阿关姐精明能干,过去的经历又都是有官牙作保的。两位在市面上,论谁都能挣到50贯,这个折扣,安谁头上也不合适,是吧?”

      胡四哥和阿关姐相互看了一眼,竟都觉得有点儿道理。

      “就这么定了吧!”
      明远能花100贯怎么可能只花80,当下马上请程朗办契。

      在牙行里等候的时候,明远和胡家夫妇见到不少打听雇主的劳力。没有哪家雇主能像明远这般爽快大方的。胡四和阿关姐对视一眼,都对明远心存感激。

      旁边有人在为几贯的工钱讨价还价,嘴碎得很,扯起了荒年时的情形。
      “若是在荒年,别说是这几贯雇工钱了,那种时候大街上卖儿卖女的都有。”邻近有几人正在闲聊。
      “是呀,男孩儿百来文,女孩儿二斗米就卖了②,也只是想给孩子找个活路……”
      “唉……”
      一时间牙行的大厅里人人叹息。
      这种情形在关西,可并不怎么稀奇。遇上荒年,或是党项人吐蕃人犯边,百姓便会抛下耕耘多年的土地,拖家带口地逃进关中。

      “也就这好年景,我们又遇上了好心的小郎君。”
      听着左近的议论,阿关姐快人快语,直接将明远夸上了天。很明显这种当面夸奖的话是老实巴交的胡四决计说不出的。

      一时间契约办好,明远领着胡氏夫妻两个回到家中。胡四和阿关姐一起拜见了舒氏娘子和十二娘,口称“娘子”“小娘子”。

      从此胡四负责外院,阿关姐负责内院。另外,阿关姐厨艺不赖,自然也包下了厨房的活计。

      明远问过阿关姐,晓得她会记账,当即给她预支了一部分家用,大约在20贯上下。

      至此,早先“父亲”明高义捎来的那些盐钞,明远已经花去了大约900贯。

      依他的个性,剩下的100贯会捏在手里,暂时不会花出去,除非新的注资到账。

      当晚,阿关姐在新雇主面前使出浑身解数,做了一桌好菜,吃得明远和十二娘赞不绝口,连舒氏娘子定下的“食不言”规矩都给忘了。

      舒氏则满脸温柔笑意,慢慢品尝明远和十二娘挟到她碗里的菜肴。

      刚用过饭,明远陪着母亲和妹妹在自家院中遛了一小会儿弯。阿关姐那里已经烧好了热水,正在认真学习了解明家的卫浴设备。

      明远便从后院退出来,正要回屋休息,忽听外面有人拍门。

      胡四去应了门,过了片刻将人引了进来。那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穿着绸袍,看起来是商人模样。

      胡四说这人姓周,是特地在长安城里打听了一圈,才找到明高义家的。

      还没等胡四说完,这周姓的商人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扑到明远跟前,同时高声喊着:“恩公啊……”

      明远:……?

      “多亏恩公借银救命在下才不至于在生意场上满盘皆输……”
      “偏偏恩公施恩不望报飘然而去只留下话命在下将钱还至长安给小郎君您……”
      “在下也知道为人应重义气守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您……您要向家父还钱?”
      明远听对方语速飞快地说完一大段,终于意识到了什么。

      “不不不依令尊所说这些钱都是给小郎君的,任明小郎君您花用……”

      这……这是试验方新的注资方式?

      “您欠家父多少钱?”
      连明远的好奇心也被调动了。

      “快进来!”

      这时,才有候在门外的挑夫挑着银箱进来。

      “一万贯!”
      这周姓商人挺直身体,非常自豪地告诉明远。

  • 作者有话要说:  稍许解释几句宋代的主仆关系和相关的物价(以下内容分别总结自吴钩《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和程民生《宋代物价研究》)。
    宋代的奴婢仆佣,已经不再像前朝那样不具备独立法律人格的奴隶。他们不再属于贱户,而是获得了自由民的身份。宋人罗愿曾经记载道:“臣窃以古称良贱,灼然不同。良者即是良民,贱者率皆罪隶。今世所云奴婢,一概本出良家。”
    因此,宋代奴婢与主家的关系,不是人身依附关系,而是雇佣关系。雇佣时必须签订契约,订立契约时必须写明期限、工钱。到期之后,主仆关系就解除了。
    为了防止出现终身为奴的情况,宋代的法律专门规定了雇佣奴婢的年限,上限是十年。
    而雇佣奴仆的价格,与奴仆的工种和期限都有关系。
    比如司马光在《答刘蒙书》中写着:“鬻一下婢之资五十万”,买一名下等婢女需要500贯。
    而在政和年间,在京师雇佣一名奶妈,价钱是30贯。
    为什么500贯和30贯差别这么大呢?主要婢女是长期雇佣,奶妈是短期雇佣。
    宋代的法律禁止人口贸易,但在灾荒年间百姓卖儿卖女,也确有记载:男孩100文,女孩1斗米,就可以把小孩领走——当然,这些父母恐怕也只是想给孩子找个活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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